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雀起乡到烛镇(Lark Rise To Candleford 作者:弗罗拉·汤普森 内容简介 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温暖治愈的生活故事,触动你内心最柔软的记忆。 每一个经历过成长的人,都能在这本书里看到自己的影子。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牛津郡,少女劳拉和父母、弟弟生活在贫困的小村雀起乡。尽管生活困顿不堪,各自也有许多不如意和烦恼,但劳拉一家人都很满足,日子惬意平淡,岁月静好。 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聪明好学的劳拉被家人送往八英里外的烛镇当学徒,在母亲好友掌管的邮局工作,由此开始了新的生活。 富饶美丽的烛镇,劳拉见识到了与雀起乡完全不同的景象,这儿有热衷八卦消息的太太,势力凉薄的乡绅,睿智活力的邮局女主人。面对这全新的一切,劳拉感到好奇又兴奋,做学徒的日子虽然忙碌但却格外充实。然而,随着一位年轻人的出现,劳拉的内心渐渐起了波澜和惆怅 许多年后,劳拉回想当时,两条迥异的道路曾在自己面前。能安稳地生活在自己熟悉的人的身边一定非常美好;能欣赏季节的花开花落也是赏心悦目。任时光荏苒,岁月变迁,那个留下了自己纯真回忆的小乡村总是让劳拉魂牵梦绕,惦念一生。 1 穷人的小屋 雀起乡坐落在牛津郡的东北角,这个盛产小麦的村落,藏在一片小小的丘林中。这个看起来颇具诗意的名字,其实只是因为有很多云雀,喜欢在这儿的田野上蹦蹦跳跳,在一排排未成熟的玉米地里筑巢。 和大多数英国农村一样,多变的气候让雀起乡的风光显得有些苍凉,一年有八个月都在刮风,放眼望去,每个角落都是坚硬的耕地,和被风蚀过的棕色土壤。只有短暂的春夏两季才有些田园风光:春风吹醒一抹绿色的麦苗,篱笆下紫罗兰探头探脑,田间的小溪上柳絮轻歌曼舞。几个星期后的夏末就更美:成熟的玉米连缀到小木屋门口,整个村庄仿佛是金色海洋里漂浮着的一个小岛。 尽管在孩子们的眼里村里的景致一向如此,但事实上,这些春种秋收的盛况也只是近几年的事。老人们还记得那些陈年往事:那时的雀起乡藏在茂密的柏树丛中,公共土地被石楠木包围。在圈地法案通过后, 这些地才开始有人耕种了。村里只有那些老顽固才把父辈传下来的地盖成房子,而不是用作耕种。所以偶尔还会看到有一两座房子突兀地出现在大片整齐的田埂上。 1880年的时候,村子约摸有三十个村舍和一家小客栈,星罗棋布围地成一个圈。村里唯一的主路环绕全村,上面满是深深的车辙印,甚至还有些零散的房子从小路一直连到上面。绕着这条路跑一圈,就可以参观完整个雀起乡。村里的主路,也是为了种田更方便才修建的,这样村民可以在周六去市场赶集。同时这条路也把雀起乡和牛津镇以及其他几个相近的村子连起来了。很少有车辆经过村子。偶尔一辆农用马车,堆满干草袋或一捆捆方形的稻草;一个农人骑在马背上或坐在轻便两轮马车上;面包师傅破旧窄小的货车;好多个裹着毯子的猎人,在清晨锻炼;一辆四轮马车,下午载着绅士阶层外出拜访。这就是全部了。 村里的房子本就不多,分布得也很稀疏。教堂和学校在主村里,离主路有一英半里远。平时唯一能买东西的地方,就是小客栈后面的一家杂货铺。 村里没有引擎的轰鸣,没有巴士的拥挤,偶尔有辆老式自行车经过,打破寂静的声音,都能让村民们涌到门前瞧个热闹。 那三十来个村舍,形态各异,个别的老房子还是茅草顶,配上白花花的外墙和菱形的窗,老房子都是圈地前遗留下来的,至今还被最初占用者的子孙保留着。大多数房子还是砖石砌成的“方盒子”,配上个蓝色石板的屋顶。一对老夫妇有辆驴车,赶集时用来驮蔬菜、鸡蛋和蜂蜜。有时他们租驴车给邻居,一天六便士。有间房子住着一个退休的庄园主管家,据说他在当管家的那些年里常常中饱私囊。另外一个老人拥有英亩的土地,他在上面居住劳作。这些人,杂货铺老板,还有一个每天去镇里工作的石匠,只有他们不是农工。 房子的拥挤,一直是让大人们头疼的问题。普通的村舍都一般是两层的平房,楼上有两间卧室,父母一间,几个子女一间。个别只有一间卧室的房子里,唯一的卧室会用屏风或者窗帘隔开,两边分别住着大人和一大家的孩子们。 只有节日是特例,家里年长些的姑娘们都出去帮忙了,卧室里才显得宽敞些。尽管如此,七八个甚至更多的孩子还是把卧室挤得满满当当。 家里年轻的小伙子往往是在楼下将就着睡,除非哥哥姐姐们外出打工了,才好腾出空余的卧室。 所以村民家里的老大一般在老幺出生前就自立门户了,家里的孩子不会同时在家。即使是这样,床和地铺都会把空间填满,孩子们像小囚犯似地要在床铺间穿梭才能找到自己睡的地方。 尽管如此,可千万别把雀起乡想成一个乡下的贫民窟。村民的日子过得挺惬意:村舍总是被水和肥皂刷得干干净净,只要天气好,家家都敞开门窗。只有刮风的日子,门窗才会紧闭。即使如此,村民们说,他们透过锁孔获得的新鲜空气绰绰有余。 村子这十年来闹过两次麻疹,地里两个伙计出了点意外被送到医院。这么多年来村民无灾无病,唯一的不幸就是一个村妇几个月内死于癌症。村民们平时吃的都是粗茶淡饭,也不会消化不良。更不像一些乡村小说里说的那样,出现什么精神病人。 差不多所有的村舍的楼下都只有一间房,多数还很简陋,家具只有一张桌子、几张椅子和板凳,装土豆的麻袋用旧了,铺在地上就是地毯。而其他的房间就要光亮舒适一些了,有装餐具的橱柜,有带靠垫的椅子,墙上挂着画,地上铺着色彩鲜艳的手工毯。窗台上摆着天竺葵,吊钟海棠,浓郁的檀香香气四溢。 年代久远些的老房子里还会有祖辈传下来的宝贝,类似古老的钟、雕花的桌子、一排排合金的器皿,都是些过去还富裕时留下来的器物。 村里每户的收入都是十先令一周,没有任何差别。所以大多数家庭房间的内饰只因家庭人口和主妇持家能力而略有差别。 从远处看村子,可以看到一个小屋对着邻居们的房子,仿佛要奔向田野。这栋灰色的石头小屋盖着茅草屋顶,绿色的门,墙边种着一颗李树。这栋房子被称作“末端小屋”,住着石匠一家。 这个家里最早有一个三岁的女孩劳拉和一个一岁半的男孩埃德蒙。孩子们的父亲比邻居挣得多些,母亲以前做过有钱人家的保姆,所以两个孩子被照顾得很好。孩子被教得懂礼貌,经常被带去散步,有牛奶喝,周六晚上定期洗澡,听完圣经故事后含一片薄荷糖入睡。 他们的衣服也体面些,因为妈妈品味不错,手又灵巧,条件好的亲戚也会寄给他们些衣服。别家的孩子拿劳拉底裤上的花边开玩笑时,劳拉就会把花边扯下,藏在稻草堆里。 开始带孩子的母亲总喜欢为孩子上学而担心:孩子们在学校会不会不听话,把衣服撕得破破烂烂,上学路上还要往返一英里半几个来回。但真等孩子入学了,母亲倒松了口气,因为五年一晃而过,家里的孩子越来越多。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末,家里就有了六个小家伙。 当姐姐劳拉和弟弟埃德蒙逐渐长大,他们开始问大大小小的惹人烦躁的问题。什么谁种下金凤花的啊?为啥上帝让麦子干瘪啊?在咱家之前,谁住在咱家房子里啊?他们家的孩子叫什么呀?大海是什么样的呢?大海会不会比村里的水塘大呢?为啥咱们不能坐着驴车去天堂呢?去天堂比去牛津还远吗?诸如此类的问题无休无止。这些小脑瓜们努力在他们的小小的世界里寻找方向。 这些让人头大的问题折磨着孩子妈妈的神经,也惹周围邻居嫌。于是“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多嘴”的话被大人经常挂在嘴边。出了家门,更是如此: 比如,一个老奶奶摘了一片叶子给村里的小姑娘。 “这叫什么呀?”小姑娘没忍住问了句。 “这叫‘少管闲事’。给你片叶子让你娘回去给你种上。” 小孩子多嘴的毛病就会在这样的故事中被治好,很快就开始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就这样,孩子们对村子的过去和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他们没必要问他们每天瞧见的鸟儿、花儿和树木,因为他们下意识里早就知道这些名儿。 大人们的闲言碎语从来不在孩子面前避讳,所以周围发生的一切,对他们来说都不是秘密。大人们就假装孩子们不会听也听不懂。因为家家的房门都对大伙敞开,所以一切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孩子尖尖的小耳朵。 一周十先令的工钱,首先要解决的是房租。村舍都是镇上的小商人们所有,一周的房租从一先令到半克朗不等。邻村有些农场工人可以住上免费的农场小屋。但是雀起乡的人不羡慕,他们说:“住了别人的房,就要听别人的话,不然就被赶出来了。”他们觉得花上一两个先令换来自由是值得的,可以去自己喜欢的教堂,或者去干点自己喜欢的事。 村里的每户人家都有一片菜园,但住着三十户人家的村子只有三家有水源。多数村民要从村边的井里打水。村里没有公用水井和水泵,房东不管房子的供水。 所以雀起乡的每户人家都有一个收集雨水的水渠,这样省去了打水之苦。雨水可以用来洗衣和浇灌园子里的植物。女人们喜欢用雨水给自己和孩子们洗脸。村妇们相信雨水对皮肤好,在没有钱买护肤品的情况下,雨水起到了美容的作用。 村妇们风雨无阻地去井里打饮用水,一根扁担上晃荡着水桶。为了打发时间,一群围着白围裙和披肩的妇女们就趁着打水的当儿闲聊。 有些刚结婚的媳妇让丈夫晚上去打水,这被其他妇女看做是耻辱,因为丈夫劳累了一天,晚上应该好好休息,而不是去做“女人的活”。直到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男人打水成了常态,偶尔有个女人去打水却被当做异类了。 夏天枯水的时候,村民们就要从半英里外的农场水泵里取水。那些自家花园有井的村民也不愿和邻居分享水源,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的水井也会枯竭。他们的水井紧锁,不管邻居或有或无的暗示。 简易的厕所建在花园后或者木棚边,被叫做“杂物间”。厕所就是一个深坑上摆着一个座位,半年才清理一次。到清理的时候周围的门窗都要紧闭,可惜封不上烟囱,那股味儿还是会直冲云霄。 厕所的特点说明了主人的性格。有些厕所就是一个可怕的大洞,有些坐垫被刷得雪白。有个老太太甚至在坐垫上刻了一行字。 白墙上有时用黄粉笔写着健康卫生的标语,有些还押韵。有些用声音替代了关键词语。有一个简单明了的口号是:“吃得好,工作好,睡得好,XXX一天一次。” 劳拉家厕所的墙上贴着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画。每次粉刷墙的时候,就会换新的图片,比如“亚历山大港炮轰事件”的图片上黑烟一片,“铁路桥惨案”的图片上一列车厢挂在海边的铁轨上。那时候还没有新闻照片,手绘的图片给了艺术家极大的创作空间。后来墙上最显眼的地方换上了两排政治领袖的肖像,格莱斯顿先生 面色凝重,两眼炯炯有神。 家里养的猪是全家人的骄傲。妈妈每天都要花上好几个小时给猪准备食物,在那口热气腾腾的大锅里不断搅拌。孩子们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采摘苦菜、蒲公英、长草之类。在潮湿的傍晚时分,他们就游荡在篱笆边捡蜗牛用来给猪加餐。猪们痛快地享受这些美食,大声地咀嚼,心满意足地发出哼哼声。 有时,家里的钱不够维持一个星期的食物。家长们就会和面包师傅和面粉厂主商量好,用猪肉来还之前的赊账。最终一半的猪肉都会被用来还账。所以经常听见农妇说,咱要杀一半猪了。不明就里的人听了还以为剩下的一半猪还会在猪圈里跑呢。 一户人家一年宰一到两头猪,这样就可以有足够的熏肉用来过冬了。新鲜猪肉是稀罕物,偶尔周日的集市里有卖。价格倒是公道,买六便士的猪肉就可以做肉布丁了;要是赶上周六晚上大减价的时候买到的一小块猪肘,大人就会把肘子穿在草叉上,再抹上一小块猪油来烤了吃,让猪肉在火上翻滚时嗞嗞作响。 但是,最经典的做法叫“包肉”:把猪肉包上板油 炸成脆皮后慢慢炖,这样鲜美的汤汁就会被油包裹住。 所以村里的女人们说得一点不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要弄点新鲜猪肉,我的手艺一定没得说。” 等到猪被催肥了,宰猪的日子就开始了,宰猪可讲究了:按照村里的说法,宰猪的时日要选在上弦月。要是选了月缺的日子,做出的熏肉会在烹调的时候缩水。肉当然要饱满的才可口。选好日子就要安排杀猪人来了。杀猪人白天的工作是盖茅草屋,天黑之后的工作就是杀猪了。夜晚降临,灯笼亮起,稻草被点燃用来烧掉宰好的猪身上的硬毛。 杀猪是件费劲又血腥的活。猪会被吊起来放血以保证肉质的鲜美。要是杀猪人失手了,猪还会挣扎着跑掉。宰猪的那天,全村男女老少仿佛都变成了冷血动物,大家围成圈,看杀猪的热闹。 宰完猪之后,杀猪人把死猪放在火上微烤,然后揭下猪脚上被戏称为“鞋子”的猪蹄子。屠夫再把“鞋子”丢到孩子中间,引来一阵争抢。有幸抢到的孩子们不顾猪圈的污秽和被烤焦的部分,抓起猪脚就啃。 这一番混合着泥和血、光和影的情形,和非洲丛林的蛮荒凶残有得一比。睡在屋里的孩子偷偷爬起,把脸贴在窗上张望。“瞧呀,这是地狱,那些就是恶鬼。”村里最胆小的男孩埃德蒙指着正在等待美食的人群小声嘀咕着。更加担心的小姑娘劳拉觉得这景象让人恶心,于是爬回了床上为可怜的猪哭泣。 但孩子们看不到的是:数月的艰苦劳作和耐心坚持终于在宰猪的时候画上完美的句号。这是大人们欢庆的时刻,伴着无限量的啤酒和在锅里嗞嗞作响的第一盘猪肉。 第二天,猪被分割好,猪肘和猪肉被送到那些关系要好的邻居家里。小盘的油渣和猪下水也被当做人情送出去。这是村子里宰猪的惯例,每家人都不会忘记这个充满人情味的规矩。 宰完猪的日子,是主妇们最忙碌的时候。她们用盐水腌好火腿和熏肉,然后挂在靠近壁炉的墙上风干。猪油被晾干,肉布丁被做好,猪肠被依着老法子在水下连续冲洗三天。这时忙得不可开交的主妇们,心情却很舒畅。特别是哪家的猪要肥到猪油多得送人时,负责养猪的主妇也会因此自豪不已。 杀完猪后的第一个周日是“猪宴”,这时候就是一家老小欢聚一堂进晚餐的美好时刻。 因为房子的面积问题,有些村民家里并没有像样的地方能够安置烤炉,村里人就会向邻居借用厨房。在田埂上的老房子里,住着一对好心的老夫妇,他们家有个特别大的烤炉,大到像是带铁门的橱柜,用砖一直砌到墙里。 在大烤炉里,把成捆的木柴点起,直到烧得滚热才把炉门打开。然后炉灰被扫出,烤盘里装上猪肘、土豆、布丁、猪肉饼,有时还有一两块蛋糕,一并丢入炉中,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厨房准备其他菜了。 主妇回到家里,炒上三四盆蔬菜,再配上早就烧好的肉布丁。等大烤炉的肉出锅,就可以开饭了。 除了作为正餐的烤肉外,肉布丁是村民们的最爱。烧好的肉布丁不用配菜,蘸点佐料,就是一大美味。虽然借用了“布丁”的名字,肉布丁实际上和水果、提子或者果酱做馅的甜布丁没有什么关系。这可是纯肉馅的布丁,只要吃上一口,平时的那些甜布丁是什么味道,马上就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可惜这样奢侈的大餐一年只有一次,至多一年两次。更多的时候,村民们都在为一日三餐发愁,大多数人家里只用十先令就得过上一周。 当然,实际上这并没有那么艰难,一方面当时的食物比现在便宜得多。另一方面,熏肉蔬菜土豆之类的都是自家产的,也不至于挨饿。 所以,村里的人们都会以自家的花园和菜地为傲,经常比着谁家的蔬果最早成熟或是品相最好。圆滚滚的青豌豆,半便士大小的蚕豆,能给小孩子当靠椅的大菜花,还有豆角、卷心菜和甘蓝菜都被丢到杂烩锅里配着熏肉一起炖。 现在看来这些可都是绿色食品,自家种的现摘现吃。生菜、小萝卜和小洋葱长着梨形的头和细草般的叶子。只要配上几片面包和自制的猪油,用迷迭香调味,用村民的话说这些菜吃着特别清爽。 但家里毕竟有这么多长身体的孩子,买面包是项大开支。做布丁和蛋糕的面粉,能不再花钱当然是最好了。田里收割过后,妇女儿童蜂拥到田埂里捡遗漏的麦穗,回家做成面粉。这就是捡穗了。 捡穗是个辛苦活,人要反复来回地在田埂上奔忙,弓着腰,双眼直盯着地面,一手伸出捡穗,一手还要提着装穗的麻袋。这是项苦差事,要从天蒙蒙亮忙活到太阳下山,期间只有两次短短的休息时间。麦粒积少成多,一个农妇带着四五个壮实肯干的孩子,每晚都能扛着一大袋麦子回家。 伴着八月浅蓝色的天空,田埂上绿油油的苜蓿,篱笆上色彩绚烂的蔷薇果和山楂,以及驻足歇息的鸟儿们。这比读书有意思多了,所以孩子们很乐于做这事。 等到休息的时候,孩子们就沿着篱笆游荡,顺手摘下沙果和刺李,搜索蘑菇的踪迹。母亲们则斜倚着给婴儿喂奶,喝着冷茶,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或者打个盹。 两三周后便接近拾穗的尾声了:把谷粒一颗颗地剥好,然后送到磨坊主那磨成面粉。赶上收成好的年景,磨出面粉进家的时候,足够让一大家子激动一阵了:一大筐,两大筐,那些干活卖力的家里,甚至有更多筐。用白色麻袋装满的面粉会被摆在客厅的一张椅子上展出好一段时间,经常有客人被请进屋参观,村民们喜欢他们的劳动成果被旁人仰慕,好像艺术家喜欢展出自己的画作,作曲家喜欢听自己的曲子被演奏一般。——“这不比啥画都好看多了吗?”男人们总说,女人们也觉得这话对极了。 门板上晾着的熏肉、花园里的蔬菜、还有麻袋里的面粉是一天一次大杂烩的三样主菜。有大杂烩的这顿饭,在村里被叫做“茶点”,其实就是当做晚饭。因为男人和孩子们只有晚上才能从田里和学校回来,大家没法中午回来吃“茶点”。 每天下午四点的时候,炊烟从烟囱里袅袅升起。火上搁着大铁锅或者三角锅,从烟囱上一直垂挂下来。所有食物都在一个容器里烹调:熏肉在每份食物里只加一点调味;卷心菜和其他绿色蔬菜包在一个网兜里,土豆在另一个网兜里,杂炖则裹在一块布里。在没有煤气和电子厨具的年代,这种原始的烹调方法听起来混乱不已。但要是火候和顺序掌握得当,这方法很管用,每份食物都完好无损,这样一顿让人食欲大开的饭就做好了。蔬菜碎末和土豆皮就是猪的美食了。 男人工作了一天回到家,就能看见餐刀和镶着牛角柄的餐叉整齐地摆在桌上,桌面上铺着洗得发白的干净桌布。黄色的大瓷盘盛着烧好的蔬菜,熏肉切成了丁,分发到每个人的餐盘里,最大块会留给辛苦了一天的男主人。 全家坐下后就开始享用一天的主餐。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大桌子上有位子坐的,一些小孩子就坐在小板凳上,把椅子当餐桌,或者他们坐在门口,把盘子放在腿上。 餐桌礼仪是少不了的。孩子们分到什么吃什么,不准挑挑拣拣,吃饭的时候要安安静静,只允许说“请”和“谢谢”。只有爸爸妈妈偶尔会说说话,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满意地专注于食物。爸爸会用餐刀把豌豆塞进嘴里。妈妈会从茶碟里喝茶。有些孩子会舔盘子。这也无伤大雅,想想谁能用叉子吃豌豆,谁能在烹饪的高温和忙乱后还有耐心等茶凉下来,谁能优雅地舔干净盘里的食物来表达对母亲的感激呢? 祈祷是每天饭后的必修课,享受完一天的美食,理应记得感恩:“感谢上帝赐我这么丰盛的晚餐。感谢父亲母亲。阿门。” 其他时候,餐桌上就是面包黄油这些简单的主食了,当然在雀起乡,更多见的是面包和猪油的组合,再配上当季的食材。毕竟新鲜黄油太贵了,只在夏天的时候偶尔会买上一磅,因为一到夏天集市上的黄油只要十便士。后来流行的人造黄油那时候才刚刚出现在市面上,少人问津。大家还是更喜欢猪油,尤其是自己做的猪油配上迷迭香叶。在夏天的每餐饭上,总有充足的绿色蔬菜和自制的果酱,要是鸡蛋没有在集市上全卖完,餐桌上还会有一两个鸡蛋。 在没有猪油配面包的时候,男人会用芥末抹面包。孩子会得到一些糖浆或者红糖。有些孩子喜欢把面包浸到开水里,再把水挤干蘸糖吃。 在雀起乡,牛奶可是个稀罕玩意,挤牛奶要去一英里半外的农舍。好在牛奶的价格不贵,一便士一罐。这种牛奶是手工脱脂,还是有小部分的油脂在。 有些村民会每天去打上一罐,但大多数人还是嫌麻烦。村里女人不喜欢在茶里加奶,那年月也意识不到孩子们需要喝牛奶。很多孩子从断奶到长大成人,甚至一直到走出村子,都从没喝过牛奶。即便如此,他们一样四肢壮实,面色红润,生龙活虎。 挤奶女工不在乎容器的大小,她只管把递来的容器填满,然后收一便士。一便士就能买一罐的牛奶,当然不值什么钱,最后卖不掉的牛奶大多拿去喂给了牛犊和猪。 村里爱贪便宜的一位老奶奶,每次都从家里找出最大的容器去买牛奶,最过分的一次,她带了家里烧水的锡水壶。其实这位老奶奶的家里只有她和丈夫两个人,很多目睹了这把锡水壶的孩子们,都在好奇她怎么喝得完这么多牛奶。 其中一个孩子说道:“我猜她用牛奶做成好吃的米布丁了吧。” “呦,用牛奶做布丁?我的天哪!”邻居奎妮回答,“我从不做米布丁。牛奶是我家猪的晚餐。” 贫困大大阻碍了雀起乡的发展。 “君子固穷也。”村里的人们总是这样宽慰自己。 可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要填饱肚子,还得有地方住,就算没有现代生活的享乐,也至少要过得心满意足吧。 雀起乡村民的实际情况还是有些窘迫,一先令一担的煤和一罐用来照明的石蜡都要从微薄的收入里挤出来。那些靴子、衣服、看病、养家、娱乐和房子翻修的开支就更不用说了。 这些钱都是怎么挤出来的呢? 男人在田里辛苦些,多挣了钱,买靴子就有指望了。发工钱的时候,不欠房租的家庭就能给全家买上新鞋穿。尽管如此,从父亲的衣服到婴儿的粉红色的小鞋子,即使会持家的女主人每天精打细算,往往还是缺钱花。 如何给家里的小男孩添置双新靴子的问题,都能让好多母亲晚上睡不安稳。 女孩们就更需要靴子了,那种质量好、耐穿、鞋底有鞋钉的靴子才适合在崎岖泥泞的路上走。有一次劳拉在新入教的宣誓会上问准备受洗礼的爱丽丝小姐:“现在,你确定为明天的受洗都准备好了吗?” 爱丽丝给了她一个有力的回答:“劳拉姐姐,我妈说你可能有双旧靴子可以给我穿,所以就不打算给我准备新鞋了。” 于是爱丽丝在这种情况下得到了一双不算旧的靴子。但这种好事可不是天天有。不过还好,村里的每个人还都有鞋,没人光着脚,只是偶尔有人的脚趾从鞋头探了出来。 真正难解决的是衣服。母亲们有时开玩笑地说干脆把孩子的屁股涂黑,这样就能光着身子省件衣服了。当然她们不会真的这样做,不过能穿得体面真的很难,更别说打扮得漂亮点出门了。 学校的女孩帮教会把布料做成衣服送给村民,可是样子完全不是时兴的款式。她们只会用没漂白过的印花粗布做成宽松的衬衫和灯笼裤,尽管做工不错,可是一点花边都没有。她们还会做质地厚实的背心和羊毛长袜。 这些不花钱的衣服,除了款式老套之外,还是挺不错的。收到这些衣服的人也很感激,因为这些衣服耐穿,尤其是印花粗布越洗质地越好。 外套就要指望在外给大户人家做工的女眷们了。她们往家寄的包裹里不仅有自己的衣服,还有从女主人那讨来的衣服。这些衣服被拿来穿,修修改改,缝缝补补,只要线没被彻底磨破,就会一直穿下去。 虽然生活捉襟见肘、忧虑不断,村民们过得也安适。日子贫困,却过得坦荡。他们常说:“总会苦尽甘来的。” 其实,比起祖辈来说,村民们已经过得还算不错了。他们靠着自己养活一家老小,在这个不算差的时代里,他们也能感受到和别人一样的幸福。毕竟大多数村民们除了工资之外,还能赚些零碎补贴家用。他们自制熏肉,捡稻穗,拾掇零星的小麦和大麦地,了解日常的草药和香料,还用山头田间的野果做成果酱果冻和酒。 他们的生活被即将消逝的乡村风光和田园牧歌围绕。这最后的回响微弱却甜美。 2 村里的童年 牛津镇离雀起乡只有十九英里远。这连村里的小孩子都知道,因为村口主路上竖着一块醒目的路牌,上面写着:“距牛津十九英里。” 孩子们从小和大人一起散步的时候,妈妈就会把这行字念给他们听。 所以他们很好奇牛津镇是什么样的,也总是爱问大人。 大人们的回答是:“牛津,那可是个大城镇,听说那儿的人一周能挣二十五先令,但是光房租就要花掉一半的钱。而且那里也没地方养猪种菜,傻子才去那呢。” 一个去过牛津一次的女孩说,在那里一便士就能买一条长长的粉白相间的糖棍。她给婶婶家一个年轻的房客擦鞋,那个好心的先生给了她整整一先令。孩子们的妈妈说牛津已经可以算是城市了,因为有主教住在那儿,还有一年一度的游园会。其实妈妈们知道的也不过如此。 关于牛津的问题孩子们不会去问爸爸,虽然村里的很多男人都去过牛津,甚至有一个孩子的爷爷在牛津有家小旅店。但是孩子们早已经学会了不拿这些问题去打搅父亲。因为即使问了也不会有答案,还没等到父亲开口,母亲就会吓唬孩子说:“爸爸要发火了”,孩子们只好马上闭嘴了。 在孩子们眼里,牛津是一片朦胧,里面住着主教,穿着画里的白色大袖子,坐在高背椅上;那里有秋千和表演,演员们穿着椰子做的鞋;一个小姑娘吃着粉白色的棒棒糖,旁边一双皮鞋闪闪发光。但他们很难想象一个没有猪圈和菜园的地方是如何生活的,要是没有熏肉和卷心菜,大家吃啥呢? 绕过家门口的土坡,走上狭窄的村路,然后转弯就是通往牛津的主路了,这几乎是村里的妈妈带着孩子散步的固定线路。所以村里的孩子们从小就对这条路印象深刻。 母亲推着婴儿车,埃德蒙被绑在上面滑溜的座位上,直到比埃德蒙小五岁的小玫出生后,婴儿车又成了小玫的座驾。 这辆婴儿车是一辆黑柳条编的三轮车,从后面推起,看上去像个老式的浴室座椅。推过石子路的时候,它摇摇晃晃,咯吱作响。那时还没发明出橡胶轮,弹簧也是最原始的样子。这仍然是许多家庭最珍贵的财产,那种城里最时髦的婴儿摇车,只有小客栈老板的妻子才有一辆。那些没有婴儿车的母亲只能把孩子抱在怀里,婴儿被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小脸。 出了村口,走上连通外面世界的主路,那就完全是另一番景象了:平坦的棕色土地消失在身后,甚至连花儿都开得不一样。通往牛津镇的主路上下起伏,两边有宽阔的草坪,缀满野果的篱笆,枝叶茂盛的树木。看倦了村子里深色的泥潭,白色的路面都能让孩子们高兴好久。他们拍打稀薄的浅色泥巴,仿佛是烧菜用的面糊。他们还把脚放在细白的尘土里拖走,经常气得妈妈生气地赏他们好几个巴掌。 那时的主路上少有车流,沿着主路离雀起乡最近的村庄也有五英里远,也少有马车会经过这里——这条路在多年后被政府重新修整,铺好了沥青,在两旁摆上了低矮的篱笆,路上车流滚滚,三英里外,火车呼啸过高架桥。尽管村里人可以通过货车把货从集市送到更远的地方,但村里人对这一举措并不满意,因为路修好之后,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在路口被车撞死。他们说太多钱都花在修护这些路上,这钱花得不值得。 当然,当年的主路还没有这么危险,所以孩子们被允许在路边的草地上乱跑。劳拉的妈妈总是对孩子们喊“别跨到路上,在草坪上玩就好”。好多年后,劳拉才意识到当时妈妈用的词是有文化的人才会使用的古英语。 主路边也因此成了孩子们的乐园:篱笆丛里兔子的白尾巴若隐若现,白鼬从孩子们脚边一窜而过,灵巧无声,吓了孩子一跳。橡树上有松鼠,有一次孩子们还看见一只狐狸蜷在繁密的常春藤下睡觉。一群蓝色的小蝴蝶姿态翩然,颤抖着翅膀停落在草茎上。蜜蜂在白色的苜蓿花间嗡嗡,打破周围的寂静。安静的主路在那时仿佛已经被车辆遗忘。 劳拉最喜欢在主路边的草地上戏耍,因为草地里有村里见不到的小米草和风信子,菊苣有着灵动的蓝花和黑铁丝般的茎。 沿着主路一路向前,会经过一座小山谷,从村口跑到山谷是孩子们玩耍的全程,每当看见山谷,妈妈们就该带他们折返回去了。 路边偶尔会出现山谷的野蘑菇,纽扣大小的乳白色蘑菇上盛着晶莹的露珠。不管是不是蘑菇生长的季节,孩子们都喜欢在草丛里翻找蘑菇的踪迹。 有一两回,他们在山谷发现了比蘑菇还让人激动的事情——吉卜赛人。他们立起彩绘的大篷车,瘦骨嶙峋的老马低头吃草,篝火上放着一口锅,仿佛一条路都是他们的。吉卜赛男人钉木桩,女人编头发或是编织网兜,孩子们和狗们趴在地上。山谷里充满了黑暗狂野的生活气息,让村里的孩子觉得刺激又吓人。 孩子们见到吉卜赛人都躲到母亲和婴儿车背后。有传说很久以前,邻村的一个孩子被吉卜赛人偷走了。所以劳拉最害怕的就是吉卜赛人的篝火,她害怕他们躲在周围伺机把她偷走。 妈妈早就嘲笑过劳拉的担心毫无依据:“他们自己的孩子都多到管不过来了,怎会要你呢?”可是劳拉还总是不放心。 年幼的时候,对吉卜赛人莫名的恐惧给劳拉的生活平添了兴奋的滋味。孩子们放学回家的时候总爱玩“吉卜赛人”的游戏,一人走在前头,其他人跟在后面手牵手唱着“今晚别撞见吉卜赛!今晚别撞见吉卜赛!”到了藏身处,扮作吉卜赛的孩子突然跳出,抓住最近的一个孩子。虽然劳拉知道这只是个游戏,每到这时她都忍不住尖叫。 那时候劳拉的妈妈才二十多岁,面容姣好,双手细腻,脸庞泛出玫瑰色的红润,秀发在不同的光线下呈现出棕色或是金色。她喜欢穿着浅黄色罩袍,裙摆上绣着一圈圈棕色的天鹅绒花边,看上去就像一面钟。戴着插了金银花的帽子,那是她衣橱里第二美的帽子。但是当家里孩子越来越多,生活的繁重爬上她的肩头后,面颊的红润渐渐褪去,未出嫁时置办的漂亮衣服被穿旧,山谷边的散步也就不再进行了。 好在那时候埃德蒙和劳拉也变成了大孩子,可以去想去的地方。他们喜欢在周六和学校假期去远足,有时在公路的路碑边蹦来跳去,在篱笆丛里找黑莓和野苹果。 劳拉记得小的时候,除了妈妈,他们还和来作客的简姑姑散过一次步。那天埃德蒙和劳拉都穿着洁净笔挺的衣服,一边一个牵着姑姑。孩子们以前没见过这位姑姑,不免有点害羞。 这位简姑姑嫁给了约克郡的一个营造商,很久才来探访她兄弟一家。虽然感觉到母亲不太待见简姑姑,孩子们却挺喜欢她。妈妈说简姑姑穿衣服太讲究,有点装模作样。姑姑到的那个早晨,她的行李静静地躺在火车站,她穿着带褶的浅灰色长裙衫,围裙在身后打出一个漂亮的结,头上戴着三色堇图案的紫色天鹅绒小圆帽。 她的长裙摆掠过草尖的声音窸窸窣窣,过马路的时候她优雅地托高裙摆以免沾上尘土。孩子们就高兴地瞄见她带着紫色褶边的衬裙。劳拉想,等自己长大了,一定要有件一样的衬裙。 劳拉的弟弟埃德蒙对衣服没兴趣。他是个礼貌的小男孩,试图和大人进行对话。他向姑姑展示了他们发现死刺猬的地方和画眉鸟建的窝。他们走近路碑的时候告诉姑姑,那远方的隆隆声是火车驶过桥的声音。 “简姑姑,牛津是啥样呀?”埃德蒙开始问那个萦绕在心头很久的问题。 “牛津都有些老房子、教堂还有学院,有钱人家的孩子长大了就去那上学。” “他们在那学啥呢?”劳拉问。 “应该是拉丁语和希腊文吧。” “是不是所有有钱人家的孩子都去那呢?”埃德蒙严肃地问。 “也不是的,有些孩子去了剑桥,那也有学院。有钱人家的孩子要么去牛津要么就去剑桥。”姑姑笑着说,仿佛鼓励似地让他继续问下去。 四岁的埃德蒙沉思了几分钟,说:“我长大了去哪个学院呢?去牛津还是剑桥呢?”他天真而认真的小脸让姑姑不由地笑出声来。 “小伙子啊,没有适合你的学院。你上完中学就要去工作了。但要是你真有本事,就该去牛津最好的学院。”然后姑姑就给他们讲她母亲那边华灵顿家族的故事。 姑姑说她的一个叔叔是个作家,说不定埃德蒙长大了可以像他一样聪明。事后劳拉曾向妈妈说起这些事,妈妈摇摇头说从没听过叔叔写了什么书,即便他真的写了本书也是浪费时间。他又不是莎士比亚或者玛丽?布雷登之类的作家。 她希望埃德蒙别变得“聪明”。对工薪阶层来说,有个好使的脑子不是件好事。这种灵光劲只能让人不满足又不守本分,最后只能丢了工作。这种事她见过不是一两回了。 其实劳拉的妈妈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受过的教育也是中上。她的真名叫艾玛,在邻村的教堂墓地边的一个村舍里出生长大,小时候是个招人喜爱的金发小姑娘。 她常会和孩子们说,自己就像是诗人华兹华斯《我们七个》诗中的小姑娘。住在雀起乡教堂边的教区长和他的姐姐洛小姐都特别喜欢漂亮的小艾玛,洛小姐还总是在放学的时候请她来家做客。小艾玛有甜美的嗓音,不仅在洛小姐那学唱歌,还学会不少十八世纪末大家闺秀的礼仪。比如用精美的字体写信,还把字母S拖出一个漂亮的尾巴。 那时洛小姐已将近八十岁,后来她在劳拉两岁半前就去世了。劳拉还被妈妈带去见过年长的教区长。那次拜访是劳拉最早的记忆之一,她依稀记得屋里昏暗的灯光,墨绿的墙纸和屋外探到窗口的树枝。比较清楚的记忆是一双颤抖的布满经脉的手把一个冷而圆的物件放进她手里。后来劳拉才知道,这光滑而冷圆的东西是洛小姐上托儿所时用的瓷杯,算得上是一件古董了。这件白底绿叶的瓷杯在劳拉家的壁炉上陈列了很久。后来瓷杯碎了,对一向轻手轻脚的劳拉一家来说挺奇怪。但洛小姐把瓷杯精美的图案深深印在脑海里,之后洛小姐对绿白相间的迷恋也是源于此吧。 艾玛经常给孩子们讲她过去的故事:教区长,她在教堂庭院的家,唱诗班的人晚上拿出乐器排练的情形,她爸爸在里面拉小提琴。 她更喜欢给孩子们讲的是在另一个教区长家做保姆的故事: 教区长名叫约翰?斯通,不富有,家里房子也小,但还是请了三个佣人:一个厨子,一个女佣还有保姆艾玛。房子里住了教区长和妻子,九个孩子,三个佣人,还有三四个男学生。一天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定居的亲戚来英国探访,他们鼓动保姆艾玛一起去澳大利亚。艾玛本来都下了决心去的。结果之后的一天晚上大家不知为什么闲聊到了蛇,讲到澳大利亚的平房和花园常有蛇的踪迹。“有蛇?那我就不能去澳大利亚了,我忍受不了那可怕的动物。”艾玛说。 最后艾玛没离开英国,而是结婚了,变成了埃德蒙和劳拉的母亲。劳拉和其他孩子们都很庆幸,如果当时妈妈选择离开英国,就没有她了。 不过仿佛澳大利亚对艾玛有一种奇妙的召唤,后来她的二儿子成了昆士兰的一个果农,一个外孙如今是布里斯班的一个工程师。妈妈说这一大屋子人都特别欢乐,晚上在客厅里合唱。 教区长约翰?斯通家的小孩子总是相亲相爱谦逊有礼,从不无理取闹或自私自利,是艾玛家所有孩子的榜样。 但劳拉记得最后一次去拜访他们家时,一个年纪大些的男孩揪她的头发,冲着她做鬼脸,把她的玩具娃娃埋在果树下,还偷了厨子的围裙挂在脖子前装教皇。也许这家孩子在保姆艾玛离开后品行变坏了。最后是约翰?斯通家的大女儿莉莉小姐送他们离开的,莉莉小姐当时十九岁,跟着艾玛一家一路走到艾玛家,然后一个人在傍晚走回去。劳拉记得她为了省力坐在婴儿车前面,双腿在前轮上晃荡,路人见到这情景都窃窃私语。 年轻漂亮的莉莉小姐那时已经有了两个热切的追求者:乔治和洛克。这两个人都很优秀,一度让莉莉小姐难以取舍,她会和艾玛悄悄地吐露心声:“艾玛,乔治在追求我,已经有人向我妈反映了。”艾玛则说:“亲爱的莉莉小姐,你觉得他是真心的吗?” 或许他是真心的,因为莉莉小姐是个招人喜爱的女孩。但最后莉莉小姐选择了洛克先生,变成了艾玛一家的教母。她经常给艾玛家的孩子寄装满书和玩具的圣诞包裹,虽然她婚后搬离了雀起乡,没有什么机会见到保姆艾玛了,但她们还经常保持通信。 村子里还有很多孩子因为没到上学的年龄,每天就聚在一起玩耍。早上他们穿好衣服,手里拿上块吃的,就被打发去玩了。母亲们则开始忙家务。 冬天,这些孩子的小胳膊小腿被冻得发紫,他们跺着脚,装作自己是马匹或是引擎。夏天,他们在尘土里做泥饼,用口水和泥。如果他们跌倒或者弄疼了自己,也不会跑回室内找大人,因为他们知道大人只会漫不经心地说:“走路的时候自己小心点!” 他们像小马驹般地在草丛中打滚,大人给他们的关注也几乎和马驹一样。他们经常流鼻涕,手脚和耳朵上也会长冻疮。但他们很少会病得躲在室内,事实上他们非常壮实。看来他们适应这样的环境。他们的妈妈常说:“让他们坚强些。”的确,村子里的男男女女都身心健壮。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有时劳拉和埃德蒙也会出门和其他孩子玩。父亲不太喜欢这样,怕把两个孩子心玩野了。他们的妈妈艾玛则认为,孩子们快要去上学了,还是早点适应集体的氛围好些。艾玛总说“他们为啥不能出去玩,雀起乡就是穷点,风气又不乱。要是再乱,咱早就活不下去了。” 在妈妈的支持下,劳拉和埃德蒙每天都可以玩得很尽兴。他们用石块和瓷片建房子,用苔藓和石子来装饰;他们躺在尘土里,往干裂的土里瞄;在冬天堆雪人或是在水塘上溜冰。 当然,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候,也并不是所有的玩耍都是美好的。有时孩子们会吵架,又打又踢,村里的孩子都很强壮,就算是那些两岁孩子的小拳头打起人来都有些痛。 村里人都喜欢自己的孩子长得强壮一些,无论男孩还是女孩。劳拉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叫罗西?飞利浦的小女孩。她圆滚滚的,红脸蛋像个苹果,酒窝很深,头发像铜线。游戏的时候无论别的孩子怎么撞到她,她永远四平八稳坚如磐石。她拳头有力,小白牙尖尖的。 在这堆孩子中玩耍,埃德蒙和劳拉这两个比较斯文的孩子要是卷入了混战,总是最惨的两个。他们只能摆动长腿冲向自家花园的大门,身后石块飞起,其他孩子喊着“胆小鬼,两个胆小鬼!” 随着年龄的增长,劳拉和埃德蒙两个孩子的未来也总是被大人讨论来讨论去。比如埃德蒙该去学门好手艺,男人要是有门好手艺,生活就不愁了,比如当个木匠。劳拉可以去当老师,如果当不了老师,在一户好人家做保姆也不错。但最重要的是,这一家人都想从雀起乡搬到市镇上。 大人们搬走的念头不是一天两天了:当初父亲一人来到这个教区是临时接了份维修教堂的活计。后来因为娶了艾玛,两人才在雀起乡落了户。再后来孩子们出生了,大大小小的事情耽搁了搬家:比如他们不能在公共结算日前贴转租通告,又比如又有个孩子即将出生,还比如要把猪杀了还有把粮食收进来,总之各种各样的事耽误了他们的搬家计划。七年过去了,他们还住在这屋里,讨论着何时搬走。 直到五十年后,劳拉的爸爸过世了,母亲艾玛就独自生活在雀起乡。 劳拉快到上学年龄的时候,有关搬家的讨论更加急迫了。父亲不想让自家孩子和村里的孩子一起上学,母亲非常同意。但是两个人的出发点显然不同:父亲是觉得市镇的学校比雀起乡的教学质量好,母亲担心的则是村民的孩子会扯破自己孩子的衣裳,而且自家的孩子会从那些脏兮兮的孩子那儿染上感冒,更别提孩子上学要走一英里半的路程了。 他们甚至一度去市镇看房子,做好了搬家的打算。但是每次都有事情耽误他们的搬家。最终他们只好做出了一个更实际的决定:劳拉的爸爸在家教劳拉和埃德蒙读写,如果学校的人来问,他们就说最近要搬走。 劳拉的爸爸买回了两本《初级识字》,教两个孩子认字母表。但是在劳拉开始学单音节词的时候,他被派到远方干活,只有周末才回家。劳拉和弟弟才学会了几个单词,学业就已经中断了。她只好拿着书问做家务的妈妈:“妈妈,‘房子’怎么拼?‘w-a-l-k’是什么?”要是妈妈太忙或者太烦没空管她,她就坐下紧盯着那页纸,皱着眉头,仿佛只要努力集中精力,她就能弄明白书上的意思。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几周后,突然有一天,劳拉似乎看明白了书上的内容。虽然第一页还有不认得的生字,但是她能跳过生字弄清楚意思了。“我会读书了!我会读书了!”她高兴地宣布:“妈妈!埃德蒙!我会读书了!” 虽然家里的书比邻居们的多,但还是不够读。除去看不懂的“爸爸的书”,妈妈的《圣经》,还有《天路历程》和几本教区长约翰?斯通家留下的儿童读物。劳拉读了《格林童话》《格列佛游记》《雏菊花环》,还有《咕咕钟》和《胡萝卜》。 很快邻居们就知道劳拉可以看书了,这个小书虫手上时刻捧着本书。 很多邻居对此耿耿于怀,他们的孩子都是去了学校才认字的,还是在学校的要求下。想到劳拉不去学校就会读书,邻居们觉得她像偷跑了一样。于是他们借劳拉爸爸不在的时候来攻击劳拉的妈妈。“教孩子认字不是你们该做的事,学校才是教孩子的地方。要是学校校长知道了,一定会来找劳拉的爸爸麻烦。” 一些和善点的邻居则会说劳拉用眼过度,让劳拉妈妈别让她学了。可是刚藏起一本书,劳拉准能发现另一本,书对她的吸引力简直像铁遇见了磁铁。 埃德蒙没那么早认字,但是他开始学的时候学得特别仔细。他不跳过生字,也不猜测词义。他把每页书上的字吃得透透的。因为埃德蒙是妈妈的宝贝,所以妈妈对他的问题特别耐心。 如果这两个孩子能一直这样学下去并且有机会接触到适合的书,他们或许会比在学校学得还多。可惜孩子们如饥似渴学习知识的美好时光没能长久。 一个经常因为孩子逃课被请到学校的家长,向分管义务教育的老师报告劳拉家的“自学丑闻”。老师去了劳拉家,警告劳拉的妈妈,要是明早九点劳拉不出现在课堂,就会有各种处罚。 对埃德蒙而言,憧憬牛津剑桥的梦告以终结。除了公立的学校,他们别无选择。学校教育并没有教给他们更多的知识,除了偶尔可以从别的孩子身上学到点东西。其他的知识都是通过自己的阅读得来的,偶尔他们会从书里看到有的孩子会有截然不同的童年,那些孩子的育儿室里有摇马,他们参加各种聚会,他们去海边度假,还被鼓励做那些看起来挺奇怪的事情。每当此时,两个孩子总在想为什么自己会出生在雀起乡这个没前途的地方。 劳拉和埃德蒙开始意识到学校外面才是他们真正值得看、听和学习的地方。村里的人都挺有趣,几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对劳拉来说,村里的老人们是最有意思的。他们告诉劳拉以前的故事,唱古老的歌谣,记得古旧的风俗,但即使是这样依旧不能满足劳拉的好奇心。她真希望泥土和石块能告诉她那些逝去的人的故事。她喜欢搜集各色各样的石头,她总幻想有一天触到一个神奇的弹簧,石头跳起来展示出一卷羊皮纸,上面清楚地写着当时的情形。 那时没有什么快乐是用钱买来的,即使有,也没有闲钱去买。不同时节的景色、音律和气味是村民们最单纯的快乐:春日,嫩绿的麦苗从地里抽出,云影投射而下;夏日,花果娇艳,麦粒饱满,雷声隆隆,大雨倾盆;秋日,地里一片丰收的盛况;冬日,积雪埋过篱笆,离群的鸟儿在村舍门口啄食零星的面包糠,野兔在猪圈边找寻残羹冷炙。 雀起乡的孩子有他们自己的娱乐方式,比如守护河谷边白色的紫罗兰,这是他们神圣的秘密。或者想象和天空般清浅梦幻的山萝卜,是被仲夏暴雨从天空裹挟而下的来客。还有个好玩的把戏是悄悄地潜伏在鸟儿栖息的枝头,趁其不备摸下鸟儿的尾巴。劳拉有次成功地摸到了鸟的尾巴,可惜当时只有她一个人,没人相信她真的摸到了。 孩子们长大了些,知道这里的人们和大地深厚的渊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觉得自己是大地的宠儿。他们在没旁人的时候在田里轻跃蹦跳,温柔地抚摸着大地,激动地叫着:“我们是大地的宠儿!大地的宠儿!” 虽然他们有这些大人所不知的浪漫幻想,但是最终他们没长成为多愁善感、郁郁不得志的文艺青年。或许,他们的血管里混上了农民坚韧不屈的血液,让他们比同代的孩子少了些娇气。当他们因为表现不好被家长揍的时候,他们会在心里记住下次别犯错,而不是心怀怨恨成年了还无法释怀。 劳拉十二岁的时候,误入了堆料场,一头牛神气活现地警告着她:这是自己的领地。她没躲,没逃,只是想着:“天啊!我还是趁牛的主人没发现我之前开溜吧。”在她眼里,牛存在的意义是为早餐提供黄油和牛奶,她自以为然地认为牛的主人不希望女人或者女孩在这么重要的场合出现。所以劳拉只是镇静地走了另一个方向,没觉得有何不妥。 两个孩子自上学后就融入了村里的生活,和小些的孩子一起学习嬉戏,从大孩子那里学刻薄或者甜美的话语。他们体会到生活在村里的欢乐、局限以及困难,但他们思想中特立独行的地方让他们无法接受所有孩子都认同的一些事。 有些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让他们觉得有趣、高兴或者伤悲。旁人随意说的话他们牢记在心,别人的行为和反应深深地刻在他们的脑海里,成为他们幼小心灵里无法磨灭的印记。 长大以后他们自然而然地走到了外面的世界。埃德蒙去过南非、印度、加拿大,最后他当兵牺牲在比利时。他们在本书中是见证者,是生养他们的村庄最鲜活的记录者。 3 男人在田间 劳拉母亲艾玛出生的地方,离雀起乡没多远,出了村口过一座桥,再转弯,就是福德洛村。一到福德洛,景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田地变成了草地、榆树和小溪。 这是个孤零零的小村子,比雀起乡更小,也没有商店、客栈或者邮局,离火车站六英里。一个没有尖顶和塔楼的小教堂蜷缩在墓地的后面,被高大的榆树环绕。过世的教区长被埋在苍翠的灌木间,烟囱顶在茂密的树丛间若隐若现。周围是都铎式的农舍,黑色的窗框,白色的墙壁。除此之外,牧羊人、铁匠和农场工人的小屋构成了村子的全部风光。这些房子排在道路两边,被茂密的树丛掩映,不注意的话,都感觉不到村子的存在。所以有个笑话说一个外村人穿过福德洛以后问福德洛村在哪。 雀起乡的人总嘲笑福德洛村是“寒酸的弹丸之地”,福德洛的人则嘲笑雀起乡有吉卜赛人的存在,所以是“蛮荒的村落”。 福德洛村有教堂、学校和农场,雀起乡的村民倒是经常会去。而雀起乡唯一有的就是个酒馆,所以福德洛的村民除了偶尔去雀起乡的酒馆小坐,就不会去那“吉卜赛人蛮荒的村落”。 除此之外,一年中的大多数时间,天一破晓,村上的男人们就得披上衣服,带着面包和猪油的早餐,拎着前一晚准备好的装晚餐的篮子,匆忙地去地里干活。 冬天的早晨,让孩子们起床是最恼人的。母亲要不断地又叫又摇,有时要叫上个十几回才能把他们从床上拖起来。 还有晾在墙边一整晚的靴子被冻得缩水了不少,而且硬得像板一样,要是穿上脚,都会被磨出冻疮。 所以小男孩们会因为穿鞋而哭哭啼啼,这时候妈妈就会在一旁鼓励说,幸好这是靴子,不是马裤。要知道从前的马裤都是皮革做的——以前人们冬天里穿上一条皮革马裤经常要花上一小时。 这个说法,也被孩子们照葫芦画瓢地学会了,后来每当有妈妈劝孩子说:“耐心点!想想圣经里的约伯是多么的耐心。” 孩子就会用这个典故来回嘴:“约伯怎会知道什么是耐心?他又不用穿皮革做的马裤。” 其实皮革马裤在八十年代就已经销声匿迹,也只有在故事里才听得到。 在当时,只有赶车人、牧羊人和一些年长的劳工还穿着传统的长罩衫,配上以前牧师戴的黑色的圆毡帽。比较时兴的穿衣方法是,穿挺括深棕色的灯芯绒外套,夏天穿灯芯绒裤和没漂过色的宽松的夹克。 即使是穿上了新式的衣服,村里的男人看起来,还是有着难以掩盖的乡土气。青壮年男人们都是中等高度、身强体壮、满面红光,他们以自己的力气为傲,还吹嘘身体从未酸痛过。而年纪大的则佝偻着背,双手粗糙而红肿,走起路来不稳当——多年在恶劣的天气里劳作,他们已经饱受风湿的折磨。老人们的下巴上留着一片银色的胡子,延伸到双耳。 年轻人喜欢留着海象般的胡子。偶尔一两个年轻人,会走在时尚前沿,把脸刮得干干净净。但是周日是人们唯一的刮脸日,所以周五周六的时候,所有人都是胡子拉碴的。 雀起乡的人们说话,喜欢把元音拖得很长。“男孩”里的“安”音,“煤”里的“诶”音,“桶”里的“翁”音都特别突出。有些词,音节模糊,几个词连在一块读,像“面包黄油”,直接成了“面儿黄”。 他们喜欢用各样的谚语和俗语,还经常用比喻。要是说东西冷、热或者有颜色,他们会说“热得像地狱”、“冷得像冰”、“绿得像草”、“黄得像块金币”…… 说人紧张是“像热锅上的蚂蚁”,说人火大是“火气大得像头牛”,说人“穷得叮当响”、“病得像条狗”、“声音像是公鸭嗓子”、“丑得影响市容”、“让人食指大动的牛奶”、“骄傲得浑身发臭”。喜怒无常的人是“没头苍蝇、上蹿下跳”。 这些方言要某些音域浑厚的中年男子说效果才最好,他们说起话来饱含深情,措辞地道。就像是BBC播音员弗雷德?吉斯伍先生播音时刻意使用的牛津口音。尽管播音员的语音让听众体验到了牛津英语的魅力,但这种刻意的模仿其实让土生土长的人们觉得非常别扭。 村里男人的工资都差不多,他们的境遇、喜乐和每天的工作也相差无几,但他们自己却会觉得和别人差别很大,大概就像城里人看乡下人的那种感觉。有些人聪明些;有些人接受新事物慢些;有些人好心又爱帮助人;有些自私自利;有些外向活泼;有些沉默寡言。 不过现在,要是有人还想见到这种典型的村里人,估计他是找不到了。也难找到那种苏格兰农夫喜欢的黑色幽默,或者作家托马斯哈代笔下威塞克斯地区 的幽默智慧。 那时的雀起乡村民,思想像是从重型的模子里倒出来的,一点也不转弯。偶尔还会来点冷幽默:曾有一个人见到埃德蒙在哭泣,因为他的喜鹊被从笼子里放出来后就没飞回去。他说:“小伙子,别难过。你去和多嘴的安德鲁太太聊聊天。然后你就能听到喜鹊叽叽喳喳地叫了。” 村民们最大的美德是坚忍,不在痛苦或困难前退缩。男人会说:“快要下暴雨了,田里的燕麦必须在晚上收进谷仓。大家加把劲,午夜前把最后一担燕麦收回去,直到最后人都累得没力气走回家了。但我们都尽了力,我们干得漂亮!”或者“一头牛低着头向我冲来。我没退缩。我扯下块铁条,向它打去”。 女人会说:“我连续六晚照顾我年迈的母亲,都是和衣而睡。但我一直在坚持,母亲也在坚持,最后她挺了过来。” 一个年轻的妻子生产后会和接生婆说:“我刚才没退缩吧?嗯,我坚持下来了。” 村子一直延伸出教区广阔的农场,是由以前好几个小农场合并的,现在归住在都铎农舍的年老的农场主。农场边的草地上养了马和牛。奶牛给农场主一家和周围的邻居提供了黄油和牛奶。有几块田被改成了草料场,用来喂牛。其他的田用来种玉米和小麦。 农舍边围着马厩、谷仓和装满肥料和农具的工棚。高大的谷仓足够把成垛的干草拖进去。堆料场上码着一垛垛整齐的干草,室内的挤奶场地方小工具却一应俱全。 大片的农场解决了村民们的就业问题。男孩们一从学校毕业就开始在农场上工作,退役的军人或者结婚成家的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工作。用村里人的话说,多只手总归帮得上忙。村里的劳动力很便宜,所以总是地尽其耕。 平日里农场的景象总是热火朝天,马车夫在农场工人干活前一个小时喂好马。男人们分成几队开始耕种。 如果干活的时候下雨,农夫们就披上麻袋。天冷得结霜,他们对着手哈气,把胳膊抱在胸前取暖。如果饿了,就摘下萝卜充饥,或者啃几口给牛吃的油饼。有些淘气的年轻人还会尝尝油脂做的蜡烛。除此之外,母亲们担心儿子会饿,还总是准备半个冷煎饼或者昨天剩的杂烩给儿子当点心。 喊过号子之后,大伙们开始干活。男孩们坐在马车上,男人们走在车旁点上烟斗。在噼啪的马鞭声、嗒嗒的马蹄声和叮当的马具声的伴奏下,大队人马趟过泥泞的田间。 这里的每块田都有自己的名字,凭这些名字多少能猜出这块地的历史。“护城河”、“鱼塘”、“鸽舍”、“狗舍”和“兔场”是在农场被合并前起的名字。“雀山”、“布谷鸟丛”、“柳树”和“池塘”的名字源于地貌。“吉伯德”和“布莱克威尔”是为了纪念以前的主人。新开辟的田地根据面积被叫做“百亩”和“六十亩”。偶尔有一两个老人坚持要叫这两块地“石楠地”和“赛马场”。 农田的名字对庄稼人来说不过是个符号,真正重要的是土地是否肥沃松软、地势是否平坦。如果田地正对着风口无遮无拦,大雨倾盆的时候就会把男人们浇得湿透。如果土地坚硬如铁,男人们费了全身的力气也耕不开。 一般一块田有三四架犁,每架犁由三头马牵着,一个男孩指挥方向,几个男人跟在旁边。犁头在田间画出深色的线条。直到夕阳西下,田野呈现出深沉的天鹅绒般的紫色。 伴着男人们干活的号子 “加把劲啊!呦嗬!呦嗬!”羊群会在羊圈里咩咩叫,几只白嘴乌鸦则紧跟在犁边,捡食被翻到地面的虫子。鸟雀儿轻盈地在田间舞蹈,期待着分一杯羹。 男人们用马拉的磙子粉碎土块,留下一块块混着野草的土堆。那股草气和土味足够让人一辈子都难以忘怀。就这样,播种、耕耘、收获的轮回生生不息。 直到后来,工业时代来临,机器收割开始走上舞台。从此每年秋天都能看见收割机的身影,巨大的引擎驶过田野。一到收割的季节,一辆辆收割机在好几个农场奔忙,驾驶员就住在一个叫“盒子”的大篷车里。九十年代的时候,劳拉的弟弟们打算学习使用农用机器,以便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村里人对这样漂泊的生活方式大为惊骇。在他们眼里,操作农用机器的司机和扫地工、补锅匠一样卑微,把脸和衣服弄得脏兮兮很不体面。就像他们觉得城里的职员和推销员虽然衣着整洁,却只是 “卖货郎”。他们眼中体面的人是农场主、酒馆老板、农场工人、屠夫、面包师、磨坊主和杂货店老板。 多数农用机械是马带动的,有些田里还是得靠人力播种。男人在脖子上挂上一个盛满种子的篮子,两手播撒。尽管农用收割机越来越普遍,但是男人们还是喜欢用镰刀收割,女人在边上捆扎稻穗。 新式的脱粒机可以更快地剥出谷粒。也有不少家庭喜欢用原始的脱粒方法,把谷粒在风中从一个筛子倒到另一个筛子。 农场工人们有条不紊地忙活着。有些熟练的工人喜欢向外行人解释农活是门技术活,一切都要把握好时间火候,这需要用一生的精力去钻研。当然也有些人说:“我们一周挣十先令,干的就是体力活。”还有再懒的人,在田里和大家一起干活的时候都得努力跟上步子。 一部分人在田里开垦,一部分人在田里施肥、清理沟渠。几个干活熟练的中年人修理篱笆、给羊剃毛、给屋顶添稻草。 那些车夫、牧羊人和铁匠在农场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他们一周挣十二先令,还有一栋免费农舍住。 庄稼汉在田里不叫各自的名字。他们都有绰号“灌木”、“南瓜”或是“炸弹”。大家记不得这些绰号是怎么来的,有时候连主人公也不记得怎么有了这个绰号。有些是因为身体特征,比如“斗鸡”是因为斗鸡眼;“结巴”是因为说话口吃。有个人叫“饭桶”是因为他总要时不时地吃点零食。 有段时间埃德蒙在田里干活。车夫问了几个问题,埃德蒙都对答如流。车夫惊呼:“哎呦呦!你聪明地像个所罗门。以后我就叫你所罗门!”从此这个名字就传开了。有个小男孩被叫做“渔夫”。他偏爱男孩的妈妈叫他“渔夫之王”。 有时田间会响起低沉的嘘声,这是警告大家农场管家“老周一”来了。“老周一”是个干瘪的老头,脸色红润。他骑着瘦小的长尾灰马驹,长腿几乎碰到地面。他挥着烟斗喊着:“嘿!家伙们!你们在干嘛呢!” “老周一”尖刻地挑农场工人的毛病。他自己是个急性子,总是催着别人动作快点,这让农民们讨厌。 “老周一”的绰号来自于他的口头禅:“现在是周一十点啦!今天是周一,明天是周二,后天是周三。一个星期都过了一半,你们还什么活都没干!”当然这个绰号是大家背地里叫的。大家当着他的面都是毕恭毕敬的,“是的,莫里斯先生”,“不会了,莫里斯先生”,“我会尽力的,莫里斯先生”。但只要他一转身,有些人就会用手拍着自己的屁股说:“老混蛋终于走了。” 每天中午十二点,农民们去吃午饭。马被从车上解下,栓到马棚里,喂上草料。农民们分散坐开,在地上摆出冷茶摊出食物。运气好的话,有些人还有面包和冷熏肉:一大块自家做的面包上铺了一小块熏肉,熏肉上又加了一小块面包,这样手就不用触到熏肉了。用刀叉可以干净整洁地切好面包和肉块。稍差一点的话,就是用面包配上猪油或者奶酪。 食物总会被一扫而光,面包屑被用来喂鸟。男人们点上了烟斗,男孩们坐在篱笆上玩弹弓。年长些的人聊政治、最近的谋杀案或者当地新闻。有时候有人会带头讲起黄色笑话。 这些黄色笑话只限于田间,在一代又一代中流传。故事的内容极其下流,仅限于男人之间。有些年纪大的说:“我走了,再也听不下去了。他们脑袋凑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堆生殖器。”而有些偷听的年轻人掌握的内容不过是“他说”和“她说”,之后是一些人体器官的列举。 庄稼汉还会在田间地头唱起猥亵的小调。这种下流的小曲对仗工整,这些调调像是从土壤里生长出来的,听着都觉得作者是神职人员家斯文扫地的儿子。其实不过是男人们在教堂里听到了满脑子的赞美诗,进行了改编。 比如,有首小曲叫《神职人员的女儿》,说的是一个女孩在圣诞节的早晨去教堂通知父亲牛肉送到家了。她到教堂的时候礼拜开始了,大家在唱赞美诗。她挨到父亲身边吟唱道: “父亲,肉在家了,你想让妈妈怎么做?” 父亲回答到:“让她烤了肥的,煮了瘦的,猪油用来做布丁。” 这样简单的娱乐不能满足男人们。有个天赋异禀的人会挖掘出小曲里下流的地方加以改编,用上村里恋人的名字。虽然十之八九的人听了不舒服,他们只会说:“小心点,那些小孩子要听得到了!”或者“注意点!有女人走过来了。” 一天一个退役的军人回到家乡,听到这种猥亵的小调。他对唱歌的人说:“你最好离开去洗洗你的脏嘴。” 唱歌的人骂了几句。士兵跳起来抓住那人的领子,把他按到地上,往他嘴里塞上泥土和石子。“这下嘴里干净多了!”士兵最后踢了那人一脚。唱歌的人后来在篱笆后咳嗽吐沫了好久。 除了男人之外,有些女人也在田里干活,她们负责除草锄地,移开石头,捡萝卜和甜菜。雨天的时候,女人们在谷仓里修补麻袋。曾经有些在田里干活的女人因为浪荡,有了四五个私生子。所以后来“在田里干活的女人”有些贬义。 在雀起乡,全村有六七个女人在田里耕作,她们是正经的中年妇女,把家里照顾好后有空闲,在田里干活好挣些闲钱。 田里干活的女人们从早上十点干到下午四点,其他时间操持家务。工资一周四先令。她们带着遮阳帽,穿着靴子和男式的外套,围着粗布的围裙。斯派瑟太太第一个换下裙子穿上了丈夫的旧裤子,算是个先锋。其他不愿穿裤子的女人,就在裙子下面裹上用旧裤子做的绑腿。这些女人们健康结实,又很勤快,一天不干活都觉得不舒服,所以她们干起活来风雨无阻。 路人们看到弯腰在田里干活的女人会觉得好笑。其中唯一一个未婚的女人叫莉莉,粗壮黝黑得像个吉卜赛人,浑身散发着泥土的味道。几年前,她生下一个儿子后遭遇男人背叛,便发誓要自力更生,带大孩子后才结婚。邻居们觉得这誓言无足轻重,因为她长得实在不好看。 后来莉莉五十多岁依然孤身一人,每天的生活不过是干活、吃饭和睡觉。她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用她的话说:“做好饭、吃饭和收拾好都不用离开炉边。”她认识些字但是不会写。每次都是劳拉的母亲帮她给远在印度服役的儿子写信。 穿裤子的斯派瑟太太心直口快,独立正直,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她自夸不欠人一分一毫。她那妻管严的丈夫也对她崇拜得不得了。 面颊粉红的布拉比太太总在口袋里装个苹果或一块薄荷糖,见到喜欢的孩子就拿吃的哄人家。她特别爱读小说,她从微薄的工资里省下钱订阅了《蝴蝶铃》和《家庭先驱》。有一次布拉比太太遇见放学回家的劳拉,便绘声绘色地讲起小说《冰雪女王》的情节,说的是一个貌美富有、德性美好的女主角对男主角冷若冰霜,机缘巧合之下,佳人冰雪消融,男主角赢得美人归。故事里还有个坏人上校。“哎呦,我恨死那个上教了!”布拉比太太感叹说。 劳拉小心翼翼地纠正:“布拉比太太,那不是读‘上校’吗?” 布拉比太太面露不悦之色:“你在想啥呢?现在学校怎么教的啊?”为此,她生气了好几个星期,不再给劳拉薄荷糖。劳拉应该汲取不要纠正大人错误的教训。 有个叫“阿吉”的老人和女人们一起干活。他身体不好,只能干一半的活。他不是本地人,背景也无从可知。他高而瘦,佝偻着背,水蓝色的眼睛,红棕色的头发。他直起脊背的时候依稀能看见军队生涯的痕迹。阿吉喝得微醉的时候会提起“我当年在第一团的时候”,但是这句话总是没有说完。他的声音会突然爆破然后只能听到小小的吱吱声,即使如此,还是能看出他是个受过教育的人。他骂起人来也不像别人那样刺耳。 他现任的妻子二十年前是个寡妇。有一天阿吉在雷雨天敲了她的门求宿,从此就留下来了。他也不和自己的妻子讲起往事。据说他在田里干活第一天脚上就起泡流血。村里人起初对他都很好奇,渐渐地他就变成了大家眼中“穷困潦倒的人”,成了大家的笑柄。他干活尽心尽力,唯一偷懒的时候,是每次村里来了德国乐队。只要他一听到“砰砰”的鼓声响起,他就捂起耳朵,逃到没人看见的地方。 周五晚上收工后,男人们去农舍取工资。农场主从窗子里给农场工人们递出工资,领到工资的鞠躬致谢。农场主年纪大到骑不上马了,只能坐着马车在路上巡视一圈。发工钱的时候是他视察所有农场工人的时候。 农场主会借此机会表达不满:“你该清理河道的时候跑去树林里干吗?” 被训斥的人小心地说:“先生,我去上厕所了。” 有时他会更严厉地说:“我听说你最近干活不卖力啊。你要知道只有在这里卖力干活才能挣钱啊。” 当然最多的时候,他还是会说:“喏,这是亮闪闪的硬币。记得别一次花光啦!” 有时他也会询问农场工人妻儿的情况,或者风湿病有没有好转。农场主主要扮白脸,黑脸都是农场管家扮的。 农场主心眼不坏,也意识不到自己在压榨工人。毕竟这工钱够不够庄稼汉养家糊口不是他操心的问题。他觉得种地的人对生活要求也不高。反正他自己喜欢多汁的牛里脊和一杯上好的甜酒,熏肉和豆子是干苦活的人吃的。农场主一年请大家吃一次收割大餐,圣诞节有牛肘子,病人还能得到热汤和牛奶布丁,这样看来他对工人们也不坏。 只要大家完成了自己的活,农场主就不会干涉。他是个坚定的保守党,不会在投票的时候影响别人的选票。有些农场主喜欢操控农场工人投票,他觉得这样很卑鄙。他也不会逼手下的人去教堂,那是牧师的工作。 农场主经常被手下人糊弄,还被暗地里叫做“全能的上帝”。但是他是受人爱戴的。大家说:“他心肠不坏,尽心尽力。”最终,所有的怨恨都冲着农场管家“老周一”去了。 虽然薪水不多,发薪日还是让人激动的。口袋里多了几枚硬币,男人们脚步轻快,声音愉悦。一到家,他们就上交工资,妻子会给一先令的零花钱。 村里的习俗是男人工作挣钱,女人管家花钱。男人们在外面卖力地挣钱,女人们在家里烧饭洗衣,照顾孩子,精打细算。 很多丈夫吹嘘自己从来不过问妻子怎么花钱。只要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他们就心满意足。他们觉得自己这样慷慨信任的态度充满了男子气概。如果妻子不小心持家不慎,丈夫也只会委婉地责备说:“你做衣服也要看布料有多少啊。” 吃完晚饭后,男人们会在花园和菜地里忙活上一两个小时。他们是一流的园丁,并且相互较劲,看谁种的蔬果最早成熟、果实最好。 好收成除了要靠肥沃的土壤和猪圈的肥料,精耕细作也非常重要。他们经常翻土保持土壤的松软。这被叫做“挠痒痒”。“挠挠大地母亲的痒痒,她就让你丰收”。因此他们经常在菜地里这样打招呼:“刚刚挠完她的痒痒吧?” 男人们在田里奔忙一天后,在花园还是干劲十足。他们从不抱怨,似乎从不疲倦。春日的夜晚,经常有男人点上烟斗锄地的声音。伴着夏日的暮色,听着水浇灌土地的声音让人心旷神怡。缺水的时候要从远处挑水回来浇灌。有句话叫“要想收获,先下苦力”。 菜地一分为二,一半种土豆,一半种小麦或大麦。花园用来种绿叶菜、醋栗丛和一些鲜花。男人们都以吃自己种的芹菜、豌豆、豆角、菜花和栗子为骄傲。 此外,他们在土豆上也用尽心思,土豆可以供全家吃上一年。土豆都是传统的品种,比如早玫瑰、美国玫瑰、酒瓶子和白象土豆。白象土豆不容易剥皮,煮的时候会冒出白浆,但是巨大的果实让人看了满意。每年大家都把巨大的白象土豆带到酒馆里比大小,大家互相看着土豆猜重量。 村民们没有余钱花在种子上,他们主要用上一年收获的种子。为了保险起见,他们会和远方的朋友交换一袋做种子的土豆。偶尔周边的花匠会给几个新品种。男人们总是小心地耕种新品种,等收获的时候还会把新的品种送给邻居。 男人们锄地的时候喜欢哼上几句。那时候大家都喜欢唱歌。农夫在田间唱,马夫在马车上唱,卖面包、面粉和鱼的小贩在送货的路上唱,连医生和牧师也会唱上两句。当时的人们没有现在多彩繁复的娱乐生活,但是他们更快乐。让人快乐更多的是心态,而不是物质。 4 “马车和马”酒馆 隔壁的福德洛有教堂、学校、年度音乐会和读书会,雀起乡并不羡慕,因为它这有一家叫做“马车和马”的酒馆。这是雀起乡的社交中心,温暖而有人情味。 男人们每晚都会去酒馆小坐,喝上半品脱,谈论当地新闻、国家政治和务农技巧。兴致浓的时候大家会唱上一曲。 男人们在酒馆都表现良好,不会醉酒闹事。因为啤酒要两便士一品脱,他们没有足够的钱,根本没机会喝醉。 一次教堂里的牧师在讲经台上痛斥喝酒的行为,把酒馆说成是“邪恶之穴”。一个老人不满意地说:“真可惜牧师看不到自己是什么样子。”一个年轻人鄙夷地说:“这牧师就爱多管闲事。”有个人平和地说:“不过呢,这是牧师的事。他的工作就是布道,他总要找些东西来批判一下。” 全村只有十多个男人滴酒不沾,有些是信教的,有些是舍不得花钱的。 男人们在酒馆都有自己的专座,就像在家一样。酒馆有着红窗帘、干净的器皿,炉火熊熊,比很多人的家还要温馨。并且男人们觉得在酒馆反而更省钱。因为他们不在家,妻子和儿女就可以早睡觉,家里就省了柴火。男人的零花钱是一周一先令,其中有七便士用来买酒。妻子们去杂货店的时候还会给丈夫买上一盎司的“黑人头”牌烟草。 酒馆是男人的天下,女人从不陪同。有时女人有了几便士的闲钱,会从酒馆后门买上一杯啤酒,悄悄地躲在一边听里面发生了什么。孩子们被差遣去酒馆后门的杂货店买蜡烛、糖浆和奶酪,小耳朵也喜欢偷听里面的动静。酒馆老板的孩子喜欢悄悄地从床上爬起,穿着睡衣坐在楼梯上偷听。有天晚上,一个白色的大鸟一般的东西从楼梯上滚落,吓了顾客们一跳。原来是老板家的小孩子在楼梯上睡着后跌落了下来。大家把受惊的孩子抱在膝上,靠着火炉取暖,很快孩子就不哭了。 酒馆的老板娘受人尊敬。顾客们在酒馆非常注意措辞。经常有人提醒“别说了,小心老板娘在呢”。那些在田间低头的下流话在酒馆也绝迹。 政治是酒馆的热门话题。当时每个家庭刚刚有了投票权,大家都特别仔细地行使新权利。温和的自由主义占多数。一个曾在北安普顿工作的人说自己是个激进派,酒馆老板说自己才是铁杆激进主义。在左右两派的协商讨论下,大家最后总能达成共识。 “三英亩和牛”、“秘密投票”、“帕内尔委员会”、“教堂的分解” 是当时的热门词。有时大家会大声朗读报纸上领袖的演讲。萨姆会满怀骄傲地说起自己和支持农工的约瑟夫?阿奇握手一事。他激动地说:“约瑟夫?阿奇 !约瑟夫?阿奇是站在农场工人一边的!”他小心地用酒杯敲着桌子,以免珍贵的啤酒洒出。 酒馆老板站在壁炉边,带着主人的态度说:“你们这些反对乡绅的小子是不对的。他们有地有钱。要是他们不给你们活干你们还不是去喝西北风?”此话一出,浇灭了昂扬的激情。有人大喊自由党人威廉?格莱斯顿的名字:“格莱斯顿!格莱斯顿! 伟大的人!人民的威廉! ”大家激昂地唱起: 上帝保佑人民的威廉, 让他带领着我们走向自由, 上帝保佑这伟大的老人。 偷听的孩子们喜欢大人们在酒馆里讲故事,故事里凝固的鲜血和恐怖的尖刺让孩子们觉得刺激。传说周围的桥上有个野鬼,闪着光在桥上走过。有个邻村的男人在给妻子取药的路上,遇见一条双眼如火的大黑狗,一定是恶魔的化身。还有关于绞架、无头女骑白马之类的传说。 一个寒冷的冬夜,大家在酒馆讲鬼故事。八十岁的老医生把马车拴在门口,进门点了白兰地。 一个人问道:“先生,您晚上出诊的时候经常路过那座桥。您什么都没见到过吗?” 医生摇了摇头:“没有。我没见过什么。不过有件奇怪的事。这几十年来,我这么多匹马过桥的时候都要抽。不知道是不是它们能看见我看不见的。不过也就这样吧。晚安了,小伙子们。” 除了这些流传的鬼故事外,还有去世的亲人回来报信的故事。大家都不信鬼,这样只是为了好玩。有几个胆大的晚上去闹鬼的地方,最后都说:“哎,既然活人都伤害不了我,死人也不能拿我们怎么样。天使不想回人间,恶鬼也逃不回人间的。” 有段时间,报纸上报道了骇人听闻的谋杀案。开膛手杰克在伦敦东区夜间行凶,凶残地伤害且解剖了数名女性。村民们乐此不疲地讨论凶手的动机。这名字让孩子们噩梦连连:父亲在棚子里敲敲打打,母亲在楼下忙东忙西,好像开膛手就躲在哪家的橱柜里一样。 还有,几年前,有人曾在村里的天空上看到一队迈着正步的士兵,带着军鼓和横笛。后来证实,这只是海市蜃楼,当时的确有一队士兵经过六英里外的比斯特村的道路。这种反常的自然现象也许是光散射的结果。 十八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村民的幽默感还比较原始。大家有时会搞些刻薄的恶作剧,对着一个人大喊外号。有位年老和善的妇人被叫做“不离不弃”。几年前的一个冬夜,雪深及膝,几个顽劣的年轻人敲老妇人的门,说她在三英里外的女儿卧病在床。 老两口穿好衣服,点着灯笼出发了,恶作剧的青年们尾随其后。他们一脚深一脚浅地在雪里举步维艰,老先生想退缩回家了。老妇人坚持要到女儿身边,她哄着丈夫说:“坚持一下,我们不离不弃!”从此“不离不弃”的外号就流传开了。 渐渐地,人们的品位开始改变。这类故事再也引不起哄堂大笑,听众多是安静地说:“这真不像话。这样捉弄可怜的老两口。咱们唱首歌忘了这件事吧。” 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处在一个新阶段,这是机械和科学发明的时代。价值观和生活条件日新月异,对村民的生活有很多改变。铁路缩短了距离,报纸走进每家每户,机器取代了手工,大家开始买商店里现成的食物。地平线被延展,一个五英里外的外乡人不再被当做稀罕的客人。 村里的风俗没有绝迹。村里小学生们还伴着歌谣做游戏,女人们还在田里拾穗,男人们还唱着民谣。大家如果在酒馆里唱起歌,曲目是新老混合的大杂烩。 聊天的时候小伙子插不上嘴。要是有哪个年轻人跃跃欲试地垄断谈话,会被年长的人一顿训斥。女人们说:“老公鸡不喜欢小公鸡叫。” 新歌开始流行,比如《花园墙上》《汤米,给叔叔腾地方》《漂亮的黑眼睛》之类诙谐或伤感的小调。有些歌从外面传来,有些是在一便士一本的歌本上学来的。唱歌的人时而愁肠百转,时而兴高采烈。 中年人喜欢哀伤的歌曲,比如《逝去的爱人》《夭折的孩子》《去世的母亲》。有时他们会把歌改得激昂向上: 不浪费,不贪求 这些道理记心底 说话严谨 做事小心 不让机会溜走 否则追悔莫及 这首歌很快会被打断,大家一起合唱起《麦堆谣》: 伙计们,我们喝上一小杯 我们喝着去麦堆 伙计们,我们喝着去麦堆 我们喝着去麦堆 添上一杯又一杯 喝得真欢畅 伙计们,我们喝着去麦堆 我们喝着去麦堆 大家反复地唱,把歌词里计量单位越唱越大,从一小杯到半品脱、一品脱、一加仑、一桶、一大桶、一条小溪、一口池塘、一条河、一片海洋。这首歌可以唱上一整晚。 合唱团还特别喜欢唱《亚瑟王》。这首歌也是最受欢迎的室外合唱歌曲之一,常常伴着驶过田间的马具叮当和马鞭呼啸。夜里独自赶路的行人也喜欢用这首歌给自己壮胆。歌词是这样的: 当亚瑟王才登基 他是个称职的国君 他带了三袋大麦粉 做个梅子布丁 布丁做好端上桌 梅子多得数不清 大块的板油香又腻 大到像手指 国王王后坐桌旁 勋爵伴左右 今晚剩下的收拾好 明早皇后做炸布丁 每次劳拉听到这首歌,眼前会浮现出一个头戴金冠的皇后,袖子卷起,一手端着碟子,一手扶着火上的煎锅。当然了,只有皇后才有炸布丁做早餐。普通老百姓的布丁永远不够吃,哪有多余的留到第二天炸着吃呢。 然后成年组唯一的单身汉卢克,会和上一曲: 我爹挖沟修篱笆 我娘纺线忙 我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生活真拮据 哎呦!这事咋能成这样? 哎呦!我该咋办好? 没人来求我的爱 也没人想把我来娶 人人都说我会成个老姑娘 这想法真震惊 待我人老珠黄时 也不是我的错 哎呦!这事咋能成这样? 哎呦!我该咋办好? 没人来求我的爱 也没人想把我来娶 鉴于卢克未婚的情况,这首歌特别有深意。他用谐谑的语气唱这首歌,让这首歌显得分外滑稽。有时为了换口味,大家会让可怜的老阿尔及来一首。他会用嘶哑的假声唱起歌谣,仿佛需要钢琴的叮当来配合: 你有没有去过半岛 没去的人还是待在老地方的好 要是你爱上个甜美的西班牙姑娘 她会让你知晓啥叫得不到 要是啥时候没人唱歌,准有人见缝插针地开始唱: 我想,我想,我痴心地想 我想再变成个小姑娘 可惜我永远回不去 要想时光往回流 就等到橘子长上苹果枝 年轻的小伙子,听听老人言 别把窝安在树枝顶 绿叶花朵易凋谢 美人容颜都不见 一个搬到村里二十五年左右的人,自己编了首曲子。他一想家就会唱: 德丁顿的小伙子都在哪里? 他们都在德丁顿耕地 要是不下田干活,他们就在家 他们把酒吧当成自己家 迟早会有人喊:“轮到老家伙们了。普莱斯先生,从《子承父业》《洛维勋爵站起身》《经得起时间考验》里挑首唱吧。”普莱斯先生站起来,用他叫做“第三条腿”的拐棍支撑起来唱道: 洛维勋爵站在城堡门前 安抚他的大白马 南希贝尔夫人走上前 祝她的爱人跑得快 洛维勋爵您上哪去? 我的爱人上哪去? 我要离开我的爱人 到远方的国度去 洛维勋爵您何时回? 我的爱人何时回? 我一年零一天就归来 回到我的南希身边 但是洛维勋爵过了一年零一天还没回来。他过了好久才回来,听到教堂的钟声: 洛维勋爵问路人 谁离开了人世? 旁人说是南希夫人 她已不在世 南希夫人今儿离世 洛维勋爵明儿就随后 夫人思念而去 勋爵伤心而去 夫人被葬在祭坛上 勋爵被葬在唱诗席 夫人墓上开玫瑰 勋爵墓上长荆棘 它们长到教堂顶 长到不能再长 它们结成爱人洁 让后世齐敬仰 大伙儿听完这首歌都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杯子。一方面是这首歌让人感伤,另一个方面这时候杯里的啤酒越喝越少,剩下的半品脱要撑到酒吧关门。这时候有人说:“托夫雷先生在那角落干吗?晚上都没听到他出声。”有人会让老戴维唱《异国的骑士》。大家对这首歌早就烂熟于心,只是希望这八十三岁的老人趁着身体还硬朗能多唱几次。 这是老戴维唯一知道的一首民谣,他的祖父也爱唱这首歌。也许很多辈人都唱过这首歌,可惜戴维是最后一个会唱的人。毕竟,这首歌老掉牙,没人愿意再唱了。 异国的骑士北方来 向姑娘求爱 他说带她去北方 再把婚礼办 带上父亲的金子 带上母亲的钱币 骑上最好的两匹马 她带上父亲的金子 她带上母亲的钱币 骑上最好的两匹马 幸福无比 她骑上白马 他骑上灰马 两人骑到海边 三个时辰后天就亮 你这个天真的小姑娘 把白马给我 我已经淹死了六个姑娘 你将是第七个 脱下你白色的礼服 交给我 这衣服在海里 烂不了 如果要我脱下礼服 你要转过头去 一个裸体的姑娘 不该看到你这个恶棍 他转过身去 欣赏叶子碧绿 她一把抓住了骑士 丢进了大海里 他在海里上浮下沉 直到漂到海边 救救我啊美丽的姑娘 我就能娶你 你躺在海里吧负心人 替我躺在海里 六个姑娘入大海 你就是第七个 她骑上白马 牵着灰马 她回到家门口 一个时辰后天就亮 苍老沙哑的声音传出酒馆,女人们听到了说:“他们很快就要喝完酒回家了。老戴维开始唱那首老歌了。” 直到后来,无线电广播里的笑语欢歌取代了酒馆里的恣意演唱,人们从广播里知道中国和西班牙发生了什么。孩子们不再躲在酒馆外面听大人唱歌,他们可以在温暖的家里看书、听广播。老一辈还觉得那些歌的调子回荡在走廊间。唱歌的人在现在人的眼里粗鄙穷困,但是他们拥有从简单生活里获取快乐的能力。 5 幸存者 雀起乡里的家庭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生活舒适的老夫妇,第二种是家里孩子越来越多的夫妇,第三种是刚刚建立的小家庭。 其余的那些境况惨淡的老人家没有自己的房子住。他们在退休后只有去贫民养老院或是挤到孩子家住。一个孩子家只能住进一位父亲或者母亲,连同时让两人住的地方都没有。除此之外,和媳妇或者女婿的关系也很难对付。经常有老人说:“希望自己在他们退休之后被上帝带走,这样就不用麻烦任何人了。” 生活富足的老年人的房子是村里最惬意的,其中 “老萨利家”最让人羡慕。虽然萨利的丈夫叫狄克,却从没有人叫他们家“老狄克家”。狄克成天都在花园里挖土、除草和浇水,他还养蜂。 狄克是个小个子的干瘪老人,工作服总是卷到腰上,裤子用带扣扎紧。萨利个子高,骨架大,一张大脸喜气洋洋,黑色的鬈发垂到耳边,头上戴着白色的小软帽。她年过八十,还健壮爱动,一直保留着她年轻时的打扮。 她在家里管事。要是你让狄克决定任何事情,他会紧张地退到一边说:“我进屋问问萨利怎么想。”或是“萨利说了算”。房子是萨利的,钱也归她管。狄克心甘情愿,享受被老婆骑在头上的感觉。这让他省了不少思考的时间,让他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在花园里奔忙。 老萨利家的屋子上搭着茅草的屋顶,屋檐下嵌着菱形的窗户,锈迹斑斑的走廊上种满了金银花。这栋房子是除了酒馆以外村里最大的房子。 房里楼下的一间做了厨具储藏室,堆满了锅碗瓢盆,一头放着一个红色的陶器水罐,另一头铺着晒干的豆子。一束束的香料从天花板上垂下,苹果被储藏在天花板下的架子上。储藏室的角落立着一个铜制的酿酒器,里面有上好麦芽,萨利时不时地翻下。发酵的酒味混合着苹果、洋葱、百里香和鼠尾草,还夹杂着肥皂水味。 这特殊的味道让孩子们印象深刻,他们一闻到这熟悉的味道就会激动地叫道:“这是老萨利家的味道!” 楼下另一间房子温馨舒适,墙有两英尺厚,百叶窗晚上拉上窗,红色窗帘,屋里有羽毛靠垫还有地毯。屋里摆着一张做工精良的橡木桌,梳妆台上配着脸盆,刻着柳树的花纹。 屋里还立着一座老钟,既能报时又能显示日期,还能显示月相。可惜月相那部分停转了,永远地停留在满月的时候。这座钟走得很准,半个村里的人都用它来校自家的时间。而村里另一半人用镇上酿酒商的汽笛校时间,老远都能听得见准点报时。这样村里就有了两个时间,对表的时候大家经常会问:“是汽笛时间呢,还是老萨利时间呢?” 老萨利家的花园很大,狄克把一角开辟成了菜地种玉米。屋子边上种着果树,周围环绕着紫杉篱笆,密实得像一堵墙,遮蔽着蜂巢和花朵。萨利种的鲜花品种繁多,香气扑鼻。其中有桂竹香、郁金香、熏衣草、石竹以及名字美仑美奂的玫瑰:七姐妹、绯红、苔藓玫瑰、月季、卷心菜玫瑰、血玫。其中最让孩子们欢喜的是一大丛红白相间的约克兰卡斯特玫瑰。仿佛整个雀起乡的玫瑰都汇合到了这个花园。别人家的花园往往只有一两株营养不良的玫瑰,村里没人家的玫瑰能和萨利家让人眼花缭乱的玫瑰相比。 村里人总不断猜测狄克和萨利如何在没有特别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维持如此舒适的生活。这对夫妇好像只有靠花园和养蜂的收入,偶尔在外当兵的两个儿子会寄来几先令。萨利在礼拜天穿着黑丝绸的衣裳,狄克的香烟袋里也总有买种子的钱。有人嘟囔:“要是他们说说怎么过得这么滋润就好了,能过到他们家的几分之一我就满足了。” 但是狄克和萨利不怎么讲家事。大家只晓得房子是萨利的,她的祖父在这片地被开发之前就造了这栋房子。劳拉后来帮老两口写信才知道了这家更多的故事。其实两人都认字,狄克还能和自己孩子写信。有一天他们收到一封有些复杂的商务信件,他们去找劳拉帮忙。作为一个孩子,这是让劳拉最骄傲的事情了。在村里这么多人中,他们选了劳拉,足见他们对劳拉有多么喜欢。这样年仅十二岁的劳拉就成了他们家的会计,负责给种子商写信、取包裹、帮助狄克计算存款利息。她也借此了解了村里的很多往事。 萨利记得早年雀起乡是一片空旷的石楠丛的模样,还长着成片的杜松丛和金雀花,草地春意盎然。六座房子在空地上围成一圈,每家都有大花园、果树和柴堆。劳拉还去依稀辨认过这些老房子,在新建的房子异军突起后,这些房子有的由一间拆成了两间,有的拆了外墙。只有萨利家的房子保持原样。 等到劳拉长大后,终于有一天萨利的老宅也变成了耕地。要是萨利还在世,肯定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 萨利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村里的生活还不算困难。萨利的父亲养了牛、鹅、鸡鸭、猪,还有一辆拖货物去镇上的驴车。他能在造地放牧、烧柴还能给客户铺草皮。萨利的母亲做黄油,自家吃也拿去卖,还烤面包,做蜡烛。蜡烛照明度不够,但价钱便宜。 有时萨利的父亲帮人干一天活挣些买衣服和靴子的钱。他帮人盖茅草屋顶、建篱笆,还帮人收割作物。家里主要吃自己种的东西。饮料就是喝自家酿的啤酒。那时乡下不盛行喝茶,而且茶要卖到一磅五先令,是奢侈品。 爹妈干活从早忙到晚。萨利也不闲着,她的工作是放牛和赶鹅到操场去。个子小小的萨利追着气势汹汹的鹅跑,这是一幅滑稽的景象。经常一晃眼,鹅就消失无影无踪了。 萨利从没上过学,因为小时候周围没有学校。她的兄弟去附近教区一个牧师开的夜校。他教萨利拼写几个圣经里的单词。从此以后,她就在自学之路上跌跌爬爬,终于能写出自己的名字,读圣经和报纸的时候,她跳过那些超过两个音节的词语。狄克的读写水平高些,这得益于他后来上的夜校。 村里不少老人没上过学却还能认字。有的是小时候家长教的,有的是去家庭小学或夜校学的,有些是等孩子长大后自学的。当时文盲的统计数据和标准都还不准确,很多村民的读写水平只够日常生活。所以有些人明明会写自己的名字,在签文件的时候却只画个叉,一方面是紧张得写不出来,一方面是表示谦虚。 萨利的母亲去世后,她成了父亲里里外外的好帮手。萨利的父亲年老体弱的时候,狄克有时过来做些挖土和修猪圈的活。萨利喜欢讲他们两人运稻草、在阁楼里找鸡蛋的趣事。后来萨利的父亲年事已高,终于撒手人寰,留下了房子、家具以及账户里七十五磅的积蓄。 那时候萨利的两个兄弟都小有成就,所以这些财产都留给了萨利。狄克和萨利结婚后在那栋房子里住了将近六十年。日子过得勤俭节约。狄克在农场做工,萨利照顾家里。狄克退休的时候,账户里的七十五磅分文未动,还增加了不少。 他们家的规矩是每周一定要存点钱,就是一两便士都是好的。 年轻时的省吃俭用换来的是现在的舒适生活。萨利说:“要是家里有一大群孩子我们肯定过不了这么好。那么多张嘴吃饭真难喂饱。家里这两个孩子就花了我们所有的时间和精力了。”她对那些孩子成群的家庭颇有微词,一谈起这事就停不住嘴。 他们小心地分配着收入。从花园、家禽和养蜂里得到的收入都被仔细地使用。他们说:“这够咱用到入土啦。”果然,最后他们凭这收入活到了八十多岁。 两人过世后,他们的房子空置了几年。村里人口减少,新婚的夫妇都不愿意住茅草屋顶和石头地板的房子。住在附近的人就用萨利夫妇家的井取水,省了走远路。没人愿意在那里烧饭过日子,甚至没人愿意去捡院子里落下的苹果,也没人愿意把花园的原址改成育儿室。最后根本就没有人愿意住在那里。 直到二战前,劳拉回了趟村子,发现萨利家的老房子屋顶倾塌,篱笆疯长,鲜花残败,只剩下一朵粉红色的玫瑰在废墟中凋零。一切都没了,只有耕地边一块发白的石灰地留下一座房子存在的痕迹。 如果说萨利和狄克是村里旧时生活的幸存者。那么奎妮的生活则代表了一种被人们逐渐遗忘的生活状态。 奎妮住在劳拉家后面一栋茅草房子,虽然两家不并排,也叫做隔壁邻居。她是个瘦小的满脸皱纹的老妇人,脸色蜡黄,戴着遮阳帽。她在孩子们眼里看上去很老,实际却没萨利年纪大。奎妮和丈夫的境况不如萨利和狄克好,好在奎妮的丈夫还能偶尔做工,也能让日子过下去。 奎妮家简单舒适,一尘不染。她每天早上擦桌子和地板,把两个黄铜烛台擦得锃亮,看上去仿佛是金的。屋子面朝西,夏天一到,门窗都整天开着迎接阳光。 每次劳拉家的兄妹路过奎妮家的走廊,都要驻足听奎妮的羊头钟滴答响。 奎妮家的屋里总是一片寂静,奎妮干完家务后就趁阳光好的时候待在室外的蜂房。孩子们要去给她捎口信,就要去蜂房那找。奎妮坐在一个矮凳上,腿上垫着一个蕾丝枕头,有时做些活计,有时打个盹,紫罗兰色的遮阳帽遮住她的脸。 夏天阳光尚好的时候,奎妮喜欢坐在蜂房里看蜜蜂。她把工作和娱乐融为一体,要是蜜蜂嗡成了一群,她要小心地让蜜蜂归巢。要是蜜蜂安安静静地在巢里,奎妮就享受地坐在温暖的阳光下,嗅着鲜花,看看蜜蜂在巢里进进出出。 要是一群蜜蜂聚到空中打算向外飞去,奎妮就抓着一把铁锹或铁勺追着它们跑过卷心菜地。她有时敲着铁勺把蜜蜂赶回来。 奎妮说,要是蜂群飞出了自家院子,在别人那筑巢,蜜蜂就算是别人的了。那样可就损失惨重了,初夏的蜜蜂尤其金贵。她曾经教过孩子们一首歌谣: 五月的蜂群值草 六月的蜂群值银勺 七月的蜂群苍蝇价 所以奎妮戴着稻草篮、绿色的长面纱和羊皮手套保护脸和手,她挥舞着铁锹追赶着蜂群,就是她留给人们最多的印象。 到了冬天,奎妮会给蜜蜂喂糖水。她把耳朵贴在蜂箱上说:“这些小东西。这些可怜的小东西!它们肯定都要冻僵了。要是我能把它们带进屋让它们烤火就好了。” 孩子们喜欢看奎妮做蕾丝花边。线轴上丝线左右飞舞,看似无心,每个线轴都有个故事。孩子们听得多了,也烂熟于心。这个轴线是穿她小妹妹的蓝项链的,可惜这个小妹妹五岁就夭折了。那个轴线是奎妮母亲的,那卷黑线是母亲去世后才找到的。 有段时间做蕾丝花边是村里重要的经济来源。奎妮就是在刺绣中长大的。八岁的时候,她就会和妇女们学着缝花边。妇女们在冬天聚在一起做活计取暖,每人都带些柴火和煤,点燃后装进滚热的小陶土罐子来取暖。她们一整天都会坐在一起绣花边、拉家常、唱老歌、讲故事,直到该回家给丈夫烧饭才回去。当然会参加聚会的主要是年纪大的妇女和没结婚的姑娘,家里有小孩子的妇人还是得留在家里做活。 夏天,妇女们坐在房子的阴凉里缝花边。她们一边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精美的花边就在指间翻飞。然后她们把完工的花边包在蓝色的纸里,等着送到班伯里集市上卖。 奎妮叹息:“那些日子真好!钱真经花!”她喜欢显摆自己用卖花边挣来的钱买的好东西:比如她最喜欢的一条裙子,用的是上好的印花布和亚麻,巧克力底色的裙子上印着白色花纹。后来奎妮还拿那条旧裙子做了被面。她还用卖花边的钱给丈夫买过烟管和烟丝,给孩子买了布娃娃和姜饼,给老人买了鼻烟。她还从市场买了猪内脏,放在锅里和洋葱一起炒。晚饭后,全家能喝上温热的接骨木果酒。一家人欢欢喜喜地入睡。所以每次卖完花边,奎妮回家的时候都是花光了所有的钱,满载而归。 如今时过境迁。奎妮眼看着这世界变得面目全非。这可恶的新式机器扼杀了手工花边的制造,集市上收花边的小贩也有十多年没出现,即使拿出好东西,大家也不识货。竟然还有人会说诺丁汉的机器花边比手工的更好,又宽图案又多。 后来奎妮也只是偶尔才做些花边以防手生。村里只剩一两个老太太还在用手工蕾丝给衣服镶边,把蕾丝作为给孩子的母亲的礼物。 可是靠手工花边过活的日子终究是一去不复返了。 在奎妮的口中,以前的好日子仿佛胜过当今。那时妇女们凭借做蕾丝花边的收入就能帮家里渡过难关。 老人们对当年的困顿都没什么印象,当然也可能是日子一向艰辛,所以就记不起来。 奎妮对幸福的定义就是一周有一英镑的进账。她说:“要是我一周能有一英镑,我才不管天上是下雨还是下刀子呢。”不过劳拉的妈妈的要求更低,她只希望一周能有三十先令:“要是一周能有三十先令,我能让家里舒适又整洁,还能买个像样的桌子!” 但事实上,奎妮一周的收入连半英镑都没有,因为她的丈夫退斯特是个懒骨头。用村民的话说,他是个“绝对不会把自己累死的人”。退斯特喜欢体育,要是周围有狩猎的时候绝不会工作。他喜欢和推销啤酒的人一起厮混,坐在马车后座,帮着开关马车的门,负责把马拴在酒馆门口。他已经因为年纪和风湿从农场退休了,偶尔会回去帮把手。农场主一定是很喜欢退斯特,他总在退斯特干活的时候送上半品脱的啤酒。好在这点免费的啤酒解决了奎妮的大问题,因为退斯特每天总是要喝上几杯才罢休。 退斯特是个小个的老家伙,乌鸦眼,细腿,穿一件旧绒布外套,圆礼帽上插一根孔雀毛,脖子上系一条红黄相间的领巾。据他说,这领巾是他以前带着一筐筐坚果去市场买的老物件。 他总在摊子上放开嗓子喊:“大果子卖喽!”一直喊得口干舌燥才罢休。然后他去附近的酒馆一顿畅饮,把剩下的坚果送了人。花光了兜里的钱,他才肯回家。 有时退斯特装傻就为了逃避责任,要是是他自己关心的事,那就不会有半点差错。他在外面为了能喝上啤酒不惜装疯卖傻,一回家就愁眉苦脸闷闷不乐,用别人的话叫“一回家就像是松了弦的弓”。 奎妮年纪大以后把退斯特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他每个周六晚上必须要带几个先令回家。否则周日晚上一到,奎妮把桌布往桌上一摊,桌上空空如也,两人只能对望着过一晚。 四十五年前奎妮的日子不好过。丈夫一喝醉后就用栓裤子的皮带狠命地揍她。可怜的奎妮哭到睡着。不过她也没有就此心灰意冷,她想出个旧法子来治他。 一天早上,退斯特起床穿衣服,发现皮带不见了。他自知理亏,一言不发,用根绳子拴上裤子去上工。奎妮还在睡梦中。 晚上他回来吃饭的时候,桌前有个诱人的饼,烤得焦黄,饼上还有朵面粉花。这简直让退特斯产生了一点错觉,就像老话说的:“女人、狗和胡桃树,越打越听话。” 奎妮笑着说:“你来切吧,我特地为你做的。”然后她转过身,装作在橱柜里找东西。 退斯特切开饼,瑟缩了一下。饼里是一卷他用来打老婆的皮带。事后奎妮说他“脸色煞白,起身走出家门。但这治好了他,以后他再也不敢动我一个指头了!” 不过退斯特装疯卖傻的作风没变,后来,他变得有点疯癫,走在路上自言自语,手里拿着把打开的折刀。没人打算找个医生给他做检查,于是村里所有人都突然对他礼貌起来。 退斯特就是这时候让奎妮吓得魂都没了。有回她在花园里晾几件衣服,把最小的孩子放在摇篮里睡觉。她回来的时候看见丈夫的头埋在摇篮的篷子里,完全遮住了孩子。奎妮冲上前去,一度做了最坏的打算。可怜的神志不清的退斯特抬头,满脸泪水地说道:“他像不像小耶稣?他像不像小耶稣?”这时候婴儿醒来,咧嘴笑了。这是这个孩子第一次笑。 可退斯特的反常举动也不是总有美好的结局。他开始虐待动物,开始有暴露癖的倾向。村里人和奎妮说趁暴风雪来的时候把退斯特丢下算了。后来真到了暴雪来袭,整个村子和外界失去了联系。雪停后,村民们在铲雪的时候发现一辆被弃的马车,马还活着,但是负责这辆马车的男孩没了踪影。男女老少都去挖雪,试图找到被埋的男孩。退斯特首当其冲,从未干得如此卖力,精力惊人。最终他们没找到那个男孩,也许男孩早已弃下马车,走到了邻村。但可怜的老退斯特却因此得了肺炎,两周内就病死了。 他去世的那一晚,埃德蒙在自家房后给兔子屋堆草。他看见奎妮出了门走向蜂巢。 埃德蒙鬼使神差地跟着她。看着奎妮敲敲每个蜂箱的顶,说:“蜂啊,蜂啊,你的主人不在了。现在你们要为女主人干活了。”她见到埃德蒙解释说:“我一定要告诉它们,否则这些可怜的小东西也会死的。”这是埃德蒙第一次听见有人严肃地告知蜜蜂有人去世。 随后,虽然缺少了收入来源,教堂、朋友和孩子们多少给了奎妮些帮助,让她勉强能过活了。但她主要的难处是没了一周一盎司的鼻烟,缺少鼻烟的日子简直让她没法过。 那时候五十岁以上的妇女都吸鼻烟,这是他们苦日子里唯一的奢侈。她们说:“不吸上一点就没法过,这对我来说就是酒和肉啊。”她们从鼻烟盒里敲出一点鼻烟,说道:“亲爱的,来一点试试吧。” 年轻的女人对此拉下脸表示厌恶,吸鼻烟是旧习俗而且是个坏习惯。但劳拉的妈妈会出于礼貌用食指和拇指沾上一点,优雅地吸起。奎妮的鼻烟盒盖上有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的图片。要是盒子空了,她会在空盒子里吸上几下说:“哎!这下好多啦。比一点没有强。” 奎妮每年最高兴的一天是小贩来收蜂蜜。厨房的走道上挂了一个大袋子过滤混着蜂巢的蜂蜜,下面一个红色的锅接滤好的蜜。孩子们见到收蜂蜜的人把蜂窝拖出来称重量。有一年收蜜人给每个孩子一块香气扑鼻的蜂窝。虽然只有过一次,但是孩子们每年都等着,这期待几乎和蜜一样甜。 劳拉小时候家边上住了个孑然一身的老人。大家叫他少校,因为他在军队服役很久。他去过很多地方,如今回到家乡养老,把一切弄得军队式的井井有条。他年老体衰后还挣扎着自己住。之后他病了几周,就住进了牛津的医院。 在他住院之前,劳拉的母亲一直照顾他并收拾好一切东西给他戴上。少校去了牛津后,只要有可能,劳拉的妈妈还是会去探望老人。可是她手头紧张,孩子又太小。她只好给他写信,每周寄份报纸。她说这实在微不足道,任何人都能做到。但是老人见过世面,并不将这小小的善意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情。 有一个周六的晚上,老人从医院回来。第二天早上,劳拉早晨醒来看见枕头上有个奇怪的东西。她继续睡了,又起来,东西还在。她起来打开那个小木盒,里面装着一套娃娃的碗碟还有蜡做的食物:排骨、豌豆、土豆、果酱点心和蛋糕。这是哪来的呢?今天不是圣诞夜或者生日吧。 然后埃德蒙起来嚷嚷着说他有节引擎。这节小小的引擎也许只值一便士,但却给埃德蒙带来了无价的快乐。 妈妈进了屋,说老少校给大家从牛津带了礼物。她得到一块红色的丝绸手绢,可以围在外套领子里保暖。爸爸得到一只烟斗,小宝宝得到一个摇铃。能被人挂念的感觉真美好,能收到非亲非故的人的礼物真是幸运。 这个好心的老人不会被劳拉一家忘记。妈妈为他铺床整理房间,要是晚餐有什么好吃的,劳拉总被差遣去送上一盘。她敲响老人家的门,端庄地说:“先生您好。妈妈问您想不想尝一下这些?” 虽然劳拉一家和周围的邻居都努力提供帮助,但老少校年纪太大,再无法自己一人住了。老人病得厉害,又无亲无故。他只能去养老院,对他而言这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大家犯了个大错:他们把一个聪明而骄傲的老人当做一个衰老无药可救的老人。他们没有征求他的同意就让马车把他接走。当医生敲开他的门时,老人刚穿好衣服坐在火边。“今天是个好天气。我们带您出去兜兜风。”医生言语轻快,不由分说地把老人架上了马车。 劳拉瞧见车夫抽了马几下,绝尘而去。老人一意识到自己将被带到养老院,这位老兵、独立的单身汉、亲切的朋友一下哭得像个孩子。他被狠狠地打击了。六个星期后,他回到了自己家,无忧无虑,这次,他睡在了棺材里。 他没有亲属需要通知,葬礼的时间也没在村里宣布,只有几个老邻居在墓地给他送行。劳拉躲在墓碑后面,手里握着个奶罐,呆呆地看着。没有一队哀悼的人群尾随在棺材后面,她还是害羞地不敢上前。棺材被运到墓地的时候,牧师的女儿走了过来,手里拿着本祷告书,眼里流露着怜悯。她几乎不认识这位老人,因为老少校不去教堂。但是她见到这孤零零的棺材,就匆匆地过来道别。 日后,劳拉一因为牧师的女儿干涉别人生活而恼怒时,就会想想她曾经在墓地时善良的一面。 劳拉的外祖父母住在田里的一间小屋里。这是个圆形的房子,顶呈锥形。楼下有两间房,楼上有个阁楼。花园不在房子边上,却在路的另一边。园子里长满了加仑和醋栗丛、覆盆子,野花繁茂。外祖父母年事已高,无法修杆剪枝。劳拉在花园里度过了很多快乐时光,摘果子做果酱,最让她欢喜的是在园里读书做梦。她把一角垂着西洋李树和野花的地方叫做“绿书房”。 劳拉的外公是个高大的老人,有着雪白的头发和胡子,以及湛蓝的眼睛,当时他的身体还健康。劳拉的妈妈是他最小的女儿。那时候劳拉的几个叔叔阿姨已经有了宝宝,所以,劳拉的妈妈一出生就是小姨,她刚会说话,就要求两个比她年纪大的侄女喊她“艾玛小姨”。 外公退休前是个鸡蛋经销商,在村间骑着匹小马从农场和村舍收鸡蛋,然后卖到市场和店主那。房子后面有个小马厩,他的那匹叫多宾的小马住在那儿。孩子们喜欢躺在马厩里或是在屋梁间爬来爬去。 多宾老死后,外公就没法做生意了,因为他没钱再买匹马。他干脆就停下来在花园里忙忙,每天散散步,从自己家到劳拉家,从劳拉家去教堂,然后再走回自己家。 他是个虔诚的信徒。他不仅去礼拜日做平时的礼拜,教堂没有礼拜的时候,他也会独自去祈祷冥想。他曾做过这一片教区的传道者,周日晚上走上好几英里去其他村子传教。晚年的时候,他回归到英国国教 ,不是因为观点的改变,而是因为教区教堂离他够近,这样他就能参加礼拜和祈祷了。教条的差异不会让他觉得不舒服,因为他的信仰足够坚定。当地教堂的音乐虽然不怎么样,却是他能接触的所有音乐了。 他以前教会的成员还记得他感染人心的布道。有一次劳拉钻过篱笆的洞扯破了新围裙。这被一个卫理公会教的妇女看见了,她说:“有着这么好的外公,你该是个更好的姑娘。” 可惜外公去世的时候劳拉才十岁,还不懂得领会外公的好,也不晓得外公对小女儿和小外孙女的宠爱。这让妈妈免不了对劳拉一顿说教和批评。要是外公瞧见这撕破的围裙,也会惹得他老人家不高兴。劳拉对外公的印象也只停留在他比大多数人好这一层面。 他曾在区里的一个教堂唱诗班里拉小提琴。他还常在家庭聚会、邻居家用小提琴助兴,更年轻的时候,他在婚礼、宴会和集会上表演。 一天劳拉突然想起这回事,她问妈妈:“为啥外公现在不拉小提琴了?小提琴去哪了?” “哦,他的小提琴没了。一次外婆生病的时候急着用钱,他卖了小提琴。那是把好琴,还卖了五英镑呢。”妈妈不带声色地说。 妈妈说这话的口气好似卖了小提琴和卖了半头猪或一袋多余的土豆没什么区别。劳拉那时虽小,却觉得这并非小事。虽然她自己没有任何音乐天分,她想象得出对一个音乐家而言,他的乐器一定是最宝贵的财产了。 一次,她单独和外公一起,她问道:“外公,你想你的小提琴吗?” 老人飞快地看了她一眼,伤感地笑了,“我的小姑娘,我是想小提琴了。比起一切我失去的东西,最想念的就是那把琴。我还不是一点点地想,我一直在想,恐怕会一直想下去。但卖了它也是有道理的。人活着不能留住一切自己想要的,自私不好。”但劳拉不同意,他觉得外公理应拥有他亲爱的小提琴。没钱的悲哀似乎是所有问题的根源。 外公放弃的不止是小提琴。退休后,他也放弃了香烟,因为他和外婆要靠微薄的储蓄过活,偶尔他那个发达了的煤商兄弟会给些钱贴补家用。但这或许是更让他难以接受的事,他要接受别人的帮助,而不是帮助别人。 劳拉最早的记忆之一是外公穿过门,来到她们家的花园,穿着老样式的修身黑外套,戴着圆礼帽,胡子修得整齐,在阳光下闪光,胳膊下夹着个大西葫芦。 他每天早上都不会空手而来。有时带着一篮覆盆子和剥好的青豌豆,或者一小扎石竹和蔷薇,要不就是旁人给他的一只小兔子。 他进了屋,要是屋里什么东西坏了,他会去修。有时他从口袋里掏出只袜子开始补。他干活的时候会亲切柔和地叫他女儿的小名。有时劳拉的妈妈会向外公哭诉她的困扰,他站起身,抚摸着她的头发,擦干她的眼睛说:“这下好多了!哭出来就好了!现在你是我勇敢的小姑娘了!亲爱的,你要记住,上帝知道什么对咱们最好,虽然有时我们没法理会他的苦心。” 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因为外公长年的风湿越来越严重,每日的探访就停下了。起初是教堂对他来说太远了;然后劳拉家也太远了,然后他自家的路对面的花园也是无法企及的了,最终,他的世界缩小到他的病榻。他没有睡在楼下那间有四柱床,铺着深红和橘红色丝绸的被子的卧室里,而是睡在阁楼那个朴素的白色的床上。 他在那睡了三年之久,为的是让睡在楼下的外婆不被他风湿发作时翻来覆去的声音吵醒。像多数老人一样,他醒得早,他会早起生火阅读圣经,等外婆醒了,给她端上一杯茶。 渐渐地,外公的四肢老化,要是没人帮忙,他在床上翻身都困难。不能服务别人却要靠别人帮助的生活太难捱。他在床上一躺就是好半天,疲倦的蓝眼睛定格在床脚那头墙上的一幅画上。除了这幅画有些色彩,整个房间都是一片白色。那幅画是耶稣被钉在十字架的场景,在耶稣荆棘的皇冠上写着字:这是我为你做的。在耶稣被刺穿流血的脚下写着“你为我做了什么?” 外公对长达两年的病痛折磨而毫无怨言,这种穿心刺骨的痛楚为他回答了“你为我做了什么?”的问题。 当外公睡着,躺着,被照料,凝视着那幅画的时候,外婆坐在楼下羽毛靠垫间读着《蝴蝶铃》《小说公主》或者《家庭先驱》。除了做家务的时候,她总是手不离书。她有一堆捆扎好的小说,随时准备和其他读者交换。 外婆汉娜年轻的时候非常美丽。村里人称呼她“霍顿村的美人”。她常告诉劳拉那时候她长及膝盖的金发,像件包裹她的金色斗篷。她还特别喜欢说自己和一个勋爵跳舞的故事。勋爵在他成年庆典的时候跳过了所有的朋友和佃户的女儿们,只挑了猎场看守人的女儿汉娜做舞伴。舞会结束前,他在她耳边轻语,说她是英国最标致的姑娘。 这样的赞美让她一生受用。不过此后就没任何下文了。勋爵是勋爵,汉娜只不过是个看守人的女儿。她是个穷女孩,但家长是正派人。真实生活中勋爵和穷人家的女儿不会有下文,在小说里就不同了。这也许是外婆喜欢小说的缘故吧。 劳拉实在难以把那个有着及膝的金发、穿着白罩衫和蓝丝带的少女与眼前的外婆联系起来。在她眼里,外婆是个瘦弱的老妇人,散开的银发,用梳子在耳边挽成一个髻。但外婆还是很耐看的。劳拉的妈妈说外婆的五官精致:“我妈妈躺在棺材里都好看。红润会褪去,头发会花白,但精致的五官会保持。” 劳拉的妈妈对劳拉的相貌非常失望。劳拉的外婆是公认的美人,她自己也美艳动人。自然她会期待自己的孩子承袭这种美貌。但劳拉是个姿色平平、身体瘦弱的孩子。村里人说她像只鹭,“净是腿和翅膀”,她的黑眼睛和大嘴在她的小脸上显得太突出。劳拉小时候唯一收到的称赞是个助理牧师说她“长着个聪明相”。但是所有的姑娘都宁可放弃这世上所有的聪明智慧来换鬈发和玫瑰花苞般的嘴唇。 外婆从未在周日晚跋涉十英里去听外公在一个小村的教堂里布道。她除了下雨、酷热、感冒或者衣服太寒酸的情况,每个周日都会去村里的教堂。她对衣着很挑剔,喜欢自己的一切都很漂亮。她的卧室有画、装饰品、羽毛靠垫以及丝绸被面的被子。 外婆去劳拉家的时候,家里最好的椅子被摆在壁炉前留给她,最好的茶被沏好摆在桌上。劳拉的妈妈从不向外婆倾诉困扰。要是妈妈偶尔说了些不顺心的事,外婆只会说:“男人多少都有些脾气。” 劳拉明白,有些女人,就像外婆一样总是被宠得娇气,一切麻烦和不顺心都和她沾不上边。要是小提琴是外婆的而不是外公的,那它一定不会被卖掉;反而是一家人凑钱给那把琴买个漂亮的盒子。 外公去世后,外婆搬去和长子住。外公家的老房子面临和萨利家一样的命运。如今那里是一片耕地。丈夫的自我牺牲、妻子的貌美浪漫,仿佛从未发生过一般,过往的故事,都如烟飘散。 村里住着些老人,被镇上的人叫做“土老帽”。阿什利老先生从父辈继承了房子和土地。他是为数不多的用古老的人力犁地的人,这原始的方法是让一个人拉着犁向前走。老先生的地上长着金雀花。只有以前的人们会用金雀花枝混上泥巴建成土墙。 有些老夫妇艰难地维持生计,担心被送入养老院。政府给老人一笔微薄的补贴,但是不够用来生活,还需要孩子的补贴。 二十年后,政府开始发放养老金,老人的生活才有了改观。他们不再为生计发愁。老人们去邮局领养老金的时候感动得热泪盈眶,激动地说:“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他们还给邮局负责发钱的女孩带去家里花园的鲜花和苹果以表示感谢。 6 被包围的一代 当劳拉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村子看上去就像个堡垒。一个灰蒙蒙的三月午后,她放学回家,勉强在强风的侵袭下抬起头,突然对村里光秃秃的墙面以及岩板的屋顶有了新的认识。白嘴乌鸦被吹得要摔跟头,云朵在天空飞驰,炊烟被吹得低矮,衣服在晾衣绳上胡乱飞舞。 “这是个堡垒!这是个堡垒!”她激动地大喊。在回家的路上她唱着不成调的救世军的歌谣:“坚守住城堡,因为我要来到。”? 其实村庄的确有堡垒的意味。它身处一片围攻之中,主要敌人便是欲望。就像长期处在围困中的人一样,村民早已习惯艰苦的环境。也能抓住转瞬即逝的小乐趣,偶尔还能以苦为乐。 从老人的旧生活进入“被围困的一代”的新生活,标志着村里的历史进入了新篇章。在穷人家里,唯一多的就是孩子。那些孩子身强体壮,过个几年就准备好担负起他们的责任,并给城市人口补充了新鲜的血液。与此同时,他们的父母必须倾其所有喂饱他们,给他们衣服穿。 那些父辈传下来的结实的老家具被廉价的新家具取代。一张擦得锃亮的桌子、四五把油漆剥落的温莎椅、茶几上的家庭照片、壁炉边几个板凳以及楼上的床就是家里所有的家具。 有的家庭父亲的专座是一张复古的温莎椅,镶着木扶手。壁炉架上摆着一台廉价的钟,走得不准。家里没钟的就指望男人的手表早起。男人上工的时候戴着手表,妻子就没有办法知道时间了。不过这给串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女人只要敲敲邻居的门问时间就能打开话匣子。 不够体面的陶器除了吃饭的时候会拿出来,其他时候都被放在橱柜里。锡合金的盘子也不时兴,几个剩下的器皿被丢在花园和猪圈。有时补锅匠见到破旧的合金盘子会花几个铜板买下来,熔了用来补锅。有时过路的小贩从村舍人家收购铜把手、橱柜和桌子。新的一代人不喜欢旧家具,把旧家具丢在门口任由风雨冲刷。渐渐地,旧家具在村里绝迹了。 女人们喜欢俗丽的玻璃花瓶、陶瓷动物、贝壳装饰的盒子和繁复的镜框。最受珍视的装饰品莫过于印着烫金字的“给一个好孩子的礼物”或者“来自布莱顿的礼物”之类的白瓷杯。在外做活的女儿经常带回家这样的纪念品,白瓷杯一字儿排开,让邻居艳羡不已。 有条件的人家贴上了有艳丽花朵图案的墙纸。买不起墙纸的用石灰水刷白墙壁或者用报纸糊墙。壁炉边的炉台上都挂着几条熏肉。杂货店老板给的年历被当做装饰画,镶上框挂在墙上。这些画一般都是一个系列,有着不同的主题,比如恋人的相聚和别离,新娘穿着婚纱,寡妇站在新坟边,孩子们在雪里乞讨或者在育儿室里和猫儿狗儿嬉戏。 能干的主妇可以用有限的资源把家里布置得温馨舒适。灶台雪白,自制的毯子色彩鲜艳,窗台上摆着天竺葵。有些人对这样费心力的装饰不以为然,不明白为什么要劳神劳心地做毯子,随便在地上铺块麻袋孩子照样玩得开心。 家里房子至少要一周打扫一次,这也是当地人爱干净的风气使然。有些村舍虽然寒酸简陋,但是每户人家都干干净净。 每天早晨,男人们去上工,大孩子们去上学,小孩子们去玩耍,婴儿在摇篮里酣睡。女人们把毯子垫子拿到屋外拍打,接着开始擦洗桌子和地毯。 虽然每户人家会在雨天准备刮鞋底的刮刀,但还是有些泥巴不可避免地被带进室内。所以赶上下雨天,女人们在刷地板之前,还要拿一柄钝刀刮起地面上的泥土。 同样是为了避免把泥土带进屋里,女人们去井边或者猪圈的时候都会穿上木头的鞋套,穿着这种鞋套走起路来噼里啪啦地响,走到哪儿大家都能听见。 这种木头鞋套一双只要十便士,可以穿很多年。可惜现在木头鞋套也渐渐地不时兴了。那些有身份或是爱时髦的人,比如牧师和农场主的妻子以及新结婚的女人都不会再穿它们。所以十九世纪初有句俗语“骄傲得不穿木鞋套”,等到十九世纪末,人们已经不记得什么是木头鞋套,这句俗语也就一起消失了。 女人们一边做着扫除一边隔着花园和邻居交谈。敲打垫子的响声宣告着清洁工作的开始,只要有一个女人开始做家务,其他的女人们必定不甘落后。有些勤劳的主妇恨不得前一天晚上就开始拍垫子,谁知道到底是在打扫卫生,还是只想给自己找点事做。 和男人们不同,女人之间是不起绰号的。只有年长的女性才会用教名来称呼,像老萨利,老奎妮或者戴沐。已婚的妇女都被称为某某太太,就是打摇篮里就认识的熟人都这么称呼。年长的男人被称作主人或者先生。除了几个特别受尊重的人外,一般年轻男子用绰号或者教名称呼。孩子叫所有大人都要用先生或者太太。 家家的扫除几乎都同时开始,但结束的时间各异。有些手脚麻利的主妇中午就打扫干净了,有些晚饭的时候还在进行。好的主妇都喜欢说:“天生操劳命,活儿永远干不完。”? 让劳拉费解的是,虽然每家都每天打扫,有些人家的房子看上去就一尘不染,有些就脏兮兮的。她和妈妈专门探讨过这个问题。 “过来瞧瞧我擦的炉栅。看上去是不是擦干净了?但待会儿看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妈妈反问道。 刷子上下翻飞在一格格的炉栅间。“现在再看是不是不一样了?”原来炉栅是干净,现在是光彩照人了。“这就是秘密了,别人觉得这随便擦下就完事了,只要多花点工夫,效果肯定不一样。”妈妈说。 那画龙点睛般的最后润色,对劳拉的母亲说来是自然不过,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生养孩子的繁琐以及捉襟见肘的生活消磨了很多主妇的精力。考虑到生存的压力以及村舍的狭小拥挤,屋子里能保持清洁其实已经算得上非常不错了。 每天十点送信人来一趟村里。埋头于拍打门垫的妇女都会扭头朝着邮递员来的方向瞅去。有时来两三封信件,更多时候是一封也没有。虽是这样,大家还是满怀期待。这种期待简直是渴慕的状态。老邮递员慢悠悠地过田间的时候,一个妇女对另一个妇女说:“我知道没啥信来,但就是挺期待。”下雨天老邮递员撑着把鲸鱼骨做的绿色雨伞,在伞巨大的半径之下,他像是一棵动不了的蘑菇。不过最终他还会缓缓地走到翘首期盼的村民身边。 “教区长太太,没有你的信。你们家小安妮上个星期才给你写过信。她除了给家里写信还有不少别的事要做呢。”邮递员说,“诺尔斯太太,这有封你的信。你们家扎德挺忙啊,这么久才给他娘写封信。”有时他只对期盼已久的村妇们招招手,也不打算和她们有更多的接触。 然后他会去下个村子,撇下一群不满的村民。这个脾气阴郁乖戾的老邮差觉得给这些低微的村民服务是糟践了自己。他做邮差四十多年了,在各种天气里走过了无数里路,所以他的坏脾气可能要归结于他的扁平足和风湿病。当他退了休,一个精神又尽职的年轻人接了他的班,全村的人都特别高兴。 女人们收到女儿寄来的信时特别开心。偶尔有包裹里捎着衣服,让她们激动不已。邻居们一见到邮差给哪家送了包裹,她们就要到那家去瞧瞧,有时艳羡,有时会对包裹里的东西品头论足。 年纪大的妇女们对穿着没什么要求。除此之外,所有的女人们都对穿衣服的事特别仔细。日常的穿着,只要是干净整洁的,都要罩上件白围裙。 礼拜天要穿上最好的衣服。大家常说“落什么都不能落了潮流”。从外面寄来的包裹里如果有时髦的帽子和大衣,那是最让女人高兴的事了。不过雀起乡里有自己流行的趋势,对颜色和款式有严格的要求,一般会比外面的潮流晚个一两年。 在外的女儿或者回来探亲的女亲戚穿的衣服最容易引领潮流,因为她们放假回家的时候大家都瞧见过那些好看的衣服,也就把时尚传播到了村里。 那些在外做工的女人,会得到女主人给的衣服,这些衣服款式新奇,对村里的时尚感来说有些超前。有时候自己穿有些怪,于是干脆剪了给孩子穿。母亲们几年后总后悔当时该把那些衣裳给自己留着。 她们对颜色也有偏见。红罩衫!轻佻的女人才穿那么红的衣服。绿色肯定会招来霉运的!村里人觉得绿色不能穿,干脆把绿衣裳在家染成了蓝色或棕色。黄色和红色一样太招摇,那时候大家也不太时兴穿黄色。总的来说,他们喜欢深色或者中性的颜色。蓝色是百搭色,海蓝和天蓝都是最受欢迎的颜色,鲜亮又天然。 反而是女仆人裙子的色彩漂亮得多:紫罗兰、粉红、鹅黄和白色相间。这些衣裳适合小姑娘五朔节 和夏天去教堂穿。 对母亲们来说,剪裁比颜色重要。宽袖子就要足够宽,窄袖子就要贴身地窄。那时候的裙子都是长裙,一直到脚面。裙角可以有褶皱或者荷叶边的花样,或者将背后的裙摆束起来。妇女们会花上好几天改裙角改到恰到好处,把褶子的样式改来改去。 村里的潮流滞后无疑拯救了衣橱,那些外面淘汰了的衣服在这里还正在流行。许多没怎么穿过的衣服都会从包裹里寄过来。最初礼拜日必备的衣着是披肩,一件黑绸的小披肩或者一条有长流苏的披肩就很入时了。有些妇女和姑娘有这种披肩,他们骄傲地穿去教堂,或者主日学校的时候戴着披肩,胸前别上玫瑰或天竺葵。 帽子的样式则是烟囱型的,高高的稻草帽,窄帽檐,前面是装饰的假花。后来,帽型改成了宽沿和皇冠型的帽身。高帽子流行过,后来不时兴了,妇女们都不愿意戴了。 那时还用裙撑,现在想起不可思议,但确实是当时村里最时髦的穿法,而且流行的时间最长。做个裙撑基本不花钱,家里随便几块旧布卷成型就能垫在罩衫下了。很快,除了年纪大的妇女和年纪特别小的女孩以外,村里所有女性都得意地穿上了裙撑。埃德蒙还记得村里最后一个还在坚持穿裙撑的女人,连拎着猪食桶的时候还穿着裙撑。 对时尚的热爱为生活增添了乐趣,让贫困的生活不那么难挨。贫困却赶不走。有了天鹅绒的披肩却没像样的鞋子;有了漂亮的罩衫却没大衣。除了食物充裕,像孩子的衣服、床单毛巾,杯杯碟碟之类的物品总是不够用。 周一是大家的洗衣日,处处是忙活的景象。花园里和到井里取水的路上都回荡着“你觉得天气怎么样?”“ 衣服能干吗?”之类的对话。 洗衣日的早晨没人在角落东家长西家短地闲扯。那时还没洗衣皂和洗衣粉,要想衣服洗得干净就要花大力气搓洗。那时也没特殊的洗衣桶,只好用一只大锅在火上把水煮沸,用热水泡衣服。热水烧开的时候一屋子都是烟尘和水汽。小孩子在母亲裙边晃来晃去,碍着大人干活。母亲们时常被缠得又躁又火。 衣服洗好后被挂在晾衣绳上或者干脆在篱笆上摊开。天气阴湿的时候,只好在室内晾衣服。那样的话,一家人都会在湿答答的衣服里穿行好几天。 中午的粗茶淡饭一过,村妇们就有了点空闲时间。夏天,有些村妇会在屋檐下和其他妇女一起做针线活。其他的人在屋里做针线活或者看书,或者带着宝宝在花园透气。有些没有小孩的村妇喜欢在床上打个盹。屋门一锁,窗帘一拉,刚好能躲过外面热火朝天的闲言碎语。 不太招人欢迎的是年长的穆玲斯太太,她瘦弱苍白,把银发盘在脑后,无论冬夏都搭着件黑披肩。她手上挂着串钥匙,在村里到处晃荡。 那串钥匙不是好兆头,因为只要她一锁门必是准备好出门很久。“她这是要去哪家啊?”一个歇脚的妇女问另一个。“只有老天知道,但他也不告诉我们。”一个回答声,“幸好她见到咱们在这儿就不会上咱们家了。” 她轮流去每个村舍拜访,敲开人家的门,想着法子开始话题:什么问时间、借上几根火柴要不就要根针。有些主妇把门开条缝,巴不得她快走。但她总有本事迈过人家的门槛,晃着钥匙开始聊天。 她不说长道短。要是她扯些流言蜚语还能让她受欢迎些。 她就是不停地说天气、她儿子才写给她的信,她养的猪,要不就是她周日读的报纸的内容。村里有句话叫“站着闲扯耗时长”,这句话来形容穆玲斯太太一点不错。 “穆玲斯太太您不坐下吗?”劳拉的母亲要是自己坐着就会问上一句。 “谢谢啦,我不坐。我就耽搁几分钟。”可她的几分钟总是延长到一个多小时。直到最后不情愿的主妇会说“不好意思啊,我要赶紧去井里取水了”或者“我差点忘了要去田里摘棵卷心菜”。 就算这样穆玲斯太太往往还坚持要陪那家的主妇去,为的是在路上也能继续说话。 可怜的穆玲斯太太!她所有的孩子都离开村子了,家里一定是安静得让人难以忍受。她没个伴,又想找个人说说话,听听人声,就只好这样找人做伴了。她讲话的内容无聊,又让别人插不上话,才不招人喜欢。她在村民眼里是个麻烦,一个形单影只的麻烦。大家只要瞧见她的门钥匙和黑披肩,再热闹的闲话都会一哄而散。 而安德鲁斯太太则是个要命的长舌妇。大家原则上不欢迎她造访,但一般也不会为了赶她走,就每两分钟看次表或者编造出些活要干。 她像穆玲斯太太一样没有家庭要打理照顾,所以有的是闲工夫。但她和穆玲斯太太不同的是,任何事情在她嘴里都能成话题。 要是从她上次拜访你之后,村里都没发生新鲜事,她都能凭空造出些。 她经常以一些边角料为原料,用想象力吹出个气球,拿详尽的细节扎紧口,时刻准备好在村落的上空放飞以呈现给听众。 她仔细关注那些快要当妈妈的妇女的晾衣绳,要是没有婴儿衣服的踪影,她就评论说:“瞧瞧雷恩太太,孩子过一个月就要出世了,还没给孩子的衣服缝一针一线。” 要是她瞧见个衣冠整齐的陌生人在某家某口,她就一口咬定这人是郡法庭来送传票的,要不就是告诉那家的家长,“在外打工的小伙子吉姆因为钱的问题,和警察惹上麻烦了。” 在她眼里,每个在家休假的姑娘都有怀孕的身形。这种情况下,她用“她想”和“看上去”这些词来模糊事实,因为连她都知道,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她的怀疑都毫无根据。 有时这位多事太太能让她的触角一直伸向上层社会。她“确信”威尔士王子给她的爱人一串有鸽子蛋般大小珍珠的项链。可怜的老女王,戴着皇冠,老泪纵横地跪下求他别把风流韵事带到温莎城堡。 村里流传说,只要安德鲁斯太太一开口,谎话就像溪流般源源不断地流出,没人相信她一字一句,就是她说的是真话也没人信。不过多数妇女还是喜欢和她聊天,用她们的话说是“给生活带来点不同的滋味”。 劳拉的妈妈背地里叫安德鲁斯太太“害虫”,或者在她讲故事到高潮的时候插一句:“安德鲁斯太太,您确定这是真的吗?”这话说得未免有些刻薄。毕竟,在一个没有剧院、无线电和少量读物的社区,长舌妇还是有存在的作用。 借东西是另外件让人头痛的事情。多数主妇只是偶尔借,有些人家在发工资前的过活全靠借。 通常的情况是一个羞涩而小声的敲门声响起,门一开,一个孩子说:“噢,太太,能借我妈妈一勺茶叶(或者一杯糖,或者半块面包)吗?等我爸爸发了工资一定还。”要是第一家不肯借,这个孩子就逐门逐户地敲,直到任务完成。 借去的东西一般都会还,否则,以后就再也借不成了。但有时候还的东西却是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最终导致了村里人对长期借东西的人心怀怨恨。但直接地抱怨他们也说不出口,生怕借东西的人记恨,毕竟村妇们还是希望与邻为善的。 劳拉的妈妈就很鄙视借东西这种行为。她说自己才开始管家的时候立了个规矩,要是有人敲门来借东西,她会说:“告诉你妈妈,我从来不问别人借东西,也不借人东西。但茶叶还是给你。我不会要回来了。告诉你妈妈不用谢了。” 可惜这招不管用。即使说了这样的话,要借东西的人还是会反复来敲门,直到她被逼无奈地说:“告诉你妈妈这次要还的。” 不过这样还是不管用。劳拉有次听见她妈妈对奎妮说:“这是有半块面包,要是你想借,就拿着吧。但我不能骗你,这是诺尔太太还回来的,东西可不一定好。我自己不太想要从她屋里还回来的东西。要是你不要,就只有丢到猪食槽里了。” 奎妮笑着回答:“亲爱的,这没事的。这给汤姆当茶点再好不过。他不会知道这是哪来的,即使知道了,他也不在乎。他只要吃得饱,其他啥都不重要。” 借有些朋友和邻居东西会让人舒服得多,少数情况下送给他们都有可能。这类人不会直接开口借东西,而是委婉地说“我可怜的茶罐空了”或是“我要等到面包师来的时候才能有面包吃”,他们这样暗示,要是别人有心借,那自然会借。若是不愿意借,也不伤大雅,毕竟他们没因为直接开口而避免了尴尬。 在雀起乡除了明显的闲言碎语,村妇们一些话里有话的暗示,更是毁人于无形中。 为了避免这样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误会,村里人还是喜欢并且擅长讨论他们身边邻居的私事。少数村妇不愿嚼舌头,她们觉得有时闲话传得太过了就会不耐烦。他们说:“就到这吧,今天把她八卦得也太厉害了。”她们会转换话题,讨论他们的孩子、高涨的物价或者从女仆的角度说仆人的问题。 年轻人喜欢“小聚一下”,下午在某个村舍一起喝没加牛奶的浓茶。茶会都不是预先筹划好的。一个邻居先加入,然后又一个加入,另一个站在走道上的邻居被召唤着加入,还有人被找来解决某些争议。有人提议:“要不喝杯茶?”大家都从家取来一勺茶叶,一起沏出一壶。 雀起乡的美女很少。大多都是大嘴、高颧骨、朝天鼻的农妇长相。但所有的村妇都有着明澈的双眼,洁白的牙齿和红润的面色。她们比镇上工薪阶层的妇女要高些。要不是有身孕,她们的身形挺拔而柔软,虽然有些壮实。 那些四十岁以下的妇女就喜欢茶会。年长些的都不在乎茶会和闲聊之类的。女人们聊起天来就停不住,她们用的语汇在受过教育的人的眼里粗糙而土气。 她们在房里喝茶,有些妇女怀里抱着婴儿,刚会走路的小家伙们在围裙边嬉戏,有些手里做着针线或者编制的活计。她们穿着洁净的白围裙,头发编得光滑整齐,看上去恬静美丽。她们最好的衣服都留在礼拜天穿,平日就穿白围裙。 这样小小的茶会是女人们的专属时光。妻子和母亲们优雅地勾着小指饮茶,谈论着最新的时尚以及连载小说的情节。过不了多久,孩子们就放学回来,接着男人们嚷嚷着说着粗鲁的笑话进了屋,带着泥土和汗水的气味。 多数年轻的和一些年长的女人喜欢“读点什么”,她们爱读的就是连载小说。好几个村妇喜欢买每周出版的小说杂志,一便士一本。她们能读到书页全部变薄磨损。大家还能从邻村或是在外做活的女儿那得到小说看,民间的小说藏书颇为可观。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小说多是浪漫爱情故事,题材多是贫寒的女家庭教师嫁给了公爵,要不就是女贵族爱上的猎场看守员其实是个公爵或伯爵。这些故事里往往还要有一场盛大的舞会,身着一袭白裙的女主角迷倒在场所有男宾;或者身份低微的猎场看守员,在花房向主人的女儿求爱。这些故事都措辞精美,清新浪漫。 女人们虽都痴迷其中,但也知道读言情小说是个坏毛病,要背着男人们读,偶尔偷偷地和其他女读者讨论情节。 言情小说被妈妈们小心地藏起以防被孩子看到。但孩子总有办法在橱柜的顶上或者床下找到。他们找个地方偷偷地看。 八九岁的孩子可能会觉得言情小说肉麻。但对妈妈们来说,这些感性的故事情节帮她们从日常的琐碎中抽离出来。 有段时间,村里的读者喜欢有思想内涵的读物。老人们喜欢用圣经中的语句和典故给谈话增色。 每个家具齐全的房子里都有几排书,整齐地靠在有台灯、衣刷和家庭照片的桌上。有些家的藏书仅有圣经和一两本祈祷书;有些家多了几册父母家或者大甩卖的时候买来的:《天路历程》《德林考论死亡》,塞缪尔?理查森的《帕梅拉》,安娜?李的《女孩,妻子和母亲》,还有些游记和布道书 。 劳拉最大的发现是一本探险家贝尔佐尼的游记被一家人用来撑储藏室窗子。她去借这本书,人家慷慨地送给她了。她无比快乐地和作者探索金字塔下的墓穴。 一些借来的书皮里印带着原先主人的藏书章,或者掉色的题字: 此书属于乔治?维尔比 读书的人要诚心 浅尝辄止不可取 微言大义要用心 学习胜过房与地 土地财产易散尽 唯知识千金难易 或者: 乔治?维尔比是吾名 英格兰是吾国 雀起乡是吾村 耶稣基督救我身 当我永久长眠 身骨腐朽墓穴 此书为遗物 请君勿忘我 还有种警告偷书贼的题字也很受欢迎: 窃书可耻 书主之名在此 最后的审判日来到 我主叱喝偷书贼 “被窃之书在何方?” 书贼说不知道 我主贬贼下地狱 其实这些书都能随便借,因为书主从来不看。女人们真正看的只有言情小说。 除了书之外,报纸也是阅读的重要部分,每家或买或借,都有份报纸看。 男人读周日的报纸就能花上好久时间。《每周速递》《雷诺兹新闻》《罗意德新闻》是他们最喜欢的报纸,而有些人则是本地报纸《比斯特先驱报》的忠实读者。 劳拉的父亲喜欢读《每周速递》和《木匠和建筑工》。孩子们读《木匠和建筑工》这本书时,却意外地知道了莎士比亚。因为《哈姆雷特》里的一句话在学界向来有争议。就是那句:“我从手锯里知道一只鹰”。有些学者认为该断句成“我从苍鹭里知道一只鹰”。因为手锯是石匠和泥水匠的工具,匠人们出于对手锯的热爱还都双手赞成断成手锯。 在后来学校的日常阅读中,劳拉对莎士比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能够体会那句话的真正意思,但她还是坚定地支持木匠和建筑工的版本。? 好附庸风雅的人们喜欢聚在一起读着小说喝着茶,其他的人则喜欢更热闹的聚会。女主人卡洛琳?阿莱斯那时候大概四十五岁,她高瘦而挺拔,黑眼睛闪着光,头发像弯曲的黑铁丝,脸颊像熟透的杏子。她是从外面嫁到村里来的,有传言说她有吉卜赛人的血统。 虽然阿莱斯太太已经是祖母级的了,她仍然每十八个月添个子女,这在村里人看来是不体面的。村子里有句话说“年轻的开始当妈,老的就该靠边站”。但阿莱斯太太除了自然法则外,啥规矩也不在乎。她宝贝每个新生儿,等到孩子会走路了就赶出门去让他们自己玩。孩子们三岁就被送去上学,十岁或十一岁就被送去做活。有些女儿十七岁就嫁人,儿子十九二十岁就成家。 维持生计的事她不愁。丈夫和儿子们干活卖力,做活的女儿至少一半的工资要寄回家。有的晚上她煎牛排洋葱当晚餐惹得全村人口水直流;有的晚上桌上就只有面包和猪油。她一有钱就花光,没钱的时候就赊账。 “我没问题,”她说:“反正经常要赊账,还了钱以后还是要赊账。所以愁也没什么用。”虽然人人都知道她背了一身的债,但她的确能撑得过去,偶尔口袋里还有几个铜子儿。当她收到女儿汇的钱,她会和站在她身边的人说:“我才不浪费这钱在还债上呢。” 她所谓的把钱花在刀刃上指的是叫上几个志同道合的邻居,围坐在火炉前,派一个小孩子去酒铺买啤酒。他们都不会喝醉的,因为酒不多。即使他们能喝上个两三轮,他们也不会醉。 这酒够让他们抛开忧愁,欢欣鼓舞一阵子了。每次他们的欢声笑语和断断续续的歌声飘扬在空中,都让那些喜好安静的主妇们震惊不已。 在阿莱斯太太的聚会上,没人优雅地用手勾着茶杯柄,也没人说话文绉绉。她充满了对男女之事的热情,所有的话题也围绕于此。但这讨论不下流庸俗,而是用一种生活本源的态度来讨论。 虽然没人讨厌阿莱斯太太,但她还是挑战了大家的审美和品味。她精力充沛、好心过度,喜欢把善意强加在别人身上,明明知道没人感激她,还是乐此不疲。 她对郡法院了如指掌,也不遮掩自己为什么对法院这么熟络。她被法院传唤,回来却得意洋洋仿佛是被请去远足一趟。她成功地说服了法官,说自己是个模范妻子和母亲,她之所以还不起债,是因为家里孩子多,她又是个慷慨的人。最后搞的债主十分懊丧。 村里另外一个独立于世俗之外的人是汉娜?阿什利。她的公公就是那个一直用壁田耕犁的人,还是个卫理公会派教徒。所以她和丈夫也都是卫理公会派教徒。她绝缘于村里一切的闲话和争端。她的房子和别人家不在一起,花园里也有自己的井,因而平日大家见不到她。 周日晚上,她家就成了教会的集会地,她平时的含蓄一扫而光,只要愿意来的都欢迎。当她听布道的时候,或者唱赞美诗和祈祷的时候,她双眼打量人群。那些和她对视的人都能见到她眼中爱的光芒。大家都觉得她是个虔诚的教徒,没人能在这种情况下说她半句不好。 阿什利有个男孩叫弗雷迪,大概是埃德蒙的年纪,劳拉他们有时会和他玩。有个周六早上,每家每户这时候都在为周六的大扫除忙得人仰马翻:放了学的孩子在家里跑进跑出,有的在外面吵闹着做游戏。妈妈把婴儿绑到姐姐胳膊上,让姐姐带着去散步。婴儿的哭声和妈妈斥责淘气孩子的责骂声混成一片。 劳拉讨厌这种时候,她没法找个角落看书。待在屋外,还容易给抓去玩暴力或者无聊的游戏。所以劳拉决定去阿什利家找弗雷迪玩,她见到了一幅终生难忘的画面: 阿什利的家此时平和宁静一尘不染。墙壁雪白,桌子和地板被刷出浅黄色,炉子烧着火,炉栅映出深红色的光芒。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上面摆着砧板和擀面杖。弗雷迪帮妈妈做饼干,用饼干模子把揉好的面皮切成形状。母子的两张脸贴在一起,普通却让人觉得温暖。他们招呼劳拉进屋烤火的声音犹如天使一般,和外面的喧杂犹如两个世界。 这是对一个完全不同世界的惊鸿一瞥。劳拉把那静好安详的图景刻在脑海里。圣经里写的拿撒勒的家庭生活应该就是像弗雷迪一家这样的吧。 村里的女人们即使不用管孩子,有了大把空余时间,也从不在地里或菜园里干活。这里的男女分工非常严格明确,种菜属于男人的活。 维多利亚时期的思想影响了当地人,只要不在家里的活都不是女人分内的事。不过女人在园里种花是可以的,多数人家的房子靠近路边都有条狭长的花带。因为没闲钱买花籽和花苗,她们就用从邻居那拿来的根茎。花的种类不多,都是典型的村舍花园的经典品种:春天有桂足香、石竹花、黑种草和勿忘我;秋天有蜀葵和雏菊。还有熏衣草和野蔷薇丛;青莴在别处被称作“少年之爱”,这里却被叫做“老人”。 几乎每个花园都有玫瑰丛,花朵都是白色的。唯有老萨利家有彩色的玫瑰。别人家的都是传统“姑娘的红润”:白底玫瑰上有一抹粉红。劳拉不知道谁最早开始种这样的玫瑰,后来已经发展到每家每户都有。 除了种花,女人们还种了些香草:百里香、欧芹和鼠尾草用来烧菜,迷迭香用来调味自制的猪油,熏衣草来熏香最好的衣服,胡椒薄荷、薄荷、苦薄荷、甘菊、艾菊和芸香用来治病。 村民们特别重视甘菊的功效,喝很多甘菊茶预防感冒、舒缓神经和强壮身体。有产妇的人家总要准备一大罐的甘菊茶,随时准备让产妇喝。 苦薄荷配上蜂蜜用来治喉咙酸痛和咳嗽。 胡椒薄荷茶更像是一种奢侈品而不是药。只有在特殊场合才喝,而且盛在酒杯里。 除此之外,女人们还用薄荷油美容,尽管看起来没什么效果。 有些年长的妇女用野生药草,当季收集,晒干备用。但是随着用野生药草的知识逐渐失传,大家最后都只用自己花园种的药草。 只有西洋蓍草是个例外,人人都大量采摘用来酿“草啤酒”。 这种自制的啤酒被酿好装在男人上工时用的茶杯里。女人和孩子站在储藏室旁渴了就喝。最好的西洋蓍草长在公路边。在干燥的季节,植物都吸满了白色的灰尘,酿出的啤酒都有些淡淡的乳白色。 要是有孩子说啤酒有颜色,嫌灰太多,大人就说:“空气里也都是灰,用好的草啤酒就着吃下灰还容易些。” 因为妈妈特别爱干净,劳拉和兄弟姐妹总是好奇啥时候他们才能吃到灰。生菜和豆瓣菜妈妈要过水洗三遍,别人随便放在水里浸一下就完事。传说有人吞下菜里的一只蝌蚪,后来在那个人的胃里长成了一只青蛙。于是妈妈洗豆瓣菜都差点把菜冲掉。 村里盛产这种豆瓣菜,大多都在春天被采摘了。这样菜叶还新鲜,也吃不厌。 孩子们的好身体都应该归功于这些健康绿色的食物。 除了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的,多数家庭都自己酿酒。篱笆上可以摘黑刺李、黑莓和接骨木果,田里采得到蒲公英、款冬和西洋樱草,花园里有大黄、加仑、醋栗和欧洲萝卜。 花园和篱笆上的果实被用来做果酱。那些手巧的主妇会在明火上细心熬制果酱。做出来的果酱非常好吃,好吃到总是不够吃。 野苹果果酱是劳拉家特有的。篱笆边满是野苹果树,惹得孩子们每天都在仔细观察,哪里摘得到红苹果,红黄相间的,或者像从树枝上挂下一串洋葱的绿苹果。 在劳拉看来,一篮子野苹果加上糖和水就能做出和红宝石般清澈明亮的果冻。她不知道这需要妈妈长时间的熬煮、繁琐的过滤、小心地称量,然后煮沸灌进一排玻璃罐里。才会有红色的果酱在白色的储藏架上的那一抹红光。 西洋樱草茶味美且容易做。从一把西洋樱草上摘下金色的种子,浇上沸水,等着茶浸上几分钟。加糖或者不加糖都可以喝了。 樱草花球是做给孩子们玩的。采一大把芬芳的花,用线紧紧拴住花茎,用花遮上茎。这捆花几乎就变成了球形,是最可爱的球。 养蜂的老人喜欢做蜂蜜酒,又被称作“梅瑟格林”。这是种高档次的饮料,要是被人请上一杯是最大的荣耀。酿酒的人喜欢让原本简单的制作过程显得无比神秘。 每加仑的泉水里加上三磅的蜂蜜。泉水一定要是活水,从溪流边汩汩冒泡的地方取来,千万不能用井水。蜂蜜和水一起煮沸,拂去泡沫后加点酵母。接着放到桶里发酵半年,酒就可以准备装瓶。 老萨利说有些人往蜂蜜酒里加柠檬、月桂叶之类香料败坏了味道。她认为那些在蜂蜜里乱加东西的人不配让蜜蜂为他们工作。 蜂蜜酒应该是世上最让人沉醉的饮料了,而且酒劲很大。有一次,一个村里的小姑娘熬夜等候埃及服役的士兵叔叔回家,然后她被奖励从杯里喝口蜂蜜酒。 晚上,她先是:“请给我喝点,鲁本叔叔”“味道不错,谢谢鲁本叔叔。”等到她上楼睡觉,她冒失的语气吓了大家一跳:“鲁本叔叔是个傻瓜!”这是蜂蜜酒在说话,而不是她。幸好鲁本中士也喝醉了,他咂着嘴唇说:“我这辈子喝过不少酒,但这是最好的!”在觥筹交错之间,她摇摇晃晃地栽倒在床上,洁白挺括的衣服没换下来就睡着了。 村里的人没有请人吃饭的习惯。但有时确实需要给重要的访客或者远方的朋友提供晚饭,主妇们有的是办法。要是家里没有黄油了,孩子会被派去酒馆的小店里买四分之一的新鲜黄油,没有钱就赊账。薄面包和黄油,切好摆放成以往的样子,配上一罐留着特殊场合吃的自制果酱。还有一碟从花园里新鲜采摘的生菜,用小红萝卜点缀。这是顿诱人的晚餐,用村民的话说就是“放在谁面前都体面”。 冬天人们会用咸黄油和面包片配上芹菜。面包片是所有人的最爱。主妇们会在一个冬日下午赶在饥饿的一家大小回来之前“做一大堆到他们膝盖那么高的面包片”。更能勾起大家食欲的是切成薄片的冷熏肉配上面包片。这么美味的东西真该广泛推广。 外面来的客人都喜欢这些简单的食物,配上一杯茶,还有走前一杯自家酿的酒。村妇们也喜欢招待这些客人,尤其要在这样的场合表现得很体面。她们说“生活过得寒酸但不能看着也寒酸。我们还是要面子的。” 7 有客自远方来 外人的造访给村里的妇女一成不变的生活带来了不少新鲜感。 周一早晨的第一位访客是卖鱼和水果的老杰瑞。他给村里的几个大户提供食物,每次都货源充足。 他拿去雀起乡卖的东西往往是一箱熏鲱鱼和一篮又小又酸的橘子。熏鲱鱼一便士一条,橘子一便士三个。即使价格这么便宜,在村里也算得上是奢侈品了。趁周一口袋里还有几个铜板,妇女们围在老杰瑞的推车前,不管买不买,对东西都是一顿品头论足。 有两三个妇女忍不住买上条熏鱼做午餐。她们要挑有软鱼子的,因为几乎每家都有学前的小孩子,鱼子就能给小孩子摊在面包上吃。 老杰瑞爱说:“有没有软鱼子我最清楚!这鱼子这么好,我都舍不得卖了。”他用手指捏了捏鲱鱼,脑袋歪向一边,仿佛在思考,然后他说每条鱼都有上好的鱼子。“我跟你说,这么多鱼子,真是营养啊!我给你挑的是这堆里最好的一条。要不就两个半便士三条吧。” 可惜两个半便士都是个大数目。花上一便士买条鱼都让主妇觉得自己自私贪婪。但主妇们都在池子边洗洗刷刷一个早上了,她们太需要一点小小的犒劳了。一条熏鲱鱼给她们单调的伙食带来了美味的改变。 最吸引孩子的则是橘子。对孩子来说最大的奖励莫过于冬天放学回家发现壁炉架上放着橘子。虽然橘子外面的皮又皱又干,但里面非常多汁鲜嫩。妈妈把橘子切好分给几个孩子,整个屋里都弥漫着一种奇异的清香。橘子肉被吃完后,皮还留着。放在炉子上烤干后就被孩子带到学校去嚼了。有的孩子还拿橘子皮去换橡子或其他小玩意。 老杰瑞的推车对劳拉有极大的吸引力。一听到车轮吱呀呀碾过的声音,劳拉就迫不及待地让眼睛享受葡萄、李子和桃子鲜亮色泽的盛宴。她还喜欢看冷色调和奇形怪状的鱼。她会想象这些鱼在海里漫游在海草间歇息。有一天她指着一条形状奇特的鱼问道:“这叫啥呀?” “小姑娘,这叫海鲂。看到那黑斑没?多像手指印上去的啊。传说从前有个人晚上抓了些鱼准备烧了吃。结果就把他的手指印留在了鱼身上,说的就是这种银色的海鲂鱼哦。” 劳拉对这故事很困惑。老杰瑞说这个故事时,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嘴里还在骂骂咧咧地嘀咕,最终也没有说那人到底是谁。 劳拉害羞地猜测:“您说的是加利利海的渔夫 吗?” “就是啊。这就是传说,也不知道真的假的。我也不知道。捕鱼的人都说这手指印是这么来的。” 村里人从老杰瑞的推车上第一次见到了西红柿。当时西红柿才刚刚引进到英国,正在慢慢推广。当时的西红柿比现在的扁,和茎相连的地方有个深深的坑,看上去都有点像五角星。有鲜黄和鲜红色的。几年后,黄色的西红柿从市场消失了,红色的变得圆润。 劳拉立即被鲜艳的红色和黄色的果实吸引。她问老杰瑞:“这是啥呀?” “这叫西红柿,还有人叫它番茄。你不会喜欢它们的,酸得不得了。只有那些大户人家知道怎么吃。你还是把钱留着买甜橘子吧。” 但是劳拉觉得非要尝尝西红柿不可。如此勇敢的行为让周围人大为不解。一个妇女说:“现在别吃啊,这玩意儿肯定让你吃了难受。我知道,因为我在我女儿家吃过一个。难吃得要命。” 如今,人们却喜欢当时那种原汁原味的西红柿,对现在大而无味的西红柿嗤之以鼻。 面包师威尔金先生一周光临三次推车。他瘦长的身体上挂着一条白围裙,仿佛围裙随时会掉下来。他是劳拉家的常客,经常在那喝杯茶。他径直走到橱柜边,从不坐下,总说自己没时间。因为随时准备回去做面包,所以他去哪都不肯换下那沾满面粉的围裙。 威尔金先生可不是普通的面包师。他曾经是个造船的木匠,来到邻村走亲戚,遇见了现在的妻子,结婚后就定居内陆。他的岳父年纪大了,只有这么一个女儿,还有家里的生意需要人来照顾。他出于家庭和事业的考虑告别了大海,但内心还是个水手。 威尔金先生喜欢站在劳拉家的走廊眺望在风中翻动的麦田。他说:“一切都很好,就是对我来说有点无趣,远离了大海,觉得很平淡。”他告诉孩子们浪花如何在暴风雨中翻滚,就像“一排骏马朝轮船飞驰而来”。 他描述大海平静的时候像透明的放大镜,点缀着岛屿和棕榈树,岛上有住在棕榈叶小屋的居民。他说:“劳拉,他们的脸和你的罩衫一样是棕色的。” 大海的平静是暂时的,有一次他的船遇难,他在一艘小艇上待了九天,最后两天没有水喝。他的舌头黏在了上颚,获救后住院住了好几个星期。 “虽然这样,我还是想再出一次海。可是我亲爱的妻子听我提到出海就哭得像个泪人。当然家里的生意也不能没人管。算了吧,我早就把航海的梦藏起来了。” 威尔金先生向孩子们讲述了真实的航海生活,否则孩子们对海的了解只限于图片。其他孩子的母亲虽然在别人家干活的时候去过海边,但她们口中的海都是平静美好的,例如什么在海滩散步、挖沙子、捡海草和用网兜补虾的故事。不像威尔金先生这样会向孩子们讲述在汹涌奔腾的大海上行船的故事。 真正让劳拉感受到大海气息的是一个在布莱顿做工的女孩带回家的纪念品:一个装了海水的小药瓶。后来那瓶海水成了女孩妹妹的宝贝,劳拉拿一块蛋糕和一条蓝珠子项链从她手上换来。后来劳拉把这瓶海水珍藏了好几年。 还有些做生意的经过村子。补锅匠的手推车上装着火盆和旋转的砂轮,沿路唱着: 剃刀剪刀磨得快, 罐子水壶修得好, 修修补补又能使。 补锅匠眯着眼把漏的容器对着阳光看,在手掌上试试钝的刀口,然后他蹲在路的一边开始修补。当砂轮吱吱响起的时候,孩子们都高兴地围拢在他身边,好奇地观察。 吉卜赛女人经常到村里买装卷心菜的网兜和晒衣服的架子。她们在村里一英里外的地方安营扎寨。吉卜赛女人们敲响一家的房门,要是开门的是个四十岁以下的女人,她会甜甜地问:“亲爱的,你妈妈在家吗?”开门人会解释自己是这家的主妇。吉卜赛女人惊奇地叫出声来:“天啊,你不会是妈妈吧?瞧瞧,你看上去才二十岁啊。” 不管这种把戏重复过多少遍,这种奉承依然会被主妇们照单全收。接着是一番长长的对话。通过这些对话,精明的吉卜赛女人不仅知道了这家人的历史,还知道了邻居的情况,这些消息以后还派得上用场。 以后吉卜赛女人好去这些人家里借上几个土豆和洋葱。要是主妇给了,她们还会要上一件女主人或者男主人的旧衬衫,要不就是孩子们不穿的衣服。村里人家总是留着几件旧衣服,好卖给收旧衣服的人。 有时吉普赛人要帮主妇算命,却总是遭到拒绝。不是主妇们对未来没有好奇心,是因为没有闲钱。主妇会说:“谢谢,不用了。我不用算命了,我的命已经知道了。” “哎呦,太太,千万别这么想。您家的孩子还很有前途呢。您还有穿金戴银的时候呢。等你们家儿子长大出息了,肯定不会忘了妈!”这番免费的算命后,吉普赛人会去下家,留下一阵浓重的味道。 吉卜赛女人得了好处也让主妇们高兴,她们的拜访是主妇一天忙碌生活的消遣。相比之下,流浪汉的造访却只能让主妇低迷的情绪更低落。 当时在周边村子里游荡的应该有几百个流浪汉。经常出门就看见一个邋遢的胡子拉碴的人,裹在一堆破布中,在路边生起一堆火来烧水。有时流浪汉身边还有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女人生火,流浪汉在一边从袋子里挑出捡来的能吃的东西。 有些流浪汉带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来卖:火柴、鞋带或是熏衣草香袋。孩子的母亲经常出于同情买上点东西,但她们从来不会买流浪汉卖的橘子。有人见过流浪汉在橘子皮上吐唾沫然后用块脏布擦。有天清早,一个女流浪汉敲响一家人的门,她围裙里包着小块的树皮。这个女人比其他流浪人穿得整齐干净。 她卖的树皮看上去就是从附近的松树上割下来的,但她说这是非同一般的熏衣草树皮。是她当水手的儿子从国外带来的。只要衣服里放上一块,就让衣服无比清香,还能防虫。“你们闻闻就知道了。”她把树皮递给围观的母亲和孩子们。 这树皮的确充满了熏衣草的香味。孩子们爱不释手,为这块远涉重洋香气扑鼻的东西陶醉不已。 她要价六便士一块,然后被还到两便士一块。女主人买了三块熏衣草树皮摆在个精美的碗里,陈列在桌子上用来熏香房间。 可惜在这个小贩走出村子之前树皮的香味就挥发殆尽。这只不过是普通的松树皮上撒了熏衣草油而已! 这种高超的骗术是很少的。多数流浪汉仅是乞丐而已。“能不能行行好给我口面包。我太饿了,从昨天早上以后我就没吃东西了。”这是他们敲开门后说的话。 虽然很多流浪汉看上去营养充足,主人还是会给食物。主妇们给他们厚厚的涂着猪油的面包和准备当做晚餐的烤土豆。 流浪汉们离开村子的时候,他们讨来的食物可以保证他们一个星期不受饿。对于这种慷慨的回报除了一句被重复无数遍的“上帝保佑您”以外,就是他们让主妇获得些“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满足感。 这些人如何陷入困顿无从可知。按照他们的话说,他们本是工薪阶层,有着“和太太您家一样的房子”,可是房子被烧毁或者淹没,要不就是失业或者住院很久,无法再找工作。很多女流浪汉说自己的丈夫去世,男流浪汉说自己的妻子去世,家里有很多孩子需要照顾,无法抛下孩子去工作。 有时还会出现一家人带着包裹和茶杯一起流浪的场面,他们沿路乞讨食物,困了就睡在草堆和沟边。 有一回劳拉的父亲在夏日的暮色中回家,听见路边的一个大沟里有窸窣的声响。他低头一看,一排脸望着他,有爸爸、妈妈和三四个孩子。在昏暗的日光中只能看见这家人的脸,好似一排银币,从两先令排到三便士。 劳拉的妈妈听到这件事后,非常庆幸夏日的晚上还不冷,否则劳拉的爸爸一定会把这流浪的一家领回自己家。他以前就带过流浪汉回家,和自己家人坐在一桌。让劳拉妈妈厌恶的是,自己的丈夫有着一种奇怪的好客之情和对流浪汉的兄弟之情。 当时村里没有像样的家具店。有一回,旁边镇上的一个卖家具的人带着分期付款的方案来雀起乡推销。第一次的造访,一无所获。第二次,有个勇敢的妇女定了一个木头的洗脸架和镀锌的澡盆。很快洗脸架和镀锌澡盆风行起来。以至于妇女们都无法想象以前卧室里没有洗脸架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在厨房、火炉边或者室外用桶装水,对她们来说倒是没什么。但要是家里有人病了,医生要去厨房的水池里洗手该是多麻烦。或者家里的亲戚来做客,要是得因为客房里没有洗脸架向人家道歉该多丢人。 镀锌澡盆尽管比传统的木盆重得多,但对主妇来说却更是必需拥有的新物件。她们母亲那辈用的木盆早就老掉牙。特别是在邻居家都开始添置光亮的新澡盆后,村里的主妇都按捺不住把家里的老木盆换成了新式的澡盆。 所以过了不久,几乎每户都有了新洗脸架和澡盆。有些家里有年幼孩子的母亲还订购了壁炉的防火护栏。 但是收齐剩余的尾款成了卖家的大麻烦。按约定一周需要付九便士,两周付清。就这样,钱还是很难收齐。第一周总会缺几个便士,第二周又出现需要用钱的急事。这样有些人一周就只能付六便士。有几家干脆欠钱不还了。 家具商一个月接着一个月地去村里收款。他不会再鼓励村民买更多的东西了,他知道村民不会再付得起。家具商是个好心人,愿意理解村民的困难,从不威胁去法院告欠款的人。也许是因为这些钱对他来说不像对村民那么重要。或者是他因为鼓励村民买了超出收入范围的东西而心怀愧疚。他不断地催款,直到收到了能收到的款项,就再也不出现在村里了。 更好笑的是啤酒桶事件。当时酒商会拜访酒铺、农场主和大户人家推销啤酒。有点经验的酒商不会去农民那推销。一个新手初生牛犊不怕虎,带着一腔热情,准备大干一场。他去雀起乡推销啤酒。 他热情洋溢地游说主妇,想象圣诞节的时候自家有一桶九加仑的啤酒,只要去厨房把啤酒桶的龙头一拧,就能有啤酒招待丈夫和朋友了。买桶装的啤酒比在酒馆里买要便宜得多,从长远来看省钱。能从自家的酒桶里倒出一杯泛着泡沫的啤酒该是多有面子的一件事。至于价格,酒商每季度寄一次账单,留给顾客足够的时间来存钱。 主妇们都同意自家存上一桶是件好事。男人们也觉得九加仑的大桶啤酒会省不少钱。有人在纸上算了算,觉得反正圣诞节的时候有些闲钱,这多余的支出也能承担。说不定出去做工的女儿会寄来点钱,这下就能定桶酒了。 有些人连账都没算,就高高兴兴地下了订单。按照酒商说的,圣诞节也就一年一次,当然要过得高兴点。 不过总还有些理智的人,比如说劳拉的父亲,挖苦地说:“等到付钱的时候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酒桶被送上门,装在厨房,一杯杯啤酒就到了人们手上。酒桶空了后,穿着皮围裙的酒商把桶扔到酒车上。可是村民们都没做存钱付账的准备。付钱的那天,只有三个人准备好了钱。酒商就把时间放宽了些。 下个月酒商来收钱,村民仍然还不上。主妇们努力存钱,却总凑不到那个数。酒商一次次上门催账,越来越没耐心。 几个月后,他干脆告到了郡法院。法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勒令欠账的村民每星期付两便士。 这也宣告了从自家酒桶喝啤酒的盛事的终结。 当时常见的小贩,现在几乎销声匿迹。尽管村民也可以去镇上的商店买衣服,那儿的样式新价格也低些。但是在村里走街串户的小贩依旧是村民们买衣服的最大来源。 小贩是个有着花白头发和胡子的老人,精神矍铄面容红润,背脊被沉重的帆布包压弯。他从公路的那头来,骑着自行车经过村间小道。他挨家挨户地问:“今儿有没有想买的?”然后他卸下包裹,在门口摊开。他有一大堆不错的东西:做裙子和衬衫的布料,给孩子做衣服的零头布料,花色和单色的围裙,灯芯绒,礼拜天可以用的彩色围巾和丝带。 “太太,今天有不少好东西呢。”他边说边展示布料。“这块布能做条裙子,特别耐穿,剩下的布料还能做件背心。”村里的妇女们很少有买得起整块布料的,一般她们买些棉花、布带或是缝衣针。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相比现在那些花哨的新衣服,这些布料过于结实。劳拉身上轻软的灰色羊毛罩衫,就是在小贩这买的这种布料做的。一直到她开始在邮局卖邮票的时候,都穿着这件罩衫配上黑色的绸缎围裙,胸前别着雪花莲。 每到夏天,一支德国乐队经过村子,停在酒馆前表演。乐队的成员是一家人,父亲带着六个儿子。从吹短号的大儿子到打鼓的胖乎乎的小儿子,一字儿排开。 他们穿着整齐的绿色制服,卖力地演奏,直到圆圆的双颊吹不动。他们演奏的音乐村里人都不熟悉,但最后一曲《天佑女王》奏起,观众们会和着一起唱。 这时候地主带着三大杯啤酒出现。一杯被乐队中的父亲一饮而尽,另外两杯在六个儿子中传着喝。 一般除非有农场主或者匠人的推车停在酒馆外,啤酒就是他们唯一的奖赏。 这队父子从不把收钱袋递到妇女和孩子面前,他们知道这些人口袋里没有闲钱。表演结束后,他们鞠躬致敬,迈出步子,走向下个村子。啤酒不错,他们又热又渴,也许这样的奖励也够了。 还有叫跳舞娃娃的娱乐表演,在一个村舍里上演。门票一便士。因为村舍不够干净,妈妈从来不让劳拉去看。看过表演的人说控制娃娃的人对它们说些话,娃娃们就在铁丝上起舞,这一定是牵线木偶之类的。 劳拉兄妹几个小的时候,村里来了个人带着会跳舞的熊。熊的主人像个外国人,发觉孩子们害怕熊,就让熊开始跳舞。熊前爪举着一根杆子,笨拙地在主人哼出的调子下起舞。然后它在主人的命令下扛着杆子开始做操。村里的老人们说这只熊在附近表演已经有些年头了,可是后来它就再也没出现过。可怜的熊,一身脏兮兮的毛,沉重的鼻息,一定是老死了。 让村里人记得最久的是一个便宜货小贩的到来。一个秋天的傍晚,他带着一推车的陶器和锡器,在路边的草地上摆好货物,背后挂了块印着冰山、企鹅和北极熊的布。然后他点亮油灯,敲着盆吆喝:“快来买!快来买!” 这是村里第一次来卖便宜货的小贩,让村民们兴奋了好一阵。男女老少走出屋子,聚在摊子前听小贩吆喝。他卖的东西的确便宜!一套绘着粉色玫瑰的茶具,有二十一件,好像女王有套类似的茶具。摊上还有茶壶、碟子、托盘和洗手盆。小贩还用关节敲着个痰盂,看得周围的人都有点脸红了。 “两先令!只要两先令就能买这套漂亮的罐子了。一个盛啤酒,一个装牛奶,还有个备用的。有没有人想买的?看看这套托盘,日本进口,牡丹都是手绘的。这个碗就是按威尔士公主的碗仿制的。给你们的价格都让我亏本了。明儿我去班伯里能要两倍的价。但我给你们特别便宜,你们看上去都似乎是好人。大甩卖啦!亏本卖啦!大家都来买!都来买!” 可是没人来买这些大件。偶尔有主妇花三便士买个大布丁碗,或是六便士买个锡锅。有孩子的母亲买了个一便士的肉豆蔻碎粒和一套木勺子来烧饭。酒馆的老板娘买了一打酒杯和一卷线。其间小贩不断地插科打诨让看热闹的人笑成一片。他还唱起了歌: 有个人在自家花园走 用一块粉笔割了喉咙 他的老婆也犯傻 被个锅盖勒死啦 有个小伙人不错 被把雨伞下了毒 躺在摇篮里的胖娃娃 被把银勺敲没啦 听到这些吓人话 你们脸色白刷刷 你们眼睛吓得绿 过些时候就好啦 小贩表演得很有意思,可惜这些娱乐没给他带来收入。他开始怀疑在雀起乡是不是一分钱都挣不到了。 他开始做最后的挣扎:“别让人家说这是个穷得一毛不拔的地方。买点东西吧!”他挑出一些不成套的碟子,“这么好的碟子,质量一流。买了这些盘子,你们就能享受和公爵一样的待遇了。一个只要三个半便士。谁要买?谁要买?” 大家开始抢着买碟子,好在人人都能付得起三个半便士。可是只要小贩一吆喝贵点的东西,周围就一片安静。有些主妇觉得不自在了。她们觉得“人穷志不能短”,事实上她们早就露了怯。要是口袋里有些钱,谁能抵挡住这些便宜货的诱惑呢。 小贩又拿出了那套粉色玫瑰的茶具,他递出一只茶杯,让大家传着看,“瞧瞧,光都透得过。多好的瓷器啊,这是蛋壳瓷,几乎透明。上面每朵玫瑰都是用画笔画的。您哪能错过这样一套茶具呢。我都见着你们流口水了。您跑回家,从床底下翻出藏在袜子里的钱,第一个跑回来带着十二先令的,茶具就归您啦。” 每个主妇都欢喜地把玩着茶杯,然后摇摇头传下去。她们谁也没有藏在袜子里的钱。就在小贩失望地收起杯子的时候,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 “您说多少钱呢?十二先令?我给你十先令吧。”说话的是约翰?普莱斯,前一晚上才从印度服役回来。平时看来他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伙子,他滴酒不沾。但此时他突然变得高大起来。所有眼光都凝聚在他身上。村子的名誉就在他身上了。 “我给你十先令。” “不能卖啊。我进货都比这贵了。要不这样吧,你给我十一先令六十便士,我把这个漂亮的镀银花瓶也给您。” “成交!”生意做成,钱货交手,雀起乡的名誉保住了。 大家热心地帮约翰把茶具带回家。拿着一个茶杯的人都觉得光荣。约翰的未婚妻还在人家做活,她一点都不知道之前发生的事情。这姑娘就这样拥有了一套完整精美的茶具,真是幸运到不行。 村民们虽忍不住嫉妒一下,他们更为那女孩感到高兴,这样一套茶具提升了整个村子的繁荣水平。 虽然那晚不是每个人都有钱买上件好东西,但那小贩至少见识了村里人还是有点钱的,而且知道该怎么花。 劳拉家的收获就不那么让人激动人心了,但在孩子眼里看还是不错。一套精致小巧的碟子,可以用来盛果酱、黄油或是水果。 这些碟子的价格从半克朗降到一先令都没人啃吱声,突然背后有人说:“麻烦递过来让我瞧瞧,可能我妻子用得着。”大家回头一看,是劳拉的爸爸。 他下班刚好路过,就走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 小贩可能一晚上进账了一镑,比预想多了十五先令。但这不足以让他再回村子了。从此以后,那年被叫做“买便宜货的小贩来的那年”。 8 盒子 这是雀起乡常见的场景:一个十到十三岁间的小姑娘,推着个婴儿车,座椅上放着一个小小的棕色布面的盒子,上面配着黑色的把手。 见到这情景的路人会问:“你母亲怎么样?”或者“你姑姑怎么样?”小姑娘矜持地说:“一切都很好,谢谢您太太。” 这些十多岁的小姑娘,往往是村里某户的大女儿,因为家里有新生的孩子,所以被派去走上一英里半,到教区长家拿“盒子”。 拿到盒子后,她要时刻小心盒子不要从窄窄的推车栏杆边掉出来。一到家,盒子打开的那刻,一路的艰辛和麻烦就烟消云散。 盒子里就是个百宝箱,有小小的衬衫、包婴儿的布带、法兰绒衣服、睡衣和尿布。这些东西都是教区长的女儿仔细搜集起来,借给有新生儿家的家庭的。除了衣服,盒子里还有一包礼物,装的是几袋茶、糖和一盒用来做粥的麦片。 盒子很受欢迎,农民的妻子,无论去不去教堂,都喜欢借盒子。在有些家庭,盒子出现的频率特别高,好像新生儿是家庭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盒子有时供不应求,就需要用上“次好”的盒子,里面是质量稍微差些的婴儿衣物。 盒子应该在孩子满月的时候还回去,里面的衣服也该洗干净叠好。如果没有人接着要用,主妇就能多用一段时间。 很多母亲能用到孩子六七周大,那时候孩子就能穿自家的小衣服了。这样省了准备全套婴儿用品的开销。 虽然每家都准备了做工不错的小衣服,但都还需要更多的小衣服用作换洗。因为种种原因,盒子只有婴儿出生后才能借。 盒子里的小衣服质量很好,上面有精美的刺绣和手工的卷边。 教区长的女儿有两件婴儿受洗穿的袍子借给村里的母亲们。她还给盒子里添了件新罩衫。无论冬夏,这些小罩衫都是鲜花图案的,男孩是蓝色,女孩是粉色。每一针绵密整齐,都是教区长的女儿自己缝的。 但她没有因为这样受到嘉奖。这些母亲把借来的衣服都当成自然的恩赐,来得理所应当。相反,她们还喜欢挑这些衣服的刺。一个妇女拆下受洗袍的叶边,换上一圈粗糙的机器绣的花边。她说才不要带孩子穿着那“旧破烂”去教堂。她拆花边的时候没有仔细把线头给挑出来,花边被弄得破破烂烂,这些袍子就沦落为了“次好”。最好的一件受洗袍是教区长家的那件,用的是上好的法国瓦朗谢纳花边,绣工精良。 村里的孩子们出生后,就有好衣服和食物等着他们。最好的食物自然是母乳。 但当时的风俗是,孩子出生后头三天,母亲很少进食。她们只吃简单的粥、干面包和茶。所以孩子出生后,母亲的身体一直都不好,奶水也不足。 等到母亲能进食的时候,教区长的女儿会给她做一个大的西米布丁和一罐牛肉汤。之后,母亲们恢复正常进食,有条件的每天喝半品脱啤酒。好在恢复进食后的母亲们虽然不喝牛奶,奶水却都很充足。 有一次,有个外面婴儿被带到村里走亲戚,带来了一个稀奇物件:奶瓶。大家研究了半天,最后认定那条细长的让婴儿吸吮的吸管 一定没法洗干净。 给助产士的费用是半个克朗。助产士是见证了生命开始的人。她虽然没有执照,却是一个能干的人,人也善良。她连续十天的早上来给婴儿洗澡,照顾母亲。 她尽量让母亲在床上休息十天,却很少有人遵守。母亲们不愿意休养太久,有些因为她们知道家里有太多的事要做,有些觉得自己身体很好,没必要在床上躺这么久。有些母亲在孩子出生后第三天就起来了,却没有任何不良后果。 那时产后并发症在村里很少有。一旦有不良反应,助产士立即请医生来。十年间,没有哪个母亲在生产中丧命。 现在大家一提到没有执照的乡间接生婆就会想起那些肮脏且酗酒无度的老太婆,没有医术,也没有良心。事实上,大多数助产士是经验丰富且以自己工作为傲的老太太。她们也受过些训练。乡间的医生非常重视好的助产士,不吝惜时间来培训她们。一个助产士能避免医生在夜间小路走七八里的出诊。一旦有送信的说需要医生出诊,那一定是紧急情况。 后来几年,村里有了一批受过训练的护士,她们是乡村医疗的福音。但年老的助产士仍然起着重要作用。她们到缺东少西的人家接生不会要求各种器具。出身贫寒的她们最能够体谅贫穷的邻居,愿意将就着帮产妇助产,实在缺乏工具了就去借。而且她们也会准备不少普通人家不会有的器械。 尽管如今的医疗水平大大提高,但当年的助产士让我们的先辈们顺利来到人世。要是没有她们的帮助,也不会有今天的我们。 总体来说,雀起乡的村民都很健康。健康的室外生活和充足的粗茶淡饭起到了很大作用。缺乏对疾病的想象力也是个重要因素。 当时村里人不会觉得自己有生病的症状。也没有现在这么多广告教大家怀疑自己有病症。 虽然史克必成制药和霍洛威的药片广告在报纸上都读得到,母亲西格尔糖浆的广告册子每家每年都能收到。但很少有人会吃药,大家常用海盐来治病。一个将近八十岁的老人,持续几年每个周日早上喝一茶杯的肥皂水。他说:“肥皂能洗干净外面,就能洗干净内脏。”他居然没出现什么不良反应,好在也没人学他喝肥皂水养生。 虽然只有婴儿和小孩子才有盆浴,但村里人都很干净。妇女们每周会花一个下午好好洗个澡。她们以腰为起点,向下洗,然后往上洗。有些村妇满意地说:“这样洗起来真让人满意,上上下下都洗得到。”有些下流坯子就会问到底能洗到哪儿。 牙刷算是奢侈品,所以不太常用。拥有一口强健洁白的好牙,让妇女们都很自豪。她们只会在一块干净的湿布蘸上盐来清洁牙齿,男人们把煤烟灰当牙膏。 孩子出生后,如果长女年纪小不会做事,家里又没其他亲戚能帮忙,邻居们就会帮着做家务、烧饭和洗衣服。日后,大家会补还这份人情。 婴儿受到全家人的宠爱,直到有更小的弟弟妹妹出生,宠爱就不在了。这时候万千宠爱会到最年幼的婴儿身上,倒数第二小的孩子如果还有个宠爱自己的大姐,就是幸运的。 村里的人家都是大家庭。村里有对夫妇为了节育,进行避孕,把家庭人口控制到四个。 这对夫妇的妻子出于好意告诉其他妇女如何避孕节育。结果遭到其他妇女的斥责:“你也好意思!为了省点孩子的食物就这样。真是自私的人!” 村妇们虽然用勇气和喜悦生养了一大家子,私下里,还是挺抵触的。有时妇女们会说:“一个孩子养妈妈,一个孩子养爸爸,其实有两个孩子就足够养儿防老了。” 这些民情风俗都是劳拉的妈妈后来告诉她的。 劳拉见证了生育率下降的情况,当她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和自己的女儿讨论村里的风俗后,她们觉得很好笑:“如果这些人知道生养个孩子意味着什么,就不会急着要第二个甚至第三个孩子了。我总觉得做母亲的还要千方百计省下点口粮喂饱这么多孩子太可悲。家里还有其他孩子呢。谁家的母亲愿意全家都省吃俭用呢。”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人们很鄙视未婚的单身母亲,村里曾经有些私生子的丑闻。不过这也只是针对未婚女孩,比如村里有个寡妇已经有三个孩子了,在守寡期间又添了两个孩子。这种情况没有人会指指点点。要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有类似的绯闻,整个村子的人就要义愤填膺了。 曾有一个叫艾米丽的姑娘在孩子出生前和父亲去质问一个该负责的男青年。 那真是幅令人悲伤的画面。披着母亲披肩的艾米丽不情愿地走在后面,缓慢地拖着步子,眼睛哭得通红。她令人尊敬的父亲头发灰白,催着她“快点”,好像要去做一笔艰难的生意。妇女们停下手上的活,孩子们暂停了嬉戏,注视着父女俩。大家都心照不宣。大家都很同情艾米丽年纪轻轻就未婚先孕,也同情她父母颜面扫地。 结果这场对男青年的质问比想象的还要让人痛心。艾米丽说要负责的是她工作的主人家的少爷。那个男孩否认这件事,还证明了他那段时间都不在家。虽然证据如此,邻居们还是相信艾米丽说的话,把她看成被负心的可怜姑娘。 也许是邻居对她太宽容了,艾米丽的绯闻变成了习惯。虽然终身未婚,她却有一大群孩子。 村里女人们对未婚母亲的态度自相矛盾。要是有姑娘带着私生子到村里探访,村妇们都一哄而上地对婴儿百般呵护。她们惊叹着:“这么漂亮的孩子啊!谁狠得下心说这么个宝贝不该出生呢。真是个好看的孩子!多壮实啊!人家都说,这样的孩子长得漂亮。亲爱的,别担心别人在背后嚼舌头。只有像你这样的好姑娘才能有这么好看的孩子。” 但村民们绝不想自家的女儿未婚先孕。 一个女人私底下对另一个女人说:“我告诉我们家姑娘了,千万别找麻烦。要是她敢,就要被扫地出门。我才不要这么败坏门风的人住在我家。”另一个女人十分同意:“我也警告我家姑娘了,所以她们都没敢乱来。” 遇到未婚母亲的事情,大家都会同情那失足姑娘的母亲。可是村里的母亲们没那么纤弱细腻的感情。母亲们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花在了照顾孩子们的日常起居上,根本没有多余的情绪。母亲们一定会照顾自己女儿的私生子。村里有几个母亲同时照顾自己的孩子还有外孙孙女。结果外孙和孙女都一起叫外婆“妈妈”。 有时女孩因为意外事件要仓促结婚,村里人也没把这当回事。反正这姑娘也有丈夫了,皆大欢喜。 村民们对这种失足行为还算宽容,但对“不检点”的事件就厌恶不已。村里十多年前出过一桩通奸的丑闻,一直被人们谈论到八十年代。 村民在竹竿上挂上两人的画像,立在女人的门前。一群人还敲着锅盆吹着口哨对他们百般嘲弄。那男人原先是女人家的房客,他看到这个场面,第二天天亮前就溜走了。随后,女人和她丈夫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段时间,有个未婚的妇女带着四个私生子搬到村里,几十年前“不检点”事件仿佛在大家眼前重现。这个女人的到来激起了村民的愤慨。 教堂里训诫的内容充斥着对不道德行为的控诉,“妓女”这个词算用得轻的。更有道德捍卫者朝这家丢石头和制造噪音,希望把他们赶出村子。有些人怂恿房东把这女人赶出去。 然而,和这女人进一步接触后,大家发现她是个如此安静整洁、谈吐不凡的人。那些罪恶仿佛烟消云散,村民们逐渐原谅她的罪行,还有邻居遇见她会给她打个照面。后来这女人嫁了一个在铁路工作的男人,一家子去农场做工了。伴着婚礼钟声的响起,这家人逐渐融入了村里生活。 村里还有个叫阿尔夫的男孩有音乐天赋。他的阿姨给他买了架手风琴。每隔几天,他都在傍晚的酒馆前表演。 在此之前,雀起乡没有乐器。在扬声机和无线电普及之前,喜欢听点曲子的人只有去教堂听风琴伴奏的唱诗班。 阿尔夫的出现让村民们能听到那些耳熟能详的调子:《甜蜜的家》《安妮?劳瑞》《芭芭拉?艾伦》,还有《银线穿金》。 阿尔夫耳朵灵光,手风琴拉得很好,能整晚表演个不停。 每当阿尔夫开始演奏的时候,女人们站在村舍门前,男人们从酒馆窗子里探出身子,孩子们停下戏耍围到阿尔夫身边。舞曲响起,大家就开始起舞。村里的女青年们都在外做工,男青年们又不愿意和小女孩跳舞,他们只好互相当舞伴。小女孩们也互相做舞伴。一个壮实的老太太,据说年轻的时候很外向活泼。她教大家舞步,轻快地转圈,舞姿翩翩。 有时大家伴着音乐唱歌,看热闹的人也一起唱: 我有顶软帽,卷着蓝边, 你为啥不戴?我会戴 你啥时候戴?有空就戴 我和爱人出门时戴 我的爱人扬帆出海 膝上镶着银纽扣 穿着蓝外套和黄裤子 波尔卡舞跳起来 跳起来接住她,跳起来接住她 跳起来接住她,漂亮的姑娘 不要捉弄她,不要笑话她 跳起来接住她,漂亮的姑娘 村民们唱着跳着度过了漫长的夏天夜晚,直到暮色低沉,星星闪耀。大家笑着喘着气地回家。一个小男孩的才艺,让一个村都高兴起来。 9 嬉戏时光 自从阿尔夫开始给大家拉手风琴后,女孩们就经常问:“今晚是跳舞呢,还是做游戏呢?”在跳舞的新鲜劲过去之前,传统的乡间游戏渐渐被遗忘了。 不过总有些安静的女孩还是喜欢这些游戏的。在阿尔夫去其他村表演的晚上,大家还是回到那些老游戏。 在夏日的落日下,女孩们聚在一块绿地上,伴着游戏的歌谣鞠躬行礼,及膝的罩衫摇来曳去。这熟悉的调子曾被她们的母亲和祖母都唱过。 这些游戏有多久的历史以及如何开始都无从知道。它们一代传一代,成为每代人童年里最自然的记忆。没人深究游戏歌谣的意思,很多姑娘记不住词,就含混地唱着歌做着动作。歌谣的调子保存下来了,有些词被换成了打油诗。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是乡间游戏最后活跃的时代,好像游戏还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村里的孩子已经一只脚踏进国立小学,一只脚踏在绿色的原野。之后的孩子就彻底远离了原野,迎接着现代生活的激动和愉悦。十年的时间,这些游戏就被忽略,十二年的时间,就被彻底遗忘。 雀起乡的孩子们会做很多游戏,有非常流行的“橘子和柠檬”,“伦敦桥”和“绕着桑树转圈圈”。他们还玩当地特有的游戏,有小伙伴们绕成一个圈的,有两队对抗的,都有不同的韵律。 男孩们不怎么做游戏,因为游戏有太多的规矩。有些调皮的女孩也嫌规矩太多。只有在游戏的结尾,歌谣变成了打油诗,孩子们会嬉闹成一团。有些女孩做游戏的时候不经意地显示出平时难得一见的优雅,她们的动作轻巧声音甜美。如果游戏需要她们表现得像个傲慢的贵族,她们一定能表演得像个公爵夫人。 最受欢迎的一个游戏叫“三个臭皮匠”,需要两个演员。一个演母亲站在大家面前,一个演女儿躺在草皮上装睡。大女孩和小女孩手牵手站成一排排,然后一排排的女孩子走向前去唱着: 来了三个臭皮匠, 去追求你美丽的女儿 我们能住在这儿吗? 我们能住在这儿吗? 母亲对睡着的女儿说: 睡吧睡吧乖女儿 三个臭皮匠你不能爱 然后母亲对臭皮匠说: 你不能住在这里 你不能住在这里 臭皮匠们往回走,接着来了裁缝、水手、花匠、砌砖匠还有警察。歌谣一遍遍地重复着,直到高潮部分来了三个王子: 三个王子走上前 去追求你美丽的女儿 我们能住在这儿吗? 我们能住在这儿吗? 一提到王子驾到,母亲开始点头微笑,摇醒睡着的女儿: 醒来醒来乖女儿 王子来到你面前 母亲对王子唱道: 你能住在这里 你能住在这里 最后,母亲向王子介绍女儿: 这是我的乖女儿 口袋里有五千镑 手上戴着金戒指 会成为国王的好妻子 “伊萨贝拉”的游戏需要大家站成一个圈,一个女孩站在圈里。大家绕着圈转,唱着: 伊萨贝拉再见啦 昨晚我们分别时 我让你伤心欲绝 伊萨贝拉再见啦 随意选择吧 我的爱人 站在圈里的女孩选另一个女孩一起站在中间,大家继续唱: 竖起旗子 亲爱的去教堂 我的爱人再见啦 戴上戒指我的爱人 再见啦再见啦 和我共进晚餐我的爱人 再见啦再见啦 睡吧睡吧我的爱人 再见啦再见啦 两个站在圈里的女孩就算是结过婚了。接下来游戏就变得欢快,女孩们牵手绕圈上蹿下跳: 我们祝他们新婚愉快 生个女孩和男孩 六便士娶了七便士的女儿 这对夫妇亲不够 这个游戏里伤感的道别和甜蜜的曲调来源于乡村的求爱和婚礼。 有个游戏叫“裁缝穿针引线”。两个女孩手牵手架起一个拱形,其他的女孩们一个接一个攥着前面人的裙子,钻过拱形。她们唱道: 裁缝穿针引线 裁缝穿针引线 裁缝眼瞎看不见 把针缝上了线 又有两个女孩加入拱形,这样拱形越来越大,变成一个隧道。女孩们越钻越快,最后钻到头晕目眩。 有个游戏叫“人头落地”。大家围成一个圈,一个女孩站在圈外,轻手轻脚地绕着圈转,拍任意一个女孩的肩膀。被拍的女孩开始绕圈跑,圈外的女孩紧接着追,其他人开始唱: 绕着圈抓国王 绕着圈抓国王 绕着圈抓国王 女孩被捉住后,抓人的女孩把手做成刀的样子,砍被捉住女孩的脖子: 人头落地 被“砍头”的女孩躺倒地上,游戏继续,直到所有人都倒下。 究竟绕得是什么圈,抓的是哪个国王,游戏是不是基于某个传说。孩子们不知道也不在乎。 “蜜罐”是另一个小孩子的游戏。孩子们双手紧扣,蹲下坐在手上。两个个子高的女孩走过去唱道: 蜜罐蜜罐一排排! 谁来买我的小蜜罐? 两个女孩逐一晃蹲着的孩子,如果谁的手松开了,就是罐子碎了。保持着原有姿势的就是个好罐子。 有个叫“从坎伯兰来的老奶奶”的游戏。女孩们手牵手围着一个“从坎伯兰来的老奶奶”。还有个女孩扮作“女主人”站在几步远的地方。女孩们开始唱: 坎伯兰来的老奶奶 带着家里的姑娘们 女主人今天要仆人吗? 女主人问:“她们会干啥?”老奶奶走到一个女孩前,把手放在一个人头上唱道: 这个会酿酒,这个会烘焙 这个会做婚礼蛋糕 这个会戴金戒指 这个会唱歌 这个能做国王的好妻子 这个什么都会做 “那我要那个。”女主人指着什么都会做的女孩说。女孩,然后走到女主人身边。游戏重复,直到一半的女孩走出来,两边再开始拔河。 “从坎伯兰来的老奶奶”是个轻快的游戏。很多游戏的调子都太哀怨,比如说“可怜的玛丽”: 可怜的玛丽在哭泣,在哭泣,在哭泣。 可怜的玛丽在风和日丽的夏天哭泣。 可怜的玛丽在为谁哭,为谁哭,为谁哭? 可怜的玛丽在风和日丽的夏天为谁哭? 她在风和日丽的夏天为深爱的人哭泣。 她在风和日丽的夏天为深爱的人哭泣。 让她爱上别人吧,爱上别人,爱上别人。 让她在风和日丽的夏天爱上别人就不会伤心。 “桂竹香”的调子像“可怜的玛丽”一样有淡淡的忧伤。雀起乡的版本是: 桂竹香,桂竹香,长得高又高 我们都是姑娘,我们都要死去 除了谁(叫玩游戏的一个人的名字) 她是最小的姑娘 接着调子变得欢快些: 她能蹦她能跳 她能玩烛台 呸呸呸 把脸面壁去 大家一起拍着手跳着脚唱: 村里的男孩们 都高高兴兴 除了某某(叫出某个村里男孩的名字,不一定是在场的人) 他想要一个妻子 他要去向谁和谁求爱 他爱她爱得深 他亲她,抱她,放她在膝 他说“我亲爱的某某,我们过得多开心。” 他买了煎锅和摇篮 他买了刀叉摆上了桌 某某姑娘做了个甜布丁 等到某某回家才切布丁 某某尝一尝 第二天就是婚礼 猫会叫钟会响 夫妇手牵手 “绿山坡”是另一个围成一圈的游戏。歌是这样唱的: 绿山坡,绿山坡,草地碧绿 有个姑娘美貌无比 甜美的某某姑娘,你的爱人去世了 我给你送信,你请回头 被点到名的女孩转身面朝圈外,大家手牵手,转着圈。等到所有人都转过身,女孩们叫着: 全倒下!全倒下!全倒下! 有游戏叫“萨利洒水在锅里”和“安皇后晒太阳”。雀起乡的版本是这样唱的: 安皇后,晒太阳 头上鬈发一圈圈 左晃晃又晃晃 一晃晃到苏格兰 这歌谣里的安皇后应该是丹麦女王,詹姆士一世的皇后。皇室的新成员刚到英国的时候,总有传言伴随。总传说安皇后偏袒苏格兰。 一个叫“卡洛琳皇后”的游戏一定是近期发明出来的。两排女孩面对面站着,一个女孩从两排人之间跑过,两边的女孩扑着手绢和围裙,唱道: 卡洛琳皇后,卡洛琳皇后, 脑袋浸到松节油 为啥她这么美 因为她穿着衬裙 难道这是暗指乔治四世加冕的一幕吗? 有个叫“羊圈”的游戏的歌谣是这样唱的: 谁绕着我的羊圈走? 是我的穷邻居迪克。 别趁我睡觉的时候偷我的羊。 这个游戏不受欢迎,也没人知道完整的歌谣该怎么唱。还有“去班伯里多少里?”“盲人的外套”等很多游戏。孩子们能晚上好几个小时都不重样玩游戏。 还有些孩子们爱玩的东西,比如弹珠、陀螺和跳绳。有时候大家会玩个叫“翻倒球”的游戏。最小的橡胶球也要一便士一个,孩子们买不起,所以这个游戏用其他东西替代。弹珠一便士能买二十个。村里的男孩们手里有不少弹珠,却不是买来的,是从别人手上赢来的。他们周六走上五六英里,和邻村的孩子比赛。有些孩子能赢到那种稀有的叫“小巷”的玻璃弹珠。这种弹珠里有一圈圈彩条,在一堆黯淡的黏土弹珠里显得尤其耀眼。女孩们能跳各种长度的绳子,一般这绳子就是母亲的旧晾衣绳。 孩子们玩一种简易的跳房子游戏,在地上画出格子。一种图形复杂得像星象图的跳房子在西部城市很盛行,但是在雀起乡却没见过。 丢石子在女孩中也很盛行。同时抛出五个小卵石,用手背接住。劳拉的手很笨,总是玩不好这个。她也不擅长弹珠、陀螺、接球或是跳房子。她擅长的是跳高和跑步。 夏天的时候流行玩拼花画。需要的材料有两小块玻璃、一块牛皮纸和鲜花。孩子们剥下花瓣摆在一块玻璃上,然后夹上另一块玻璃,一起包进牛皮纸里。在牛皮纸上切开一个方形的天窗,这样一幅花瓣的拼画就完成了。这没有特别的图案设计,只要花瓣的颜色越多越好。劳拉一个人的时候,喜欢把花瓣摆出个图案,比如一朵天竺桂或者玫瑰,或者一栋小房子,衬着绿叶做背景。 女孩们互相展示拼花画,有时会去敲人家的门,给女主人看。她们唱着: 看拼花一根针 女主人穿着白衣裳 一针前一针后 一根针敲开主人的门 她们提着拼花给女主人看,希望得到一根针。拿到针后,她们把针别在围裙上。孩子们比赛谁拿到的针最多。 到了上学的年龄,男孩就不和女孩玩了。他们自成一堆打弹珠,转陀螺、踢罐头。或者他们在篱笆丛边跟踪情侣们,用弹弓打鸟,爬树掏鸟窝,摘蘑菇,捡板栗。 掏鸟窝是个残忍的游戏。鸟窝里每个蛋都被掏走,鸟窝也被打烂,苔藓和羽毛被弄得到处都是。 “天啊!可怜的鸟看到这些一定伤心死了!”劳拉见到这残酷的一幕都要哭出来了。有一次她勇敢地和男孩们争论。男孩们嘲笑她,把她推到一边。 对他们来说,这么小的鸟儿要是有感情真是个笑话。他们想要的是漂亮的螺纹蛋壳,点点浅蓝,白色的底闪着珠光。他们要收集这些鸟蛋壳放在家做装饰品。男孩们把鸟蛋打在热茶里给母亲当点心。母亲们非常高兴,使劲夸儿子善良又体贴。他们从不考虑鸟的感受。 村里有身份的人们也没说这样对鸟巢赤裸裸的掠夺是残忍的。连教区长也欣赏鸟蛋壳的装饰品,甚至会收下一个稀少品种的礼物。村里人虽然不是对动物残忍的人,对鸟的遭遇却漠不关心。 他们要是不小心伤害了些生灵,就会说:“没感觉的动物就没有情感。”他们说的感觉指的是智商和理解力,他们觉得这些特质只有人类才有。 有些鸟被孩子们看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男孩们都不敢洗劫知更鸟和鹪鹩的鸟巢,他们也不会摧毁燕子窝,因为他们相信: 知更鸟和鹪鹩 是上帝的朋友 燕子们是上帝的好随从 男孩们对动物的无情不是因为心狠,而是因为想不到动物也会难过。他们长大些,学校教孩子们对动物要有同情心,尤其是对鸟类。以后他们就每个鸟窝最多掏一个蛋。后来的男童子军活动教育男孩们要善良怜悯,救了很多鸟的生命。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冬天,男孩们总喜欢在晚上去抓麻雀。一张大网撑在四个柱子上,每个柱子边都守着一个人。一群人来到麻雀栖息的地方撒网,然后把网收紧,鸟儿们被一网打尽。 男孩可以带回家多到二十只的麻雀。母亲把麻雀收拾干净,做成肉饼。如果鸟不够多,就放到火前烤了。 很多妇女儿童在自家花园张网。他们在一个撑起的筛子下面撒上面包屑和玉米。一个人躲在走廊或者墙边手里握着拴着撑子的绳子。当鸟站在筛子下,机关就把鸟给扣住。有个老太太特别擅长捕鸟,连在冬天都要坐在走廊里手里牵着根绳子。 要是一个好心肠的陌生人路过,肯定会同情这位老人,花这么多时间在雪里就为了捕麻雀做晚餐。可惜这同情心完全是浪费。因为这位老人生活过得舒适,根本不拿麻雀做晚餐。她完全把这当消遣。 鸟总是村里人菜单上的一道菜。丈夫会问妻子或者孩子:“亲爱的想吃只鸟吗?”,好像只要他们想,鸟就会出现在餐桌上。这时候说的鸟不是麻雀或者云雀。这是种很大的鸟,叫不上名,也无法从羽毛辨认,有很多胸脯肉。 村里的男人都不是职业的偷猎者。他们把偷猎叫做“恶棍的游戏”,嘲笑那些偷猎的人。但要是有需要,他们知道哪里有鸟而且怎么捕获它们。 埃德蒙和劳拉有回目睹了偷猎。他们爬上架靠着稻草堆的梯子,花了一个多小时在草堆上探头探脑地找好了位置。然后他们躺下躲在草堆里。男人们放了工回家路过草堆。 日落西山,光线昏暗。男人们三三两两往回走,抽烟聊天,渐渐消失在田野的一头。最后一队人走近草垛,也没有发现孩子们。 之后他们就看到:一只从猎场方向冲出来的野兔越过田野,它探头探脑了一阵,跃到离那队男人不远的地方。突然,它嗅到了危险的信号,蹦回了绿色的苜蓿叶后面。 一个男人好像掉了队在系鞋带,等其他几个人都走过草垛,那个系鞋带的人飞快地跳到野兔藏身的苜蓿丛里。一阵扭打,尘土飞扬。那只野兔就被塞进了餐篮里。那男人向周围望了望,确认没人看到他的动作后,跟上了其他人。 10 村里的女孩儿们 要是有村外人来雀起乡,幻想着能见到那种带着太阳帽,拿着干草耙,长相甜美的充满了乡村风情的姑娘,恐怕是要失望了。 即使在雀起乡偶然瞧见一个衣着光鲜年轻貌美的少女,那也一定身着城里的衣裳,配着手套和面纱。这是在外做工的姑娘回家探亲两周。她的母亲要求她出门穿上最好的衣裳,好在邻居面前长脸。 村里的观念是一过了十二三岁,就得出去做工了。甚至有一些姑娘从十一岁开始就有了第一份差事。 在外人看来,这么小的年纪就被推入社会是件残酷的事。但在村里,只要小姑娘小学毕业,妈妈就会说:“闺女,是自己养活自己的时候了。”妈妈也会和邻居说:“我们家姑娘以后在别人家吃饭,我也不会难过。这丫头早餐就要吃掉五片面包,真是的!” 村里的观念是,男孩可以不离家,因为他们可以在农场务农,他们带回家的微薄工资虽然勉强用来糊口都不够,多少还是补贴了家用,多一分一毫也是有用的。并且如果男孩子长大后想离家自立门户,还会受到家里的阻力。 当然男孩子如果从小学毕业后就出门做活,每周能带回家几先令,他们也一样很受家里重视。 而女孩就不同了,她们待在家就一无所获。所以年纪一到,女孩儿就会觉得自己在人满为患的家里是多余的。 比如,一大家子人怎么睡是个问题。所有的村舍最多只有两个卧室。孩子们长成小伙子大姑娘后就难安排了。一旦大姑娘离家就能给其他孩子腾出些地方。 家里的男孩们长大后,第二个卧室成为男孩的专属。大大小小的男孩子塞满了整个卧室。家里的女孩就要睡到父母的房里。他们有因陋就简的规矩:用屏风或者帘子来分开大人和孩子的床铺。这样临时的凑合拥挤又不方便,让人烦躁。要是家里有个大哥,剩下的是妹妹,男孩就睡到楼下每晚搭起的床铺,第二间卧室给女孩们用。等到外出做工的姑娘们回家探亲,父亲就睡到楼下把大床留给女儿和母亲。现在的人见到小村舍,他们会说:“这家养了十几个孩子。这一大家人到底睡哪呢?”答案是这么多孩子不是同时期都睡在家里。家里最小的孩子一出世,老大快到二十岁,出去做工很多年了。年纪大些的孩子们也很快地出去讨生计。家里人多拥挤是件苦难事,但也没大家想得那么糟糕。 孩子们越长越大,吃得也越来越多。母亲经常为喂饱全家的问题绞尽脑汁。这也难怪她会希望至少一个孩子能自给自足。她不会明说,否则家里心思敏感的小姑娘就很不好受了。母亲常常省下自己盘子里的肉留给孩子,“今晚我不太饿。你吃吧。你在长身体呢。” 女孩们十岁左右离校,通常在家待上一年照顾弟弟妹妹。之后,她们会被安排到当地的商人、校长、马场管理员或者农场主家里做活。在小酒店当女佣在母亲们眼里看来是万万不可的,在农舍家当佣人更是低人一等。母亲们常说:“在农场主家当佣人当一时,在农舍家当佣人一世。”她们对女儿还是有期待的。 女孩们最初做工的地方叫“小地方”,这是以后的垫脚石。让孩子在“小地方”工作超过一年是件不明智的事。不过按照规矩,她们无论喜欢与否都要做满一年。这些地方的食物总是管够,一个十三岁的姑娘在一年里可以长得高而壮,以后好为更好的人家干活。工资够买些衣裳,她们也学到不少东西。 主人对这些小女佣都很和善。在有些家庭,她们被视作家庭一员。有些家庭给这些女孩子们戴上帽子和围裙,让她们在厨房里吃饭,还有家里一两个小孩子给她们做伴。 虽然工钱给得很少,一周只有一先令,但是报酬不止于此。有裁好的布料给她们做内衣,还有罩衫或者冬季的外套做圣诞礼物。要是主人家要求女佣穿戴帽子、围裙和印花裙,这些也都提供。 商店老板的太太会说:“她在我们家做活保证什么都不缺。”其实待遇往往比说得还要好。女主人和这些女孩子们一起持家,还教女孩子们干活。正如女主人说的,在她们家干活的女孩子都“自我完善”了不少。 母亲们对这些小家庭的女主人的态度很是挑剔。要是这家的女主人自己曾做过女佣,母亲就不让女儿在那家干活。常言道“好佣人易成刁蛮主”。她们觉得让自家的小女儿去小户人家做女佣是给足了面子。 母亲们一方面嫉妒女儿在主人家的待遇,另一方面要是有看不惯的事还时刻准备去闹个鸡飞狗跳。母亲们还不喜欢女儿喜欢上了女主人一家,要是女儿想在“小地方”多待几年,她们更要着急了。 有一个十一岁的姑娘被送到一对老两口那做活,后来小姑娘要求在那家待到成年。她妈妈就成天“我家可怜的姑娘”地念叨。“看着别家的姑娘越做越好,我就想到我家姑娘在那个小地方的日子。我都想大哭一场了。”后来小姑娘被老两口收养了,她妈妈还是这样说个不停。 当然有些不好的人家会被大家知道,然后不送自家女儿去做活。劳拉有一次陪同学玛特去见一个需要女仆的女主人。一般情况下,妈妈会带女儿去。可是毕蜜施太太的孩子快要出生,长途跋涉实在不安全。 玛特和劳拉出发了,玛特十岁的弟弟也跟着。玛特穿上妈妈最好的外套,袖子上卷,头发在脑后盘起,戳着黑色发夹。劳拉带着烟囱桶型的帽子,一件短的棕色斗篷,靴子几乎长及膝盖。小弟穿着一件浅灰色羔羊皮外套,戴着一条红围巾,没带手绢。 那是十一月,天气温和而阴沉,阵阵薄雾漂浮在耕地上,树枝和篱笆的刺上挂满了水珠。他们要去的房子离村里有四英里远。他们艰难地走着,觉得简直有四十英里远。走过田间小路和栅栏,穿过树林和村庄。他们一路都在问行人和干活的农民该怎么走,结果却走了很多岔路,这样耽搁了时间。玛特编好的头发散落了,劳拉拿下发夹帮她重新编好。小弟的鞋里进了石子。大家的脚都因长途跋涉而酸痛。劳拉特别担心泥土弄脏了鞋子,因为她未经批准穿上了最好的靴子。她担心回家后要有麻烦。 这些小烦恼和阻碍都毁不了劳拉的好兴致,她享受这灰蒙蒙的天气和那些不知名的田野、树林和村庄。 下午,他们走出一条有溪流相伴的深而窄的小路,见到一座灰色石头砌成的大宅子,有着烟囱桶和门前的玻璃日晷。玛特和劳拉被这大房子震惊了。一定是贵族才能住那儿。他们该进哪扇门,该说什么话呢? 院子里有人在刷马匹,他大声地哼着调子,一开始没听见小姑娘们小声的询问声。第二次他听见了,抬头微笑。“对呀,对呀,你们要找的就是这儿的女主人。” “请问她需要一个女佣吗?” “是吧。她那儿一般都缺人。但女佣在哪呢?把你们三个加到一起算一个吧?你们绕过那个马具房,从那棵大梨子树边穿过草坪,就能瞧见后门了。去吧,别害怕。她不吃人。” 他们小声地敲门,开门的是个年轻的女人。劳拉从没见过这样的人儿。她非常瘦小,简直骨瘦如柴,脸色惨白,黑色的弯眉毛,黑发梳到脑后。一件鲜红的外套让她黑白分明的脸更加突出。后来劳拉对妈妈描述了那件红衣服,妈妈说这是加里波第罩衫。 开门的人见到孩子们挺高兴,虽然她觉得小小的玛特做女佣不太可靠。 “谁想在这做活?”她一边领他们走进大得像教堂的厨房一边问。 “对对,这里需要个女仆。”“玛特可能可以胜任。玛特多大了?”“十二岁?她能做啥?”“叫她做啥就做啥?那就没问题了。” 红衣女主人一边回答着女孩们的问题,一边告诉女孩们:“这不是个苦地方,宅子里有十六间房,只有三四间在用。能早上六点起床吗?厨房的锅炉需要烧,烟灰一周需要清扫一次。饭厅需要打扫,早饭前需要生火。过些时候自己要学会做早餐。早餐后要帮着整理床铺,打扫房间,切土豆。晚饭后还有一堆活要干——洗碗、清洗刀具和靴子,擦亮银器。” 红衣女人一边想一边说,脑海里筹划出玛特的一天。直到九点玛特才能上床睡觉,这还是在把热水端到女主人卧室之后。 劳拉知道玛特很困惑。玛特站在那儿,手里扭着围巾,行着屈膝礼,口里一直应着“是的,太太”。 “至于工资,我给你一年两镑十便士。工资给得不高,但是你还小。在我这里你能有个舒服的家。你觉得厨房怎么样?” 玛特巡视这个巨大的厨房一周,她又说:“是的,太太”。 “你会觉得这里舒服惬意的,你还能在火炉边吃饭。你不会觉得孤单的,对吧?” 这回玛特说:“我不会孤单的。” “告诉你妈妈,我希望她把你收拾整齐。你要戴帽子和围裙。我喜欢我的女佣整洁清爽。还让她给你带足够换洗的衣服。我们这里六个星期衣服集中洗一次。有个人专门负责洗衣服。”虽然玛特知道她妈妈没有多余的一分钱能花在给她置办行头上,而且早上离家前被嘱咐过让主人家提前付一个月的工钱给她妈妈购买生活必需品,她还是说:“是的,太太。” “好吧,我下周一等你来。现在你饿吗?”玛特的语调里头一回有了感情,“是的,太太。” 一大块冷的牛肘子很快被搬上了桌,大块的肉被切好给三个孩子吃。这么大块牛肘子只在画里见过,味道浓郁肉质细腻,入口即化。一眨眼的工夫三个盘子被舔得干干净净。 “谁还要一份吗?” 劳拉意识到自己不是主角,仅仅出于礼节性地吃了牛肉。她惆怅却坚定地拒绝了。玛特说要是太太高兴,她就再要一点。小弟就干脆把盘子往前一推。玛特出于礼貌,没要第三份。但小弟没有这些顾忌。他饿得厉害,要了第三盘,接着要了第四盘。女主人站在一旁看着这孩子发笑。她一定终生记得这个胃口特别好的小男孩。 孩子们在天黑后回到家。劳拉惹上了麻烦,不光因为弄脏了她最好的靴子,还因为对大人说谎。她之前告诉妈妈的是去镇上买东西了。虽然晚上被惩罚饿着肚子睡觉,她觉得这段经历还是值得的。要不她永远不会有机会见到那旧宅子,穿着鲜红外套的开门人,尝到牛肉,还见识了玛特的小弟一口气吃下四大份牛肉。 最后,玛特还是没去那家做活。她妈妈不满意那地方,而且第二天他爸爸听说那宅子闹鬼。爸爸说:“要是咱们有一口吃的就不会让她去那做工。”“不是我信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我觉得那是一派胡言。我是怕孩子被这些个什么的吓着,或者在那个脏兮兮空荡荡的旧厨房染上感冒。” 于是玛特一直在家带两个妹妹,直到镇上卖帽子的商人需要女佣。那时候玛特长得脸色红润身体壮实,会说除了“是臭皮匠的,太太”之外的话。商人家对她唯一的抱怨是她变得粗鲁了,工作的时候唱歌唱得太大声,店里的顾客都听得见。 女孩们在“小地方”做完一年的活,她们的母亲说该是“往上走”的时候了。这时候,妈妈们会去找牧师的女儿问情况,比如有没有哪家乡村别墅里缺厨房里干杂活的或是女佣。要是暂时没招人的消息,牧师的女儿会把两三个姑娘的信息搜集好,在《早晨邮报》或是《教堂时报》上刊登。还有的姑娘通过已经在大宅子干活的姐妹和朋友找到新活。 找到工作后,女孩会第一次独自坐火车去主人家。她黄色的行李箱用粗绳捆好,还带着一捧花和牛皮纸包的剩菜。 行李箱被托运到火车站。母亲陪着女儿走三英里到车站。在冬日的早晨,母女在天亮前离开雀起乡。女孩穿着最好的衣裳,母亲抱着尚在襁褓里的小婴儿。邻居们在花园门口和她们告别,祝愿着:“旅途愉快!”“工作一切顺利!”或者“做个好姑娘,听主人的话!”“等你还没回过神来就能放假回家了。到时候你就是洋气地从伦敦来了!”母女两人高高兴兴地走出村子,不断地回头挥手。 劳拉有一次见到一对母女出发。母亲裹了一条大披肩,小婴儿从襁褓里探出脸。女孩穿着蓝色的府绸罩衫,那是在镇上的二手店买的。这件衣服三年前还是非常时兴的,可这女孩现在穿就过时了。劳拉的妈妈预见到女孩迟早要被人笑衣着土气,摇了摇头说:“他们就不能买好点的深蓝哔叽布料吗?”但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还是很喜欢自己的衣服。 母女俩高兴地出发,还有点儿得意。但几个钟头后,劳拉见到独自归来的母亲。她一只旧靴子的鞋底脱落,婴儿又沉甸甸地挂在肩头,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被问起女儿路上顺利与否,母亲只点头,却心情沉重地说不出话来。毕竟,她是个把女儿送上未卜前途的母亲,受尽了怀疑和恐惧的折磨。 人们只能猜测着这些背井离乡的姑娘,该怎样在陌生的环境和一群陌生人开始新生活。回想着她稚气的漠无表情的圆脸,知道她在接下的几天里要学习新的活计。或许那些可以读懂姑娘心思的人,会为她们默默奉献的精神感动吧。 那些进厨房的姑娘从女帮厨做起,洗碗碟、擦汤锅和锅盖,准备蔬菜,擦洗厨房还做其他的粗活。一两年后,她们在女厨长手下干活,一步步向上,直到成为副厨。那时候,她们在监督指导下开始烹调。有故事说厨师从来不做菜,教会烧饭女佣后,把活都分配给别人,自己就等着宴会上出好菜。这让有抱负的烧饭女佣很高兴,经过积累经验,很快她们自己会成为专业厨师。说不定有朝一日她就荣升为厨房女管家。 有些女孩喜欢在屋里干活。她们会从三四级女佣做起,一点点向上升。那时候大城市和乡间别墅的人家里有成群的男仆女佣。 在最底层的女佣很少能见到主人。如果能碰见一次,女主人往往会和蔼地问女佣生活怎样,父母身体如何。男主人要是心情好的时候会开几个玩笑。管家才是真正的主人,他们对待新来的佣人像教官对待新兵,言辞苛刻。不过肯吃苦又规矩的姑娘没什么好怕的。 大宅子里给女佣的食物虽不精致,却充足而健康。有些家吃冷牛肉和羊肉,早上是热乎乎的爱尔兰杂炖,中饭是油腻的牛油布丁和肘子。 用现在的标准来看,女佣的卧室条件很差,要和两三个姑娘共用一个大阁楼。但有各自的床、箱子和洗脸台,对她们而言是不错的了。女佣的房间还有个坐浴的澡盆。和主人家的孩子一样,佣人们晚上不得出门,除非晚上有事需要请假。 女佣们礼拜天一定要去教堂,不能戴最好的有红玫瑰和鸵鸟毛装饰的帽子。她们要戴滑稽的小软帽。当时丹麦亚历山大王后引领了鬈刘海的潮流,后来人人都开始留鬈刘海。但是女佣不许有刘海,她们只能把头发梳到脑后。这让她们难过极了。 当时佣人的薪水会让今天的人觉得少得可怜。在“小地方”的女孩一周领一到两先令的工钱。在商人家做活的成年佣人一年的工钱是七磅,农庄的佣人差不多也领这么多。教区长的厨子一年有十六镑,教区长的女佣一年十二镑。大宅子里等级较低的仆人起薪七镑一年,晋升后会涨。女管家一年可以领到三十镑。一个好厨子可以有五十镑,要是他偶尔闹闹脾气要涨工资,可能还会多五镑。 那时候凡是有点脸面的,家里都雇女佣,比如马夫长的妻子、村里学校校长的妻子、小酒店和杂货铺店老板的妻子。甚至木匠和石匠的妻子会花六便士雇个女孩来擦洗刀具和靴子以及周六领孩子们出去玩。 只要家里有一个女儿出去做活,母亲身上的担子就能轻些。这样家里少一张嘴吃饭,少双脚穿鞋,狭小的卧室也多出些空间。最重要的是,每当女儿领到月钱,都会有一先令寄到家。工资涨了,寄回家的钱也随着涨。每到圣诞节和生日,女孩给家里寄礼物和主人家给的衣服。成年的女孩子不仅给家里买礼物,有些女孩承担了家里的房租,还有的买一吨煤给家里过冬。 这些生活捉襟见肘的女孩的无私慷慨让人惊异。村里不少姑娘自己省吃俭用以帮家里减轻负担。 有一次,女孩克莱穿着她最好的新罩衫回家省亲。那是件浅灰色羊毛罩衫,领子和袖口是白色的蕾丝花边。这件衣裳招来艳羡一片。劳拉说:“克莱,我真喜欢你的新罩衫。” 克莱漫不经心地说:“哦,那件啊!我把她留给了家里的小妹妹萨利。她没什么衣服。反正我回去穿什么都无所谓。在那也没什么人要见。”后来,克莱就穿着她第二好的藏蓝哔叽布的罩衫回去。萨利礼拜天穿着姐姐的浅灰罩衫去教堂了。 很多女孩子对自己用钱极为苛刻,这样可以把一半甚至更多的工钱寄回家。劳拉的妈妈曾说,她宁愿自己挨饿,也不愿自己女儿在大宅子里其他女孩中间抬不起头。 贫困会让女孩子对诱惑没有任何抵抗力。但是村里的母亲们都太穷困,很难让全家吃上饭或还上债。她们用女儿寄回家的钱也是人之常情。有些母亲暗暗地给女儿施加压力也是可以理解的。 奇怪的是,母亲们虽然对女儿做出的牺牲心怀感激,反而住在家的儿子是她们的心头肉。要知道,儿子几乎不补贴家用。要是家里有事,绝对落不到男孩身上;要是东西不够,男孩还是能得到足量的;男孩的好衣服一定是熨平放好;有好吃的会留给他们在田间干活的时候吃。难怪父亲有时会嫉妒地喊:“孩子他妈要把这小子给宠坏了!” 一些女孩和家乡的男孩订了婚,因为只有暑假才能回家省亲,两人书信传情上几年。之后他们会结婚,在雀起乡或者旁边的村子安定下来。 也有女孩嫁到远方的。屠夫和牛奶工是丈夫的热门人选,也许是他们经常在女孩做工的宅子出现的缘故。 有几个雀起乡的姑娘运气好嫁给了伦敦的牛奶工或是卖肉的。几年后,小两口就能有份自己的生意,家底逐渐殷实。 还有个姑娘嫁了个管家,然后两人在东海岸有了套房子。 一个叫苏西的女孩嫁了个店主,回家探望父母的时候还带了个保姆随行带孩子。邻居请保姆到家做客,还反复问起苏西家里的情况。但是他们对苏西却冷眼相对,因为苏西脱离了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 远嫁的女儿恪守着和父母在一起的两周假期,她们努力显示出自己生活的优越,好显得比那些嫁给农民、过着清苦生活的女孩过得更好。 女孩们去宅子里做活了,村里的男孩们觉得时光冗长无聊。周围也没其他家的姑娘可以聊天解闷。礼拜天的下午,单身的男孩们就穿上最好衣服,靴子锃亮,帽子上插着一朵花,去向周围农场的挤奶女工求爱,有时他们也去找乡村别墅的女佣们。 订了婚的男孩会在楼上写一周一次的情书,透过窗子能见到桌前的男孩咬着笔杆,忧郁地凝望着远方。 村里的会堂没有邂逅,也没剧院或者便宜的远足活动来认识人。但偶尔有几个订了婚的小伙子会在爱人不在的时候和别的姑娘散步,这着实让大家震惊。要是有人质问这种行为是不是对未婚妻的不忠,小伙子说这只是友情而已。但未婚妻的妈妈以及小伙子的妈妈会觉得事态严重,对他一顿呵斥,直到这类事件不再发生。 当未婚妻放假回家的时候,这种开小差的插曲就不再提起。于是每个傍晚,邻居从窗帘后偷看这对人儿各自从家出门,走向统一方向。他们还不敢走在一起,怕被人说失礼。一旦邻居们再也看不到他们,他们就手挽手地在成熟的玉米间卿卿我我。他们还在栅栏边耳语接吻,如胶似漆,直到暮色沉沉,女孩该回家了。 好姑娘必须在十点前回家。情侣们一年只有两周的幸福甜蜜,其他的时候全是空白和思念。这种煎熬不只有一年,有时要七八年。可怜的情侣们! 女主人们常说,女佣们从家里放假回来后的几天总是闷闷不乐、心不在焉。 这是自然,她们的思绪还和爱人在一起,距离下次见面简直遥遥无期。这时候女主人就要多些耐心和同情来帮助女佣们适应。至少有往来的鸿雁传书来寄托思念,年轻姑娘的心会从对过去的怀念转到对未来相聚的期待。 雀起乡的孩子们见到大人你侬我侬的机会不多。要是他们尾随着情侣,小伙子会举起拳头吓唬他们。孩子们还是乐此不疲。有一对年纪较大的情侣叫丘吉和贝斯,两人已经一起散了十多年的步,估计还要这样五六年后才结婚。贝斯四十岁左右,没法再给人家当女佣了,于是在家帮母亲收拾家务。贝斯的母亲是为数不多的蕾丝花边女工。丘吉是农场的帮工,健硕得可以轻松地拎起一袋小麦,强壮的他实际是个心很软的人。他住在附近的村里,每个周日都会来看贝斯。 贝斯的母亲终日坐在窗边绣蕾丝枕头,但是收入很少。虽然贝斯父亲的薪水和其他的男人一样,家里也只有一个女儿,可生活还是挺困难。据说父亲不在家的时候,母女俩炒火腿片做午餐。母女俩一人吃火腿,一人用面包蘸火腿油,这样轮流了好久。 母女俩出门的时候,穿的是过时的披肩、软帽、短裙和白袜子,而村里其他人穿的是大衣、礼帽、长裙和黑袜子。旁人见她们周六去镇上买东西都忍不住发笑:母亲带着一把绿色的旧伞,贝斯挽着一个双层盖的篮子。她们都长着苍白的长脸。母亲每走一步脚抬得很高,落步时雨伞先着地,贝斯尾随其后,披肩的一角在她裙子后飘荡。爱开玩笑的人总说她们像“一头白色的老马带着马驹”。 每个周日傍晚,丘吉和贝斯都会出现。丘吉穿着他最好的浅灰的西装,系着粉红的领带,帽子上插着天竺葵或玫瑰。贝斯披着花呢的披肩,戴着黑色的小软帽,丝绒的帽带在下巴上打了一个蝴蝶结。他们挽着走也不觉得不好意思,在离开邻居们的视线之前,丘吉的一只胳膊就搂过了贝斯的披肩。不过邻居们也懒得去看,因为这场景太熟悉。 他们总向公路方向走去,然后沿着公路走上一段,最后走回贝斯家。总有一群村里的孩子跟着他们,大约十几步远,随着这对情侣走走停停。“跟着丘吉和贝斯散步”成了周日晚上的最好活动。 一批孩子长大了,另一批就替补了上去。两人常常走一英里都不说一句话,即使偶尔出了声也是“好像下雨了”或“天真是热啊!”之类的话。究竟孩子们跟着两人有什么乐趣一直是个谜。两人也不讨厌孩子们做跟屁虫。他们有时友善地评论下某个孩子,丘吉出门前关花园门的时候还问周围的孩子“今晚还跟我们走不?” 他们终于结婚了。贝斯还是戴着花呢的披肩,这回后面跟着的是她的父母。他们一起走过田野和栅栏,走到教堂。新人的婚礼早餐吃的是香肠,之后他们就搬进了茅草屋顶的小房子,门前挂了只养了喜鹊的柳条鸟笼。 现在的情侣比丘吉和贝斯要求多得多,也比父母那辈要求得多。 当地有句话说“这世界每死去一个老人,就会诞生一个新生儿”。这句话若是准确的,村里就不会有新家。虽然村里多年没建新房,也没人搬进村,一些老人去世后就留下了空的村舍。 这些房子不会空置太久,总有小伙子要结婚。然后新娘的雇佣合同一到期,小两口就搬进了小屋。 这些新成家的夫妇的家展示了村子历史的新阶段。新家的家具虽然不如祖父母辈的坚实好看,其他设施对老一辈来说却是个进步。 村里的风俗是新娘用在外做活的积蓄买家具,新郎负责房子的室内装修、拾掇好菜园、再给猪圈里添几头猪。新娘买家具的时候会尽量买和主人家相似的家具。她们会买小的客厅椅,圆形的靠背,座椅垫是马毛或是美国产的备料。 小时候用的硬木温莎椅被丢到一边。理想的餐桌上铺着鲜艳的棉桌布,上面放着食物和餐具。餐具柜上陈列着主人和一起干活的人送的结婚礼物:一套精美的茶具、一个台灯、一盒银茶勺和一对猫头鹰样式的胡椒瓶。 房里还摆着几本书和一两个插着花的花瓶。炉边的两张柳条扶手椅上放着新娘自己做的靠垫和椅套。 那些刚结婚不久就有孩子出生的家庭越来越少,不断生孩子的家庭就更少了。 一般新人结婚一年后第一个孩子出生,之后每四五年家里添个新成员。家里人数开始从十几个变成五六个。 新一代的家庭主妇对家务活都训练有素。她们对生活的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比如一个年轻妇人用宴会的规格来摆放一顿简单的晚餐的刀叉、勺子和玻璃杯。一个平时只烧家常杂炖的妇人准会想起以前在宅子里做的七道菜的大餐。 但事实上,除了周日在火炉前烤的肘子以及一周一次的爱尔兰炖菜,主妇们还是用家常的方法烧村里的老菜式:把熏肉切好,杂炖烧好,黑色的锅在四点悬在火炉上。 因为她们意识到只有用母亲的那套办法才能用一周十先令的预算养活一家人。 在装饰自己家以及做家务的时候,主妇们用上了想象力。她们喜欢用从前村里没见过的花哨装饰:旧箱子和印花棉布做成了屋里舒适的一角;壁炉前的烤架上缠上了粉红的羊毛和彩条;相框上挂着日本扇;窗帘用丝带扎起。装饰里大量用到蓝色或粉红的丝带。窗帘上有蝴蝶结、靠垫上有蝴蝶结、餐具柜上的桌布有蝴蝶结,甚至相框上也有。 听说有个新娘把精致做到极致,在卧室所有的把手上系上了蝴蝶结。还有笑话说有个媳妇把花瓶摆在餐桌上。 婆婆公公去她家喝茶,公公惊呼:“从没听说过花也能吃呢!”婆婆把花瓶递给儿子说:“乔治,来吃点甜豌豆花。”对他们的无知媳妇只是一笑而过。年轻的一代见过世面,是他们的时代了。 观念的转变还体现在夫妻间的关系。婚姻更像是合伙关系。男人不再是领回工资后家里一切事都甩手不干了,他们开始觉得对家务和抚养孩子有分担的责任。一个值得信赖的好丈夫开始在付完房租、置办过鞋、买完猪食后的余钱里留一些给自己。丈夫要砍柴火、扫地和从井里打水。 老人会戏谑地说:“你都开始干女人的活了?”年纪大的男人脾气好的开始做些家里的零碎活。一开始妻子们让他们别插手,因为她们如果自己做只需花一半的时间。但很快女人们就开始赏识甚至期待男人做家务。 年轻的妻子们不习惯自己没有一点收入,开始想办法增加家庭收入。一个主妇用积蓄买了几只鸡和鸡舍,把鸡蛋卖给镇上的菜商;有个针线做得好的主妇给附近农场的仆人做罩衫;还有个主妇把孩子丢给妈妈带,自己在教区一周烧两次碳。农村里自助的风气还在。虽然有些用钱紧张,而且家里的孩子也少,收入还是少得可怜。每家的主妇都抱怨:“要是多有些钱就好了!”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情况好转,周薪涨到十五先令。但飞涨的物价和需求抵消了增长的工钱。直到战后才有了完整的社会福利作为贫穷人生活的保障。 11 学校 村外的学校九点开学,但村里的孩子们七点一吃完早餐就要踏上一英里半的路程。一方面是孩子们喜欢在路上有足够的时间戏耍,一方面是母亲希望他们早早出门不要碍着她们打扫屋子。 在路上他们三三两两,肩上挎着餐篮披着件破旧的外套遮风挡雨。天冷的时候,有些孩子带两个炉子或者灰烬烤热的土豆,既是暖手的,也是午餐。 他们健壮而精力充沛,没了管教,到处都是喊叫、争吵和打闹。安静的时候,他们蹲在路边玩弹珠,坐在石头上打水漂,爬进树丛掏鸟窝摘黑莓,摘藤草装饰帽子。冬天,他们在解冻的水坑上溜冰和打雪球。对朋友扔的是软雪球,对那些不喜欢的人扔的雪球里还包着石头。 走过一英里后餐篮就被洗劫一空。他们钻过栏杆偷萝卜,摘豆荚和麦穗,用手捋下青嫩的谷物往嘴里塞。春天,他们吃被称作“面包和芝士”的山楂树的嫩苗以及被叫做“酸酸草”的酸模叶。秋天有充足的山楂、黑莓、黑刺李和野苹果。他们找东西吃不是因为饿,多是因为对野食的喜爱。 早上,路上一般没有什么车辆。只有在冬天,孩子们偶尔会听到马蹄阵阵,之后就看见一队猎人骑马穿过晨雾,风驰电掣。有时这队人马路过的时候,赶车的还会假装用鞭子抽孩子,吓唬道:“叫你不听话,不听话就挨抽。”坐在马上的男孩们,有的还很年轻,才毕业没几个月,就学着大人的口气不可一世地对孩子们说:“小孩子,闪一边去!” 下午回家是值得留念的好时候。能看到农场主从市场上回来的货车扬起尘土一片;磨坊主和酿酒商的货车由四匹大马拉着。最让人激动的是地主哈里森的马车,女眷们穿着明艳的衣裙,地主本人戴着白帽脸颊红润。马车经过的时候,孩子们后退行礼。地主用马鞭碰下帽檐致意,女眷们对着孩子们微笑。 每个周日和周四都有一位女士骑着白马走过草地。孩子们传言这位女士和远方的一个农场主订了婚,两人选了中间点见面。如果真是这样,这真是个漫长的婚约。她每周两次经过劳拉上学的必经路,这样的场景一直持续了很多年,渐渐的,她脸色变得苍白,身体变得丰满,白马也变得肥胖起来。 俗话说孩子生下来都是小野人,需要被好好管教才能文明开化。有些村里的孩子开化得不够。虽然家里有家长的管教、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孩子们还是能把教养抛之脑后回归自然。 这些野孩子最喜欢的游戏是欺负个老实的同伴,受害者经常是个穿着干净罩衫的女孩。他们追着那个女孩跑,直到抓住她把她按倒,撕破她的衣服,弄脏她的脸还弄乱她的头发。女孩会尖叫哭喊着要向大人告状。野孩子们不管不顾。直到他们觉得这不好玩了,一哄而散。留下女孩抽抽搭搭。 被欺负的女孩从来不向老师告状,即使被老师问起,她也不敢出声。要是她告了状,回家的路上会被欺负得更厉害。还有首曲子唱道: 告状的人 舌头被切碎 每个小狗咬一块! 告诉妈妈也没用,因为村里的规矩是大人不掺和孩子间的争吵。女人们说:“让他们自己处理。”要是有孩子不满意,大人就说:“你别招惹他们就好。你不招惹人家,他们就不招惹你。别把这种事带回来抱怨!”这样粗放的管教却让多数孩子茁壮成长。少部分安静敏感的孩子很快知道了要不早到学校,要不就在躲在最后面,在树丛和田间游荡,等到大部队走过才去学校。 当埃德蒙要开始入学,劳拉很为他感到害怕。他是个安静温和的小男孩,喜欢仰望天空,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和梦想里。他该怎么对付这群野蛮吵闹的孩子呢?劳拉都想象得出一个野孩子骑在埃德蒙瘦小的身体上,埃德蒙在尘土中徒劳地挣扎。而她却只能站在一边无计可施。 一开始,劳拉带着埃德蒙从田里绕路走,要多走一英里多的路。但恶劣的天气和长出的作物让他们被迫放弃这条小路。两人只好和其他孩子一起走大路。好在除了大孩子们偶尔抢过埃德蒙的帽子再丢到篱笆上之外,他们对埃德蒙没太注意。小孩子们很友善,当埃德蒙让他们吹自己水手服上挂的哨子时,小孩子们接纳他为一员。他们还让埃德蒙加入游戏,见到他走过还问候:“你好,埃德蒙。” 冲突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劳拉一转头,看见埃德蒙在一群人中间挣扎。他一点温和的影子都没了,大声而粗暴地喊:“够了!我不会这样的!你给我住手!”劳拉跑向埃德蒙,发现她温文尔雅的小埃德蒙脸红得像一只火鸡,紧握拳头对旁边的男孩一阵猛打。站在边上的大孩子们开始为他的勇猛鼓掌了。 埃德蒙不像劳拉,他不是个懦夫!埃德蒙会打架!究竟他如何学会打架是个未解之谜。或许,男孩子天生就会。大男孩们偶尔给他个警告,让他本分点。但要是埃德蒙和其他孩子起了冲突,大孩子们总是站在埃德蒙一方,因为他总会赢。所以埃德蒙很顺利地被接纳进了小团体。在劳拉看来,唯一的缺点是只有她自己还是被排斥在外。 村里孩子们出发得很早,但他们在路上嬉闹的时间太长,最后一段路程需要冲刺。他们在学校上课铃刚停的时候冲进教室,气喘吁吁,衣冠不整。教室里其他的孩子,都被母亲收拾得干净整齐,做好上课的准备。他们鄙视地看着雀起乡的孩子们小声嘟囔:“雀起乡来的小吉卜赛人!” 福德洛小学是一层灰色的小楼,坐落于十字路口。有一间上所有课的大教室,采光很好,教室里一面大窗子面向马路。教学楼边上有座两间房的小屋,是女校长的住所。操场有些地方种着桦树和草皮,有些地方光秃秃的。整个学校被白色的尖尖的栅栏包围。 周围的几座村舍是牧羊人、铁匠和其他农场工人住的。学校也许和这些房子一起由一个地主建立。和现代的公立学校相比,这所学校很是寒酸,但在当时看来已相当先进了。走廊上有挂衣服的地方,孩子们有土砌的柜子,后院有洗手盆,但没自来水。每天早晨打扫教室的老太太把桶里灌上水,她总是抱怨孩子们用水浪费,让她总要重灌。 班上有四十五个孩子。十到十二个孩子住在学校附近,有几个住在田里的村舍,剩下的是雀起乡的孩子们。在外人看来,这是一群穿着老土的孩子:女孩穿着及膝的罩衫和长围裙,头发梳到脑后,系上丝带;大男孩穿着灯芯绒衣服和靴子,小男孩穿着家里做的水手服,长到六七岁的时候就穿上背心。 孩子的受洗名和夫妇及祖父母的一样,教名一直在变。婴儿按照当时流行的梅伯、格拉迪、道林、珀西和斯坦利这类起了名字,年纪大些的孩子被叫做玛丽安、萨拉安、艾丽莎、玛特、安妮、简、艾米和罗斯。几乎每家都有个玛丽安和艾丽莎。但没有人完整地读出孩子名字。 玛丽安和萨拉安被减缩成玛安和萨安。玛丽被叫成茉莉、珀丽或者珀。艾丽莎成了丽莎、缇莎或缇。玛特成了玛或者帕特。简被叫做了金。艾米被叫成艾姆。几个不常用的名字也被改了。碧翠丝和艾格妮变成了碧特和艾格,劳拉是劳或者洛,埃德蒙被叫做耐德或泰德。 劳拉的妈妈不喜欢这种对名字的任意篡改,她把第三个孩子叫做小玫,以为这样就不容易被乱叫了。结果小玫还在摇篮里的时候就被邻居们叫成玫妮了。 在学校没人叫做维多利亚,农庄或宅子里也没维多利亚小姐或维多利亚夫人。劳拉长大后也没遇见过叫维多利亚的人。这个伟大神圣的名字是属于女王的,她的臣民不会起同名。 小学女校长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管理学校,在职长达十五年。在学生看来,她似乎和教学楼存在的时间一样长。直到女校长和地主的园丁长订婚后,她才辞去了校长的工作。 女校长那时大概四十岁,小小的身材,苍白的脸上有些痘痕,黑色的鬈发披落肩膀,眉毛上扬。她每周轮换着穿绣红边和蓝边的围裙,荷兰样式的围裙被浆得笔挺。她总是胸前和头上别着花朵。 早上,学生准备好上课,女校长穿着围裙顶着鬈发出现在走廊。周围是一阵捋头发和鞠躬的窸窸窣窣。“同学们早上好”“老师早上好”是正式而传统的问候。伴着风琴声“大卫之城”和“主啊,我们是弱小的孩童”的祷告,一天的课程开始了。 阅读、写作和算术是主要科目,每天早上有一节经文课,女孩每个下午上缝纫课。 女校长没有助教,所有课程都是她一个人教。还有两个她以前的学生帮忙,他们大概只有十二岁,每周有一先令的工钱。 早上十点,教区长带年长的孩子学经文。教区长是个严厉的角色,高而胖,白发、面颊红润、鹰钩鼻。他尽可能地不以孩子们的出生、教育、家境来评判孩子。他从精神的高度和孩子们说话。 他身体力行了教义里“用谦卑恭敬之心服务他人”,恪守帮助孩子们理解教义的职责。他是个善良的人,圣诞节时给穷人毯子和煤,给病人送热汤和牛奶布丁。 教区长的讲课包含了读圣经,背诵以色列王名字以及重复教义。最后他会讲道德和行为,学生不得说谎偷窃、嫉妒不满。上帝把人安排在各自的社会阶层,他给人安排了不同的职责。嫉妒别人的生活并妄图改变自己的生活是罪行。从教区长的口里,孩子们听到了上帝是真理、美好和爱。他们为上帝学习和背诵长长的经文,虽然枯燥,却获益匪浅。 经文课结束,教区长低下身走出门。其他课程开始。算术被当做最重要的科目,擅长数字的孩子在班上排名就高。算术的内容很简单,只是些基本算式,对这些孩子来说,会算钱就足够了。 写作课主要是抄写铜板上的习语警句:“傻人难聚财”,“无欲无求”,“三思后行”之类的。一周要写一次作文,用书信的形式描述近况。这主要被用来检查学生的拼写水平。 没有正规的历史课。但老师会带大家读带插画的故事书,像国王阿尔弗雷德和蛋糕,国王卡努特命令海浪,沉没的白船,罗利铺下斗篷让伊丽莎白女王走过。 也没人教地理,学生们偶尔从介绍世界知识的内容里得到些地理知识。教室的墙上挂了很多地图:世界、欧洲、北美、南美、英格兰、爱尔兰和苏格兰。在等着上其他课或是被评判针线活作业的时候,劳拉聚精会神地盯着地图。直到国家、岛屿和港湾的形状印在脑海。巴芬湾和南北极边的陆地让她尤其着迷。 女校长每天会找时间把学生们聚集到教室的一角上朗读课。这门课的阅读材料《皇室读者》挺有趣,可是课上得却极其无聊。劳拉本来就缺乏耐心,很多孩子读得磕磕巴巴,让她恨不得帮人把词给说出来。漫长的等待让她觉得永远都轮不到自己。她偷偷地翻过《皇室读者》的书页,自己看后面的内容。她把书贴在鼻子前,假装和大家进度一样。 阅读材料里有很多让孩子喜欢的故事,比如《被狼追赶的溜冰人》《城堡之困》《着火的草原》和《驯马记》。 还有很多关于遥远的神秘地方的描写:格陵兰岛和亚马逊森林,太平洋上梦幻的岛屿和珊瑚礁,哈德逊湾的积雪和安第斯山脉贫瘠的高山。 劳拉最喜欢的是喜马拉雅山的一段:“印度平原的北面是喜马拉雅山区,地势升起,直到终年积雪的山顶。” 学生们还会读诗歌:《奴隶之梦》《年轻的洛金瓦》《道格拉斯和马米恩的别离》,丁尼生的《小溪》和《敲出钟声吧,狂野的群钟》,拜伦的《沉船》,霍格的《云雀》。 埃德蒙最喜欢的是罗切尔的《警告》。他晚上躺在床上会大喊:“罗切尔!罗切尔!小心每一天!” 劳拉喜欢诗人亨利格拉斯福?贝尔的《凝望过去》,她还经常背诵那首写苏格兰玛丽女王的诗,用充满感情的音调演绎最后几句: 独自在静默中沉思 掂量一粒沙和荣耀王位的重量 孩子们很快就把书里的内容烂熟于心,互相背诵变成人生一大乐事。埃德蒙可以背出几百行诗,他尤其喜欢有关军队将领对决的诗篇。 从《皇室读者》里节选的内容因为有些晦涩,只有喜欢它的孩子才愿意读,大多数孩子一点都不感兴趣。他们说这些散文“既陈腐又无聊”,他们痛恨这种诗歌般的文字。 每个班上都有些孩子读得很流利,读起书来却没有任何感情,明显是对内容没有兴趣。学校里几乎没有笨孩子,很多孩子日后都挺成功。 虽然不是所有孩子都喜欢上学,但几乎所有孩子都在其他方面显示出兴趣和天赋:男孩对田间劳作、农作物种植、牲口驯养和农用机械;女孩对衣着、别人的恋爱史和室内装饰。 当时的教育主管机构执行政策时,本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原则。可惜学生们对知识的宝库缺乏探索精神。如果孩子在离校前可以读报或者能读书消遣,也会写信,他们就不愿意再学更多的东西。他们对书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是即将在长大后展开的新生活。 因为许多孩子们在学校学得不情不愿,女老师的生活也很不好过。 霍姆斯小姐每节课都带着一根教鞭。这根教鞭不一定每次都用来教训孩子,它主要是用来威慑那些不服管教的男孩。她说“手伸出来”。一些男孩子会公然在手上吐唾沫,然后把手伸到老师面前。有些孩子挨打前后嘟囔着“我要告诉我爹”。霍姆斯小姐丝毫不为所动。每次教训过后,在一段时间里纪律都有显著的改善。 那时候,只要到了十一岁,男孩就即将走出学校开始工作。他会觉得自己早就不是怕老师的小孩子了。再者说,这些乡下孩子都很粗野,很多都和老师一样高。 因为毕业的标准是没通过考试的孩子不得在十一岁前离校。所以许多孩子觉得在学校的最后一年是学校领导加予的惩罚。 家长助长了这种厌学情绪,因为他们怨恨学校把本该挣钱的孩子给关在了学校。家长会说:“我们家小艾尔弗死读书有什么用?他能写会算的。他还要学什么?” 一个有些远见的邻居说:“这些年教育才是一切。没好的教育没法融入社会啊。”从报纸上得到新思想渗透了有些有想法的村民,虽然缓慢,却影响深远。村里从孩子这代人开始被强迫接受学习知识,家长那一代不理解也是常情。 从现代教育理念来看,霍姆斯小姐随身带教鞭的维持纪律的方法不可取。但它的确有效。或许她和那些用同一种教育方法的老师们锄开了土地。后来用基于儿童心理学教育方法的老师才有机会播种。 霍姆斯小姐很少用教鞭教训女孩和低年级的学生。对于这些孩子,站在墙角双手放在头上就是惩罚了。她不怎么给鼓励和奖励。虽然孩子们背后直呼其名,他们还是尊重爱戴霍姆斯小姐的。假期的时候经常有穿着入时的女孩或者高大的穿着军装的士兵在她的门口敲门,这都是来拜访她的学生。 老师不知道劳拉在上学前就会认字。开学第一天老师问:“你认识ABC吗?背给我听听。” 劳拉开始背“A-B-C-”,到F的时候卡住了,因为她从来不会按顺序背字母表。她就被安排到学前班背诵字母表。他们还倒着背字母表。劳拉很快记住了怎么倒着背,因为她发现这是押韵的: Z-Y-X ?和W-V U-T-S 和R-Q-P O-N-M 和L-K-J I-H-G 和F-E-D 还有C-B-A! 学生们一旦开始背起字母表,就像上紧弦的表,能自说自话好几个小时。老师同时要管好几个班,没有时间教低年级。她对着低年级的学生总是面带微笑,如果背诵声停下来,她会立即看看学生们怎么了。班长要经常检查高年级的进度,听背诵和拼写的情况。 到下午,有个高年级的针线活做得差劲的女生就被选中来看着低年级的学生(后来劳拉就经常被选中),她要指着墙上的字母,让低年级的学生们跟着念。接着,女孩教他们在石板上拼写锅钩、衣架和信件之类的单词。这任务持续了一年,但在劳拉的记忆里好像教了很多年一样。 班上会拼写的孩子升入低年级。劳拉在家早会读《老圣保罗》了,通过拼写考试轻而易举。但她没有得到丝毫表扬,因为老师说她拼单词的时候口齿不清,字也写得不好看。 劳拉上一年级的时候,问题开始了。劳拉不明白算术里最基本的原理,老师没时间给学生帮助。劳拉一直不理解加减,于是一直在班上垫底。下午的缝纫课也让劳拉不好受。周围的女孩自己缝围裙,针脚细密,用牙齿咬断线头的样子像大人一般娴熟。劳拉却还挣扎在卷边的阶段。劳拉的杰作是一条脏兮兮、皱巴巴的花边,上面还有手指被针戳破的斑斑血迹。 “劳拉!你真笨啊!”霍姆斯小姐每次检查针线活都要说一遍。劳拉在学校的确是这两门课的差生。慢慢地,她有些进步,每年期末考试结果都不错。 最后到了五年级的时候,劳拉终于坚持不下去留级了。那时候,其他一起学习的孩子都结业离校了,只剩下一个叫艾米丽?罗斯的女孩。艾米丽是家里的独生女,住在田野深处一栋孤零零的村舍。劳拉和艾米丽读了两年五年级。她们没上什么课,因为上课学的内容都是可以自学的。多数时间都花在协助老师教低年级学生。 劳拉在低年级的时候,霍姆斯小姐嫁给了地主家的园丁长。两人住到一座叫“马尔文别墅”的美丽村舍。新来的是个刚从教师学校毕业的年轻老师,满脑子都是最新的教学理念。她聪明活泼,热衷于教学改革,希望和学生建立亦师亦友的关系。 新老师到校特别早。学生们都不适应。任教第一天,她做了一番小演讲,旨在让学生们认同她的信心: “孩子们,早上好。我叫马蒂尔德?安妮?希格斯,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嬉笑声立马传遍了学校。 “马蒂尔德?安妮!马蒂尔德?安妮!她叫希格斯还是皮格斯?”老师竟然想和学生们交朋友?受惯了高压教学环境的学生嗅到了新老师的懦弱。老师的名字立马激发出了学生们残酷的幽默感。 从此以后,孩子们编了皮格斯小姐赶猪的儿歌。可怜的皮格斯小姐管不住学生。他们藏起了教鞭,在墨水瓶里灌水,把小青蛙放在讲台里,还故意问愚蠢的问题。老师一回答这些问题,学生集体咳嗽。 女孩和男孩一样顽劣。一只小手举起:“老师,我能不能从针线盒里拿材料?”可怜的希格斯小姐,从讲台一头跑到放针线盒的另一头,为学生找他们明明有却藏起来的材料。这种事情一下午会发生二十多次。 有时候希格斯小姐请学生们体谅下老师。有一次她在全班面前潸然泪下。她告诉清洁阿姨,自己从未想象到竟然有这样的学生,简直就是小野人。 一天下午,高年级班上的男孩们在教室吵成一团。希格斯小姐再三要求他们安静下来,他们不听。教区长突然出现在走廊。 “安静!”他咆哮。 教室突然安静下来。孩子们知道千万不要惹火教区长。教区长走到他们中间,像格列佛走进小人国。他的脸气得通红,眼睛闪着怒光。“这么不守纪律是干嘛?” 小一点的孩子被吓哭。但教区长看了哭的孩子们一眼,哭声就停止了。被吓得双眼圆睁的孩子坐了下来。教区长让所有孩子走出教室,用教鞭教训了每个男孩,那些没有闹腾的男孩也被殃及。教区长进行了一番训导,内容是孩子们要对年长的老师心怀感激和尊敬。训导完毕,学生被解散了。学生们颤抖着手去取外套和餐篮,瑟瑟发抖的孩子们冲出校门。 但那些真正招惹了是非的高年级学生却满不在乎。他们小声嘟囔:“谁怕他?我才不在乎他呢。他就是个老牧师罢了!”他们走出操场,有人开始喊: 查理老头!查理老头! 吃布丁啃到石头! 其他孩子觉得世界末日到了。因为教区长的教名是查理。这叫声明摆着是针对他的。可教区长没听出来。因为学校有好几个查理,他根本没想到有孩子敢用他的教名做文章。几分钟的寂静后,孩子们侥幸逃脱。淘气鬼们回到家,扭曲事实地把情况和家长说了一遍。 风波不久,希格斯小姐打包走人。结过婚的霍姆斯小姐回来了。这时,她已经是特比太太了。女孩男孩对她行礼,说起话充满了敬畏:“是的,老师。不是,老师。老师,您说什么?”可她不想一直教下去,而且教育当局有规定不聘用已婚老师。特比太太就等找到新老师后离开了。 这回新老师谢普德小姐是个银发的老人,看上去善良柔弱。可惜她也不擅长维持纪律,让孩子们安静下来简直要她的命。班上总是有嗡嗡声,总有人问稀奇古怪的问题,老师问过问题后很久才有人回答。 好在谢普德小姐不像希格斯小姐那样轻言放弃。也许是她这把年纪被学生气走不太体面,而且家里还有个身体不好的姐姐需要她养活。她凭借着爱、耐心和宽容来对付这些淘气鬼。逐渐地,班上最恶劣的捣蛋鬼被她感化,收敛了不少。 谢普德小姐把纪律维持在不出大乱子的水平上。学校被她温和管理了五六年。 或许这些乱子是学校转型期必经的阶段。在霍姆斯小姐的教育下,孩子们有了学校的约束,知道要按时上学,可以在桌子前坐得下来。虽然学生们学到的不多,他们至少学会了学习方法。 霍姆斯小姐坚信分工明确的社会阶层,她竭尽全力教孩子们对高一阶级的人感恩谦卑。这一套观念早就过时了。她属于过去,孩子们的生活属于未来,他们需要一些新思想的导引。新来的老师从外面的世界来,带来了新观念。 虽然希格斯小姐任教的时间少得可怜而且受尽屈辱,但她还是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有一次希格斯小姐布置作文“给埃里森小姐写封信,告诉她,你们圣诞节做了什么”。看到一个女孩用了非常传统的开头“亲爱的尊敬的埃里森小姐”,她说“这是一个非常老套的称呼。直接用亲爱的埃里森小姐就够了。” 谢普德小姐把教育进程又推进了一步。她教育孩子们,做人重要的不是拥有什么,而是品性如何。穷人的心灵和富人的心灵一样珍贵。她甚至暗示了在物质层面上,人可以不满足于当前的状况。有些出生贫贱的男孩,自力更生,成了大事。她还会给孩子们读这些自力更生人的故事(不过劳拉发现这些故事的主人公都没有女人)。虽然孩子们没有达到故事里叙述的人生高度,但他们多多少少开阔了视野。 “谢普德小姐时代”里,常规的课程仍然进行着。但阅读、写作和算术都不如以前的老师教得好。针线活的水平更一落千丈。 谢普德小姐自己针线活做得一般,她缩减做针线的时间来教别的课程。细密的针脚激不起她的赞美,她反而会说“孩子呀,这样多伤眼睛啊!” 以前高年级的女生经常在郡里的针线活比赛中频频获奖。如今,学校的针线活排名从区里的第一跌到了最后。 12 学监视察 学监一年视察学校一次,到访的时期会提前通知。每年到了视察的那个早上,上学路上不得有人歌唱或者打闹。孩子们穿上干净的围裙和漆黑的靴子,走在路上呈深思状。有的手里攥着单词本或书本,想在一个小时内弥补以前浪费的时间。 虽然视察的日子提前给出,具体时间却不知道。 有几年他早上去福德洛,有几年他下午去福德洛。早晨祷告一结束,孩子们就坐在桌前抄写课文。几个孩子镇定地抄写,多数孩子紧张得握不住笔。这时候女老师不会逼孩子们抄写,因为紧张只能让事情更糟糕。 钟的指针掠过十一点,听到学监乘坐的车子的车轮压过石子路,咕辘辘驶近,四十多颗心脏剧烈跳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窗户前两顶移动的高帽。 学监是位年长的神职人员。他个子不高、大腹便便、灰色的眼睛细小如豆。 说他“严厉得出了名”,都是在客气地描述他的专制和尖刻的作风。他的声音是恼怒的咆哮,他批判起人来无情又尖酸。好在多数孩子没有他说的那么愚笨。他用仇恨的眼神盯着一排排的学生,用鄙视的神情盯着班上的女老师。 学监助理是一位年轻的神职人员,相比之下,要温和得多。他蓄着几乎遮住整张脸的胡须,黑眼睛和红嘴唇透过浓密的胡须。低年级的孩子归他评估,与那些高年级的孩子相比,低年级的孩子要幸运得多了。 女老师不用在学监面前教一堂课,她的职责是摆好要用的书以及学生有足够的纸笔。多数时间她在学监身边徘徊,轻声地回应学监刻薄的评价,或者双唇颤抖着给学生们一个鼓励的微笑。 学监到底是怎样的人很难说。他也许是个伟大的学者、一个好牧师、一个在他的阶层里的益友善邻。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他不关心也不想了解普通公立学校的学生。 说白了,他不适合这项工作。他一出声,把天资有限的孩子硕果仅存的一点才智吓得魂飞魄散。就连表现优秀的孩子见到他都被吓得颤抖不止,更别提能冷静下来解决问题了。 指针缓缓地指到下午。有些班级学习阅读,有些开始学加法,有些给祖母写信件描述想象中的书架。有些孩子堆砌了整篇的辞藻让学监高兴。有一年,学监教孩子们朗读的时候读出标点符号。“水鸟栖息在河岸分号在平静的水面上浮着水草逗号和睡莲句号。” 孩子们受了学监的教导后把标点符号也拼写在作文里。作文的篇幅显得长了不少,可结果却谁也看不懂了。 作文课上孩子们被提醒至少要写满一页纸,于是他们把字写得很大,拉宽间距。作文的内容让人头痛。有一年,学监看到一个小男孩直直地坐着发呆,他大吼:“坐在最后一排的!你怎么不写作文啊?你有没有纸笔啊?” “我有纸笔的。谢谢先生。” “那你干吗闲着?” “先生,我在想写什么。” 学监不满地咕哝了一声:“光有笔、墨、纸还不够,要有灵感才写得出作文。” 有一回学监教劳拉班上的学生《古舟子咏》。他先通读一遍,然后带着一种抽离的神气咀嚼着字句:“在炎热金黄的天空下”他大喊着。之后突然他的声音变得柔和,仿佛展示了他性格的另一面。 等到学监离开学校,苦刑才算是结束了。孩子们要两星期后才知道评估的结果。他们像老鼠一般蹿出学校,在学监看不见的地方打滚蹦跳。 评估结果出来后,多数孩子都通过了。通过的标准一定很容易,因为学监考核的时候,很多内容孩子们根本没学过,紧张的情绪更让他们完全无法正常发挥。 另一个牧师学监来学校检查经文学习。女老师穿着最好的衣服,踩着风琴给赞美诗伴奏。考试内容包括了经文知识问答、教义背诵、圣经主题的作文。孩子们不惧怕抽查经文的学监,他总是笑着鼓励孩子们。孩子们写作文的时候,学监和教区长谈笑风生,老师给他们端来茶水。 经文课在学校里教得很好,孩子们学得也上心,最差的孩子都能背出教义。 作文对很多孩子们来说是绊脚石,却是劳拉和埃德蒙最擅长的科目。他们连续几年都得到一本厚厚的祈祷书作为奖励。 劳拉凭一次小奇迹得了奖。那是她第一次且最后一次灵感乍现文曲星降临的时候。作文题目是“摩西的生平”。虽然她当时对这位伟大的立法者没有特别的感情,一阵对英雄人物的景仰之情侵袭了她。在班上同学皱着眉头咬着铅笔的时候,她都写到了婴儿时期的摩西被放在芦苇的包裹里顺流而下。她下笔如有神,一页接着一页地写。她从“以色列的孩子”的故事写到红海的故事,接着穿过了沙漠,在老师桌上的铃响的时候,她写到了毗斯迦山的故事。 默默注视劳拉的学监被她冗长的作文逗乐了。按规矩离开学校后才能开始阅卷,学监忍不住当场就读起劳拉的作文。读到三四页的时候,他笑着说作文里描述的“沙漠”很生动,让他读着觉得口渴。 缪斯女生没有再次光顾劳拉。她很快回到了平淡的写作风格。她此后的作文通篇都是修改的痕迹,得到的分数也差强人意。 孩子没通过评估的家长会嫉妒考试通过的孩子。他们觉得别人家孩子通过是因为老师偏心。“我才不相信谁家的谁谁比我们家吉姆学得好。别人家孩子会的我们家吉姆也会,还学得更好。考试里有猫腻。” 孩子考试通过的家长略带抱歉地说:“我们家孩子考过纯是运气好。下一年一定轮到你们家爱丽丝。” 家长们对孩子学业上的杰出表现没有特别激动,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孩子通过了毕业考试可以离家工作。他们只想让孩子保持中等水平,出色的学术水平和糟糕的学术水平一样没什么值得高兴的。 高年级的男孩虽然叛逆难以管教,但只要他们一毕业,进入农场骑上马背都像换了一个人。 男孩们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举足轻重。他们和一起骑马的成年人开玩笑,在弟弟妹妹面前表现得像个大人。 其实这些还没有长大成人的两三个男孩一起工作反而会因为太热闹而降低效率。村里有句老话,说的就是这个:“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大人心情好的时候叫他们“小崽子”。家长经常溺爱地说:“我们家崽子真像那么回事。”男孩才开始干活的时候喜欢把帽子歪着戴,手上提着一根棍子,模仿大人走路的样子。 男孩们穿着笔挺的灯芯绒衣服和皮靴,宽宽的脸上堆满稚气,雀斑星罗棋布,酒窝随时在嘴边涌起。他们热爱自己的工作,生活单纯而快乐,还没有因为贫困而困顿。可悲的是,他们不知道日后从事的工作薪酬低廉且不受重视。农场工人们把农活看作自己的生命,可是报酬却与付出不成比例。渐渐地,村里的男孩们期待在外面的世界找工作。 那时候热爱冒险的男孩通过参军的方式看世界。几乎每家都有个当兵的儿子或者叔叔,雀起乡经常会有穿着军装的男人回来探亲的身影。服完役后,年轻人回到故乡。有些扎根在别处。有在伯明翰当警察的;有开酒馆的;还有在斯塔福德郡的酿酒厂做工头的。有些男孩离开了村子在英国北部做农场工人。找工作要到班伯里集市上找雇佣的中介。合同一般为一年,吃住都在农场主家,年终收到工资。农场主从来不吝惜食物,对工人不错。男孩们年末回到家里都快听不懂乡音了。 还有打算去外面工作的人们,就会去班伯里的集市,在那里同一工种的人们站成一圈,等待着雇主:牧羊人手里握着钩子,马夫握着马鞭,女仆们站在一圈,不谙世事的男孩一脸茫然。集市上雇的女仆都是做粗活的,雀起乡的女孩都不愿去做。 雀起乡的地主被村民称作“我们的地主”,不是因为他受人爱戴,而是因为他人到中年还未婚,他的母亲布斯维尔太太才是农场的女主人。老太太一年两次到学校检查孩子们的针线活进度。她身材瘦高,穿着浅灰的丝绸罩衫,戴一顶小黑圆帽,牵着两条小猎犬。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乡绅地位颇高。布斯维尔家族虽然没有贵族血统,只有一小块土地和房产。但他们觉得自己在这穷乡僻壤应该表现出皇室般的礼仪,他们对那些尊敬自己的人们态度优雅。 不少村民对布斯维尔家族毕恭毕敬,女人见到他们的马车经过会行礼。有些受独立民主思想影响的人们对这家人的装腔作势不屑一顾,“我们又不从他们那指望什么,那老太太喜欢一人在家喝茶,我们在这喝我们的。” 布斯维尔太太对村民的想法一无所知,否则她会觉得自己的世界要走到尽头了。在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被灌输了对村民的责任:斥责村民浪费的行为,给两个老太太提供退休金,每年圣诞节请小孩子喝茶看戏。 宅子里的老仆人去世或者退休后,布斯维尔太太就没有再请新人。十九世纪八十世纪中期,宅子里只有一个厨子和女仆,仆人的餐厅空空荡荡。杂草长满了马车棚。 随着家境的衰落,老太太变得刻薄起来,学校的女孩子见到她就发抖。 劳拉的针线活入不了布斯维尔太太的法眼,她自然更加提心吊胆。老太太仔细地检查每一件作品,对粗糙的手工横加指责:针脚的间距太大,左右不一样,丝带和扣眼绣弯了,针脚混乱地像蜘蛛爬过。 只有当她检查到班上绣工最好的女孩时,她的脸才顿时放晴“秀得真好!精致漂亮!”。然后她让全班同学欣赏这精致的作品。 女老师大多很畏惧布斯维尔太太,在她面前努力装得镇定。霍姆斯小姐称呼她“太太”,给她开门鞠躬。后来的女老师不以为然地叫她“布斯维尔太太”。 那时候乡村女老师是个难做活。曾有一位妇女协会的主席这样写道:“我们这里很民主。我们的委员会有三位女士、三位妇女和三位乡村女老师”。看到了吧,女老师既不属于女士也不属于妇女。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女老师职位几乎就是留给牧师太太的。 不过霍姆斯小姐后来嫁给了地主的花匠。谢普德小姐则有更大的抱负,她虽然看起来民主开明,但实际上有些势利。她喜欢向过得好些的人们靠拢,当然她自己不会承认。能被教区长请去喝一次茶都会让她期待不已,之后还觉得回味无穷。后来有个贫穷却是贵族血统家的女儿开始做音乐老师,谢普德小姐立即就决定去学小提琴。 劳拉喜欢观察人们身上这些可笑的弱点。学生们每年会被请到布斯维尔的宅子里喝茶,他们两个两个地排好队从花园穿进后门。助理牧师、医生的遗孀和农场主的女儿们在客厅里喝茶。孩子们在仆人的餐厅里喝茶。 霍姆斯小姐总是和学生坐在一起,照顾着孩子们喝茶吃点心。但是谢普德小姐更加积极进取。当孩子们走进仆人餐厅前,她停下了说:“我想我要去前门那,看看布斯维尔太太了。孩子们,我要看看我不在的时候你们怎么表现的。”然后她穿着最好的棕色罩衫和天鹅绒外套,脖子上围着皮围脖,走进了前门。身后是劳拉充满不屑的笑容。 谢普德小姐满足地按响了前门的门铃,在客厅里喝茶,可惜这快乐没有维持多久。几分钟后,她回到了仆人餐厅,小声地对旁边的人说:“亲爱的布斯维尔太太第一个给我上了茶。因为她说她知道我急着回到学生们身边。” 地主一年去一次学校。孩子们见到他充满笑意的红脸都很开心,他走到哪里都会爆发出一阵笑声。他在筹划一场学校音乐会,希望能找到孩子唱歌。他平时对自己的职责不甚上心,他的母亲希望他打理房产和花园,他却整天夹着把枪带着猎狗在田间游荡。 他擅长弹班卓琴唱黑人歌曲。他训练了几个年轻人和自己在音乐会上表演。他和母亲的朋友贡献其他几个节目,剩下的就是孩子们的表演了。 他一到学校孩子们就生机勃勃。大家讨论该唱什么、谁来表演。最后决定了大合唱,连劳拉这样五音不全的也要加入。 曲目一般从《学校唱本》里挑,主题多是自然和春天,有时连续几年的曲目都一样。谢普德小姐为了取悦地主建议唱樱草花联盟的会歌。歌词是这样的: 保守党人联合起来, 骄傲地带上联盟的勋章。 梦想永续,努力奋进, 祈祷上帝赋予人民权利。 劳拉的父亲听到这首歌后给谢普德小姐写了封信,说作为自由党人,不愿意让孩子唱这样的歌。其实劳拉没有告诉父亲,老师让她不要出大声,动动嘴唇就好。 劳拉后来干脆被安排装饰舞台,结果当其他女孩们都在台上站成一排当做独唱表演的背景时,劳拉可以愉悦地坐在观众席照顾舞台的同时欣赏节目。 演出的晚上,村民们都出动了,这是唯一的公共娱乐活动。地主的黑人音乐乐团是亮点。他们把脸和手用灰涂得漆黑,身着红蓝的衣裳,摇晃着唱道: 达尔文的朋友和我说 一百年前你有尾巴 却没有脚趾 我说有可能 但是现在 我长——长——长出来了 村里很少有人听说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理论,但是他们都听过“我长——长——长出来了”。地主唱这句的时候要侧踢一下旁边人的后背,这让全场掌声雷动。观众都说:“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掌声停止后,助理牧师摇着小铃报下一个节目。其他节目有钢琴独奏和二重唱。表演二重唱的女士穿着V字领的白裙,白手套长及肘部。报幕结束后,表演者从观众席间站起。两位男士优雅地引着女士走上舞台。表演钢琴独奏的时候,一位男士为表演者拿着手套和扇子,同时帮助翻琴谱。 钢琴叮叮响,歌声嗡嗡响,曲子多是当时流行的民谣。观众对每位表演者都慷慨地给予掌声,一方面鼓励了表演者,一方面排解无聊。坐在后排的年轻人做得有些过火,跺脚声和欢呼声盖过了节目。被人斥责后他们闷闷不乐地抱怨:“我们不是付了六便士的门票吗?” 有一回,身材健壮的助理牧师唱起了“你该看我跳波尔卡”。他动作之大把舞台上的木板给震翻了,让后排的女学生在木板上摇摇欲坠。他唱道: 你该看我跳波尔卡, 你该看我满场起舞, 你该看我外套飞舞, 我跳完一场又一场。 埃德蒙和劳拉把歌词和舞步牢记于心。晚上,两人在卧室里又蹦又跳吵醒了婴儿,结果被揍了一顿。这给快乐的夜晚添上了一个悲伤的结局。 充当背景的孩子走上台前开始唱歌,观众给予热烈的掌声。孩子的歌声不过是当晚的点缀,亮点都在好笑的场景布置。 谢普德小姐充当了诗人的角色,她经常给歌词再加上段歌词。有一年她给国歌里加上了一段: 祝愿每所学校 秉承女王的训导 效忠教堂和国家 天佑女王 这段词让地主非常高兴,他都打算给当地报纸发表。 回家路上,村民们提着灯笼走在漆黑的路上,兴高采烈地讨论着当晚的节目。地主和助理牧师的歌舞总是受尽赞美,年轻女士的钢琴和二重唱也不差。 偶尔有人抱怨:“不知道是不是我耳聋了,我听不见她们唱的一个字。” 村民们对孩子们合唱的批评集中在他们的穿着而不是歌声。 那些从父母那听到的评论让孩子们发笑脸红:“那个小玛丽安看上去像是要去杀人!” “我都能看见小罗斯?米契尔裤子的花边了”“艾米丽穿得真难看,真不知道她妈妈是怎么想的。” 总体来说,村民们喜欢音乐会就好像孩子们喜欢看电影一样。 13 五朔节 音乐会的激动时光过去后,接踵而来的是漫长的冬月。暴风雪袭过耕地,留下一块块斑驳的白色,像圣诞节布丁上的碎屑。 过不了多久,雨水冲刷了残雪。孩子们撑着旧雨伞上学,风把雨伞刮得翻了个儿。湿透的衣服在室内烤干。 终于在等待中,春天来了,五朔节尾随而至。在孩子们眼里,这是一年里最盛大的节日了。 五月花环是传统五朔节庆典里留存下来的元素。爬五月竿、五月游戏和全区一起跳的五月舞蹈早被遗忘。除了给花环准备鲜花、指导事情该怎么做以及说当年庆典的盛况之外,老人们在五月的狂欢中无事可做。 对孩子们而言,五朔节临近,一切困难会被遗忘,一切麻烦会消散。唯一重要的事情是天气。 人人都问“天气会不会好?”年长的人会抬头看天,从风和云彩预测天气。 幸好大多数时候天气都还不错。虽然这时节常有大雨,但这么多年五朔节当天还真没有倾盆大雨过。五月花环游行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一直进行着。 花环在学校教室里制成。以前花环在室外、村舍或是某人家的谷仓里制成。 多少代人都用差不多的样式装饰花环。花环的底部是一个轻巧的木头架子,支撑了一层层铁环,组成个高约四英尺的骨架。骨架用做花环的方法用鲜花紧紧填满。 四月最后一天的早上,孩子们到校的时候带满了花:一捆捆、一篮篮,手上、围裙里都是。他们在田间和篱笆边搜集每一朵花,有的还央求父母和邻居帮忙采花。 五朔节前的一个周日,一些大男孩会步行六七公里到一片长樱草花的树林。树林里的樱草花、篱笆丛的紫罗兰,草地上的报春花和浅红金茶藨子组成了花环。女校长花园里的野蔷薇枝,给花环提供了绿色。 花朵堆在桌子、讲台和地板上,看上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是花环是如此巨大,随着装饰工作的进行,剩下的花根本不够用。搜寻小分队兵分教区长家、地主家以及农场和村舍。即使是最吝啬、最宝贝自己花园的人都会慷慨地奉献出鲜花,让孩子们都满载而归。 木头骨架被遮满后,花环的后方需要用绿色的枝叶装饰。花环上面有一顶有黄色和棕色花朵制成的皇冠。大功告成后,整个花环被撒上水准备第二天游行用。 当大家在装饰花环的时候,一个年长的女孩,有时就是五月皇后的姑娘 ,在角落制作皇后花冠。一般用雏菊做皇冠,但草地上的雏菊让人觉得普通而且不够耐久。人们喜欢用白色和红色的花园雏菊,衬上深绿而有光泽的叶子。 五月皇后在五朔节的几个星期前被确定。她应该是教区里最貌美或最有人缘的姑娘。但事实上是毛遂自荐或者“你今年选我,我明年就选你”的轮流坐庄。选出的皇后都很相似:十多岁的女孩,四肢健壮,面色红润,浓密的深色头发支撑住花冠。 五朔节早上六点,孩子们集合起来给花环做最后的润色。 一个穿着蓝罩衫的大瓷娃娃被放到花篮中间的架子上。这个娃娃被叫做“那个姑娘”,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些教区在一根杆子上寒酸地插一束花就算是花环了,娃娃的图案还是会出现在花束上。 孩子们对“那个姑娘”的态度很有趣,他们觉得花环是她的,游行也是为了她。“那个姑娘”一定要轻拿轻放。有时举花环的人们开始疲倦、走路也开始变得颠簸,花环会倾倒。大家第一个问的事情是“那个姑娘没事吧?” “那个姑娘”被舒服地安放在花环前。一块从梳妆台上借来的桌布被当做裙子披在花环上,即使装饰也用来遮阳。然后扫帚被插在铁环之间用来搬运。 教区里所有七至十一岁间的孩子都要出席。女孩无论温度高低都穿着白色或浅色的罩衫。男孩女孩都系着色彩鲜艳的丝带和蝴蝶结,男孩把丝带绕过肩膀。五月皇后戴着雏菊花冠,白色的面纱从花冠上垂落。有条件的女孩们也戴上白色的面纱。 原则上说白手套是需要的,但是很难得到。有时能为五月皇后找上一副,大小还不匹配。 游行的队列是这样安排的: 举旗的男孩? 举着钱箱的女孩 两个举花环的人 两个女侍从 勋爵和太太 两个女侍从 男仆及其妻子 普通士兵俩俩一队 女孩“嬷嬷” 男孩“打杂人” “嬷嬷”是年长的女孩里最可靠的一个,负责举花环的人的举止行为。她胳膊上挎着一个老式的双层盖篮,里面装着主要演员的午餐。“打杂人”带着外套,以防下雨。外套很少被用到,即使下雨了,他们也不想破坏了节日的着装。 游行的队伍欢快地出发。母亲们向孩子们招手,告诫他们要听话。有些掉队的小孩子哭喊着。老人们站到村舍门口说今年的游行虽然不错,但还不能和他们那时候的相比。举花环的人不在意周围的一切,他们迈着坚实的步子,下定决心就是下暴雨也不往回躲。 游行的第一站是教区长家。花环被放在房子的正门,一个细细的声音开始唱,慢慢地越来越自信: 我为你带来一束五月 摆在你门前 这是一株嫩芽,但日后会生长 在吾主的荣光下 上帝请祝福这家主人 请保佑女主人及孩童 我唱完了这首短歌 无法多眷留 上帝保佑你们,无论伟大和渺小 祝你们五朔节幸福安详 早上七点,教区长在歌声的包围中毫无表情,脸上还挂着刮胡水。他在楼上窗户边露了脸,点头表示对花环的喜爱。教区长女儿下楼开门,掀起花环上的白布,让大家看见花环的风采。她又嗅又摸,然后将一枚硬币塞到钱箱里。游行的队伍驶向地主家。 女主人傲慢地对游行的队伍鞠个躬。家里要是有来做客的孙子孙女。大家会把瓷娃娃给放到孩子房间的窗前让孩子瞧个清楚。地主站在马厩门前,脚边聚了一群西班牙猎犬。他问:“你们有多少人?二十七个?那给你们五先令。你们别为这五先令吵架啊。唱首歌吧。” “嬷嬷”见到这五先令很高兴,小声说“别唱《一束五月》,这首歌太老了。唱点新歌。”虽然这“新歌”也不够新: 春天柔和美丽 迎来阳光春雨 鲜花含苞欲放 我们脚步轻快欢欣 给田野添绿意 给蜜蜂带鲜花 蹦蹦跳跳 欢乐喜悦 轻快如仙女 快来瞧瞧新花环,嫩绿又新鲜 这是春天的馈赠,五月的光华 樱草、雏菊、风信子 金盏花、银莲花来相伴 唱到第二首歌里的花名时,花环上相应地要点出来。要是歌里的花都能出现在花环是一种荣耀。可惜山楂花在五月的英国南部踪迹难觅。于是,一束绿色的花骨朵就用来替代。 游行队伍去过教区长和地主家后,接着走向农舍。游行的队伍走过狭窄蜿蜒的乡村小路,周边是高大的黑刺李灌木和嫩叶。那时候路上没有多少车流,也没汽车要躲。偶尔有农用推车、面包师倾斜的小白货车或是女家庭老师带着孩子们出去透气的小车。有时大家放弃村路,走草地,有时穿过公园和花园去拜访些大宅和农场。 平时,村里的孩子很少踏出自己的教区。游行走过的小路对他们而言是一场激动的探险。他们可以尝试新的捷径、穿过树丛、经过鱼塘,穿过马场,偶尔会遇见牛。一只孤独的天鹅在水塘游泳,宅子的大花园里孔雀在阳光下开屏,一只公羊拱着地面发出奇怪的声音。游行途中还常有阵雨。五十年后,劳拉回想往事,整个场景会融成一片迷蒙的绿色,混着彩虹、布谷鸟鸣还有强烈的桂足香和樱草花的香气。 有时能在路上遇见从其他村子来的游行队伍,但他们的规模都不足挂齿。他们的花环都称不上花环,充其量是杆子上顶了一束花。没有穿着整齐的勋爵和太太,也没有国王和王后。只有一群乌合之众举着钱箱。 雀起乡的村民会同情别村寒酸的游行吗?显然不会,因为那些队伍唱着酸溜溜的歌曲: 一群老骨头, 去雀起乡捡破布 妈妈的布丁口袋 缝缝补补 雀起乡的队伍会唱相应的歌来报复。 队伍走过房门前时,女王和随从端庄地站在花环后唱歌。有时有人想近距离观赏女王的花冠。大宅子的后门是嬉闹的地方。那些大宅子里雇了很多厨娘、挤奶女工、洗衣女工、门房、马夫、车夫和花匠。唱完歌欣赏过花环之后,一阵欢笑嬉闹就开始了。一个女随从夺下国王头上的帽子,另一个随从掀起女王的面纱,一个害羞胆怯的男孩在女伴的苹果脸上轻啄一口,这些让观众忍俊不禁。 “再亲一个!再亲一个!”大家起哄,直到皇室成员面带愠色不愿意再亲吻下去了。甚至还有人开价一便士让国王王后亲一次。然后勋爵向夫人致敬,男仆也向男仆夫人致敬(这对夫妇也许是用来衬托皇室成员的),钱箱在大家手中传递,渐渐地变得沉甸甸。 蓄着络腮胡的男仆、带着小扁帽穿着浅色衣裳的女仆、挂着丝带的孩子都成了过去的记忆。男孩女孩对仅次于乡绅的管家鞠躬行礼。有些管家属于本不该服侍乡绅,只是当时没有什么护理、教书、打字或者售货员的工作让小户人家的女儿参与。那些女孩要不去服侍大户人家,要不就留在家帮忙。 经过宅子,游行的队伍走向管家、园丁长和马夫的房子。队伍一直穿过花园、公园、树林和田野走向下一站。这一路不是一切顺利的。大家的脚变得酸痛,尤其是靴子不合脚或是越磨越平的时候。男孩子间会爆发争吵,有时需要拳脚来解决。一场阵雨把欢乐的人群逼到树下躲雨,花环就沐浴在春雨之中。有时生气的领路人带着大家绕路。不过这些都是完美一天的小瑕疵。 最后,队伍终于朝家的方向行进。雀起乡窗子里透出的灯光在春日的暮色中格外清晰。美好的一天就结束了,下一次似乎遥遥无期。 在一个十岁孩子眼里,一年仿佛是一世纪。 第二天,募捐来的钱要分好用途,瓷娃娃要擦干净收好,幸存的鲜花放到水中。 可惜五朔节的第二天都是平淡无奇的一天。 只能让思绪游弋到梦境里的天鹅、空拳、男仆、酸痛的脚、戴着雏菊花冠的胖厨子,最后一切都融成一片金黄。 14 教堂礼拜 如果雀起乡的人被问起信什么教,十有八九说“英国国教”。几乎村里的所有人都在教堂受洗和喜结连理,去世后被埋在教堂后的墓地。虽然多数人成年后除了把孩子送去教堂受洗后就不会去教堂。周日,孩子们去主日学校。女人在家烧饭带孩子。男人在那天要好好收拾一番:刮脸,理发,洗澡,最后以系上鞋带,戴好领子和领带告终。剩下的时间,男人吃饭、睡觉、读报和巡视邻居的猪和花园的长势。 有些人热衷宗教。小酒馆的主人一家是天主教徒。每个周日清晨,他们一家去邻村参加弥撒,而那时候邻居们还在呼呼大睡。还有三个卫理公会派的家庭,他们每个周日晚上在一起祷告。他们也经常去教堂,这为他们得来了“驱魔人”的美名。 每个周日的早晨和下午,村里教堂响起嘶哑单调的钟声,招引村民去礼拜。牧师总是吓唬说钟声停的时候,教堂的门就会关上,迟到者不得入内。听到咚咚的钟声,村民急急忙忙穿过田间栅栏,冲向教堂。 加上福德洛的村民,地主和农场主的一家和仆人,教区的居民,约有三十多人参加礼拜。教堂很小,只有圣坛和中殿,也就一个谷仓的面积。这么少的人还是把教堂挤得满满当当。教堂的内墙像谷仓一样光秃秃的,灰色的粗墙面,玻璃窗户,石板路。教堂里没有暖气,寒冷潮湿,泥土的味道弥漫。还有股据说是地窖里腐朽的尸骨的味道。谁被埋在地窖里无处可考。除了一块古旧的纪念碑,教堂里还有两块近期的纪念碑。这座教堂正如这个村子一样,古旧而被遗忘。被埋在地窖里的人,或许举足轻重,却连名字都没有留传下来。圣坛上的一块彩色玻璃,在一片灰暗中闪着珠宝的光泽。破旧的受洗池和从前墓地里十字架上的木架,是世事变迁的无声见证者。 地主和神职人员的家庭在神坛边上有固定的座位,两边背靠着墙。两条长凳是给学生了,这样就在大人的眼皮底下。中殿里摆着脚踏风琴,由牧师女儿演奏,周围站着一圈唱诗班的女孩。教堂一排排长凳的第一排坐着农场主一家,接着园丁长、马车夫、女老师、女仆和村民,有些神职人员坐在最后一排维持秩序。 教堂的工作人员汤姆是教区重要的角色。他不仅负责挖墓,贴出结婚告知,在冬天加热受洗的水,给炭炉里加碳,他还在礼拜中起到重要作用。他要带着大家回答牧师的提问,带着大家说“阿门”。大家一行行地读着赞美诗,汤姆的声音盖过了村民们低沉的声音,就像是他和牧师的二重唱。汤姆在二重唱中有明显优势,他大声地赶超牧师的速度,在最后一句任意拖长音节。 下午的礼拜让孩子们觉得尤其漫长。学生们穿着挺括的衣服,胃里塞得满满的周日大餐,迷迷糊糊地觉得汤姆的声音像钟响,牧师的声音像蜂鸣。他们在大人严肃的眼皮底下不敢乱动。偶尔一只蝙蝠从屋顶飞下来,一只蝴蝶在窗边翩然而过,或者牧师的小狗探进脑袋,挨到座位边。这些让孩子百无聊赖的状态得到缓解。 劳拉和埃德蒙坐在外公的座位上,刚好在长凳的中间一排,正对着教堂大门。夏天门开的时候,他们能看到鸟儿、蜜蜂和蝴蝶生机盎然,清风吹拂树叶和草叶。他们饶有兴致地观察前排的女人摆弄着脑后的头发,边上的男人松了松领子,有拇囊炎的大卫在布道开始前脱下鞋子,或者汤姆的新婚妻子给婴儿喂奶。她冬天围着一条皮披肩,乳房像一对铃铛掩在黑色的皮毛披肩后,为了雅观还会盖上一条白手绢。 教经文课的埃里森先生站在讲道台上。在他眼里,听众们不过是长大了的孩子,他用教课的方法布道。他最爱说的主题是要经常去教堂。他洋洋洒洒地说上四十五分钟,没意识到底下的观众都是常来教堂的。不来教堂的还躺在床上睡大觉,根本听不到他的这番话。 他还喜欢说遵循现有的社会秩序。智慧的上帝给每个人安排了位置,坚守上帝给的职位是每个人的责任。乡绅在农民眼里过着舒适的生活,但是他也有自己的责任,这是农民们完成不了的。乡绅要交税,参政议政,管理产业以及款待宾客。农民会做这些吗?当然不会了。乡绅不会把地犁得笔直,或者把稻草扎成漂亮的一垛。农场主给农民提供了工作和薪水。所以农民们要感激自己的体格以及农场主的慷慨。 有时候,埃里森先生喜欢讲上帝对罪恶的惩罚,以及艰苦耐劳、尊敬上级的人的赐福。他很少提到上帝、人类的悲哀和喜乐或者让人类的美好情感。他不是在布道宗教,而是在宣扬一种狭窄的自上而下的道德观。 1886年大选之后的第一个周日,他先说社会秩序的重要性。突然,上周的事情似乎激起了他的愤怒。他满脸通红,冰冷的蓝眼睛像剑一般,咆哮道:“你们中有些人最近忘了自己的本分,我们知道这原因,这该死的原因!” 劳拉颤抖了一下。在教堂里用脏话!而且是从布道人嘴里说出来的!后来她庆幸自己听到了有人从布道台把自由主义叫做“该死的原因”。这让她有一种亲临历史的感觉。 布道结束,大家从座位上弹了起来,卖力地唱起赞美诗,仿佛肺要炸掉,舌头要打结。他们不怨恨埃里森先生在布道上说的内容,他们其实根本没有听到。劳拉想知道大人对这件事的看法,得到的回答却是“我那时候走神了”“我可能睡着了”,最相关的是“他是不是今天受刺激了啊”。 有些人去教堂是为了炫耀自己的衣服,顺便批判一下邻居的衣服。有些人是喜欢在读赞美诗的时候听到自己的声音,或者圣诞节就能领到毯子和煤。有些人去教堂是为了朝圣。一个地方至少有一个圣人和几个善良的基督徒。多数人把宗教当做老人的特权,觉得自己现在还用不着。 有一次,一个从邻村来的驼背混进了村宴,喝得大醉,骂骂咧咧。他是个跛子,所以他的行为让大家觉得可怕。劳拉的妈妈难过地说:“想到这么个可怜的人咒骂不停真是可怕啊。”十岁的埃德蒙抬起头镇定地说:“我觉得谁要是有这样的背应该有权利咒骂。”妈妈说埃德蒙的这番话一样恶劣。 当地少数的天主教徒受到尊敬,因为信天主教的酒店老板总是提供一流的啤酒。宏观上来说,雀起乡的人都无法容忍天主教,因为英国国教才是主流。劳拉小的时候问大人罗马天主教徒是什么,大人说他们是对影像崇拜的人。劳拉接着问,大人就说他们崇拜教皇,那是个坏人,和魔鬼有联系。天主教礼拜上用的珠子被说成了“马戏”。大家一谈到天主教就会争论不休。劳拉的外公听到教堂的钟声响起,脱下帽子,静默一刻说:“在天父的宅子里有很多小房间。”这让劳拉迷惑不解。 孩子们去主日学校的路上,他们见到坐在马车上的家庭去邻村的天主教堂。他们追着马车大喊“老天主教来了!老天主教徒!”有时候车上的一位女士宽容地对着孩子们笑,其他时候车上的人不予理睬。 孩子们在离马车有一段路程的地方追着喊。要是离得太近,车上的男孩子一定会停下来把他们打一顿的。孩子们跟在马车后面唱: “亲爱的天父,我来忏悔。” “我的孩子,你做了什么?” “亲爱的天父,我杀了一只猫。” “我的孩子,你想让我怎么做?” “亲爱的天父,我该怎么办?” “你亲亲我,我亲亲你。” 这首歌可能有政治渊源,这种无知固执的观念那时候很盛行。奇怪的是,这些孩子们睡前会说上一段祷告文: 马修、马克、路克和约翰, 保佑我睡的床。 窗边的四根柱子边, 立着四位天使。 一位守护,一位祈祷, 一位带走我的灵魂。 那时候的很多语汇渐渐消亡了。劳拉小时候不听话,奶奶辈的就用克伦威尔的名字来吓唬孩子。“你要是不乖,让老克伦威尔把你带走”“小心克伦威尔来了!”。英国南部的母亲们用拿破仑的名字吓唬孩子。雀起乡离海岸远,没有被入侵的危险。但是英国内战的战火曾烧到了附近。 有些不真诚的人把布道当做获取关注的方式。有个从镇上来的年轻店员,衣着时髦,扣眼里别着一束紫罗兰,用手整了整油光可鉴的头发,白手帕一抖香水味四溢。他的香水、扣眼和装模作样的口音受到村民的鄙夷。他走后,大家忘了不批评别人的规矩,说道:“你见过这么做作的人吗?” 有位老人喜欢即兴发挥。原文是“我将横扫一切摧毁他们”。他喜欢逐字地加上重音,“我将横扫一切摧毁他们”“我将横扫一切摧毁他们”“我将横扫一切摧毁他们”,反复上好几遍。他非常满意自己的创举。孩子们为他感到羞耻,耳朵都红了。 有些真诚的信徒才思敏捷。有天晚上主人为客座牧师开门。牧师说:“我宁愿做上帝的看门人,而不住在恶人的帐篷里。” 骗子比小偷还让人厌恶。村里常说“骗子都记性好”“你能关小偷,却不能关骗子”“事实有任何偏差都是谎言”,谁从邻居家下垂的果树枝上摘个李子就是盗窃。黑是黑,白是白,中间没有过渡色。 村民对承受丧亲之痛的邻居充满同情。如果有和现在一样给亡者送花圈的习俗,村民们一定不会吝惜口袋里最后的半便士。那时候穷人的棺材就光秃秃地下葬,邻居能做的就是站在周围目送马车运着灵柩缓缓驶过。女人们的泪水哗哗地流下,孩子们同情地哀嚎,男人们对逝者不吝惜溢美之词。“不说死人的坏话”是至理名言。 村民们愿意帮助病人或者有困难的邻居。男人劳作一天后晚上放弃休息陪在病人身边。女人把成捆的床单带回家清洗。 村民们做到了圣保罗说的“与哭泣者一起哭泣”,却做不到和喜悦者一起喜悦。他们最不喜欢周围人比自己做得好或者得到的多。孩子在学校表现好,或者女儿在宅子里做活表现出色的家长都要受到挖苦讽刺。如果有人说到一对尤其甜蜜的新婚夫妇,旁边人肯定会说“今天甜蜜,说不定明天就翻脸”。这就是脆弱的人性。 教区长挨家挨户地探访,到年底就探访了个遍。他用金头的拐棍敲门的时候,听到屋里一阵混乱的声音。没有人回应,他就走到另一头继续敲,这时候才有人听见。 开门的女人对教区长毕恭毕敬。她用围裙掸了掸椅子,停下手里的家务,别扭地坐在椅子边缘,等着教区长打开话题。他们聊天气,生病的孩子,庄稼和猪的长势,之后是尴尬的停顿。教区长从来不谈宗教,这被村民当成一大美德。教区长是个好人,虽然有点专制,还是努力想认识了解村民们。但是两者间的鸿沟太大,谁也无法填补。一问一答结束后,双方“嗯嗯啊啊”了很久,教区长告别离开。 教区长女儿经常拜访村民。天气好的下午都能看见她优雅地在栅栏和菜地间穿行。作为丧妻的教区长唯一的女儿,拜访村民是她神圣的职责。她不会对村民的家务指指点点,也不提供育儿建议,她只是友善地拜访。奇怪的是她不受妇女们喜欢。有些人锁上门装作不在家,有些人听到她的脚步就开始摆弄茶杯,这样她就只能说:“你们在喝茶,我就不进来了。” 村民们对她唯一的抱怨是话太多,“那个埃里森小姐,她的话从来不停。”话多若在别人身上都可以容忍,在她身上就是缺点了。 或许村民们的不自在源于和埃里森小姐的差别。她精致美好的身段,清亮的声音,漂亮的衣服和幽谷百合味的香水让村民自惭形秽。 埃里森小姐没意识到自己不受村民欢迎。她小心地按顺序拜访,以免有人嫉妒。她询问家庭每位成员的情况,听在外做工的女儿的来信,倾听烦心事,讨论自从上次见面后发生的事情。她坚持要抱抱婴儿,前襟被弄湿后只是好心地笑一笑。 她最后拜访的一定是劳拉家。她和劳拉的妈妈一出生就认识,互相称呼“玛格丽特小姐”和“艾玛”。劳拉的妈妈当年做了玛格丽特小姐朋友的保姆。 劳拉装着看书,却竖着耳朵听两人的谈话。让她吃惊的是,埃里森小姐,伟大的埃里森小姐有自己的困扰。埃里森小姐有个桀骜不驯的弟弟,被父亲赶出了家门。谈话的内容都是围绕“我弟弟罗伯特”,他上次写信的时间,是否去了巴西,是不是还在伦敦。“艾玛,我觉得世界这么险恶,他又是个不驯服的男孩。”艾玛宽慰地说:“玛格丽特小姐,不要担心。他自己能照顾好自己的。” 有时艾玛会夸赞玛格丽特小姐的衣服。“玛格丽特小姐,你紫色的衣服真好看”。玛格丽特小姐很高兴,她也许得不到太多的称赞,因为她这种类型的女孩不会因为肤浅的东西受到夸奖。她有白皙的皮肤,灰色的眼睛,黑色的鬈发盘起。那时候她不超过三十岁,在劳拉眼里她很老,村里人叫她老姑娘。 埃里森小姐的生活让现代人难以想象。她在教堂弹风琴,在主日学校教书,给父亲烧饭,监督女仆,其他的时间都用来做针线活。她给老妇人做披肩和法兰绒的衬裙,给老先生做法兰绒衬衫和毛线袜,给婴儿做罩衫。她一年去拜访亲戚两个星期,一周去镇上买一次东西。她坐在父亲的黄马车里,家里胖乎乎的小狗跟在后面跑。 七十岁的教区长渐渐感到年岁不饶人,于是请了牧师助理分担工作。几个助理来了不久就走,没有给村民留下深刻印象。有两三个留下来成为了教区生活的一部分。达拉斯先生瘦弱苍白,在雾天戴着口罩。劳拉第一次在经文课上得到奖的时候,达拉斯先生给予祝贺。这是劳拉第一次得到别人的祝贺。他后来去劳拉家探访的时候提出要看看劳拉的奖品——一本祷告书。他看到书以后说:“这是牛皮装帧的封面,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封面。这个很容易受潮,你一定要把它放到有火炉的房间。”孩子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们不明白有关书籍装帧的事情,对他们来说,书就是书。但是劳拉从他的表情和抚摸书的样子来看,他是个爱书的人。 达拉斯先生走后来了阿尔伯特先生,他曾经学医。他在住的地方开了一个小诊所。结果,供给造成了需求。他来之前村里少有疾病,突然之间,人人都有了些小毛病。“我的粉红药丸”,“我的小药片”,“我的药水”和“我的药膏”变成了大家的口头禅,就像村民们谈论土豆和猪食一样。人们互相询问家里人怎么样,还没等对方开口,就说起了自己的病症。 阿尔伯特先生向劳拉的爸爸抱怨村民愚昧无知。的确不少村民不了解基本的医学常识。有一次他探访的人家有个十一二岁的女儿,看上去又高又苍白。他说:“她长得太快了,我要给她点药水喝。”但是孩子的母亲不允许,她和邻居说:“他说我女儿长得太高,给她吃长不高的东西。我才不会让我的孩子长不高呢!” 阿尔伯特先生离开后,就没有人来给村民开药。他临走前给村民们留下一件持久的礼物。村路一到冬天就泥泞不堪,“泥巴都能摔到脖子”。他在连续几周被泥巴击中了靴子和裤脚后决定做些事情。也许他是学习了画家罗斯金在牛津铺路的精神,他从农场主那要来石头,和村里的男孩们一起铺路。劳拉记得他穿着漂亮白衬衫和红背带铺石子路的样子。他的神职外套挂在树边,光滑的大脸上布满了汗水,眼镜上都是雾气,给一起干活的人打气。 这些牧师助理在教堂之外都没谈过宗教。达拉斯先生太害羞了,阿尔伯特先生忙着治疗村民的身体,没空照顾他们的心灵。随后来的马利先生终于照顾到了村民的灵魂。 马利先生是最奇怪的一个牧师助理。这位老人蓄着白色的长胡子,穿着黑色的长外套。长期禁食让他皮包骨头,双颊空洞下陷,黑色眼睛闪着狂热的火焰。他一谈到教堂和信条就无比狂热,除此之外他非常善良温和。很多村妇了解他后说他太善良了。 他是圣公会信徒,每个周日都布道“我们的圣教”。他宣传教义里深刻的真理,宣扬福音书里的爱和宽恕,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友爱。他是个优秀的布道者,没有听众听他布道会打瞌睡。虽然不是所有人都理解或同意他的教条,所有人都喜欢他真诚充满爱意的态度。为什么他这把年纪还来一个偏远小村做牧师助理是个谜。他的口才和热忱在城里的教堂任职都绰绰有余。 当时教区长卧病在床,一个平和的中年人代理他的职务。马利先生有足够的自由,做礼拜的时候,他跪在神坛前,在祷告的时候画十字,随时愿意倾听忏悔,还增加了礼拜的次数。 这些改变要是在别处可能会当成丑闻,但是村民们喜欢。卫理公会教徒不去教堂,几个极端分子说他是“教皇的人”。他还让几个人改变信仰,其中有埃里森小姐和一对夫妇。那对夫妇以前很聒噪,看着他们衣着整齐地去忏悔让人觉得不习惯。 劳拉的爸爸说村民们“想尽办法从那个可怜的老人身上得到东西”。马利先生是个慷慨的人,愿意倾其所有。他不仅照顾病人和穷人,还尽量满足任何所有人的需求。他给男孩们两个漂亮的足球,女孩们精致的跳绳,上面有花把手和小铃铛。冬天,他给最穷困的三个女孩买了温暖的灰色大衣,样子时髦得可以穿着去教堂。他发现埃德蒙喜欢斯科特的诗歌,买了《诗歌全集》送给他。他给劳拉买了装帧精美的《耶稣生平》。这只是大家知道的,为了避免流言,他还私下里送给村民东西。 一位妇女说自己没有鞋去教堂,马利先生就脱下了自己脚上的鞋给她。他一共有两双鞋,送出去的是最好的一双。他光着脚走回家就像是圣佛朗西斯。他自己生活清贫,终年穿着一件黑外套,线都磨破了。他的教士服都破成一块块的了。 劳拉的母亲对马利先生下跪画十字的举动不太认同,但是她非常喜欢这位老人,经常邀请他喝茶。他会和孩子们讲自己的童年。他小时候是个坏孩子,自私自利,脾气暴躁。有一次他把碟子扔向妹妹(劳拉的妈妈听到这里皱了皱眉头,对他摇摇头,故事草草收尾)。还有一次他讲了骑马的故事。 马利先生小时候家里有匹马,家里的孩子们轮流骑,但是他自私地想独占马。有天大人说该让弟弟骑马了,他等大人走后就去马厩牵了马。他控制不了马,在田野上飞驰,低垂的树枝足以致命。他脸颊绯红,眼睛闪着光,劳拉仿佛可以看到当年那个男孩的影子。结果马膝盖受伤,小马利摔破了头。 故事想说明自私的危险性,但是马利先生生动地讲解让这件事变得尤其诱人。劳拉和埃德蒙经过马厩的时候都想模仿他。埃德蒙提议去偷骑酒店老板家的老马。姐弟俩偷偷解开拴马的绳索,马摆了摆头对他们不予理睬。 马利先生打算教埃德蒙拉丁语。不幸的是,孩子们的父亲回家了。爸爸从不去教堂,是个不可知论者,见到马利先生勃然大怒。他以后不许马利先生进自己家。此后孩子们和马利先生就没有过愉快地喝茶聊天了。他有时会到家门口和劳拉的妈妈说几句话。几个月后,教区长去世,人员发生变动,马利先生离开了教区。 五六年后,劳拉和埃德蒙都离家了。一个阴沉的冬日下午,妈妈独自坐在火炉边,听到一阵敲门声,原来马利先生站在门口。她赶紧请马利先生进屋喝茶。他当时年纪很大,看上去身体不好,还是走了好几英里探访曾经任职过的地方。两人谈起孩子、邻居和朋友。他待了很久,一方面是有太多的话要说,一方面是太疲惫了。 爸爸下班回家,空气紧张了一下,后来他和马利先生礼貌地握了手,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 爸爸觉得老人不能夜里走上七八英里。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他们离火车站很远,但是附近三英里都没有马车可以借。有人突然想起阿什利先生的驴车可以载人。爸爸出门借车,回来载马利先生去车站。他刚忙碌了一天,晚饭都没吃。 劳拉的妈妈让马利先生盖上一件旧皮衣,脚边放着一块热砖。妈妈说:“不好意思让您坐在这么简陋的车里。” “简陋?我为此骄傲,我会永远记住今天的。基督经过耶路撒冷的时候就是骑着驴的。” 两周后,妈妈在当地报纸上读到马利牧师,曾在某地任职,在主持礼拜的时候在神坛边去世。 15 收完庄稼回家喽 要是有女人把漂亮衣服存着不穿,她一定会笑着说:“哎!我是把最好的衣服留到重要的节日穿。”可惜需要盛装打扮的机会不多,她们要等很久才能有机会炫耀下自己的好衣裳。 随着每年圣诞节悄悄地来临,工作的男人和上学的孩子都放假在家,信徒去教堂参加圣诞节礼拜。妈妈给小孩子买一个橘子和一把干果。只有小酒馆老板家和劳拉家才挂装着小礼物的袜子。要是没有姐姐或阿姨在外做工,孩子也就没有任何圣诞礼物。 大家努力营造些圣诞气氛。每年农场主都杀一头牛,分给每个帮工一个牛肘子。圣诞晚餐的餐桌上就会出现牛肘配梅子葡萄干布丁。天花板和镜框上都垂挂着常春藤叶。开上一瓶家酿的红酒,升起炉火,紧闭的门窗把寒冷的天气挡在门外。大家舒适地坐在火边享受惬意的圣诞节的周日。邻居们不串门。家庭也不大团聚,因为在宅子里做工的女孩们圣诞节忙得不能回家,在海外服役的男孩们也没有假期。 大点的村子里有圣诞唱诗班,唱的主要是乡村内容的圣诞颂歌。可惜唱诗班不来雀起乡,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个小村子唱歌也筹不到什么钱。有些家庭就坐在火炉边唱圣诞歌。比平时好的食物和比平时温暖的火炉让他们的圣诞节过得高高兴兴的。 圣诞的那个周日有一顿让人激动的大餐。无论远近亲疏,村民们聚到酒馆里庆祝。大烤箱被烧热,几乎每家都烤上一块牛肘子和约克夏布丁。男人穿上最好的西装,打着领带。女人穿上最好的衣裳,为了让不期而遇的亲戚或邻居艳羡。田里收获后村民就开始存钱,存到的半克朗就花在了买酒上。村民说:“这是圣诞大餐,一年一次,当然要花钱买酒。”大家享受着节日特有的美食和酒,为见到这么多人而欣喜不已。 雀起乡的圣诞节除了食物以外就没什么庆祝。于是大家都会去附近的福德洛感受圣诞氛围。后来,庆祝的地点又从教堂转移到了教区唯一的一家小酒馆。 至少有上百人从附近的村子聚到福德洛来参加福德洛宴会。举着杯酒边喝边聊是周日晚上的好消遣。 这场宴会从周日持续到周一。周一的宴会仅限妇女儿童,因为男人们都去干活了。这是办茶会的好时候。母亲、姐妹、姑婶汇集一堂。茶会上主要的甜点是一种果味浓郁还有香料味的蛋糕。主妇提供除了面团外的所有原料,把葡萄干、猪油、糖和香料放到盆里送给面包师。面包师加上面团烘烤好色泽焦黄的蛋糕,送回给主妇。蛋糕的加工费和相同大小的面包一样,味道却好得多。有主妇说:“这些蛋糕最不好的地方是吃得太快了!”蛋糕的味道太好了,孩子又多,哪能留得住呢。 为了周一的茶会,主妇们得把家里收拾得干净整洁。透过窗子是几株蜀葵,远方是田野。屋里的谈笑风生让茶会欢欣惬意。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人们对福德洛宴会的印象还停留在一个老奶奶摆的姜饼摊。摊上卖葡萄干做眼睛的姜饼小人、棕白相间的薄荷糖、粉白相间的糖条以及其他糖果。这个帆布棚的小糖果摊能反映出口味的变化。有一年,姜饼小人边上有个装满粉红包装的棕色糖片。 “这棕色的糖果是啥呀?”劳拉一边问一边拼出包装上的“巧克力”的字样。 一个读过很多书的远房表兄早就知道巧克力了。他漫不经心地说:“这是巧克力。但是你别买。这是用来喝的。法国人早餐喝这个。”一两年后,巧克力成了最受欢迎的糖果,甚至在雀起乡这样偏远的地方都大受欢迎。 可是大家却没法从糖果摊买到巧克力,因为摆摊的老奶奶不在福德洛宴会出现了。也许老奶奶去世了。再后来,除了喝茶的习惯没变,周一的宴会也逐渐消失了。 村里的年轻人还偶尔去邻村的聚会和俱乐部游行。在一些大乡镇里,这些聚会像小型的游园会,有转盘、秋千和击椰子的游戏。俱乐部游行上有铜管乐队伴奏,身着俱乐部幸运色的会员胸前挂着丝带。周围的草地还有人跳舞,几英里外的人也来参加游行。 基督教的棕榈周日在当地叫无花果周日,在村里是个小节日。一丛丛被叫做“棕榈”的浅色柳絮条被摆在室内装饰房间。人们还把“棕榈”别在纽扣里去教堂做礼拜。 劳拉家的兄弟姐妹喜欢把柳絮摆在瓶瓶罐罐里,或挂在镜框上。他们最喜欢的是在棕榈周日吃无花果的习俗。节日的前一周,酒馆的老板娘会在她的小杂货铺里进货。孩子们买一便士一包的无花果在去主日学校的路上吃。善于烹调的主妇就用无花果做晚餐吃的布丁。 搜集棕榈枝是天主教的旧习俗。在英国教堂,柳絮被用来替代棕榈在周日用来祈福。吃无花果的本意早被忘记,但这仍是一项重要的仪式。连平时自私的孩子也会分自己的无花果给没有零花钱买无花果的孩子吃。 十一月五日的篝火夜没有那么神秘。 家长会告诉好奇的孩子关于火药阴谋和戴黑面具的盖伊?福克斯的故事,仿佛这都是才发生的。篝火前夜,村子里的男孩们去村民的房门,嘴里唱着: 莫忘,莫忘,在十一月五日 火药,叛国和阴谋 看在詹姆士国王的份上 赏我们几束柴火 要是一束都不给,我们就要俩 这样我们得益,你们吃亏 家里有柴火的主妇们会给孩子们一两捆,有人用从篱笆上修下来的树枝,或者干脆就地取材捡些柴火。孩子们则努力搜集足够的柴火在空地点燃篝火,他们在周围又蹦又叫,在火边烤土豆和栗子。 收获的时节在村里也是个节日。虽然收获的过程极其辛苦,但男人们都享受收获庄稼的喜悦,而且他们也为自己作为庄稼人熟练的技艺感到自豪。地主还会给帮工买啤酒,发额外的奖励。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有几年的夏天都很热,一直要热到收获季节,劳拉家的兄弟姐妹就在这样的清晨伴着氤氲浅红的曙光醒来。清风掠过成熟的稻谷,发出嗦嗦声。 每天的一大早,男人们出家门,穿上外套,带上照明工具。他们朝天上望着,互相问道:“你觉得天气会一直好下去吗?” 黎明之前,村子里就热闹起来,煎培根的香味,木柴燃烧的味道以及烟草的味道盖过了田间清新湿润的泥土味。 那时候学校放假,劳拉和兄弟姐妹总想提前起床去草地上摘蘑菇。摘来的蘑菇可以在锅里煎做早餐。但大人不太允许孩子们去摘蘑菇,因为沾满露水的草地毁靴子。 妈妈总是说:“毁了六先令的皮鞋就为了摘六便士的蘑菇!”好在他们有专门用来摘蘑菇的旧鞋子。大孩子轻手轻脚地下楼,生怕吵醒睡梦中的弟弟妹妹。他们手里拿着路上吃的面包和黄油,钻入一片露水弥漫的土地。 田里金黄的麦浪翻滚,黑黢黢的篱笆上沾着露珠。蛛网上露珠晶莹欲落,孩子们在路上留下点点足印。空气中弥漫着稻草、鲜花和湿润的土地的气息,天空的脸颊绯红。 过个几天,就是收割的最好时机。四周浓稠的颜色让人欲罢不能:旷野上的石楠丛紫得炫目,深绿的草地绵绵不绝,蔚蓝而平静的海面深沉,金灿灿的玉米十分耀眼。 这片土地不仅承载了大自然的美艳,还承担了一代代人的口粮。 神清气爽的孩子们在安静清醒的黎明走过狭窄的田间路,惹得两旁的稻谷窸窣作响。有时劳拉冲进玉米田里找芙蓉红,扯下粉色的喇叭状的花朵,装饰帽檐和腰带。 埃德蒙站在一旁,义愤填膺的小脸通红,埋怨劳拉践踏玉米地。 开始收割的田里总是忙得热火朝天。当时已经有收割机挥舞着风车般的红色长臂。男人们觉得机器就是个辅助,是农民的玩具。镰刀还是主要的收割工具,农民们觉得这是不可取代的。田里一边是个小伙子坐在收割机上意气风华,妇女们捆好割下的作物;另一边有一群男子手持镰刀,用父辈的法子收割。 农民们保留了选出最高大娴熟的收割人的传统,冠以“收割之王”的名号。期间有好几年的“收割之王”都落到了一个叫波马的人的头上。他曾在军队服役,是个身强体壮的小伙子,牙齿白得耀眼,皮肤被烈日灼得黝黑。 波马头上的草帽上装饰了一圈芙蓉红和绿叶。他带领着大伙收割,决定何时歇息,还决定阴凉处的大水罐里放什么饮料。 农民们的休息时间很短,每天早晨,他们都会给自己定下一天的工作量,在日落前全力以赴。他们坚信“人都是逼出来的”,所以总是定下超额的工作量。最终他们在田里的惊人表现让旁人和自己都能大吃一惊。 地主管家骑着灰色的长尾马一块田一块田的巡视。他不是去挑刺而是去鼓舞士气的。他还给农民们带去小桶的啤酒。 小块的田地会留给女人来收割。那些身体好家里又走得开的女人会去田里帮忙。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就只有三四个女人能在田里劳作。收割的工作需要从爱尔兰来的帮工来完成。 派翠克、多米尼克、詹姆斯、大麦克、小麦克和欧哈拉先生,在孩子们眼里是收割田里不变的风景。 他们每年从爱尔兰来帮助收割,晚上就睡在谷仓里。他们自己烧饭,在露天的一堆火边烧水洗澡。他们长相粗犷,衣着奇怪,口音重到让当地人只能零星听到几个词。他们不收割的时候就一起行动,说话大声,把从店里买来的啤酒放在一块蓝白的格子手绢里,系在杆子的一头。 村里人说:“说话让人听不懂的爱尔兰人来啦。”有些女人就装作害怕他们的样子。 这群爱尔兰人并不是什么无趣的人,况且本来爱尔兰人就天性纯良。他们只想尽可能多挣钱寄回家,也挣尽可能多的钱让他们周六晚上喝个痛快。但他们也不能喝得太醉,因为周日早上还要参加弥撒。他们觉得一切目标都达到了,艰苦的工作让他们挣了不少钱,周围有好的酒馆,三英里内还有天主教堂。 在收割捆扎之后就该运庄稼了,这是最忙的一部分。村里的每个男丁都上阵,为的是在下雨前尽可能地把稻草垛好。黄蓝相间的运草车没日没夜地在田间和垛场奔忙,跑得像一个两岁孩子似地跌跌撞撞。马车边缘的稻草被路边的篱笆和门柱蹭下不少。站在车边的男人用干草叉把稻草扬到马车上,周围是“站牢了”“抓紧了”的号子。“抓紧了”不是随意喊的,有传说父辈和祖父辈有人在草垛上没站稳,跌下来摔断了脖子和脊背。还有人在田里被镰刀割伤,被干草叉戳伤了脚,后来得了破伤风,还有人中了暑。好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雀起乡没发生这些事故。 终于在八月清凉的暮霭中,最后一垛稻草被装上车。男孩们笑意盈盈,男人们扛着干草叉走过小路,他们嘴里唱着: 收完回家喽!收完回家喽! 高高兴兴收完庄稼回家喽! 女人们站在家门口向凯旋的男人们挥手。过路人也微笑着致以祝贺。农民们在收获中的艰辛付出和微薄的回报不成正比。但这种快乐却是真实的,他们热爱这片土地,欢欣于自己的劳作开花结果。忙完收获回到家的那刻,是一年艰苦的点睛之笔。 他们走到农场的时候,歌改成了: 收完回家喽!收完回家喽! 高高兴兴收完庄稼回家喽! 可惜酒壶酒桶空荡荡 喝不够算不上好丰收 农场主带着女儿和女仆们出门,提着装满酒的瓶瓶罐罐。农场主还邀请帮工们参加几天后的丰收大餐。然后帮工们就带着丰收的钱回家休息劳累的筋骨。小伙子们还没庆祝够,在晚上绕着村里唱:“收完回家喽!高高兴兴收完庄稼回家喽!”直到繁星开始眨眼,寂静降临田野。 丰收宴会那天的早上,大家摩拳擦掌,期待那顿盛宴。有些人连早饭都不吃,就为了给晚上留足胃口。几天前农场主的厨房里就忙活开了,烤火腿和牛里脊嗞嗞作响,用圣诞节配方做成的梅子布丁一沓沓,巨大的李子面包让人惊异当时人的胃口。中午的时候帮工们和妻小都聚集一堂,有些热心的人帮着分食物。那些卧病在床的和照顾病人不能来的,第二天会得到留下的食物。食物被按照境况分配好,小孩子负责送食物。梅子布丁算作佳肴,牛肉和火腿分给最穷的,有肉的火腿骨、剩下的布丁或者一罐汤就被送给普通人家。 谷仓门口的阴凉地摆上了长桌,中午十二点一过,大家入席。帮工坐在主桌,捧着茶杯的妻子们坐在另一桌,女孩们坐在放蔬菜和啤酒罐的桌边,小孩子穿着浆好的白罩衫被使唤得跑来跑去。背景是堆满稻草的垛场和夏日灿烂的阳光。 路人驾着车经过,对欢庆的人们致以祝贺。要是有流浪汉无比艳羡地想加入,大伙会邀请他坐在稻草堆下,把一盘食物端到他面前。这是一派富足和喜悦的景象。 大伙都不会注意到其乐融融的表面下所隐藏的事情。 比如劳拉的父亲因为是个工匠,就没有被邀请。他曾说农场主付给农民少得可怜的工资,就靠一顿好饭来粉饰太平。农民们不这样想,因为他们根本不会去思考,他们忙着享受食物和欢乐。 饭后有比赛和游戏,然后大家在院子里跳舞到黄昏。晚上,吃晚餐的农场主,听到远处的欢呼声,高兴地说:“真是一群好小伙!上帝保佑他们。”他和庆祝的人群的欢呼都是真心的,只是原因不同。 这丰收时节的庆祝在1887年维多利亚女王金禧登基庆典后就逐渐消失了。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之前,村里人对王室家庭没什么兴趣。有时大家会提到女王、威尔士王子和公主,但谈论起来都没有特殊的敬佩和喜爱之情。 他们说“老女王”把自己关在苏格兰的巴尔莫罗城堡,由一个最喜爱的叫约翰?布朗的随从陪同。她拒绝召开议会。还传说威尔士王子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而美丽的威尔士公主,后来成了丹麦女王,常被人们记起的就是她精致的妆容了。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村里出现了一股新风潮。 女王在位了五十年,一直是个伟大的君主。很快要召开庆祝登基大典了。村里决定也好好庆祝,热闹一下。三个村子会一起开茶会、搞比赛、在公园里跳舞放烟火。这是空前绝后的盛况。 随着日子的临近,女王和金禧登基庆典成了最热门的话题。街上开始卖女王头戴皇冠的肖像和喜庆的绸带。人们把女王像裱在画框,挂在墙上。还可以买到装饰着女王头像的玻璃果酱罐,上面还写着“1837—1887”。当时全国的流行语是“维多利亚英明的女王”及“富裕和安宁”。报纸上通篇是女王在位期间的丰功伟绩:铁路旅行、电报、自由贸易、出口贸易、进步、繁荣与和平。好像这一切都是来自她的灵光一闪。 多数村民想都没想这些伟大的名词对自己的生活究竟影响如何,这丝毫减弱不了他们对庆典的热情。大家说“想想她在位五十年了,真是了不起!上帝保佑人民的女王啊!”。他们的窗子前挂了写着“五十年在位,母亲、妻子和女王”的条幅。 劳拉很高兴得到了几期有关女王的杂志,不确定是叫《佳音》或者《家音》。有个连载叫《女王在苏格兰高地生活一瞥》。劳拉迫不及待地读完有关她最喜欢的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部分。家里的书不多,这几本杂志被劳拉翻来覆去地读了很多遍。虽然杂志里的文章多是讲女王的宴会、出行、晕船以及宾客的优雅从容,提及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只有寥寥几笔,劳拉还是很喜欢。这些文章的笔触多少显示了女王光彩夺目生活下的一些真实细节。 五月底人人都在讨论天气的好坏,他们关心伦敦大游行的车队受不受天气影响。不过他们更关心的是公园里的庆祝活动能否顺利举行。乐天派说天气一定很好。他们叫六月美好的天气“女王的天气”。不是说只要女王一出行天气准晴好吗? 大家又开始讨论凑份子的事了。全英国的妇女要一起给女王一件庆典礼物,有意思的是,每人的捐款不得超过一便士。妇女都骄傲地说:“我们一定要给,这是咱的责任和荣耀。”她们早早准备好一便士等着人来收。虽然知道硬币是到不了女王手上的,她们还是留出一枚崭新的硬币。她们觉得只有漂亮闪光的硬币才配得上女王的荣耀。 一向热心能干的牧师的女儿艾莉森小姐负责收钱。她挑了发工资后的一天,刚好是周六。劳拉放学回家,修剪花园篱笆的时候听到帕克太太对一个邻居说“我该去取水了。但我要等收过份子钱以后再去打水。” “哎呦!艾莉森小姐一小时前就来过这片了。她去过我家了。难道她没去你家吗?”那个邻居说。 帕克太太脸红到了耳朵根。她的丈夫最近在田里受了伤,还躺在医院。当时也没医疗保险。大家都知道她艰难维持家里的生计。但是她还是早早准备好了那一便士。收份子的时候故意绕开她家,让她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难道我家倒了霉,我就连凑份子都不配了?”帕克太太哭出了声,进屋摔上了门。 “脾气真大呢。”那个邻居喊出了声,回去忙自己的了。劳拉很难过。她看到帕克太太的表情,想象得出她的自尊心该多受伤害。劳拉自己就是讨厌被同情的人。但她能做些什么呢? 劳拉跑到门口。艾莉森小姐已经收完了钱走在回家的路上了。劳拉有时间跑到栅栏那去找到艾莉森小姐。她内心激烈挣扎了两分钟,最后鼓起勇气,猛冲到栅栏边。这时艾莉森小姐正准备往回走。 “等等!艾莉森小姐,你还没去帕克太太家呢。她早就准备好了钱,迫不及待地要给女王呢。” 艾莉森小姐高尚地说:“劳拉,我今天不打算去帕克太太那收钱。她丈夫在医院,一定没有闲钱来凑份子。可怜的人啊。” 劳拉虽然有些退缩,但还是坚持说:“她把硬币擦得干干净净包在纸里。艾莉森小姐,要是你不去收她的钱,她会伤心的。” 听到这,艾莉森小姐明白了情况,收回步子。她和劳拉并排走,和她像成人般地对话。 她们走过萝卜地的时候,艾莉森小姐说:“我们亲爱的女王一向言行和蔼。有一次,一些教堂工作人员被邀请去拜访她。在一间豪华的客厅里女王和来宾一起喝茶,这是多大的荣耀啊。女王让大家都宾至如归。一个可怜的女士,没和皇室喝过茶,不小心把一块蛋糕落到了地上。想想啊劳拉,一块蛋糕掉到了女王精美的地毯上。你能理解这位可怜的女士的心情吧。有个皇室成员笑出了声。这让人家更加手足无措了。但我们亲爱的女王,都看到了,一下明白了怎么回事。她要了一块蛋糕,故意掉在地上,让笑话别人的王室成员捡起两块蛋糕。这下就没人敢笑了。多么好的教训!多么好的一课啊,劳拉!” 愤世嫉俗的小劳拉在想这到底对谁是个教训。但她还是温顺地说:“是这么回事啊,艾莉森小姐。” 他们来到帕克太太的门前。劳拉满意地听到艾莉森小姐说:“哎呦,帕克太太,我差点忘了你们家。我来这收凑份子的钱了。” 庆典的好日子终于到了。村里人看到太阳从东方升起,天空万里无云。真的是女王的好天气! 这样的好天气持续了一天。天气很热,却没人抱怨,因为这样就能戴上最好的帽子而不用担心下阵雨了。有遮阳伞的刚好撑出带着花边和丝绸的阳伞。 中午之前,村里所有的孩子都被用肥皂洗得干干净净,然后穿上最好的衣裳。妈妈得意地说:“每一寸皮肤都干干净净的。”然后一家人随便吃点东西,好有力气走到公园,还不至于坏了晚餐胃口。母亲们都上楼梳洗打扮。到处弥漫着一股樟脑和熏衣草的味道。女人们衣着的颜色和款式和仲夏乡村景色并不协调,她们也没穿印花罩衫和遮阳帽。但她们穿得让自己高兴,不为取悦别人的艺术口味。 女人们出发前还一家跑一家地问:“是不是这里再加个蝴蝶结?”或者“你觉得我们家艾姆送的鸵鸟毛让帽子更好看,还是红玫瑰和黑花边就够了呢?”或者“说实话,你喜不喜欢我这样梳头发?” 精神焕发的男人和孩子们提前出发,在路口等女人们打扮好一起去吃大餐。到时候会有滋味鲜美的牛里脊和圣诞布丁配上啤酒,就像丰收宴会那样丰盛。 劳拉一家人没和大部队一起走。妈妈产后还很虚弱,脸色苍白。她推着载着小玫和新生婴儿伊丽莎白的小车。劳拉和埃德蒙兴奋地跳着,帮着把婴儿车推过坑洼不平的路面。爸爸没有来,因为他不喜欢这种热闹。他一个人去店里工作,而他的工友都去庆祝了。当时还没有工会法来管他这样的特立独行。 公园里的人比孩子们有史以来见过的人加起来都多。到处是玩转盘、秋千和扔椰子壳的人群。大餐在一个帐篷里开始,铜管乐队的演奏声,转盘游戏的呼啸声,椰子壳的投掷声还有杂耍艺人的呼喊声混在一起,几乎要把薄薄的帆布墙推倒。 帐篷里热茶、蛋糕、香烟和清早的味道融汇在一起,给简单的食物填上节日的滋味。食物的质量虽一般,量却足够。成筐的面包、黄油和果酱被瞬间扫荡完,加上牛奶和糖的红茶,像水流般被一饮而尽。一个老牧师惊叹:“我的老天啊,这些人怎么吃得下这么多东西啊!”大家把四分之三的东西吃进了胃里,剩下的四分之一装进了兜里。这是他们小小的弱点,不仅要吃饱,还要带点东西能吃到第二天。 餐后是各式活动:赛跑、跳高、把头埋在水里用嘴捡六便士硬币、比赛做鬼脸等,最难的要算爬滑竿取羊腿。谨慎的妻子们绝不会让丈夫去爬那擦满猪油的滑竿,这会彻底毁了衣服的。有先见之明的人都带了旧裤子,他们成了比赛强有力的竞争者。 整个下午,爬竿比赛周围聚满了人,大家都摩拳擦掌。看着选手好不容易爬上几英尺,然后滑下来,这真是件辛苦的事。参赛选手一个接一个,直到下午有人缓慢却稳健地爬上了杆顶,取下战利品。羊腿在太阳四五个小时的炙烤下也快熟了。下面还有人窃窃私语说这个人带了一袋灰洒在光滑的竹竿表面。 当地有头有脸的人则聚在一起:红脸结实的地主扬起草帽擦拭前额,衣着光鲜的女士浑身裹满了丝绸和鸵鸟毛,上贵族学校的男孩穿着时髦的西装。他们对所有人都说话客气,尤其是孤苦伶仃的人。 他们会偶尔停下互相之间的谈话,努力融入欢乐的人群。但他们每到一处,之前还人声鼎沸的人群就开始安静下来。跳完第一支舞后,这群有脸面的人终于消失了。大家纷纷说:“这下我们可以放开了玩了。” 这时候,小孩子们可以好好看热闹了。他们骑木马,荡秋千,掷椰子,嚼椰子肉、糖块和长条的甘草糖,直到两手变黏。 劳拉讨厌喧闹和人群,反而盯着周围的树荫和草丛。 有一回,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杂耍摊子引起了她的注意。一个人击着鼓,身边两个女孩翩翩起舞。“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那人吆喝着,“快来看高空钢丝舞!只要一便士!千万别错过!”劳拉买了门票走进帐篷,其他十几个观众和表演者也进来。帐篷帘一拉,表演开始了。 劳拉之前从未听过高空钢丝舞蹈,这次演出对她来说就像是做梦。外面喧闹震天,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层帐篷,里面却是神奇地一片静谧。她和其他观众走向座位,双脚陷在厚厚的锯末里。外面的光线依稀透过帐篷,穿着红绸衣服的男子戴着金冠,表演的女孩穿着紧身裤,这一切都不真实得像个梦。 在高空钢丝上起舞的女孩是个皮肤洁白的秀气的孩子,灰色眼睛,浅棕的鬈发。而和她一同表演的姐姐皮肤深得像个吉卜赛姑娘。她在两杆之间的钢丝上优雅地跳出舞步。劳拉紧盯着,佩服得无法用言语表达。对一个未经世事的乡村孩子来说,这演出精彩绝伦,可惜结束得太早。 这惊艳的一刻把她带入一个迷幻而崭新的世界。劳拉家附近有几个挺高的门柱,劳拉一直没勇气踮着脚尖在上面跳舞。 看高空绳索舞是劳拉在女王登基庆典上最精彩的记忆,之后的几个小时欢乐仍然继续。劳拉一家在暮色中回家,一路都听见烟火在他们身后呼啸,一转身,看见树顶上是漫天的金雨。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他们听见上百人的欢呼声和乐队奏响的“天佑女王”。 村庄暮色霭霭,天边还有依稀的光亮,北方的天空还点缀着粉红。猫舔着自己的毛,喵喵叫;猪在圈里哼哼地发出抗议主人一天没有喂食。清风掠过玉米地和花园的灌木,散发出玫瑰和被阳光沐浴过的草味,混杂着卷心菜地和猪圈的味道。这是美好的一天,他们有生以来最欢乐的一天。 这一天结束了,他们回到了温馨的小窝。 女王金禧庆典后,似乎一切都变了。 老牧师去世了,坚不可摧的农场主被迫退休,因为拥有农场的贵族决定自己管理土地了。农场的新主人买了新的收割机,田里再也不需要女人们帮忙了。 村里的几对新人住进了老人原先住的房子,他们还带来了跟这一代人不同的想法。 新牧师的太太带着她母亲的妇女会议成员去了趟伦敦。新生的孩子们有了新的教名,比如旺达和格温多琳。 酒馆老板娘的杂货铺进了灌装的三文鱼和澳大利亚的兔肉。 村里头回有了卫生监察员,他对着猪圈直摇头。 工资涨了,物价也涨了,新的需求上去了。人们说起“登基庆典前”就像二十世纪的人说起“战前”一样。仿佛庆典前的英国是个黄金年代,仿佛在那个年代里充满了各式值得怀念的思想。 村里出生长大的男孩随着父辈的足迹在田里耕耘,有些去当兵或是去镇上工作。当兵的男孩们去了从没听过的地方,从未退缩。 村里有十一个男孩就再也没回来。 教堂墙上的一块铜牌上刻着他们的名字。 在两排名字的最后,刻的是埃德蒙的名字。 16 生活剪影 “夏天快来吧,我们把‘老波利’和马车借来,全家都到烛镇去。”劳拉心想,这已经是父亲第一千万次这么说了,可是除了周六去集镇购物以外,他们从来没有去过比那儿更远的地方。 当有人问起他们在村子里住了多久时,劳拉总是老成地回答“有年头了”,埃德蒙的答案则是“一直都住这儿”。但其实他的“一直”也总共只经过了五个年头,劳拉的所谓“有年头”也只是过了七年时间。这就是为什么当他们的母亲叹息自己人生中最大的错误就是出身贫寒时,孩子们并不觉得自己也有同样的先天缺陷。他们仍然太年幼,尚且没有比较的概念,正享受着生命中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光。 他们的家乡是被原野包围的一群草屋,距离最近的小镇有三十英里,离最近的城市有五十英里。深深烙在所有村民脑海中的画面是村落周围无限延伸的深棕色耕地和点缀其间的榆木篱墙。春天微风拂过云影掠过的绿色麦穗,在阵阵秋风中变成金黄,到了冬天已不见土地的踪迹,只剩皑皑白雪,和雪地上依稀可辨的野兔和狐狸的爪印。 在大片或青绿或金黄或雪白的原野中间微微隆起的高处,矗立着这个灰色石墙围起的小小村落,房顶也是灰色的,偶尔有果树和榆木篱墙投下一些阴影。从附近大路上经过的路人远远看见它,只会觉得这是一个遗世独立的孤独村落,但实际上它自有天地,只有一个近距离的观察者和参与者,才能明白这个看似苍白单调的地方所蕴藏的活力与趣味。 住在这里的大多数都是穷人,即便是有些户人家经过一生的积累略有丰余,也只是比别人的贫苦日子舒服一点点,钱在这里永远是稀缺品。 如果有人想借钱的话,他们会很明事理地绝不开口要求超过六个便士,假如他们的请求得到了负面的反馈,他们会很快补充一句:“如果不方便的话,两个便士我想也够我支撑一段时间了。”孩子们通常只能得到半个便士或更少,去过路的杂货车买杏仁糖或胡椒薄荷硬糖,不过就是这样也足够他们高兴大半天了。要知道,他们的父母得攒几个月的钱,才能为家里的猪圈添一个猪仔,或者为漫长的冬天储备几把柴火。除了很少精明勤俭的人家里能有一些储藏,大多数人都会时常青黄不接,极为窘迫地度过一个个星期。 但是就像他们爱说的那样,钱不是一切。从表面上看起来,这些贫苦人家的生活是那么地相似。当一整天在寒冷旷野的辛苦劳作结束后,男人们格外喜欢被炊烟和厨房里烹调培根和卷心菜的香味包围。他们脱掉布满泥巴的厚重靴子,陷进壁炉边的大椅子,把家里最小的孩子放到膝盖上,小口小口地抿放了很多糖的浓茶,等待着“我们的母亲”把晚餐端上来。 年长一些的孩子一整天都待在学校,天气好的时候就在外面疯玩。像他们妈妈说的那样,他们饿了就会知道回家,天色将晚的时候他们就像鸽子一样扑棱棱地各自飞回家,又像野兔子互相追赶着回到自家洞穴。 对于村里的女人们来说,家似乎又有些特别的意义,因为她们十分之九的时间都在家中度过。在那里她们为一大家子人洗洗涮涮,缝缝补补,无休无止地烹饪;在那里她们享受着每天下午生火前珍贵的半小时茶点时间的安宁;在那里她们尽力地忍受着无止境的煎熬,并珍视和享受为数不多的欢愉。当生活压力不是过于沉重时,她们喜欢把家里为数不多的家具重新排列,糊墙,或者是用旧衣服做成被子或靠垫来装饰自己的住所,让家变得更为舒适。但是有些实在是太穷了,没有什么值得拿出展示的东西,家里的物品要么是不知道用了多少个年头的旧货,要么是在家具大打折的时候买来,或者是她们在做帮佣时得到的馈赠。 有些村子里的东西被口耳相传说拥有很高的价值。据说比尔的爷爷曾经拒绝了一个把角柜或者挂钟换成二十磅现金的机会。另一个神秘的绅士曾经告诉村里一个女人她们家用来装饰一个陈旧的金属相框的红宝石和翡翠是真货。她总是说等到合适的时机到来,她要拿到舍顿的珠宝商那里去鉴定一下,但是却从来没去。就像其他人一样,她再清楚不过的是,要给自己留个美丽的念想,而不要亲手把梦幻的泡沫吹破。 听这些故事的人绝不会去质疑这些东西的价值,不仅因为礼节,也因为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这样类似物品的传说。但回到家里以后,孩子们的父亲会抑制不住地大笑,说布拉比家从来也没有做过超过二十个先令的买卖,二十镑简直是无稽之谈;至于盖斯丁夫人的宝石和翡翠,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它们和用来做廉价首饰的材料产自同样的矿。 “如果这么想会让他们开心的话,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妻子说。 他们是辛勤劳作、自给自足、还算诚实的人。他们常引用的座右铭是,上帝帮助他们就像他们照料自己一样。他们没有多少原创的智慧,但是继承了很多有趣的俗语。一个被叫进家帮忙抬很重的家具的邻居,会向他们的棕榈树吐唾沫然后说:“我准备好了,像为半个克朗一样为半个先令准备着。”这种温和的玩笑,加上糟糕的算术,为微不足道的报酬平添了很多乐趣。他们得到的报酬不过是一杯啤酒,或者相当于这个的钱,或其他价值相当的服务作为回报。 一个帮助邻居解决麻烦事的人会引用一句老话:“两个人的脑袋总比一个人聪明。”对方则会反驳,“这就是为什么愚蠢的人会结婚。”或者从更物质化的角度说,“对,特别是羊的脑袋。”每一句俗话都应当得到合适的回应。如果人们说,“杀死一只狗一定有比吊死它有更多的方式”,另一个人一定会迅速回答,“是,也会比用一大块鲜黄油噎死它要多。”再比如,任何关于把金钱视为万恶之根的人也一定会在同时补充,“当然我也绝对不会拒绝任何人给我一点点‘万恶之根’的好意。” 这些对自己以及邻居们私事的讨论取代了当代书籍和电影的位置。没有对外界有影响力的事情在这里发生过,这也全然不像现代观念所认为的乡村生活,因为雀起乡既不是恶习的温床,也不是田园美德的花园。但是所有人的生活,不管多么有限,都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并可娱乐旁观者,很多令人满意的小小的情景剧就在这个十尺见方的舞台上演出着。 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没有任何在现代人看来必需的便利:没有比公用井更近的水源,除了花园以外没有下水通道,没有灯,只有蜡烛和煤油灯。生活看起来很艰难,但是村里人并不觉得自己值得同情。他们把自己的同情心用在那些他们认为真正贫穷的人身上。 孩子们从主日学校图书馆借回来关于伦敦贫民窟的书,他们的母亲也会拿来读。这在当时是作家们很热衷的题材。他们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引起人们对社会糟糕状况的公愤,不如说是为某些做侍奉的女士或孩子提供震撼心灵的背景。在这个小村里很多眼泪都为《克里斯蒂的老风琴》和《弗洛格的小弟弟》流过,每个人都希望他们自己可以把这些被忽视的贫民窟儿童带回来,和他们分享自己最好的东西。“可怜的小东西。如果他能到我们这里来,就可以和我们的小塞米一起睡了,他会立刻适应这里的。”一个女人这么谈起弗洛格可怜的濒死的小弟弟,却忘了他也是,就像她在另一次说起的,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 但是,就像阅读这些可怜的故事使人悲伤一样,它们也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享受,因为能够带来一种令人愉悦的优越感。感谢上帝,这些读者至少拥有一个有楼上楼下的整栋房子,他们不用像小猪一样挤在同一个房间里。他们还有真正的干净舒适的床,而不是只能躺在角落里的破布堆里。 对于他们来说,就像对于开始学习如何生活在他们中间的孩子一样,村子里的生活再普通平常不过。这个标准的一端是真正贫穷、生活在贫民窟的穷人,在另一端,是“上流社会”。除此之外村里人眼里没有别的等级划分,虽然当然,他们知道在这中间有一些“更好的人”。访问村子的神父,还有他们都有的朋友,例如隔壁镇子的医生,有更多的钱和更好的房子。虽然同属乡绅阶级,村里人却不是能够居住在豪华的大房子的精英,也不能去附近的狩猎小屋。但是这些人,被随意的叫做“那个牧师”,或者有时亲切地称为“我们的医生”,但他们不被看做是任何特定的社会阶层。 贵族们就像翠鸟掠过一群篱笆上的麻雀一样经过村庄。他们乘坐着四轮马车,女士们穿着飘逸的丝绸和缎子的衣服,打着有流苏的阳伞来保护她们娇嫩的肌肤。冬天的时候他们骑马纵狗打猎,男人们身穿干净的粉红色骑装,女士们侧坐在马鞍上,身体被紧紧包裹在黑色紧束身衣里。“看起来她就像被熔化过然后浇铸进去的,是不是?”在起雾的早晨他们驾马一路小跑着去聚会,用高亢的声音呼喊对方的名字。 天色将晚,村里人看到猎手们在田野里纵马驰骋,正在劳作的人们会放下他们的农具,爬上大门栅栏以有更好的视野,或者停下他们的队伍,从犁后面把背伸直,把手聚拢成杯状像在狩猎一样大声喊:“在这儿!驾!驾!吁!吁!在这儿!” 当马车经过的时候,很多妇女会放下手中提着的水桶行屈膝礼,男孩们毕恭毕敬地拉他们的额发以示尊敬,女孩们也会弯曲膝盖以示礼节,就像他们在学校被教导过这样做似的。每当这时劳拉都会觉得尴尬,因为她的父亲说过,他不反对埃德蒙对任何女士敬礼——虽然他希望,看在上帝的份上,他绝不会拉自己的头发,就像拉敲钟索似的——他也下定决心他的女儿绝不应该对别人屈膝,除非是教堂里在“上帝”面前或者是对维多利亚女王,如果她正巧路过的话。他们的母亲笑了,“入乡随俗,在罗马时,就要像罗马人那样行事”,她说。 “这不是罗马”,他们的父亲反驳道,“这是上帝用造完地球剩下的材料造的一块地方”。 听到这个他们的母亲往往把头一仰,卷起舌头抵住上颚发出咯咯的声音。就像她自己说的一样,对他的有些观点她实在是没有耐心。 除了偶尔经过的马车,还有一周两次的货车,那条大路上很少有交通工具经过,最常见的还是面包师的大篷车、农场车和货车。有的时候隔壁村的女人步行经过,挎着购物的篮子去市集。她们走上六七英里的路,就为了买一卷棉花或者一包茶叶,或者从肉贩那里买上六便士的够做周日肉布丁的材料。除了运货的马车会在特定的日子来,没有其他交通方式。开“老吉米”去是件很潇洒的事,可是太奢侈,因为车费就已经六个便士了。大多数人宁愿步行前往,把这个钱节省下来,花在集市上。 但是,尽管人们还没意识到,但交通运输的革命已经开始了。第一辆古董自行车已经在路上横冲直撞,像燕子预示着夏天的到来一样,向人们宣告着公交车,小汽车和摩托车的即将到来以及它们将要给乡村生活带来的巨变。但是这些自行车旅行起来是多么飞快,他们看起来是多么危险!当行人遇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急忙躲闪,几乎要撞到身后的树篱,因为基本上每个周日的报纸都会报道有人被自行车撞倒或撞死的故事,还有那些读者来信认为自行车应该被禁止使用这些公共道路——就像众人所知道的那样,这是为行人或者马车提供的。“自行车应该有自己的车道,就像火车车轨一样。”这是当时人们的普遍看法。 看到一个人横冲直撞地骑在一个高高的轮子上飞驰,另一个轮子摇摇晃晃地无奈地跟在后面确实很惊险。你会想知道他们到底是如何保持平衡的。难怪他们看起来都很紧张。“骑自行车人的脸”,这种表情有个这样的名称,而且报纸已经根据这种新的交通方式预测了驼背和面部饱受折磨的一代。 骑自行车被看做是短暂的狂热,穿着藏蓝色灯笼裤西装、戴着前面有他们俱乐部徽章的碉堡帽的骑自行车的人看着令人发笑。村子里冲到自家门口去看热闹的人们,一半希望一半担心,但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如果他们被告诉说在短短几年内平均每一个房子都会至少拥有一辆自行车,男人们骑车上班,年轻一些的女人会在家务活做完后,爬上“那辆旧自行车”,蹬着脚踏板去市集购物。如果告诉他们在很多人的有生之年会看到郡议会给村子里每个上学的孩子都“免费”提供上学用的自行车,他们将会更加惊讶。 在村子外面的世界,高大的工厂烟囱正在运行,绿色的田野被一排排小房子覆盖,那里是工人们的住所。已经成为镇子的地方正在冒出一片片郊区别墅。新教堂、火车站、学校和公共房屋正在兴建,以满足快速增长的人口需求。但没有人在这个小村庄看到任何变化。他们远离工业区,周围的事物从他们出生起就一直没变过。很多年都没有盖起新的屋子,而且至少在之后的半个世纪都没有。也许永远不会,直到现在从外观上看这个小村庄仍然是一成不变。 维多利亚女王当时正在位。其实在劳拉的父母出生之前她就已经登基了,对劳拉和她的弟弟而言她似乎一直都是女王而且将来也会一直是。但是很多老人能够记得她的加冕仪式,而且会告诉他们当时教堂的钟声在不同的村镇整天发出隆隆的声响,到处用烤全牛庆祝,晚上还燃起了篝火。 “我们的英国玫瑰”,主教这么说,后来就成了人们称呼她时的替代称谓。劳拉时常想到她上学的时候看到的,在不同的村镇悬挂、装裱和闪耀的女王肖像。那是一个矮胖的中年妇女,亮蓝色的缎带从胸前穿过,她头顶上的皇冠很小,使她的脸看起来更大。 “她是怎么保持它在头上的呢?”劳拉问,因为看起来一点点的动静就会使它掉下来。 “轮不到你担心,”她的妈妈懒洋洋地回答,“她会稳稳当当戴在头上很多年的,你会看到的。”女王的确做到了,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里。 对于整个国家来说,女王不再仅仅是“我们的英国玫瑰”,她已经成为了“女皇”,或者“国母”。对于这个村子而言她以前是“老女王”,或者有的时候“可怜的老女王”,因为难道她不是个寡妇吗?而且据说她和儿子们相处得也并不融洽。但是人们都认为她是一个好女王,当被问及为什么时会回答,“因为她使面包的价格降了四分之一,”或者“好吧,我们在她的统治下拥有了和平,难道不是吗?” 和平吗?当然有和平。战争是他们在书中读到的相当令人兴奋的东西,当然要是那些可怜的士兵不会牺牲就好了。但是战争是很久以前的,遥远的,不可能发生在这个时代的事情。 其实在不久之前有过一场战争,他们的父亲这么提起。他自己就出生在阿尔马河战役那天。那个时候我们正在和俄国打仗,那些心肠硬又残酷的人们,本来以为自己是对的,但最后发现他们犯了个错误——他们不能奴役自由的人民。 有一个老人每隔几个月就会过来吹着口哨一路乞讨。他被称为“独眼木腿”,因为他在塞瓦斯托波尔战役中失去了一只眼睛和一截腿。他的裤腿被剪短直至膝盖,下半截腿被义肢支撑着,尽管它没办法连接得很密切,只是一截纯木头的像腿一样的东西,底部略尖,端部有个金属箍。“点线结合”,他们这么称呼他的步伐。 劳拉有一次听到“独眼木腿”告诉一个邻居他是如何失去他身体的一部分的。在一次炮弹轰击之后,他在战场上昏迷了二十四小时。然后外科医生来了,毫不费力地锯断了炸碎的部分。“我只能大声叫喊,”他说,“特别是当他把残肢放进一桶滚烫的焦油里时。那是在那个护士来之前。” 在护士来之前。劳拉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因为在一本书里有一张弗洛伦斯?南丁格尔的图,她的母亲也给她读过“提灯女神”的故事,她的影子被无数受伤的人亲吻。 但是这些关于克里米亚战争的传言并没有使孩子们感到它们和自己的生活有任何联系,当后来,他们读老师的故事书,看到书里的好孩子们帮助他们的母亲为在俄国的士兵编织和卷绷带时,这些事情似乎仍然是虚构的,就像别的童话故事一样。 这个小村子的士兵也不被看做是真正的凶险战场上的战士,人们把入伍看作在婚姻里和扒犁安定下来之前探索世界的一种方式。他们的来信常常被人在屋子门前向聚集的人群大声地读,根据那些信件所说的,他们唯一要面对的敌人似乎是沙尘暴、蚊子、中暑或疟疾。 孩子们的叔叔埃德蒙的情况完全不同,因为他是在加拿大新斯科舍,一个鼻子会被冻僵的地方。但是他,是为皇家工程师队伍工作,就像他父亲那边家庭的士兵们一样,他们不是以这个为业的吗?他们的家庭在这一点上有些势利。在那些生活比较简单的日子里,只要父母把孩子送去学一门技艺,就被看做是建立了将来生活的基础。“手里掌握一门手艺,就不愁吃穿了,”人们会这么说一个有前途的男孩。他们还没有听说过,也不理解什么叫“经济萧条”或者“失业”。所以一直说是“皇家工程师”,即便是对于他们的母亲来说。她自己的家庭效力于野战炮兵,当然也是皇家,虽然她并不是很坚持这点。 工程师和炮兵都有点看不起县里的小军团,小军团相应的看不起民兵。当然民兵也有他们的评价标准,说不定他们看不起留在家里的没有进取心的“没有胆量去当兵”的男青年。那些胆怯的冒险加入民兵的人很少在那里待很久。他们几乎总是在第一季的训练结束之前,写信给父母说他们发现从军是这么美好的一种生活,所以他们决定转到常备军中。然后他们在海外——印度或埃及消失前,他们会休假回家,穿着红色束腰外衣戴着药盒帽在村子里闲逛,转动着他们的手杖,抚摸着自己新长出的胡子。 而对于那些留在家里的人,生活没有什么太多值得兴奋的地方。圣诞节、收获节和乡村宴会是唯一不多的节日。没有电影院,没有无线电,没有短途旅行或者长途公共汽车,没有在村子礼堂里的舞会。一些少年和青年们会在夏天打板球。一个年轻人被认为是很好的投球手,他有时会组一个队和邻村比赛。这引发了在他家门口的一段有趣的对话。一个女士从她的马车上下来问他,或者不妨说是命令他组织一个队伍和“年轻的绅士们”——指的是她的儿子们和他们的一些朋友,在学校的假日一起打球。自然,弗兰克想知道他的对手的强弱。“你想让我组织一个好一点的队伍,是吗,太太?”他恭敬地问道。 “是的,”女士说,“年轻的人们会想要一场精彩的比赛。但是不要组织太强的队伍,他们不想被打败。” “这就是她所谓的板球,”弗兰克说,望着她远去的身影咧开嘴笑了。 这个乡村的场景在时间上距离我们只有五十年的时间,但是在礼仪、风俗习惯和生活条件上,距离我们大概有几个世纪。除了茅草屋顶逐渐被石板瓦替代,火炉也渐渐让位于内置的壁炉,这些村舍已经为几代的穷人提供了这些。与正流行的工厂化速成品相比,这些人仍旧吃着老式的乡村食物,并且偏爱它,至少到目前为止。年纪较长的人仍然穿着长罩衫,并且宣称一个做工精良的工作服将比年轻人正热衷于购买的机器制造出的西装要耐穿二十倍。这些精心缝制的绣轭和雪白的家庭洗涤衣服,比那些粗糙的、不合身的、千篇一律的衣服要有美感和有艺术气息得多。 女性要比男性更加时尚和新潮,但是这种“跟随潮流”也仅局限于她们为数不多的从楼上的箱子里拿下来的“最好的礼拜服”。对于日常穿着,她们满足于一个精心熨烫的大白围裙,以遮盖她们的补丁和缝缝补补的痕迹。去井边,或者去村子里的别户人家时,她们会把一个格子羊毛围巾盖在肩上,或者在恶劣的天气里用它包裹头部。然后,脚上穿上一双结实的鞋子,她们就已做好了出门的一切准备。 他们还像他们的祖先一样生活,但是变化也在悄无声息地慢慢出现。周报走进了每个家庭,或者是通过购买,或者是借来的。虽然这些本应是受过教育的人写给“有教养”的人看的,村子里最有智慧的人有时候仍然需要努力去理解它们,但是观点仍然在慢慢渗透。 向更高的思想寻求借鉴的传统当然来自于读着《圣经》长大的一代。他们的父辈在遇到生活的困难时一直把圣经作为可靠的指导。那是他们的故事书,他们的单词本和语录集,而且,对于那些懂得欣赏的人,那还是一本诗集。许多老一辈的人仍然相信圣经里的每一个词从字面意义上看都是真实的。另一些人则并不确定,比如说,约拿和鲸鱼的故事,看起来就很难理解。但人人都相信报纸。“我在报纸上看到了, 所以它一定是真实的”,这是一个用来结束任何争论的说法。 17 村子里的家 劳拉在一个寒冷的十二月早晨诞生,那会儿雪深深地堆积在田野上,封锁了道路。她母亲的卧室里没有壁炉,而且炉中烤热再裹上法兰绒的热砖,在楼上也失去了它们的温度。“噢,我们实在是太冷了,太冷了。”她的母亲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总是这么说。劳拉喜欢她口中的“我们”,这表明即便是一个刚出生不久还未离开过那个房间的小婴儿,已经被看做一个人。 和大多数邻居相比,劳拉父母的生活并不是那么艰苦,因为父亲是一个石匠,比一般农场工人都挣得多,尽管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一个像他一样熟练的工匠,从数目上看工资比将现在的失业津贴多不了多少。 父亲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村里人,几年前由一些参与修复教堂的建筑工人带来这里。据说他会复制一些破碎的雕刻的细节,然后把它嵌入到原来的地方,使最初的雕工都无法看出细微的差别。他在家也做雕刻,在他们屋子旁边新建的小车间里。他的一些试验品被放置在房间里作为装饰:一头狮子,以树干为底部的山谷百合,还有一个婴儿的头,也许是埃德蒙的,或者劳拉的。这些到底做得好不好劳拉从来也不知道,因为在她长大到足够辨别之前,他们已经变得肮脏,被扔到垃圾堆里了。但她很高兴地知道了至少爸爸有创造冲动和执行技巧,无论多么不完美。 在修复工作完成之前,爸爸就已经结婚并有了两个孩子,尽管他从来不在乎也从不希望融入村子这个小社会——就像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一样,但他在工友们离开之后仍然留了下来,定居在这里,成为一个普通的石匠。 村子里还有很多石头房子需要修建。一个房子被烧毁了,不得不重建;另一个要新加一个侧翼,然后,他要造一个墓碑,建一个房子或墙,设置一个格栅,或者按照需要垒几块砖。人们期待工人们用双手在他们行业范围之内做任何事,而显然能做大多数事的他被认为是更好的工人。专业分工那是将来的事。每个工人都要遵守他的行业规矩,劳拉记得有一次,当结霜的天气阻碍了父亲工作时,父亲对劳拉的母亲说木匠仍然有很多活,当劳拉的母亲,知道劳拉父亲已经去了所有的店询问工作后——就像建造商的儿子们在那时做的一样,问他为什么不能去找一些木工的工作,他笑着说:“木匠会有话要说呢!他们会说我是越矩,并告诉我去忠于自己的行业。” 三十五年来他都受雇于集镇上的一家建筑商,起初每天早晚都要步行三英里,后来改为骑车了。他的工作时间从早上六点到下午五点,为了准时开始工作,在大多数时间他都要在天亮前离开家。 劳拉对爸爸最初的印象是一个身材消瘦挺直得快接近三十的年轻人,有着黑色的炽烈的眼睛和乌黑的头发,白皙透亮的肤色。由于常年布满灰尘的工作环境,他通常穿一些耐穿的浅灰色精纺材料的衣服。在他死后很多年,她仍然记得那个画面,一个白围裙围在他的腰间,肩膀上挂着一篮子工具,头上斜戴着顶小礼帽,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大摇大摆地走在路拱上看着周围,就像村里人说的一样,“看他的样子就好像他已经买了路边一侧的土地,正在考虑购买另外一边的。” 即便是在黑暗中,他的脚步也很容易被分辨出,因为他比别的男人更轻更快。他脑子的速度也更快,舌头也更加机敏,因为他属于另一个类型,在另一个环境里长大。 一些邻居认为他很骄傲,“世界里只有自己”,但他因为他妻子的缘故还是可以容忍的,他和邻居们的关系至少在表面上看来是友好的——尤其是在选举期间,当他爬上用两个啤酒桶支撑的厚木板阐释格兰斯顿理念的时候,劳拉的视线一直保持和他那双最好的系扣靴子的水平线上,内心唯恐他被嘲笑。 他的听众里有二十多个确实笑了很多次,是与他一起笑,而不是嘲笑他,因为他是一个有趣的演讲者。他们中没人知道,可能他本人也没有开始怀疑,他们其实在聆听一个迷失的人,一个误入了他不属于的一种生活的人,一个自己的弱点使他余生都留在了那里的人。 他回家的时间已经开始不规律了。劳拉的母亲,在讲睡前故事时,会瞥一眼时钟,然后说,“爸爸去哪儿了?”在后来的晚上,更严重的,“你爸爸又晚回来了。”当他出现的时候满脸通红,而且比平常健谈。但这只是他的人生走下坡路的开始。但在那之后仍然还是不错,至少在之后的几年内。 他们的房子属于贺玲太太。在劳拉父母租下来之前她和她的丈夫在那儿居住过一段时间,但是,因为贺玲先生是一个有养老金的前马夫,她很自豪于她的优越性,虽然他们在村里从没有受欢迎过。她的优越感可能被确认,或者被迎合,反正是“顺水推舟”,就如一些邻居所说,但是同时还伴随着不能忍受的行为方式。她不仅喜欢夸耀自己,也吝啬于自己的财产,直到煮沸后刮下来最后一点猪油和她花园里的最后一个卷心菜茎也不愿放弃。她留下的美名是“她不会丢掉只能够做一双云雀的绑腿的东西”。 贺玲太太则抱怨村里人的粗俗和粗鲁。没有人能像她以前的社交活动中一样和她一起玩纸牌游戏,而且她早就想搬出去,离已经结婚的女儿近一些,一个周六的下午,孩子们的父亲来找一个离他的工作不远的小屋时,她帮了一个大忙,迅速地搬离了这里。但是她的新租户不是很满意,因为他们支付了一个很高的租金——半个克朗一周,比村里任何其他人付的都多。邻居们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租出自己的房子,因为谁能付得起这么高的房租呢? 劳拉的父母更了解城镇的价格,认为房子租金还是很值得的,因为它是由两个小茅屋组成的,有两间卧室和一个很好的花园。当然,像他们说的,它不像小镇上的房子一样便利。直到他们自己买了一个炉篦,并把它放在第二个小茅屋楼下的房间里,把它称作“洗衣房”,他们才有地方可以烤肘子。而且他们得从井里打水,同时在潮湿的天气不得不打着伞走半个花园去厕所也很令人烦恼。但这个屋子的客厅是个令人愉快的地方,有着一流的家具,架子上有明亮的陶器,红黑相间的地毯被放置在赭石色的瓷砖地板上。 夏天,窗户一直敞开着,蜀葵和其他鲜花与天竺葵和倒挂金钟混合在一起,爬到窗台上。 这个房间是孩子们的育儿室。他们的母亲有时候这么叫它,当他们剪各种图片,然后把碎纸片留在地板上的时候。“这个房间就是一个育儿室,”她会说,忘了在她婚前的时候她曾经负责的育儿室因为她的打扫是多么整洁。 这个房间有一个优势强过于大多数育儿室。房间门直通花园小径,在天气好的时候,孩子们被允许进进出出,如果他们想的话。即便是下雨的时候,一块板会倾斜插在门框的凹槽上——这是乡下的时尚,这样孩子们还是能探身出去感觉雨水飞溅在手上,并看到鸟儿在水坑上轻摇着翅膀,闻闻花香和潮湿的泥土的气味,他们唱着:“雨呀,雨,快快走开,麻烦你改天来。” 当时他们的花园比他们所需要的要大,有一个角落让位给了一团红醋栗树丛,和红梅茎一起围绕着一棵老苹果树。这个“丛林”,他们的父亲这么叫它,只有几平方英尺,但是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可以躲在那里假装迷路了,或者在绿色植物中挖一个洞穴把它叫做自己的房子。他们的父亲一直说他要找个时间把不再产果子的苹果树挖掉,并砍掉那些树丛使光线和新鲜空气可以透过来,但是他白天很少在家,所以很久以来这件事也没有做,孩子们仍然有他们的隐蔽的房子,也可以在苹果树上摇晃,骑跨在低矮的树枝上。 从那儿他们可以看到房子,和他们母亲的进进出出,敲毯子,水桶嘎嘎作响,清洁门口的石板。有时当她去井边的时候,他们会跟在她后面跑,她会紧紧抱住他们,让他们往井底看,在绿色的黏滑的石头中间,水中倒映着他们的脸,很小,很远。 “你们绝对不能单独来这儿,”她会说。“我以前认识一个小男孩在像这样的井里被淹死了。”然后,当然,他们想知道到底在哪儿,什么时候,以及为什么他被淹死了,虽然他们在刚记事的时候就听过这故事了。“他的母亲那个时候去哪儿了?”“为什么井盖是打开的?”“他们怎么把他打捞上来的?”和“他确实,确实是死了吗?就像那天我们在树篱下看到的鼹鼠吗?” 在他们的花园后面,夏天时大片田野的小麦、大麦和燕麦在风中轻轻摇摆,沙沙作响,空气中充满了使人昏昏欲睡的花粉和大地的气味。这些土地广阔平坦,一直延伸到远处的一排树木和灌木林。对于当时的孩子们来说这些树标志着他们的世界的边界。高大的树,矮小的树,还有一个巨大的矮树,像一个蹲伏的动物——他们对于每一个的轮廓都熟记于心,看着他们就像丘陵地区的孩子们看着遥远的,没有去过的,但是熟悉的山峰。 在他们的世界之外,被树包围着,他们被告知,那是一个更广阔的世界,有其他的村庄、城镇和大海,而且,在那之外,还有其他国家,人们说着不同的语言。这是他们的父亲告诉他们的。但是,在他们学会阅读之前,他们的脑海中从来没有成形的图片,那些不过是一些不现实的想法。然后,在他们有着树边界的小小世界里,所有东西对于他们来说都比真实大小更为庞大,也更为色彩斑斓。 他们知道麦田里每一寸长高的植物,也知道在潮湿低洼的地方小麦会更高更绿,知道白色紫罗兰生长的河岸,和每一个灌木篱墙的专属植物——金银花、野苹果、黑刺李,或者拖着长藤的野葡萄和各种莓果,太阳从他们中间穿过,变成深红色,就像阳光穿过教堂的窗户一样。“但是你连碰都不能碰它们,否则你的手会使你的食物变得有毒。” 而且他们能辨别不同季节的声音,云雀唱着歌在看不见的高处飞过玉米地;嘈杂的金属吱吱作响的收割机,欢快的成群结队的庄稼汉的口哨声,还有在都是麦茬的地上成群匆忙旋转掠过的椋鸟群。 也有一些其他的阴影,当漂浮的云彩和旋转的鸟群飞过田野时。鬼故事和巫术的故事流传着,人们半信半疑。没有人天黑以后走去迪克?巴拉克内尔自杀的十字路口,他被埋在那里,木桩穿过他的内脏。或者接近田野里的谷仓,他在世纪初把自己吊死在那里。据说在那里看到过晃动的灯影,听到过奇怪的声音。 在田野的远处,一个树丛边有一个池塘,据说那是一个无底洞,而且里面有一个怪物。没有人能清楚地说出那个怪物是什么样子,因为没有一个人亲眼看到过它,但是一般的说法是,它看起来像一个巨大的蝾螈,也许像一头小公牛一样大。在孩子们中间,这个池塘是有名的“怪兽池”,没有人想靠近它。也很少人会往那个方向去,因为那个池塘被田野中一片没有开垦的荒地隔开了,没有路径可以接近它。一些父母不相信那里有一个池塘。这只是一个愚蠢的古老的传说而已,他们说,那时的人们只是拿这种故事来吓唬自己。 但那里确实有一个池塘,在他们的学生时代快结束的时候,埃德蒙和劳拉缓慢地穿过了几个耕过的土地,攀过一个个藩篱,从干枯的荆棘丛和杂草里艰难地穿过,最终站在了一个黑暗的,被树荫遮蔽的池塘边。没有怪兽的踪迹,只有黑暗的水,黑暗的树木,黑暗的天空,和无止境的沉默,他们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在家附近的小溪旁,有一棵古老的树,据说砍它的时候会有人类的血液流出来,那是因为它不是普通的树,而是一个女巫。上一代的男人和男孩已经抓到了她在隔壁村的窗外偷听,还用干草叉一直追赶她到小溪旁。然后,作为一个女巫,她无法穿过流水,所以把自己变成河岸边一棵老树。 她肯定后来又把自己变回来了,因为第二天早晨,人们又看见她像往常一样从井里打水,一个可怜的、丑陋的、讨厌的老女人,她否认自己前一晚出过家门。但那棵树,迄今没有人留意到,仍然伫立在小溪旁,并且在之后的五十年里继续矗立在那里。埃德蒙和劳拉曾经拿着餐刀打算去砍它,但是他们的勇气让自己失望了。“如果它真的流血该怎么办?”“如果女巫出来了跟着我们呢?” “妈妈,”一天劳拉问,“现在还有女巫吗?”她的母亲严肃的回答,“没有,她们似乎都灭绝了。我出生后就没有了,但是当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有很多还在世的老人曾经知道,甚至有人被巫师施过咒。当然,”她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们知道有巫师,我们在圣经里读到过他们的事。”那就解决了问题,圣经里说的一定是真的。 在那个时候埃德蒙是一个安静的深思的小男孩,善于问出一些使他的母亲感到迷惑的难以回答的问题。邻居们说他想得太多了,应该多点时间去玩,但他们都喜欢他,因为他有好看的外貌和古雅的老式的礼貌举止。除了他向他们开火提一长串问题的时候。 “我不会告诉你的,”有些人被难住的时候会这么回答。“如果我告诉你,你就会和我知道的一样多了。此外,雷和闪电是怎么产生的对你并不重要。你看到它,听到它,如果你幸运的话不会被它击中,这些对你来说已经足够了。”别的人,更仁慈的,或者更健谈些的,会告诉他,雷声是上帝的声音。有人做了一些邪恶的事情,也许就是埃德蒙自己,上帝很生气;或者,雷是由于云层撞到一起产生的;或者警告他在雷雨天远离树,因为他们知道有个在树下躲雨的人被雷击死了,他口袋里的怀表已经熔化得像水银一样顺着他的腿流下来。还有些人会引用:橡树下遭电击,榆树下最安稳,白蜡树下见火花。然后埃德蒙会自己发呆,整理这些信息。 他是一个身材高挑、苗条的孩子,有一双蓝眼睛。当母亲给他穿好衣服准备下午散步的时候,她会亲吻他然后大声叫嚷:“我得承认他可能是别人家的孩子。我看不出他和一个年轻的贵族有任何区别,说到智力的话,他实在是太聪明了!” 开始散步时,劳拉看上去一定很像一个呆板的、过时的小姑娘,穿着她僵硬的外衣,用白色的丝绸围巾在下巴下面打了一个蝴蝶结,还有一两英寸的内衬褶边露出来。“奇怪的小东西”,邻居们当她在场的时候谈论她会这么叫她,因为她黑色的眼睛和淡黄色的头发,就像个没有经过众人批准的混合产物。“真遗憾她没有遗传你的眼睛,”他们这么对有着蓝眼睛的她的母亲说,“或者她有像她父亲一样黑色的头发也好啊,那也不会太坏,可是像现在这样,她一样也没有,她的眼睛和头发是不匹配的。” 但是,转向劳拉时,他们会说:“不用担心,我的乖孩子。美貌不是一切,而且你不能控制,当它们被上帝赐予的时候你恰好躲在门后了。而且,毕竟,”她母亲欣慰的听到,“她不会伤心,她的脸颊上一直有漂亮的笑容。” “这就对了。永远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洁,有愉快宽容的表情,就这么经过人群。”她的母亲这么告诉她。 但这并不能满足劳拉,她决意加以改善。她无法改变自己的眼睛,但是她尝试着用她父亲的新牙刷蘸上墨水加深自己头发的颜色。但这样的结果只能是被打肿屁股,与白天躺在床上,带着她新洗过的头发和使她的头感到疼痛的小紧辫子。不过那之后,让她感到巨大快乐的是,她的头发很快开始自然地变成深颜色了,这中间又经历了许多虚惊,其中之一是担心它在转红。最终它渐渐变成了不明显的令人喜爱的棕色。 其他年幼时期的记忆仍停留在她脑海里,像一张张没有背景的小图片,和之前和之后发生的事情都无关。一个是和她的父亲一起走在结霜的田野里,她的小手够到他戴着大针织手套的手,他们脚下结上了小冰柱的碎秸咯吱作响,直到他们来到一个松林,沿着铁轨慢慢前进,双脚踏在高大黝黑的树木下又深又软的土地上。 树林是那么的黑暗和寂静,在起初这近乎可怕。但是,很快他们听到斧头和锯子开动的声音,然后看到了人们砍伐树木的景象。他们已经给自己建造了一个松树枝搭成的小房子,那前面有一堆火在燃烧。空气中充斥着强烈的松树味道的浓烟,蓝色的漩涡式的飘过干净的天空,躺在后面还没被砍倒的树的枝条上。劳拉和她的父亲坐在火堆前的树干上喝热茶,是从一个铁罐里给他们倒出的。然后他的父亲把随身带来的麻布袋以及劳拉的小篮子装满了亮棕色的松果,然后他们回家去了。他们一定是回家去了,尽管这后面的事情没有任何记忆的痕迹:被记住的只有离家那么远喝热茶的快乐,可爱的上蹿的火焰,绿色松枝上环绕的蓝色烟雾。 另一个记忆是一个有红色头发的大女孩,穿着明亮的蓝色连衣裙在绿色的田野中穿梭,寻找着蘑菇,一个人站在大门口把他的陶烟斗从嘴上拿下来,悄悄地对背后的一个同伴说,“如果他们不注意的话,在他们让她去教堂之前,这个女孩会惹麻烦的。” “帕蒂惹麻烦?惹什么麻烦呢?她怎么可能?”劳拉的母亲被问起时看上去实在很惊讶,并告诉自己的小女儿她永远,永远不应该听人说话。这样做是不对的。然后她解释——对她而言理由很不充分的——帕蒂一定是做错了什么事情。也许她说谎了,然后阿利斯先生害怕她可能会被杀死,就像圣经里的那个男人和女人一样。“你还记得他们吗?当你说你在楼上看到一个幽灵从橱柜中出来的时候我告诉过你。” 对她自己过错的提及使劳拉蜷缩在花园里的醋栗树丛下,在那里她觉得即使上帝都很难找到她,但她并不满意。为什么阿里斯先生会介意帕蒂说了谎?虽然很多人说过,但是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一个人因为说谎在雀起乡被杀死了。 四十年之后,她的母亲想起这一幕时笑起来了。“可怜的老帕蒂!”她说,“她是一个鲁莽粗心的人但是没有错误。他们确实把她弄到教堂去了,尽管据说在当时他们不得不在门口给她一口白兰地。不管怎样,她恢复得不错以至于可以在婚礼上跳舞,我听说了,而且她穿着前面缀满了蓝色蝴蝶结的白色连衣裙看起来应该不错。我想那应该是最后一次我听说过在一个婚礼上用圆帽收集摇篮的礼金。对于那样身份的人这曾经是常见的事情。” 还有一幅图景是一个男人躺在一个农场车底部的稻草上,脸上蒙着一块白布。马车停在了一栋房子前面,显然它到来的消息还没来得及让人知道,因为,在最开始,只有劳拉站在旁边。后来马车后面的挡泥板被拆下来了,所以她能看到那个男人非常安静地躺在那里,太安静了,以至于她以为他已经死了。劳拉觉得过了很漫长的时间,那个男人的妻子冲了出来,爬上马车大声呼喊,“我亲爱的!我可怜的老男人!”然后把布从他脸上拿下来,露出一张苍白的脸,除了从嘴唇到一只耳朵的一道黑长的裂缝。然后他呻吟起来,劳拉的心脏似乎开始重新跳动了。 邻居们聚集在周围,故事开始传播开了。他是一个畜牧业者,当时正在喂养他的正在增肥的动物们,其中一个突然把一个角顶到他的嘴里撕裂了他的脸颊。他立刻被带去了集镇上的医院,伤口也很快就愈合了。 一个特别生动的记忆是一个四月的晚上,当时劳拉大约三岁。她的母亲告诉她第二天是五月的第一天,爱丽丝?肖恩将是五月女王,会戴上雏菊皇冠。“我也想当五月女王,戴雏菊皇冠,我不能也当一次吗,妈妈?”劳拉问。 “你会的,”她母亲回答说,“你跑去玩的地方摘些雏菊,我会为你做一顶皇冠,你是我们的五月女王。” 她立刻拿着她的小篮子跑开了,但是当她跑到村里小孩通常玩他们的乡村游戏的草甸时已经太迟了,雏菊们都睡着了。那里有成千上万的雏菊,但都合上了,像紧紧闭上的眼睛。劳拉太失望了,她坐在它们中间,哭了起来。只流了一点眼泪,也很快就干了,然后她开始四处打量。她坐的地方周围长长的草有些湿,可能是由于露水,也可能是由于四月的一场阵雨。雏菊的蓓蕾也有点湿,像哭着睡去的眼睛。太阳刚刚落下的天空,映出一片粉红、紫色和淡淡的浅黄。看不见任何人,也没有其他的声音,只能听见鸟儿歌唱。劳拉突然意识到只有自己离开家在那里很好,坐在深深的长草里,与鸟儿和沉睡的雏菊一起。 在很多年后的一个晚上,在杀猪后当劳拉单独站在厨房里,死掉的动物被悬挂在天花板的钩子上。她的母亲距离她几英尺远。她能听到母亲正愉快的和玛丽安聊天——那个当他们的母亲很忙时来他们的农场帮忙挤牛奶和带孩子们散步的女孩。透过薄薄的板壁。她能听到玛丽安独特的咯咯笑,在她从水罐把水倒进她母亲正在灌制的猪肠里的时候。在外面的洗衣房里她们正愉快地忙活着,但在厨房里,劳拉站着的地方,只有死寂的、冰冷的沉默。 劳拉从那只猪出生就认识它。她的父亲常常把她举过猪圈的门给它的背挠痒痒,她也曾经把生菜和卷心菜穿过栅栏给它享用。只有那天早晨它很不正常,小声咕哝,长声尖叫,因为它没有吃早餐。她妈妈说它的吵闹声使她神经紧张,她的父亲也看起来很不舒服,尽管他忽视了这个说,“没有,今天没有早餐吃,小猪。你将会做一个大的手术,在手术之前不能吃早餐。” 现在它确实经过了“手术”,寒冷又僵硬地挂在那里,死了。不再令人发笑,而是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显出端庄和威严来。屠夫从猪的身体内部拖出一条长长的花边状的脂肪绕在它的前腿上,用一种在那个时代女士们有的时候披着白色花边披肩的方式,这最后的联系在劳拉看来太无情了。她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看着坚硬、冷酷的它,想不通为什么最近还充满活力和噪音的一个东西会突然变得如此寂静。然后,劳拉听到母亲叫她,她赶紧从她工作的地方跑到了最远的地方,担心她母亲会批评她居然为一只死猪哭泣。 那天的晚餐有炸肝脏和肥肉,劳拉说:“不用了,谢谢。”她的母亲狐疑地看着她说:“嗯,最好不要,就这么去睡觉;但这儿有一点挺好的小牛肉,我本想给你爸爸的,但你现在吃了它吧,你会喜欢的。”劳拉吃了小牛肉,用面包蘸浓浓的肉汁,拒绝去想挂在厨房里的可怜的猪。虽然只有五岁大,她已经在学习如何生活在这个充满妥协的世界里。 18 曾几何时 没有人知道劳拉的母亲会不会感到惊讶,那个年轻的仓促的婚姻会把她的丈夫考虑逗留的时间从几个月变成永久。她曾经是一个纤细优雅的女孩,有着玫瑰色的肌肤,和像新便士颜色的头发,她分成中分,然后在脑后盘起一个髻,因为在她结婚前曾经看顾过孩子的家庭里,那个绅士告诉她应该一直这样做。 “袖珍版的维纳斯”,她说他这么称呼她。“但他是很好意的”,她急忙去说服她的听众,“因为他是一个已婚的绅士,不会做半点冒失鲁莽的事情”。另一件她告诉孩子们关于她以前做保姆的日子的事,当访客们在房子里留宿时,一个传统是,由某个家庭成员在晚餐后带他们去照看孩子的地方,一起听她讲给孩子们的睡前故事。她说这是与他们的“一个常规的娱乐项目”,她自己的孩子们听到这个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因为他们现在就在听着睡前故事,他们知道那是多么地令人兴奋。 它们中间有些是短篇故事,在一个晚上就开始和结束了,童话故事、动物故事、好孩子和坏孩子的故事,在审判来到的那一天好的受奖励坏的受惩罚。它们中间有些是库存的老故事,但更多是劳拉妈妈自己的发明,因为她说编一个故事比记住一个故事要容易。孩子们也最喜欢她自己的故事。“说你自己想出来的故事,妈妈。”他们会这么请求,然后她会皱起眉头假装在努力思考,然后开始叙述:“从前的从前……” 在听过数百个故事之后,其中一个留在劳拉的脑海里,成为一个模糊的令人愉快的记忆。不是因为它是最好的一个故事——事实上它并不是,而是因为它有使人有不同颜色的联想,很合孩子们的品位。它是关于一个小女孩在灌木丛下的一片荒地上爬来爬去,就像“哈德威克荒地一样,我们去采黑莓的地方,你们知道的”,然后发现了一个隐蔽的入口,通往一个开放的地下宫殿,在那里所有的家具和挂饰都是淡蓝色和银色的。银桌子、银椅子,用银盘子吃东西,所有的坐垫和窗帘都是用淡蓝色的缎面做的。那个女英雄还有一些奇妙的冒险,却没有给劳拉留下任何印象,但是那些遥远地下的蓝色和银色,在她的想象中闪烁着月光般的光芒。但是当在她的迫切请求下,她的母亲试图重新讲述这个故事时,魔力消失了,虽然她还额外介绍了银色的地板和天花板,希望取悦她。也许她描述的太过火了。 还有系列故事,在一周内每晚分期讲完,或者持续几个月,因为没有人想要它结束,讲故事人的灵感也没有枯竭。然而,其中有一个故事,有突然的悲惨的结局。那是一个晚上,当睡觉时间到来的时候,或者已经过了睡觉时间,孩子们要求听更多的故事,他们的母亲就讲了更长时间,孩子们却还要更多,他们的母亲终于失去了耐心,说:“然后他来到大海里沉了下去,被鲨鱼吃了,这就是可怜的吉米的结局。”这吓了他们一跳,因为这也是这个故事的结局,没有了主人公,怎么可能还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然后还有家庭故事,每一个他们都熟记于心,而且可以复述给彼此听。最喜欢的一个是他们称之为“奶奶的金脚凳”的。它很短,也足够简单。他们的爷爷奶奶有段时间在牛津有一个小酒馆和马厩。在出门的时候,祖父搀扶祖母上了马车,然后把装了价值一千镑黄金的盒子放在了她脚边,说:“这不是每一个女人都可以的,驾着自己的马车,脚边放着金脚凳。” 他们一定是带着购买资金去的,因为他们本可以不用带“金脚凳”。祖母的一个亲戚留给了她一笔遗产,使那次旅程成了可能。在那之前,他们的祖父是一个小规模的建筑商,在那之后,他又回去做了更小规模的建筑商——据推测。因为在劳拉出生的时候,他们的家族企业已经销声匿迹了,她的父亲做的是领工资的工作。 那一千英镑很快就消失殆尽了,就像吉米被鲨鱼吃了一样,他们能做的就是去试图想象这么多黄金在一起的样子,然后去计划如果他们现在还有这些钱的话他们要去做什么。甚至连他们的母亲也喜欢谈论它,尽管,正如她说的,她觉得那些浪费、奢侈的生活方式不能理解。正如她所知道的某些人做的那样,而且他们甚至为自己应该感到害臊的这些致使他们潦倒落魄的行为感到骄傲。 并且,正如他们自豪于金脚凳的故事以及他们的祖母是“贵族出身”,和他们的祖父私奔结婚一样,村里的每一户家庭都对自己的一些家庭传统引以为傲,在他们自己的意识里,至少,高于那些普通大众的完全无趣的生活。一个叔叔,或者一个叔祖父曾经拥有一个小屋,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夸大成一整排的房屋;或者家里有些人曾经有一个商店或小酒馆,或种植着自己的农作物的土地。或者他们夸耀自己的血统,尽管这是不合法的。一个人声称自己是一个伯爵的曾孙,“当然,是私生子”,他承认,但他喜欢谈论它,他的听众,也许听到这话才第一次注意到,他的好身材和大鹰钩鼻,再想想一个可能在上一代放荡的年轻贵族,会倾向于相信他的故事有一些根据。 另一个埃德蒙和劳拉的家庭故事,更加传奇,虽然不像金脚凳的故事那样容易证实。他们母亲的一个叔叔非常年轻的时候,把他的父亲锁在一个箱子里,自己跑去了澳洲的金矿。在回答他们的问题的时候,比如为什么他把自己的父亲锁起来,他是如何让他进去的,他父亲后来怎么跑出来的,他们的母亲只能说她不知道。这一切都发生在她自己的父亲出生之前。那是一个庞大的家庭,他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但是她看见过那个箱子——它是一个长长的橡树箱,确实可以装下一个人,从她记事起就开始听说那个故事了。 那应该已经是八十年以前的事情了,而且那个叔叔从那之后杳无音讯,但是他们从不厌倦谈论他,想知道他是否找到了黄金。也许他已经在矿区赚了一大笔钱,然后死了,没有孩子,也没有立遗嘱。如果是那样的话这些钱将属于他们,不是吗?也许它现在就在法院,等着他们去领取它。许多村子里的家庭有钱在法院。他们知道它的存在,因为每周日都有一份报纸上印出一串名字,那些人有财产等着他们去领取。劳拉的爸爸说,那些名字周围人都知道,要是和他们提起花上几镑请个律师把钱拿回来,他们会很不高兴。 孩子们从来没见过他们的名字被印在报纸上,但他们很享受寻思将要用法院判给的钱做什么的过程。埃德蒙说,他会买一艘船,去访问世界上每一个国家。劳拉说她希望在树林里有个装满了书的房子,而他们的母亲宣布如果她能有每周三十先令的能指望的固定收入就会很满意了。 他们的钱是妄想,他们中间没有人在一生中的某个时间有超过数镑的存款,但他们的愿望或多或少地实现了。埃德蒙海上旅行过很多次,到过五个大洲里的四个。劳拉的房子里装满了书,虽然说不是在真正的树林里,但木头是触手可及的。他们贫穷的母亲,快要到生命尽头的时候,每周有三十个先令的收入,因为这个数字恰好是加拿大政府为补贴她微薄的收入授予她的养老金。在每月支票到达的前几年,对那个愿望的记忆让她流的眼泪增添了额外的苦涩。 但所有这些都仍然在遥远的未来。在那些冬天的晚上,当他们坐在炉火边时,两个孩子坐在他们母亲脚边的小凳子上,她织着袜子,给他们讲故事,或者唱歌。他们已经吃过晚饭了,他们父亲的饭装在盘子里,放在炉上一个装满水的锅上保温。劳拉喜欢看温暖的灯光在墙上摇曳,照亮一个又一个东西,投下黑色的阴影,包括他们自己的影子,比真人大很多倍,而且形状被扭曲了。 埃德蒙参加了一些合唱,比如《一个酒馆》和《小布朗朱格》,但劳拉被拒绝了——根据特别要求,因为她五音不全,据说她的歌声总把大家带走调。但她爱看火光的影子,听她母亲唱歌,歌里说着一些漂亮的少女因为爱情而憔悴衰弱,空气中充满甜蜜又忧郁的气氛。有一首歌叫做《莉莉?莱尔,可爱的莉莉?莱尔》,它的开头是这样的: 那是一个平静的夜晚, 淡淡的月光普照山谷, 朋友们静默着悲伤地站在 他们所爱的故去的莉莉莱尔周围。 心里干净得像森林里的百合花, 从不知道诡计是什么,胸前有花朵簇拥的甜美的莉莉莱尔。 一些其他的去世的少女也被唱进类似的歌谣。然后是《旧的扶手椅》和《吉卜赛的警告》,还有一些乡村歌曲,显然是从世纪初传诵到今天的: 晴朗的令人心醉的夜晚,月光明亮, 当村子里的钟敲响了八下, 玛丽喜悦地匆忙走到花园门口。 但是那里的什么使她伤心了? 门在那儿,但小伙子不在, 可怜的玛丽唉声叹气, “他不该愚弄我。” 她在花园里找来找去,村里的钟敲响了九下, 可怜的玛丽叹息着说,“他绝不会属于我。” 她在花园里找来找去,村里的钟敲响了十下, 年轻的威廉搂她在怀,再也不分开。 男孩不远千里,为爱人买戒指, 玛丽怎忍心责备她深爱的小伙子? 威廉和玛丽在河边筑爱巢。 等待终于得回报。 有时孩子们会谈论长大以后他们做什么。他们的未来已经被规划出来了。埃德蒙将会做一个木工的学徒,他们的母亲这么想:与泥瓦匠相比这是一份更加干净的工作,木匠们也不像泥瓦匠一样在酒馆聚集喝酒,也更受人们尊重。 劳拉要去她母亲关系不错的一个老护士朋友那里做保姆。然后,过一段时间,她就会在“一个好的家庭”成为一个保姆。在那里,如果她没有结婚的话,她能确保有一个家,因为她母亲脑海中喜欢的那种好家庭就是那些充满爱心的老保姆们身穿黑色丝绸衣服,每人有自己的一个房间。但是孩子们对这些想法并不感兴趣,而是希望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他们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可以来我家留宿,我会在前一天大扫除,再烤一些馅饼。”劳拉承诺道,从她母亲那知道怎么接待一个尊贵的客人。埃德蒙的想法是,他会将糖浆和牛奶混合在一起当晚饭吃,不吃任何面包,但他那个时候比劳拉年幼多了。 讲故事、唱歌和谈话都没法永远持续下去。母亲赶他们上床的时间总是会来,并且对他们来说总是来得太快。“你们的父亲不能再待下去了”,然后等着听他们祷告,“我们的天父”和“亲爱的耶稣”,然后“上帝保佑亲爱的爸爸妈妈和亲爱的弟弟(或姐姐)和所有朋友们……” 劳拉不确定那些朋友都是谁,但她知道那里面包括在烛镇的阿姨,她父亲的姐妹,在圣诞节的时候给他们寄了一些漂亮的包裹,还有那些表亲,她继承了他们的很多衣服。那些阿姨非常的善良——她知道,因为当她打开包裹的时候,她母亲总会说:“伊迪丝真是太好了,我敢肯定。”或者,更强烈的,尽管包裹里的东西可能不那么令人兴奋,“如果这个世界有一个很善良的人,一定是你的安阿姨。” 烛镇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她妈妈说那里有一排排的商店,塞满了玩具、糖果、毛皮、手笼、手表、链子和其他令人喜爱的东西。“你应该看看那里圣诞节的样子,”她说,“灯火通明像一个集市一样。所有你想要的,就是一个装满钱的钱袋!” 烛镇的人们有很多钱,因为那儿的工资更高,他们有天然气的灯照亮他们上床,也能从水龙头里接自来水,而不是从水井打水。她曾经听到过她父母的谈话。“他想要的是一个像烛镇一样地方的工作”,她的父亲会这么评价一些有前途的男孩。“他在那儿会发挥得更好,在这里,没有机会。”这种说法使劳拉感到惊讶,因为她以为这个村子里有很多令人兴奋的事情。“那儿有小溪吗?”她问道,心里希望那儿没有,却得知那里有一条河,比任何小溪都宽,还有一座石桥,而不是一个用来跨越的摇摇晃晃的旧木板。实在是一个华丽的地方,她希望自己能够快点看到它。 “就要到来的夏天”,她的父亲这么说,但是夏天很快来了又去了,但是关于借“老波利”和马车的话没有再被提过。然后,总是有一些时刻会恰好触动她去烛镇的想法。一个沉闷的十一月,猪群病了。它们拒绝吃东西,变得如此虚弱的它们靠着猪圈的栏杆寻求支撑。它们中间有些死了,被埋在生石灰里,据说会立刻将它们的身体烧掉。死亡和埋在生石灰里很可怕,很快它们就将所剩无几了。她的母亲说更糟糕的事情是,穷人们在支付欠了数月的食物账单之后,又失去了他们的猪。他们自己的猪被杀后,她比通常更慷慨地把盘子盛上肝脏脂肪和其他残余的零头碎脑送往邻居家作为问候。有一个人偷猎,然后被抓住进了监狱,然后每个人不得不拿出半个面包,一小把茶和糖来帮助他的妻子维持生活,直到流言传遍,说她的房子里有三桶不同的黄油,是她恳求说自己贫困后不同的人给的。人们知道后都酸溜溜地看着她说:“现在看起来犯罪很划算。” 19 闲言碎语 有时,不是说:“这里什么东西也没有!”她的父亲会说:“这里什么人都没有。”意思是说这里没有什么人他认为是值得考虑的。但是劳拉从未厌倦去思考村里的邻居们,并且,当她更大一些的时候,她会听,然后把他们说的拼凑起来,还从里面学了很多。她最喜欢那些年长的女性,比如老奎妮、老莎莉和老普拉特夫人,她们是村子里仍然戴遮阳大草帽的老女人,仍然住在自己的房子和花园里,丝毫不关注流行时尚以及流言蜚语。她们声称自己不赞成在房子之间四处游荡。奎妮编织着花边,还有蜂房需要照看,老莎莉酿造和腌制熏肉。如果有任何人想要见她们,都知道在哪里能够找到她们。“无聊的老女人”,一些年轻的女人这么叫她们,尤其是当老奎妮她们中间有人不愿意借东西给她们时。对劳拉来说她们像是牢固地待在她们地方的岩石,而其他人总在周围飘,试图去找一些新的刺激。但只有少数人保持着乡村的旧生活方式,其他女人也很有趣。虽然她们都穿类似的衣服,住在类似的房子里,但其实没有两个人是真正相像的。 理论上村子里所有的女性关系都很好,在路上相互寒暄。她们都近乎病态地害怕冒犯他人,会想尽办法让其他女人感到愉快,尽管有些女人让她们觉得宁愿自己没有见过她们。正如劳拉的母亲说的:“在这么小的一个地方,你付不起得罪人的代价。”但是在那里,和在更为复杂的社会一样,有形成集群的倾向。稍微富裕一些的成员,包括那些新结婚的,还有那些孩子已经长大了离开家的妇女,她们会在下午换上干净的围裙,安静地待在家里缝纫或熨烫衣服,或者戴上帽子去拜访她们的朋友,在抬起门闩之前小心地敲门。稍微普通一些的女人们不戴帽子就冲到邻居家房子里借东西,或者传播一些令人激动的新闻,或者她们整个下午都隔着花园,或从台阶那里大声喊叫对话,或者与面包商、油商,或其他碰巧遇到的人维持长久而风趣的对话,使他们发现如果不直率粗鲁简直无法离开。 劳拉的母亲属于第一个团体,那些来她家的大多数是她自己要好的朋友。他们也有其他的拜访者,那些劳拉认为比年轻的梅西夫人要有趣得多的人,梅西夫人总是在做婴儿的衣服,尽管那时候她没有孩子(劳拉后来想,当她有一个孩子的时候,那是一个幸运的巧合),或者哈德利夫人,她总是提起她正在做帮佣的女儿,或者“不太强壮”的芬奇太太,总是得到最好的靠近壁炉的位置。关于她的唯一有趣的事是她随身带着的小蓝瓶的嗅盐,但是等到她它递给劳拉,让她好好闻一闻时,劳拉就对它不感兴趣了,劳拉闻后泪流满面,芬奇太太对此大笑。劳拉绝不是个笑话! 劳拉更喜欢瑞秋。虽然从未被邀请,她有时会过来,“只是为了说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她是这么表达的。她的“鸡毛蒜皮”非常值得一听,因为她知道所有的事情,“甚至比那还要多”,不喜欢她的人这么说。“问瑞秋”,如果一个事情的全部细节没有人知道的话,会有人耸耸肩这么说。然后瑞秋,当被问起时,如果她也不太确定,会用饱满的声音说,“说实话,我还没有完全摸清底细,但我会知道的,因为我要去问个究竟。”然后她会用你能想象的好脾气和厚脸皮去问碧毕夫人是不是她年轻的艾姆已经离开她了,或者问查理妈妈是否这是真的——他和内尔上周日从教堂回家后发生了争吵,他们是否和好了,或者他们仍然在冷战,或者变得疏远了。 当瑞秋串门的时候,其他人肯定会竖起耳朵听。劳拉,趴在炉前的地毯上,她面前撑起一本图画书,或者坐在角落里把纸裁剪成各种形状,能听到她们的声音提高或降低,或者当她们认为正在讨论的一些事情不适合让小孩子听见的时候,突然变成窃窃私语。她有时很想去问问题,但是不敢去,因为有一个严格规则——孩子们不能多嘴。听到有趣的事情时最好不要笑出声来,因为这可能会引起注意,有些人可能会说:“这个孩子知道得太多了。我希望她不会把事情传出去,我可不能容忍。”她的母亲会赶紧说,她并没有早熟,她所知道的事情对于她的年龄来说仍然很少,劳拉并没有理解她们在说什么,只是看见她们笑所以跟着笑。同时,母亲会特意打发劳拉上楼,或者去花园里拿东西,当她觉得谈话的内容有不合适的逆转时。 有时候一个人会无意中说起在孩子出生之前的模糊遥远的日子。“我的老爷爷曾经说所有的从这儿到教会的土地都是教区立遗嘱留给穷人的,那时候所有的土地都是草皮,但是它们被偷去切割成了田地,”另一个会同意地说:“是的,我也这么听说的。” 有时她们中间有些人会说出令人吃惊的话,帕蒂就这么做过,当其余的人都在讨论埃姆斯太太的裘皮披肩时——她不可能买了它,它当然也不能从她的背上长出来,然后上个周日在教堂它出现在她身上了,而且一句话也没告诉别人她是如何得到它的。确实,正如贝克夫人所说,它看上去确实像一个马车夫的披肩——颜色深而且厚的熊皮——而且她曾说她有一个兄弟在某个乡下地方是马车夫。然后帕蒂焦虑地在手指上转动着门钥匙,长久沉默之后,忽然平静地说:“金色的球滚到每个人的脚边至少一生一次。这是我的叔叔贾维斯曾经常说的,我自己也常常见到这样的事情,一次又一次。” 金色的球是什么?她的叔叔贾维斯又是谁?金色的球与埃姆斯太太的裘皮披肩又有什么关系?难怪他们都笑了,说:“她又像往常一样在做白日梦了!” 帕蒂不是土生土长的村里人,只是在几年前,作为一个上了年纪的妻子已经去世了的老人的管家来到了这里。按照习惯,当没有亲戚可以胜任的时候,老人向监护人董事会申请了一个管家,帕蒂被选为当时济贫院里最合适的同住者。她是一个丰满的小个子女人,有着淡棕色的光滑如缎的头发和温和的蓝眼睛,刚到的时候帽子里装了一捧勿忘我。她怎么去到济贫院的是一个神秘的事情,因为她才四十多岁,仍然身体强壮,而且显然属于比她的新的雇主要高一些的社会阶层。她没有向任何人讲过她的故事,也没有人问她。“不要问任何问题,你就不会听到谎言。尽管你不问问题可能也会听到一些。”这是村里人的座右铭。但是她被公认为稍微“优等”一些,因为难道她不是每天都把头发编成五个发辫么,而不是整个星期都是三个,只有周日是五个,而且难道她不是每天晚餐后都把她的白围裙换成一个黑色缎面有串珠边的衣服吗。她也是一个好厨师。阿摩司是幸运的。在她到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日她就做了一个肉布丁,面皮是那么薄以至于一阵风就能吹走了,配上了浓厚的肉汁,当刀子切上去的时候像泉水一样涌出来。老阿摩司说那个气味让他直流口水,而且开始询问在他的妻子死后多久公布再婚的消息会比较合适。这是公认的,这样的生活会导向婚姻。 但她没有嫁给老阿摩司。他有一个儿子,这个年轻的阿摩司先求婚并且被接受了。村里的女人不太能容忍妻子比丈夫的年纪大,而帕蒂比她的丈夫至少大十岁,但她们认为年轻的阿摩司做得好,尤其是在婚礼前,大量的家具连同一箱衣服被运到时。帕蒂不知如何从她失落的财产中保存了下来并且藏在了某个地方。 她们已经觉得帕蒂是优越的,并且她们确信了这一点,当她们知道那些家具里包括了一张羽毛褥垫的床,一张皮面沙发并且有与之相配的椅子,和一个装着猫头鹰标本的玻璃箱时。不知道怎么她们知道了,或者是年轻的阿摩司告诉她们的,因为他有吹嘘的倾向,帕蒂以前结过婚——和一个官员,如果你相信的话!然后到了济贫院,可怜的人!但是多么幸运她有头脑藏起了一些好东西。如果没有的话,这些东西会被监护人拿走。 帕蒂和阿摩司是一对模范夫妻。他们周六晚上到集镇购物时,帕蒂身穿她有荷叶边的黑色丝绸裙子,配兹利纹花呢披肩,拿着她象牙色手柄伞,卷起装在黑色闪亮的防水外套里以保护丝绸面。但是,渐渐地,图画的另一面显现了。帕蒂喜欢她的烈性啤酒。没有人谴责她,因为众所周知她能负担得起,而且肯定她在那些酒馆的日子里已经习惯了它。目前人们注意到在集市的夜里他们来得越来越晚,后来,在一个悲伤的夜里,有人路过他们时看到帕蒂喝了太多啤酒,或者喝了一些更烈的东西,以至于阿摩司只能一路哄着她走。有些说是抬着走。这个说明了去济贫院的原因,他们说,并且他们等待着阿摩司开始殴打她。但他从来没有,也不向任何人抱怨或提及她的任何缺点。 她的失误只发生在周末,而且她没有嘈杂或争吵,只有无助。在村子沉入一片黑暗,大多数人都已经上床睡觉之后,他们悄悄回了家,阿摩司把帕蒂扛上了楼。他甚至可能觉得没有邻居知道他妻子的失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只是一个徒劳的希望。有时候似乎是树篱有眼睛,巷道有耳朵,因为,第二天早晨,耳语就跑遍了整个村庄,关于帕蒂去了哪个酒馆,喝了多少,喝了什么,她往家的方向走了多远然后被酒精制服的。但是如果阿摩司自己不介意的话,为什么其他人要在意呢?她并没有在公共场合把自己变成一个野兽。所以帕蒂和阿摩司,除了这一点之外,仍然被看做一对模范夫妻。 被邀请到她家里看猫头鹰标本以及其他珍宝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款待,那些珍宝还包括从圣地来的一些压花,被框在从橄榄山来的橄榄木框架里。另一个宝藏是一个由白色长鸵鸟羽毛制成的扇子,她会从箱子里拿出来展示给他们看,然后斜倚在她的沙发上脚翘起来轻轻地扇。“我见过更好的时代”,在她很健谈时会说,“是的,我见过更好的时代,但是我从未见过一个比阿摩司更好的丈夫,而且我喜欢这个我可以关上门做我喜欢做的事的小房子。毕竟,酒馆不是你自己的。谁有两个便士搓在一起就能出入自如,甚至没有敲门或者一个‘劳驾’,而且那些大家具不是你自己的,当其他的人有权使用它的时候你不能把它称之为自己的。”她会蜷缩在沙发上,闭上眼睛,虽然她从不在家喝醉,她的呼吸有时带着奇怪的甜味,年长的人可能已经认识到是杜松子酒。“现在,走吧”,她会说,眯缝着眼睛,“把门带上,然后把钥匙放在窗台上,我不想要更多的访客了,也不打算出去。这不是我会客的日子”。 有一个叫格蒂的年轻的已婚女人,过去是一个漂亮的,以自己的细腰和傻笑取胜的女人。她是一个中篇小说的忠实读者,有很多浪漫的想法。她结婚前原本是一个大宅的女仆,那里男仆的陪伴和赞美已经把她宠坏了。她喜欢谈起她的罗曼史,告诉别人普拉特先生,那个男管家,曾经在仆人的舞会上与她跳了四支舞,然后她的约翰有多么嫉妒。他因为她的缘故被邀请,但不能跳舞,在那儿坐了整个晚上,像一个不折不扣的白痴,穿着他的浅灰色周日西装,红色的大手垂在两膝之间,纽扣之间的一朵菊花大的像煎饼一样。 她穿着她的白色丝绸衣服,后来结婚也穿着它,头发被一个真正的理发师弄鬈了——女仆们一起支付了他的费用,他后来一直待到跳舞,并且特别注意格特鲁德。“你们应该看看我的约翰,他的眼睛里只有嫉妒……”但是,如果她说的那么多的话,一定会被打断。没有人想听她的征服,但他们想听礼服。厨师穿的是什么?黑色蕾丝和红色丝绸底衬。听起来很英俊。还有一号女仆和食品储藏室女仆,等等,一直到最下等的女佣人,必须得承认,她只能买得起她最好的灰色棉布连衣裙。 格蒂是她们中间唯一一个讨论和丈夫的关系的人。“我不认为我们的约翰仍然爱我”,她叹了口气,“他今天早晨上班前没有吻我”。或者,“我们的约翰正在变成一个正宗的土包子。他昨晚喝完茶就坐在他的椅子上睡着了还打鼾。我觉得那么孤独,哭红了眼睛”。其他人会笑,然后问她对一个在田地里工作了一整天的人能有什么更多的期待,或者说,“时代是变了,我的女孩,你不再是有那么多仰慕者的女孩啦”。 格蒂过去是一个傻姑娘,在村里当了一年左右的笑柄。然后年轻的约翰来了,白色的丝绸裙给他改做了洗礼仪式的长袍,格蒂在最终的一个完美典范中忘了过去所有的成功。“他不是很可爱吗?”她会说,展示她的红呼呼的,还不太成型的儿子,那些对她的前任最冷漠的人总会第一个宣布他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男孩。“他非常像他的父亲,但他有你的眼睛,格蒂。天啊!当时间到的时候他可会伤好些姑娘的心呢,你会看到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格蒂自己渐渐变得通红和粗笨。她的黄蜂腰和她引以为傲的认为有教养的白蜡一般的肌肤都消失了。但她还是保持着她的浪漫想法,上次劳拉看到她时,那时她已经是一个中年妇女了,她告诉劳拉她女儿最近与马夫的婚姻是“现实生活中的浪漫”,尽管,对于她的听众来说,那就是村里的老一辈会称为“混乱的风流事”。 劳拉不喜欢格蒂的脸。她的五官是不错,但是她突出的淡蓝色眼睛的眼白总是隐约充血,而且她的肤色总是笼罩着病态的黄色阴影。还有她的小嘴,根据村里人的审美观那么多人都喜欢它,但是令一个孩子厌恶。嘴唇离得是那么近都挤出了细小的皱纹,就像纽扣眼旁边的针脚。“一个像母鸡的背的嘴巴”,一个粗鲁的人这么提起它。 但是有一个来访邻居的样子劳拉很喜欢,因为她的脸让她想起了周日她母亲用来别蕾丝领子的浮雕胸针,她的黑色头发垂下来,从中间向两边分开,也仿佛被雕刻过一样。她姣好的头颅有轻微的下垂,显示出脖子和肩膀的曲线,尽管她穿的衣服并不比别人好,但是人们却觉得她好看。她总是穿着黑色,因为在一年半之间她哀悼了一个叔祖父,第一个或第二个表弟,后来另一个也死了。或者,没有实际死亡,但她觉得与某些超过八十岁的远亲或者很老的人交往穿五颜六色的衣服不是很合适。如果她知道黑色适合她的话——这是她太明智而不会提到的事实——人们会觉得她因为虚荣而选择穿黑色,而哀悼是不会被质疑的。 “妈妈,”一天在这个邻居走后劳拉问,“默顿夫人看起来不是很可爱吗?” 她的母亲笑了,“可爱吗?没有吧。尽管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她漂亮。对我来说她太苍白和忧郁了,而且鼻子太长”。 默顿夫人,劳拉的记忆里,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已经成了一个悲剧缪斯的图像。她有一种忧郁的本性。“我用勺子盛起忧郁”,她从未厌倦这么说。“我用勺子盛起忧郁,而且悲伤忧愁还将会更多。”然而,当孩子们的母亲提醒她的时候,她并不抱怨什么。她有一个好丈夫和一个不太大的家庭。还有一些遥远的朋友,一些人她从未见过,她曾经失去过一个仍在婴儿期的孩子,她的父亲最近老死了,还有两年前因为猪瘟失去的猪被认为是一个巨大的痛苦,但是这些损失是任何一个人都会经历的。许多人,没有谈论过勺子和悲伤,也照样挺过来了。 忧郁真的吸引不幸吗?还是说过去、现在、未来其实是一个东西,只是被我们的时间概念划分开来了?默顿太太在年老的时候注定成为了一个悲剧性人物,就像她年轻时看上去那样。她的丈夫已经死了,唯一的儿子和两个孙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丧身后,她被孤零零地留在了世上。 那个时候她已经离开家,生活在另一个村子,劳拉的同样经受战争磨难的母亲,有时怀着同情过去看她。劳拉母亲发现她是一个悲伤但顺从的老妇人。不再有任何关于悲伤的谈话了,也没有哀悼她自己的困境,只是安静地接受世界原本的样子,并坚决地尝试快乐。 那个时候是春天,她的房子里花瓶和瓦罐里插满了鲜花。她的访客注意到了空气中充满了微弱的花香;仔细去寻找,她发现它们不是花园里种植的鲜花。每一个锅、瓦罐和花瓶里都插满了山楂花。 她感到很震惊,虽然比起很多其他乡下妇女她已经算不迷信,她也绝对不会把山楂花带到室内。它可能是不幸的,也可能不是,但是实在是没有意义去进行这种不必要的冒险。 “你不怕这可能会为你带来坏运气吗?”她们喝茶时她这样问默顿夫人。 默顿夫人笑了,一个微笑对于她来说几乎与在室内看到山楂花一样不同寻常。“它怎么能呢?”她说。“我没有人可以失去了。我一直都喜欢这些花。所以我想带它们进屋欣赏它们。” 政治是女性很少提到的话题。如果真提起来,也通常是评价某些丈夫的过度热情。“为什么他不能远离这些事儿呢?根本就不关他的事啊。”有些妻子会这么说。“谁统治这个国家和他有什么关系?无论是谁也不可能给我们什么,也不能从我们这里拿走什么,因为你不能从一个石头上得到血。” 有些人会带着歧视地说,遗憾的是这些男人赞成自由主义的观点。“如果他们去投票,为什么不和贵族一样投给保守党呢?你永远不会听到自由主义者给穷人一点煤炭或者是圣诞节的一条毯子。”确实,事实上你没有听到,因为教区里没有自由主义者买以英担计量的煤,而且如果他的妻子能为每个床都找到一个毯子的话他会觉得很幸运了。 一些老一辈的人同样的懦弱。一个选举日,孩子们从学校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年老的、几乎卧床不起的邻居,在一个豪华马车里靠在垫子上在去投票站的路上。几天之后,当劳拉给他带去了一些她母亲做的小点心时,他在她离开前对她耳语:“告诉你爸爸我是投给自由党的。他!他!他们把可怜的老马带到水边,但是它不从他们的水槽喝水。不是他!” 当劳拉告诉她父亲这个消息时,他看起来不像他们的邻居预期的一样高兴。他说坐着别人的马车去投票反对他们有点不好;但是她的母亲笑着说:“在那种天气下也只有那个老守财奴起床了。” 除了政治上,村里人对待他们称之为“贵族”的态度是奇怪的。他们以他们富裕有权力的别墅的邻居而骄傲,尤其是在他们有贵族爵位时。隔壁教区的老伯爵被称为“我们的伯爵”,当旗帜在他的大宅上空飘扬以显示他住在这里时,可以从树顶上看到,他们会说:“我看到我们的伯爵回家了。” 他们有时看见他坐在马车里穿越村庄。那是一个很老的老人,深深陷在坐垫里,被半埋在毯子里,通常过于麻木去注意到,或者看到他们的屈膝礼。他从未和他们交谈过,也没有给过他们任何东西,因为他们没有生活在他管辖的村落。至于那些圣诞节的煤炭和毯子,他有自己的辖区需要照顾。但是那些在他的土地上工作的人们,虽然没有直接受雇于他,但出于一些遗传的本能他们觉得他属于他们。 对于与等级和出身无关的财富他们给予的尊重较少。当一个有钱的退休帽匠买了邻村的房产然后成为一个乡村绅士时,村里人会很愤慨。“他是谁?”他们说,“只是一个假装贵族的店主而已。我不会为他工作,绝不会,哪怕他付我金子”!一个曾被派去清洁他马厩里的一口井的人曾经见过他,说:“我唯一想到的是希望他卖给我一顶帽子。”这件事被重复数周,作为一个很棒的笑话。在之后的一些年里劳拉不断被告知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邻居们通常都有偏见,不会去拜访刚富裕起来的家庭。当时那是在用一把金钥匙可以打开任何门之前的事。 世袭的地主还有严肃善良的政府官员以及他们家里的女士得到人们的尊重。一些本地人家庭的儿子或孙子被说成是“野生年轻的恶魔”,被人们带着一种恐惧的赞赏仰望。地狱火俱乐部的传统没有完全消失,据称一个年轻的贵族在一次赌博中输掉了他家族的一个庄园。还有更多耸人听闻的放荡传言,一群漂亮的乡下女孩是主角,还有一个圣洁的副牧师——一个白发老人,当时住在一个废弃大宅的副楼里,他去劝告那些兴奋的年轻人。没有那场谈话的记录,但是结果大家都知道了。那个老人被推倒或者踢倒在门前的台阶上,门在他后面摔上了并且拴上。然后,那个故事继续说,他爬起来跪在那里,大声地为内心可怜的罪恶的孩子祷告。好心的花匠,扶他回了自己家,在他试图回家之前让他休息了一会儿。 但是,如果不谈其他,只用村里的标准来看的话,村里的大多数人都还算温和得体。夏天的下午三点,马车会来接房子的女主人和她成年的女儿,如果有的话,去拜访别人。如果他们发现没有人在家的话,会留下卡片,折一个角,或者根据礼节不这样做。或者她们在家等别人来拜访,在修剪得当的草坪上雪松下打槌球游戏,喝茶。冬天他们打猎。一年四季他们从未错过周日的礼拜。他们对穷邻居总是挂着微笑点点头,对住在他们自己房子里的人有更多的关注和友好。至于那些人的实际生活,他们知道的不比英国人知道关于继承那些星星点点别墅的罗马人多。很值得怀疑他们对穷邻居的了解会比那些罗马人多,尽管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 社会地位的障碍时常被逾越。或许那些年轻人先一步认识到,那些花园大门后面的人们只是比那些生来就贫穷的个体们要少“贫穷”一点。有时候他们会说:“雷蒙德主人,他是不一样的。你什么都可以对他说,他相比其他贵族来说更像我们的人。他确实和你站在一边,而且他有一颗敏感的心,不会把他的钱袋捂得太紧。如果他们中间有多一些的人像他就好了。”或者,“桃乐茜小姐,她现在不同了。来见大家的时候不会问一个接一个的问题,相反她把自己放低你会乐于告诉她很多事情,你可以而且你知道这个不会传到更远的地方。我不介意在我忙得天昏地暗的洗衣日见她,这已经说明问题了。” 另一方面,有一些老护士和值得信任的女仆被他们服务的人当做平等的人相待,并且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爱,并不顾及等级之分。这个“朋友”的名义,当这个对他们说出来的时候,比任何物质利益给了他们更深层次的满足。一个退休了的女仆,劳拉后来认识的,对她说过很多次,显然她把这个当做她经历中毫无疑问的闪光点。她曾经当过一个进入上层社会有爵位的女士的女仆很多年,为她参加宫廷活动梳妆打扮,在她生病的时候为她宽衣伺候她上床,和她一起旅行,纵容她的无知和虚荣,而且知道——因为作为一个那么亲近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她最私密的悲伤。最终她的“夫人”,变老了,临终前躺在她的病床上,她的女仆在照顾她,正巧单独在她的房间里,她的亲戚,没有一个是非常亲近的,在楼下用餐。“扶我起来”,她说,然后女仆把她扶了起来,她用手环绕着女仆的脖子支撑着,亲吻女仆,说,“我的朋友”。威尔逊小姐,在二十年后,认为那个吻和那两个字是对她多年付出最充沛和珍贵的回报,远远超过她根据那个可怜的夫人的遗嘱所继承的房子以及年金。 20 贺玲太太 当劳拉说她看见从壁橱里出来一个鬼魂时,她没想说谎。她确实相信她见到了一个。一天晚上,在天彻底黑之前,房间角落里影影绰绰,母亲让她从衣柜里拿一些东西。当她倾斜身子时,不小心瞥到了衣柜的角落,她觉得她看到了一个东西在动。在那个时候,她确信她看到了什么东西在动,虽然她不知道是什么。可能那只是她自己的头发,或是窗帘的一角,或者只是人行道的影子,但是,不管那是什么,已经足够让她尖叫并冲下楼。 起初她的母亲感到难过,因为她以为劳拉从台阶上摔下来伤到了自己,但是当劳拉说她见到了一个鬼魂的时候她把劳拉从膝盖上放下来了开始问问题。 从那个时候开始,无伤大雅的谎言开始了。当被问起那个鬼魂的样子的时候,劳拉一开始说很黑并且蓬头垢面,像一头熊;后来它变成了又高又白,想了想又加上了眼睛像灯笼一样,但她又觉得它手提了一个灯笼,又不确定。“我不觉得你确信”,她的妈妈冷淡地说,“如果你问我的话,这只是一堆谎言,如果你不注意的话你会被劈死,就像圣经里的亚拿尼亚和萨菲拉一样”。然后她开始对她说这个故事,作为一个警告。 从那以后,除了对埃德蒙,劳拉没有对别人再提过那个壁橱。但是她仍然极度恐惧它,从她记事起就开始了。那个从不上锁的门让人恐惧,还有那个很黑的角落里的门。即便是他们的妈妈也没有去过那里面,因为那里面的东西属于他们的房东——贺玲太太,当她搬出去的时候留了一些东西在那里,说她会尽快回来拿。“那里面是什么?”孩子们互相问。埃德蒙觉得那里面有一具骨骼,因为他曾经听到他的母亲说,“每个壁橱里都有一具骨骼”。但是劳拉觉得那不是很恐怖。 在他们上床然后他们的母亲下楼后,她会对那扇门背过身去,但是,如果她偷偷往周围看,就像她常常做的那样——她怎么能确认那扇门没有慢慢地打开呢?——房间里的所有黑暗似乎都在那个角落堆积起来了。那儿有一扇窗,一个灰色的方框,有时候有一两颗星星隐约闪烁,还有椅子和衣柜模糊的轮廓,但是那个橱柜的门所在的地方只有黑暗。 “你居然害怕一扇锁上的门!”她的妈妈有一天晚上发现她正坐在床上颤抖时大叫起来。“那里面有什么?只有一堆无用的旧杂物,你可以确定。如果那儿有好东西的话,她早就拿走了。现在躺下睡觉,快点,别犯傻了!”杂物!杂物!多么奇怪的一个词,特别是穿着睡衣一遍一遍说的时候。她的母亲已经解释了,意思是说一些零碎的东西,但是,对她来说,更像是会活过来的黑色影子,随时准备向她冲过来。 她的父母也不喜欢那个橱柜。他们付了整个房子的房租,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小角落还要保留给房东,而且,如果那个橱柜不被清空的话,他们没法执行他们的计划,去除前面,在房间里多腾出一些空间,给埃德蒙做一个小小的木头隔间。所以她的父亲写信给贺玲太太,有一天她来了,一个瘦小的老太太,在她坚韧如皮革的脸颊上有一块深棕色的胎记,带着装饰着串珠的黑色帽子,像小小的钓鱼竿。当她到的时候孩子们的母亲问她是否要脱下她的帽子,但她说她不能,因为她没带她的便装帽子。为了让它看起来不在室内显得那么正式,她解开了下巴下面的绸带蝴蝶结,把帽带搭在双肩上。因此帽子被斜斜地固定在那里,伴随着她文雅的举止,显得越来越奇怪。 埃德蒙和劳拉坐在床上,看着她抖出旧衣服,仔细检查衣服上的蛾洞,用借来的手动吹风气垂落陶器上蒙的灰尘,直到清洁明亮的房间布满了厚厚的灰尘,就像一个石灰炉一样。“那么多灰!”他们的母亲说,不愉快的皱起了她漂亮的鼻子。但是贺玲太太并没有减弱她的动作。为什么要呢?她是在自己的房子里;她的租户有幸被允许住在那里。至少这是劳拉敏感的鼻子里所读出的讯息。 现在,壁橱的门被扔出去了,露出来一个通往房子屋檐的白色的往内延伸的小房间。里面塞满了囤积了多年的旧衣服和鞋子,缺腿的椅子,空的画框,没有把手的杯子,和没有喷口的茶壶。最好的东西已经在楼下了:有底座的蕾丝花边枕头,巨大的鲸鱼骨绿伞,还有一堆保存好的铜锅,劳拉的母亲后来说那值一大笔钱。从窗户里,可以看到贺玲太太在马车里整理它们,她瘦瘦的腿塞在靴子里。马车里已经没有空间放进任何其他东西了,而雇佣马车的费用实在太贵了,使另一次旅程不太可能。贺玲太太必须决定什么是值得带走的。 “我真希望知道最好怎么做。”她不停的对孩子们的母亲这么说,但她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建议,从一个讨厌她所说的“黑暗角落里的一堆杂物”的人那里。 “她是一个囤积者,一个强迫症囤积者!”当贺玲太太下楼询问丈夫的意见时,劳拉的母亲低声对她说。“别让我看到你用她给你的垃圾把你的房间弄乱,把它放到一边,她走了以后把它们扔出去或烧掉。”他们不情愿地放下了他们的礼物。埃德蒙很满意他的坏掉的螺丝锥,和一团团短线圈,劳拉曾经羡慕她法兰绒叶的针匣,有“勤奋工作”的十字绣在帆布盖上。里面的针都生锈了,但那不重要,因为她把它当做一种艺术品。但是在他们有时间抗争之前,贺玲太太的头又在楼梯扶手转角那里出现了,她的帽子更加倾斜了,她的脸被蜘蛛网弄得一团糟。“这些对你有用吗,亲爱的?”递过来一卷从壁橱的钉子上卸下来的钢丝。 “你真是太好了,我敢肯定”,这是比较谨慎的回答,“但是,不管怎样,我不认为自己还会再穿裙衬了”。 “是的,的确是过时了”,贺玲太太承认,“多可惜啊,因为对于年轻的已婚女性来说它曾经是一个很便利的时尚。我认识一些人,穿着大型的裙衬,直到她们分娩的日子邻居也没有察觉。看看现在这帮懒虫!噢这是亲王一张可爱的图片,你肯定从没有听说过他,我打赌”,她又转向孩子们。 哦,但是,他们听说过。他们的母亲已经告诉他们,当亲王去世时,他地区的每一个女士都去哀悼了,而且,不管他们是否经常被告知,他们总是问,“你也去悼念了吗,妈妈?”然后被告知那时候她只是一个小女孩,但是她戴上了黑色的腰带和蝴蝶结。而且他们知道他曾经是女王的丈夫,但是奇怪的是,不是国王,而且他那么好,却在他的一生中没人喜欢他,除了女王,对他“相当溺爱”。他们听到这些,是因为一个叫“老奎妮”的人有他的肖像,在她鼻烟盒的盖子上还有女王的图片。 但是贺玲太太又回到了她的壁橱,因为她无法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所以决心变得慷慨一点。“这儿是一个很好的小串珠的脚凳,宅子着火那会儿给抢救了出来, 所以你能确信它真的很好。归你了,亲爱的,我想让你拥有它。”他们的母亲注视着有爪形腿和串珠盖的小圆凳。她真的已经喜欢它了,但是她决心了什么也不接受。也许她这么反应,也是因为她知道不管怎样,贺玲太太没法带走这些东西,所以这些东西肯定是她的,所以她是这么回答的:“你真的是太好了,我敢肯定,但是我不知道我该怎么用它。” “使用!使用!”贺玲太太喊起来,“保存一个东西七年,你总是会发现使用它的机会的!另外”,她尖锐地补充道,“这正是当你是一个婴孩的时候放在脚下的,你不能装作你以后也不会用上它,说不定会用上很多次,在你年老的时候。” 幸运的是,在那一刻,贺玲先生向楼上喊叫,说马车太拥挤了连多放一根针的地方都没有,他妻子深深地叹息着,说她觉得她不得不留下剩下的东西了。“也许你可以把这里面最好的东西都卖了,把钱和房租一起寄来,”她满怀希望的建议,但是孩子们的母亲认为花园里的一把火是它们最好的归宿。然而,她走了以后,很多东西被挑出来,清洗并保留下来了,包括那个串珠脚凳,一个黄铜长柄勺,和一个小旅行闹钟,修理好后,每次在报时之后都会唱一个小曲子,让孩子们非常高兴。“叮叮,叮叮,叮叮,叮叮铃,叮叮铃,叮叮铃”,它这样唱着,日复一日,唱了另一个四十年!最后,在它彻底坏了之后,在劳拉的阁楼上正式退休了。 楼下,桌子上摆着给访客预备的茶。有最好的茶具,每个杯子边都有一个大大的粉色玫瑰;生菜心,薄面包和黄油,还有那些早上准备好的小蛋糕。埃德蒙和劳拉笔直地坐在他们的温莎椅上。先吃面包和黄油。总是先吃面包和黄油——他们被这样告知太多次了,像是一段经文的结尾。但是贺玲先生,作为一个年纪最长的人本应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却从小蛋糕开始吃,并在两口吃掉之前拿起来仔细端详。然后,尽管他盘子里还有东西,贺玲太太把面包和黄油放在了他的盘子里,并且故意递给他一些生菜;当他把嫩生菜心紧紧卷成卷,伸进盐瓶里蘸时,她用勺子盛取了一些盐放在他的盘子边。 贺玲太太吃得很文雅,把蛋糕在盘子里弄碎,把黑醋栗仔细挑了出来,因为,她解释说,它们和她不是很“匹配”。她的小指头弯曲起来勾住茶杯,喝茶的时候就像一只小鸟,眼睛抬起望向天花板。 他们坐在那里,门大敞着,花的香味,嗡嗡飞舞的蜜蜂,和随风摇摆的果树顶端,似乎在对孩子们说那拘谨的正式的下午茶即将结束,它们都在花园里等待着。一个女人在门口停了下来,仔细看了看马车,放下水桶打开了门。“为什么,这是瑞秋,不知道她想要什么?”孩子们的母亲说,对于来访者颇为烦恼。瑞秋想要知道的是访客是谁和他们为什么来。 “什么,这不是贺玲太太——和贺玲先生吗!”当她到门口认出人时她快乐地大叫起来。“我敢肯定您是来清理您的旧衣橱了。我看到大门口的马车时就想到了——那一定是贺玲太太来拿她留在这里的东西了——但是我并不能完全肯定,因为上面被防水罩盖的严严实实的。你们好吗,喜欢现在住的地方吗?” 在她说话的过程中贺玲太太的面部表情明显僵硬了。“我们很好,谢谢。”她说,“我们很喜欢现在的房子,虽然我不知道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噢,无意冒犯”,瑞秋有点窘迫,“我只是来问问,友好的打个招呼”。她走出门的时候,又好奇的往马车里瞥了一眼。 “你怎么能相信!”贺玲太太喊道,“在我的生活中从没见过那么多野蛮人!一个在我住在这里甚至都不与她打发时间的一个女人,居然像刚才那样和我嘻嘻哈哈”! “她没有恶意”,劳拉的母亲替她道歉。“这里实在太少新鲜事发生了,有人来的时候,相比一起住在村子里的人,他们会更感兴趣。” “感兴趣!像她嘻嘻哈哈的那个样子!”到目前为止一直像一个哑巴坐在那里的贺玲先生突然大喊道。“我会教她如何在长辈面前表现得更得体一些,假如我知道该怎么对她说的话。” “上帝知道我们当时住在这里的时候,我们尽所能的让他们回到自己本来的位置了,”贺玲太太叹了口气,她的愤怒消退了,“但是还是不够好。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我们曾经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地方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除了在贺玲先生退休的时候,房子很便宜而且有相当多的土地也一并在合同里的原因。在烛镇非常不同。当然,那里也有穷人,但是我们用不着与他们交往,他们有他们待的地方,我们有我们的。你们应该来看看我们的房子:前面围着一圈好的铁围栏,入口处有楼梯上去,不像现在这样,门直直地开着,所有人都能直接看到你在哪。这房子也算不错吧。你知道我的意思吧?烛镇不一样,我女婿说是个文明的地方,他在镇上最大的杂货店工作,他应该懂得多。他说得对,你不能叫这种地方文明吧?” 劳拉以为“文明”是个好词,她问妈妈这词是什么意思。妈妈说:“文明是大家穿着衣服,不像野人那样光着身子乱跑。”这个词没有任何意思,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都穿着衣服。有个雀起乡的老太太冬天穿三层的法兰绒衬裙。劳拉觉得要是烛镇人都像贺玲先生和太太那样,她就不会喜欢。他们的态度多粗鲁! 爸爸下班回家,妈妈说了拜访的事情,模仿贺玲太太和先生的样子,活灵活现。 一家人笑成一团。爸爸说:“我忘了说昨晚见到酒馆老板,他同意以后周日都可以借给我们马车了。” 孩子们高兴地编了一首小曲: 我们要去烛镇啦, 去烛镇,去烛镇, 我们要去烛镇啦, 去探望亲戚 他们不断地唱,直到妈妈说快要被逼疯了。租马车的钱不是问题。虽然烛镇很大,劳拉一家去烛镇的事情还是会传到贺玲太太耳里的。贺玲一家是爱多管闲事的,如果没有按时交房租,他们就会觉得人家没钱。“不要显穷”是至理名言。去烛镇的时候要穿上漂亮的衣服,带上些礼物。那时候计划周日出行不像现在翻翻公车时刻表那么简单。 21 初见烛镇 周日的清晨,村民还在睡梦中。天空呈现出粉红色,鲜花和树丛挂着晶莹的露珠。路上传来马车驶过的声音,那是酒馆老板的马车来接劳拉一家。 爸爸和妈妈坐在前排。爸爸穿着最好的黑外套和灰条裤,母亲穿着结婚时穿过的灰色礼服,上面有一排排的蓝紫色丝带。妈妈没戴当时结婚戴的帽子,因为样式过时了。她戴着小丝绒软帽,用宽丝带在下巴打了个蝴蝶结。妈妈的腿上放了一篮子的礼物:一瓶接骨木酒,一只鸡,一条让邻居做的花边,配上表姐的罩衫正合适。爸爸慷慨地在最后一分钟把马车后座堆满了最好的蔬菜。劳拉和埃德蒙坐在后座。劳拉的腿就放在一袋卷心菜上。 爸爸哄着老灰马绕过马厩门:“过去,波利,老姑娘。别觉得累啊,咱们还没上路呢。”慢慢地,爸爸失去了耐心,叫它“讨厌的老马”。路上,马突然停下不走了,爸爸骂了句“这马真该死!”妈妈紧张地回头看看,仿佛担心马的主人听见。孩子们在颠簸的马车里被弹来弹去。他们激动得像现在的孩子第一次坐飞机一样。 坐在高高的座椅上,孩子们能看见篱笆那边繁茂的金盏花。奶牛咀嚼着沾满露珠的青草,透过晨雾能看见高大的马匹。野玫瑰盛开,爸爸用马鞭套下一捆花朵,递给身后的劳拉。娇艳的花朵里有晶莹的露珠。爸爸停下了马车,让妈妈牵着缰绳,自己跳下车。他把手伸到树丛里,手里握着两个蓝色的鸟蛋。他让孩子们摸了摸温暖丝滑的鸟蛋,然后放回了鸟巢。 马蹄发出哒哒声,马具发出咯吱声,车轮发出嘎吱声。路上没有其他马车。农用马车和面包师的篷车只在工作日出行,乡绅的马车放在车库,车夫们都还在睡觉。因为这是周日。 路边村舍的百叶窗紧闭,花园里只有一只觅食的猫,和一只啄蜗牛的画眉。孩子们对烛镇满怀期待。 这一家子要去到烛镇。村里人从来直接说“去哪”,他们一定要加个词变成“去到哪”。路上起起伏伏,要穿过很多小溪。 中午的时候,他们经过一个村庄。人们穿着最好的衣服走过教堂的大门。地主、农场主、地主的园丁长、校长和木匠戴着高帽。农场工人戴着圆礼帽。老人带着柔软的黑毡帽。衣着光鲜的女士挽着戴高帽的丈夫,孩子们乖乖地走在前面或者后面。普通村民穿着干净的衬衫和没系鞋带的靴子,手里提着晚餐,站在烘焙店门口。马车继续前进,几匹灰色的骏马站在车夫边上。老师带着学生们两两一队地去主日学校。 这个村庄人口众多,布局精致。路两边种着栗子树,美丽的房子立在路边。劳拉一开始以为这就是雀起乡。妈妈说这是某某勋爵的地产。难怪马车和灰马都是他的。这被叫做模范村庄,每间房子有三个卧室,水泵把水送到每户。 爸爸说只有好人才能住在模范村庄,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去教堂。妈妈对这话不以为然。为了让妈妈高兴,爸爸说把晚餐送到烘焙店烤好是个好主意。他问妈妈:“你觉得把牛肘子送到烘焙店烤好怎么样?这样从教堂出来,晚餐就做好了。”这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妈妈说一顿晚餐不只是烤好肉这么简单。再说了,怎么能保证拿回所有烤肉流出的油。店里经常卖烤肉的油,他们说是从大宅子里的厨师那买的。但是到底是不是这样的呢? 穿过模范村后,马跑累了,站在路中央。妈妈说干脆人和马都休息一下,吃点东西。一家人像吉卜赛人一样坐在石堆上,一边吃蛋糕喝牛奶,一边听着云雀歌唱,空气里是野百里香的味道。他们来到另一个郡,这里有大片的草地,牛群在草地上觅食。爸爸指着一些残败的建筑,说是罗马人留下的。他生动地描述古时候戴着头盔的士兵,孩子们仿佛能看见。他们永远也想不到周围的一块地后来被飞机库给包围。他们也想不到有一天,士兵飞上了天,武装上了罗马人无法企及的武器。这片美丽的草地沐浴在阳光下,等待着无人能预测的未来。 他们继续赶路,没过多久,烛镇就展现在眼前。他们先看到了带花园的小屋,然后铁栅栏围着前院的小屋,接着是煤气桶(烛镇竟然有煤气用!)和火车站。人行道边立着电灯柱,街上人来人往。还没到镇上的时候,孩子们看到妈妈推了一下爸爸,大喊道:“瞧瞧那帽子上的羽毛!哦,那是依瑟尔和阿尔玛来接我们了。这是你们的表姐们。孩子们向她们招手!”劳拉看到两个穿着白衣服的个子高高的女孩。 华丽的羽毛帽和劳拉朴素的小帽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姐们戴着相似的白色的鸵鸟毛帽子,穿着相似的白色绣花裙。那时候流行姐妹穿相似的衣服。两个女孩跑向马车,露出穿着黑色袜子的腿和闪闪发亮的皮鞋。一番关于家庭成员的寒暄之后,他们走到马车前。 “这是劳拉?这是可爱的小埃德蒙?见到你们真高兴!”阿尔玛十二岁,依瑟尔十三岁,两人稳重的表现像是二十五岁和三十岁。劳拉的脸通红地回答了表姐的问候,她真希望自己能立刻回家。她无法相信这么衣着光鲜的、成熟稳重的女孩是自己的表姐。这与她之前的预期差别太大了。 阿尔玛和依瑟尔一人一边地扶着马车走,微笑着回答叔叔的问题。“是的,叔叔”,阿尔玛还在烛镇学校,依瑟尔在布赛尔小姐寄宿学校,她周五晚上回家,周一早晨返校。依瑟尔从寄宿学校毕业后就去师范。劳拉的爸爸说:“这挺好!现在脑子里多塞些东西,以后就能给别人脑子里塞些了。阿尔玛,你也要当老师吗?”阿尔玛打算毕业后去做法院裁缝的学徒。“这真是不错啊。那等劳拉被送上了法庭,阿尔玛就能给她做衣服了。”两个女孩干涩地笑了,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个笑话。劳拉的妈妈让爸爸不要犯傻了。劳拉觉得很不舒服,她唯一听过的法庭是郡法庭,有个邻居被送去见法官。被送上法庭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劳拉一家要去阿尔玛和依瑟尔家吃晚饭。这不是因为女孩的父母是烛镇亲戚里最富有的,而是因为他们的家是驾马车最早经过的。接着,劳拉一家要去拜访另一家亲戚。劳拉觉得妈妈希望能立刻去下一家,因为她讨厌装模作样和炫耀财富。妈妈对爸爸说:“反正这是你们家亲戚,你肯定更了解他们。你千万别和詹姆斯谈政治,就像你在婚礼上那次。你们吵到脸黑都是不会互相同意的。吵来吵去有什么意思?”爸爸保证不主动提起政治。 在劳拉眼里,烛镇很大,多条街道汇合到广场,很多大商店,医生家门口挂着红灯,教堂尖顶高耸,女人们穿着浅色的夏装,男人们穿着时髦的外套,戴着白草帽。 马车停在一栋高大的白房子前,一棵栗子树挂着招牌“詹姆斯?唐兰德,建造师,承包商。负责建造、维修和清洗。免评估费。” 人们很少见到建造师住进自己造的房子。城镇和乡村扩张的时候新建了很多房子,但是建造师自己会住在市中心有些年代的房子。詹姆斯叔叔的房子大概是乔治王时代的。紫藤垂到八扇大窗前,院子的篱笆是白色的。劳拉在想“多美的一栋房子”的时候,已经被伊迪斯阿姨搂在怀中。伊迪斯阿姨知道大家赶路都累了,带大家进屋休息。詹姆斯叔叔很快就要到家。他现在是教堂的管理员,要参加早晨的礼拜。阿姨请来家里帮忙的罗伯特把马牵到院子门口,说道:“他周日早上来一两个小时,帮着清洗靴子和餐具。你们都上楼,我要给劳拉的雀斑找点乳霜。你们都该喝杯红酒清爽一下。酒是我自己酿的,孩子也能喝。詹姆斯不允许家里有人喝醉。” 劳拉觉得房子里像个宫殿。房里有两个客厅,正门一边一个,桌子上摆着酒杯、酒瓶、蛋糕、水果和饼干。“多好的晚餐啊!”劳拉悄悄地和妈妈说。 “这不是晚餐,这是点心。”妈妈轻轻地和劳拉说。劳拉觉得“点心”是丰盛的晚餐。爸爸和埃德蒙洗完手回来,埃德蒙说见到一根绳子,一拉水就流出来,“水比家里的小溪还要多。”妈妈让埃德蒙安静下来,说待会再和劳拉解释。劳拉和妈妈在卧室洗的手。卧室里有一张挂着绿帘的四柱床,洗手池上有水罐和脸盆。阿姨说“痰盂就在角落”。这个痰盂像王位一样有铺着地毯的台阶,还有个盖子。劳拉比埃德蒙年纪大,知道提到这些东西不礼貌。 詹姆斯叔叔进了家门。他身材高大,看上去很有派头,他一出现仿佛填满了房间。伊迪斯阿姨停止了闲聊,阿尔玛原本在桌子边踮着脚走,自己端了一小盘点心坐到了沙发上。劳拉被叔叔拍了脑袋后躲到了妈妈身后。詹姆斯叔叔高大黝黑,眉毛浓密得像胡子。他的外套如此光鲜,配着沉重的金表表链,周围的人都黯淡成了背景。只有劳拉的爸爸,和叔叔一样高,站在壁炉前的垫子上,谈论生意上的事。这成了唯一安全的话题。 詹姆斯叔叔是那种在镇子或乡村的领军人物。他要造新房子,维修旧宅,维修屋顶和下水道,他还是教堂管理员,唱诗班成员,临时的管风琴演奏家,各种委员会的成员,还负责审计所有慈善团体的账目。他最大的兴趣在于禁酒。他对酒精恨之入骨,如果手下的工人被他看见进了酒馆,就会被解雇。他不仅要家里和生意上远离酒精,整个镇子都是他的工作范围。如果他能哄骗或者收买一些工人签下禁酒的保证书,他高兴得像是接下一单大生意。 詹姆斯叔叔觉得禁酒要从孩子抓起。他握着孩子的小手签下禁酒保证书。他还组织了一个“希望小组”,自己出钱让孩子们吃面包喝柠檬水,让孩子们在学校音乐会上唱禁酒的歌曲《祈祷不要卖酒给我爸爸》: 父亲,亲爱的父亲, 现在和我回家吧, 钟楼的钟敲响了一下。 亲爱的父亲,你保证过, 一放工就回家。 这时候,孩子们的父亲们在酒馆小酌半品脱的啤酒后,已经回到了家。反而唱歌的孩子晚归要被家长责骂。 劳拉和埃德蒙在一张漂亮的金蓝相间的宣誓卡片上签了名,他们保证以后不会碰任何酒精。两个孩子还不太明白什么是酒精,但是他们喜欢那张精致的卡片。叔叔说要把宣誓卡放在相框里挂在孩子卧室的墙上。 伊迪斯阿姨更受孩子们欢迎。她脸色红润,身材丰满,有波浪鬈发和温柔的灰眼睛。她穿着浅灰色的丝绸裙子,走起路来有熏衣草的清香。她看上去善良,人也真的善良。丈夫和女儿不在的时候,伊迪斯阿姨很健谈,从一个话题聊到另一个话题,像小溪一样冒着泡泡。她非常仰慕丈夫和女儿,和劳拉妈妈说话的时候总要赞美丈夫一番,“詹姆斯说了这个”,“詹姆斯说了那个”。她喜欢说显示丈夫重要性的故事。她在丈夫面前面露惧色,似乎对女儿也有敬畏之心。“女儿,你觉得怎么样?”“要是你是我该怎么办?”女孩们就表达意见或做出安排。她对劳拉的妈妈说:“当然了,这些孩子们有不同的想法,她们受过教育,也见过不少人。”她还说自己的女儿们还会打网球。 劳拉觉得两个表姐傲慢,仿佛把自己和妈妈当成家里的穷亲戚。或许劳拉是错的。她和表姐们的境遇太不同,没有任何共同点。这是劳拉唯一一次以同等的身份见到她们。她们后来长大离家。劳拉只看到了她们往上爬的时候裙子一闪。 晚餐很快端了上来。桌上堆着多汁的烤羊腿,几只炖鸡配着火腿,果冻、奶酪蛋糕和醋栗饼配奶油。 大家吃完后,“姑娘”进来收拾好餐具。那时候商人家的女仆无论年纪大小都叫“姑娘”。这个“姑娘”伯莎五十岁左右,自从伊迪斯阿姨结婚后就一直跟着她。劳拉妈妈说伯莎劳累过度。但是伯莎面色红润,圆滚得像个桶。她唯一的抱怨是“小姐”总是自己做糕点。她把这栋大房子打扫得一尘不染,她周一帮洗衣妇烧饭,补袜子,一年的报酬是十二镑。她也很好心,看到劳拉没胃口吃晚餐,她悄悄地把堆满食物的盘子端走。 这里的一切富裕而精致,可是对孩子来说有些压抑。大家回到第一个客厅,桌上铺了绿色的台布。阿尔玛和依瑟尔去主日学校了。劳拉对着风景看书。百叶窗被拉下,太阳把窗棂晒得滚烫。房里散发着衣服、家具增光剂和花香的味道。埃德蒙在妈妈的膝头睡着了,劳拉也迷迷糊糊。突然大人尖锐的谈话声把她拉回了现实,“爱尔兰”,“国家法”,“格莱斯顿说”,“勋爵说”,“乔伊?张伯伦说”。两个男人还是谈起了让妈妈头痛的话题。 叔叔说:“他们是维多利亚女王的从属对吧?和我们一样。让他们感激有个好政府来治理国家。要让他们自己来治理国家比让一堆喝醉的野人好不到哪去。” 爸爸说:“要是有外国入侵英国呢?” “我看他们也不敢。”叔叔插话。 “入侵英国,血流成河,烧光你的房子和作坊,干涉你的信仰。你肯定想赶走他们,你一定想要回独立。” “我们的确战胜了他们不是吗?让他们知道谁是主人。如果他们不老实,让我们的士兵过去。” “你认识几个爱尔兰人?” “知道一个我都嫌多。事实上,我有几个工人是爱尔兰人。还有一个迪莫克上校破了产,骗了我你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 “够了!”劳拉的妈妈说。 “詹姆斯,你停一停吧!”伊迪斯阿姨催促。“你这不是在开会,这是在家。爱尔兰关你们什么事。你们都没去过,以后也不会去。不要再争了。” 两人笑了一下,觉得这样不太好意思。叔叔还是忍不住说:“告诉你吧,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运一船的威士忌,第二天运一船的枪,让他们喝醉了自相残杀,问题就全解决了。” 劳拉的爸爸脸都气白了,冷冷地说了句“再见”,走出了门外。劳拉的妈妈和伊迪斯阿姨追上他,詹姆斯叔叔让他别太当真了。“这只是政治,你把事情看得太认真了。坐下来。我让姑娘在你走前端杯茶下来。”但是爸爸走出房子后和妻子说了句“等会儿见”。 爸爸没有幽默感,那时候在场的人都没有幽默感。劳拉的妈妈很抱歉。叔叔还生着气,有点不好意思,说为她感到难过。阿姨用漂亮的花边手绢擦了擦眼睛。劳拉也擦了擦眼睛,因为这么一天就这样被毁了。 劳拉的妈妈虽然不装作温文尔雅,却说了合适的话:“哎,他等会儿会回来牵马的。到时候他就抱歉了。既然伯莎在烧水了,我来喝杯茶吧,用不着准备吃的了。我们该早点赶路了。” 22 亲朋好友 过了一段时间,大家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劳拉一家去安阿姨家。劳拉在后面磨磨蹭蹭地走,天很热,她觉得困乏,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喜欢烛镇。 劳拉很快就高兴起来了,烛镇有很多东西值得看。一路上的房子大大小小,高低起伏,古旧的灰墙,后院的果树迎风摆动,奇形怪状的门把手,棚子样的走廊。人们穿着便鞋走在石子路上,手里捧着鲜花、祷告书或啤酒杯。 转弯处有一排歪歪扭扭的小房子,门前挂了晾衣绳。劳拉记起主日学校教的故事里有关贫民窟的描述,她问妈妈:“这是贫民窟吗?” 妈妈生气地说:“当然不是了。你别这么大声,住在里面的人会听见的。住在贫民窟的人不这样叫自己的房子。他们习惯了自己的房子,没有觉得不好。你干吗要操心这种事?管好自己就行了。” 自己的事?难道为住在贫民窟的人们感到难过不是自己的事吗?那些可怜的人们没有食物,没有床铺,家里有酗酒的父亲,甚至被房东赶出门。妈妈读《弗洛吉的弟弟》的时候不是差点要哭了吗?劳拉想起故事的情节,弗洛吉带了一条烤鲱鱼回家给生病的弟弟。她也差点要哭了。 他们一家人来到一片绿地附近,蜿蜒的小河边杨柳依依。周围有一排商店,最后一家的窗子前摆了一只女靴,放在琥珀色的丝绒垫子上,后面衬着琥珀色的丝绒窗帘。窗子上方有个招牌写着“女鞋定制。质量一流,做工精良。女式猎靴专家”。 汤姆叔叔有一份不错的小生意。当时除了特别贫困的人,大家的鞋子都是定做的。一般房子和商店后面有一个工作间,工人和学徒们每天切割皮革,敲敲打打。叔叔的鞋铺在房子后的一个小房间里,门冲着院子打开。他在鞋铺做好猎靴,带着靴子去贵妇家里试大小。他跪在地毯上,就像在女皇面前一样。 劳拉第一次到叔叔家门口就立刻被表姐弟们包围,亲热地又亲又抱。孩子们带着劳拉一家去走廊找安阿姨。 劳拉从未见过像安阿姨那样善良的人。家里的邻居心直口快,总是忙着让自己和家人过得好,很少有精力给别人。劳拉的妈妈很善良,非常爱自己的孩子。但是她不喜欢对孩子表现出太多的宠爱,也不愿意太博爱。安阿姨是个博爱的人。大家听到她温柔的声音,见到她美丽的黑眼睛都感觉到她纯良的天性。汤姆叔叔笑安阿姨特别温柔,愤怒的顾客到店里抱怨没有收到鞋,结果却和安阿姨讲起了家事。她给孩子们起了甜美的小名。埃德蒙成了她的“小情人”,劳拉是她的“小猫猫”。除了黑色的眼睛和有光泽的鬈发,她其实相貌平凡,身材瘦弱像块板,让劳拉想起埃德蒙的玩具方舟。劳拉得到了安阿姨的拥抱和吻,然后和表姐弟们走到花园。爸爸和叔叔坐在桌前,衔着烟斗。两人在早上相谈甚欢。后来爸爸说叔叔装腔作势。妈妈不同意:“汤姆不是普通的修鞋匠,他是个鞋铺老板,他做的鞋比修的鞋多。” 汤姆叔叔的工作让人觉得装腔作势,但他本人是劳拉见过的最开明和智慧的。他在政治上支持自由党。叔叔拍拍劳拉的头,让孩子们带劳拉去果园玩。他叮嘱别让小男孩们玩水,否则妈妈就不让他们吃蛋糕了。 果园种着苹果和李子树,边上有小溪经过,小溪边种着柳树。劳拉之前的疲惫一扫而光,跑跳地和大家做起了游戏。苹果花开始败落,一个大点的孩子说每接住一片花瓣就能度过快乐的一月,于是孩子们争相接飘落的花瓣。孩子们摘醋栗和勿忘我。劳拉手里攥着这些战利品不放,直到花朵都枯萎,只能丢到河里。 渐渐地,劳拉能分辨出表姐弟的脸,叫得出他们的名字了。茉莉是老大,红棕色的头发,鼻子上有几颗雀斑。安妮也是红头发,比茉莉个子小,没有雀斑。奈丽皮肤黝黑,动作敏捷,说出的话让人发笑。后来劳拉的爸爸说她“像针一样敏锐”。艾米是最小的女孩,个子很小,黑色的鬈发上系着红色的蝴蝶结。 约翰尼是最小的孩子,却是最重要的,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他能得到想要的一切,不管是谁的。如果他跌倒了,要被扶起来安慰。他要去河边,一堆黑头发红头发的姐姐就把他包围起来。虽然他和埃德蒙同岁,却像个婴儿那样需要照顾。埃德蒙不需要这样的关注,自己站在河边把浮在河面的树枝叫做轮船,跑起来像匹马驹,然后躺在草地上四脚朝天。 一艘破旧的平底船停在岸边,孩子们打算到船上玩。劳拉问:“我们能吗?”这是她第一次见到真的船,河水看上去又深又宽。埃德蒙充满了冒险精神,立刻跳上船喊着:“快来!快来!我们的轮船要起航去澳大利亚啦!”两个小男孩握着桨假装划,女孩们坐在船尾。空气弥漫着水草清新的味道,杨柳枝衬着蓝天,孩子们在想象的航程上远行。结实的绳索牵着船,探索的快乐没有任何危险。 劳拉的妈妈说茉莉就是弟弟妹妹们的小妈妈。一个下午一群孩子就跟在茉莉后面,安阿姨一定很信任她。爸爸和叔叔忙着谈爱尔兰局势,妈妈和安阿姨在欣赏衣服和聊家事。 孩子们有很多话说:“你认字吗?”“你什么时候去上学?”“雀起乡是什么样?”“雀起乡只有田野吗?”“没有商店你们在哪买东西呢?”“你喜欢茉莉的头发吗?好多人不喜欢红色,说这种颜色像生姜。但是牧师克里尔先生说这是好看的颜色。一个顾客和妈妈说要是茉莉卖了头发,可以有好几镑呢。有些太太愿意花大价钱戴假发。伊迪斯阿姨有一副假发,我见过,挂在梳妆台上。”茉莉慷慨地说:“劳拉,你的头发也很好看。就像水流一样柔顺。” 劳拉得意地说:“我妈妈能坐在自己的头发上。”孩子们都很羡慕,那时候头发越长越好。 所有的表姐妹们都在镇上上学,很快茉莉和奈丽要去布赛尔小姐学校一年。劳拉问爸爸约翰尼是不是也去布赛尔小姐学校。爸爸笑着说:“当然不了,那是女子学校。这是乡绅的女儿去的学校,扫烟囱人的女儿是去不起的。” “那约翰尼去哪呢?”劳拉接着问。“可能是伊顿吧。”爸爸说。劳拉听成了“一顿”。爸爸接着说:“估计连伊顿都对他们家的宝贝约翰尼不够好。他们要专门给约翰尼办个学校才行。” 让劳拉惊奇的是,表姐们都挺喜欢上学。雀起乡的孩子们讨厌学校,把学校当做监狱,一进校就数着离校的日子。茉莉、奈丽和艾米说上学有意思极了,只有安妮不喜欢。 奈丽笑着说:“安妮是班上垫底的!” 茉莉说:“安妮,不要睬她。奈丽学习成绩好,但是她不会针线活。你刚做的婴儿罩衫一定能得奖。你问问老师怎么说奈丽绣的东西的。” 花园一边的大人招呼孩子们喝茶。有面包、果酱和蛋糕,比家里的每样都多,但也让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 劳拉喜欢阿姨家的房子,又小又窄的楼梯不知道会通向哪个房间。客厅有架钢琴,地上铺着青苔色的地毯。窗户敞开着,空气里是花香、茶、蛋糕和鞋蜡的味道。大家在客厅里的大圆桌上吃茶点。这家人一般在厨房里喝茶,厨房里有两扇窗,窗前有两个座位,桌上摆着黄铜的烛台和红蓝相间的地毯。 客厅的圆桌不够所有人坐,埃德蒙和约翰尼坐在一张背靠墙的小桌边,这样各自的妈妈都能照看到他们。大人们聊得正欢,快要忘了孩子。约翰尼还要些蛋糕,他嫌妈妈给的蛋糕太大,又嫌切过的蛋糕太小,吃完蛋糕后在盘子里还剩了点。这让劳拉和埃德蒙大为惊异,在自家盘子上有什么他们吃什么,不许浪费。 劳拉的妈妈说约翰尼被宠坏了。约翰尼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不被宠坏也难。他不够成熟,但是对宗教非常虔诚,不抽烟喝酒赌博。他在一战的时候在战场布置祭坛。 劳拉眼里的约翰尼是个面色苍白,满脸雀斑,头发细细的小男孩。后来这个宠坏的孩子长大后当了兵,在库特被俘虏,受尽疾病、饥饿和酷热的折磨。这个被姐姐们百般呵护的男孩后来被战俘监狱的典狱长扔了出来,说道:“这小子一点用都没有。”同一个约翰尼,在夏天的躺椅上悠闲地度过整个夏天,每过几分钟就有食物送到嘴边,吃的是肉汤和牛奶鸡蛋。妈妈精心呵护宝贝儿子,为了能让他健康地去法国的战壕。我们长大后,总保留着童年的记忆。这些记忆像照片一样生动。最后,所有记忆会连成一串。 23 生存法则 烛镇的旅行一结束,标志着劳拉童年的结束。开学了,劳拉从备受保护的家庭来到需要用暴力争夺一席之地的学校。 学校在离雀起乡一英里半的地方。只有十二个学生住在学校附近,其他三十多个学生都住在雀起乡。学校所在的村子还有教堂和庄园,地位比雀起乡重要了不少。上学路上,雀起乡的孩子们分成一队队,要是有人想单独走,或者两三个人形成一个小团体,都被当作怪人。 多数孩子离开家的时候都是干净整洁的,衣服有些太大,有的布满补丁。“补了又补总比破个洞强”是妈妈的格言。女孩们穿着各色的罩衫,头发盘起或者编起来。劳拉上学第一天把“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梳子别在脑后,带了顶扁帽。这样的打扮受到同学的嘲笑,她晚上回家求妈妈给她戴“真正的帽子”,编个马尾巴。 劳拉的同学们从四岁到十一岁之间,身体壮实,一路上推推搡搡,上蹿下跳,在田里摘萝卜和黑莓,把羊撵得到处跑。 路上的土堆是孩子们眼里的城堡,第一个跳上去的孩子会对着其他孩子喊:“我是城堡的国王,你们这些野孩子快让开!”“国王”会对妄图踏上“城堡”的孩子又打又踢。“你是个骗子!”“你才是!”“你才不敢呢!”“谁说我不敢了?”的喊声不绝于耳。那个时候没有电视,也没有儿童广播。义务教育刚刚推行,这些孩子都还没退野性。 有时候大孩子边说话边走路,小孩子就在一边听。他们讨论一条有大腿那么粗的蛇,牧羊人早上去羊圈的时候在路上看见的。有点常识的人知道蛇不会在清早出现,这能说明那不是一条英国蛇。但是牧羊人大卫是个清醒的中年人,不像是在撒谎。他肯定是见到什么了。有时孩子们讨论下次考试,考试的压力是他们安静下来的原因。有人说某个邻居怎么和工头回嘴。还有人说谁家的妈妈又要生个孩子。他们说起孩子像个大人似的“要这么多孩子却养不起有什么意思?等我结婚了,只要一个孩子,或者两个,万一一个死了还有一个。” 村里有人去世后,孩子们开始讨论死亡的征兆:一只毒蜘蛛,突然停走的钟表,从墙上坠下的画,鸟的翅膀敲打着窗户。对尸体的处理让孩子们激动不已。他们知道该怎么给死人合上下巴,在胸前摆上一盘盐,用硬币合上眼睑。这些自然联系到鬼故事,小孩子很快停止了说话,互相抓着胳膊壮胆。 这些孩子不是本性残酷,他们只是些强壮勇敢的孩子,缺乏想象力,过剩的精力需要发泄。于是他们之间会互相欺负戏弄。 有一回孩子们在上学路上遇见一位老人,他缓慢地行走,脑袋几乎挨到了拐杖头。他是个陌生人,所以孩子们放肆地嘲弄他,不用担心家长和老师会知道。 孩子们在背后催他快走,喊着:“老驼背!老驼背!”开始老人假装把捉弄当成一个玩笑,很快,他厌倦了这么快的步子,停下了。他朝孩子们挥了挥拐棍,骂了出声。孩子们笑着四散。 在劳拉眼里,这是一个灰暗的冬日下午。这孤独的身影有种凄凉感。他也年轻强壮过,那时候没有人敢嘲笑他。孩子们会躲开身材健康的流浪汉。没有人在乎又穷又弱的人。八岁的劳拉在思考,如果人生都这样结尾,还有什么意义。她在剩下的路途中编出了一个故事:这位老人曾是个年轻的银行家,他的银行倒闭后妻子死于天花,独子葬身大海。 上学的第一年,劳拉和其他两个孩子因为相貌、声音、家长或者衣服的原因被大孩子欺负。这些嘲弄是因为她们与其他孩子有所不同。 当时村里的女孩还穿着长罩衫,村外却流行起了短罩衫。不知道是有幸还是不幸,劳拉穿了镇上表姐的旧衣服,提早穿上了短罩衫。她早上骄傲地穿上及膝的白底红点的罩衫,妈妈还给她配上了红色的蝴蝶结。她的自信被各种嘲笑打击得一点不剩。一个平时友善的女孩甚至不明白为什么像劳拉妈妈这样的好人会给女儿穿这样的衣服。 劳拉晚上可怜兮兮地回到家,她被人推到土里,哭得满脸都是泪痕。妈妈同情女儿,告诉她“棍子和石头能打断骨头,但是骂人不能解决问题”。妈妈把罩衫改长。这件事算告一段落。 有个叫艾塞尔?帕克的女孩让劳拉的生活悲惨不已。艾塞尔假装和劳拉交朋友,每天早上约劳拉一起上学。“艾塞尔真好啊!”劳拉的妈妈说。两个女孩一旦走出妈妈的视野,艾塞尔开始暴露本性,比如说她穿了红色法兰绒的衬裙,逼她走过满是刺的篱笆,扯她的头发,或者以“试力气”为名掐她的胳膊。 艾塞尔十岁的时候比十四岁的女孩都高壮。她父亲骄傲地说:“我们家小艾壮得像只牛犊。”她金发圆脸,绿色的眼睛,身形像颗醋栗。她冬天穿一件大红的披风,是几年前的款式。 艾塞尔喜欢让劳拉盯着自己的眼睛,“看看谁坚持的时间长”。劳拉盯着那坚毅的绿眼睛,不久就坚持不下去了。作为惩罚,艾塞尔掐了劳拉一下。 随着年龄的增长艾塞尔不再那么暴力,但她还会用游戏的方式控制劳拉。她是个早熟的孩子。后来劳拉的妈妈不太喜欢艾塞尔,告诫劳拉离她远点,“但是不要冒犯到她,在这样的地方你谁也冒犯不起”。后来艾塞尔去宅子里做工,劳拉离家后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她了。 十五年后,劳拉住在伯恩茅斯,一个下午在西崖散步。迎面走来一个穿着时髦衣服的高大女人,胳膊下搂着一条宠物狗,手里拿着一叠手艺人的书。这是艾塞尔,那时候做到了厨房管家。她出门去付账顺便遛狗。 艾塞尔见到劳拉很高兴,“见到老朋友和玩伴真是开心”。她们在一起嬉戏的时光多么欢乐!哪有什么比得上童年的时光和老朋友。劳拉也是这么想的吧。 艾塞尔激动地忘记了以前欺负劳拉的事情。受到感染的劳拉几乎也忘了不愉快的往事,打算请艾塞尔喝茶。突然小狗开始不耐烦,艾塞尔捏了一下狗脖子,可怜的狗的眼睛都突出来了。这唤起了劳拉的回忆,其实漂亮衣着和优雅举止下的艾塞尔一点没变。这是劳拉最后一次见到她。后来听说她嫁给了一个管家,两人开了个小旅店。希望顾客都足够坚强,否则在那恶狠狠的醋栗眼的直视下,顾客不敢提任何要求。 好在不是所有女孩都像艾塞尔那样,多数女孩是友善的。劳拉很快发现自己的特殊任务是倾听其他女孩的心事。“你真是个安静的小姑娘,我知道你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她们说。倾诉结束后,女孩对劳拉说:“咱们的聊天真有意思。”其实劳拉在所谓的“谈话”中只说了“是”和“不是”,偶尔发出表示同情的声音。 有心上人的女孩们能围绕这个话题聊上好几个小时。劳拉觉得阿尔菲好看吗?他很强壮,他的父亲说阿尔菲能提起一袋土豆,她的妈妈说阿尔菲吃的东西是其他兄弟们的两倍。他心情好的时候是很迷人的。只有周六的时候阿尔菲让迷恋他的小女孩帮他拿弹弓,自己爬下树。“劳拉你看那些铁铺边上的大树!除了阿尔菲谁都爬不上去。”有意思的是,这种迷恋故事的男主人公却不知情。一个女孩挑个男孩做心上人,说他的好话,梦里也想着他,把属于男孩的小物件当宝贝。男孩只是在见面的时候说句“你好”。 有时候很难选择心上人,要用上有九片叶子的白蜡树叶来占卜。女孩把树叶放在胸前唱着: 这是九叶的白蜡树, 摘下贴在胸口上, 见到的第一个就是心上人, 要是已婚就重来, 要是单身别放过。 一般女孩都能得到满意的答案。 有关和其他女孩纠纷的心事更多。内容多为“她说”,“我说”以及“我们好久没说话了”。每个人都有想说的话,比如周日的晚饭吃什么,那件打算复活节周日穿的新罩衫。劳拉会在衣服的话题上插上几句,因为她喜欢想象衣服。她最想要的衣服是浅蓝色的丝绸罩衫,周围镶着白色花边。她总是想象自己穿着这件衣服从火车上走下来。因为她有个婶婶从火车上下来的样子让劳拉印象深刻。 轻快或无聊的心事让劳拉可以接受,有些事情让她背上了心理包袱。波莉是村里唯一一个继母带大的孩子。她的继母是村民眼中的模范,自己没有孩子,也没有殴打饿着波莉。劳拉记得波莉妈妈去世那天的情景。波莉比劳拉大几岁却记不得了。劳拉记得一个雾气氤氲的早晨,公鸡的鸣声让人心生寒意。妈妈站在劳拉身边说:“公鸡打鸣的那家女孩子今早没了妈妈。” 波莉不漂亮,胖又苍白,浅色头发,行动笨拙。她气息沉重,和说话的人挨得很近。劳拉讨厌自己没有那么喜欢波莉。波莉的继母在家里是个暴君,她的唠叨让孩子难过不已。每天波莉都会和劳拉说自己在家受到的待遇。劳拉安慰地说“我懂”。波莉反驳:“你不懂。只有每天要忍受她的人才懂我的感受。”劳拉听到这话难过极了。有一天,妈妈发现劳拉在哭,在反复劝说之下,劳拉说:“波莉不开心。” 妈妈冷淡地说:“波莉不开心?我不觉得。没有人能够一直开心。你为此伤心也不能改变别人的生活。女儿,你要学会不让别人的负担压垮你。尽你的全力去帮助别人,但是别人的麻烦需要他们自己去解决。每人都有不顺心的时候,我们为改变不了的事情伤心是没有用的。擦干眼睛,进来喝茶,下次别让我再看到你哭了。”劳拉觉得妈妈冷酷无情,继续为波莉难过。直到有一天,她突然意识到,波莉只有和自己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不开心。和其他女孩们嬉戏的时候,波莉无忧无虑。劳拉决定不要经常和波莉单独在一起。 没有哪个乡村的孩子会闷闷不乐很久。他们高兴地摘黑莓、铃兰、樱草,或者坐在草地上编雏菊和金盏花的花环项链。劳拉大到不能戴花环的时候,她就给年纪小的孩子编花环。小孩子从头到脚戴满了花做的皇冠、项链、耳环和脚链。 冬天溜冰是一大乐事。在有坡度的冰上滑冰是胆大的孩子的选择,要是被别人绊倒了,他们能立刻爬起来把别人绊倒。埃德蒙是溜冰的好手。劳拉喜欢小的坡度,离岸边越近越好。脸颊被空气冻得红彤彤的,身体却是暖暖的。伸出手臂,劳拉喜欢想象自己是一只轻快的燕子。 有一回劳拉脚下的冰融化,陷入了刺骨的冰水。这是个又小又深的池塘,劳拉和其他两个女孩没经大人允许偷偷来的。孩子们尖叫着回去求救,劳拉有陷入冰层的危险。她拉住了岸边的树丛,把自己拖上了岸。 她拖着冻僵的身体走回家,浑身滴水地出现在家门口。妈妈气得想揍她,用热砖烤暖了床铺,让劳拉取暖。虽然妈妈说这样会得肺炎的,但是劳拉都没有感冒。 24 劳拉眼里的世界 偶尔,上课时候会有激动的事情发生。一个德国乐队一年来一次雀起乡,孩子们在操场排好队听表演。女老师谢普德小姐给乐队整整一先令,笑着让孩子们为乐队鼓掌。乐队表演得特别卖力。演出结束表演“天佑女王”之前,领队问谢普德小姐有没有想听的。她一般会选“甜蜜的家”,有一年选了流行的赞美诗《天色渐暗》。音乐家们抱歉地摇着头说没听过这首歌,他们的名誉顿时一落千丈。 有一次盛大的葬礼队伍经过门前,女老师说孩子们能出去看热闹。这也许是他们最后一次看到这样规模的葬礼了。后来这样的葬礼不时兴了。 金盏花开遍了路边,一辆巨大的黑色灵车慢吞吞地在路上移动。车由四匹黑色的骏马拉着,一脸严肃的驾车人戴着高帽。灵柩上盖着黑色的丝绒,四周垂着一束束黑色的鸵鸟毛。随后跟着一辆又一辆奔丧的马车,保持着间距,每辆车都是黑马拉着。 葬礼的队伍缓缓地在瞠目结舌的孩子面前经过。在劳拉眼里这一切都不真实。黑色灵车像是艳丽的春天投下的巨大阴影,强烈的对比像在梦里一般。这奢华的送葬队伍不如乡间寒酸的马车送葬感人。 劳拉被这排场深深地震撼,脱口而出这是个伯爵的葬礼。周围住着位年老的贵族,可能这就是他的葬礼。好在谢普德小姐听到这些话,纠正说这是一个曾经住在当地的农场主的葬礼,他们家在教堂后院有块墓地。要是现在,去世的人一定会被自家的马车运走,后面跟着些亲戚的送葬车。 普选的那天,孩子们在学校听到有人喊着:“麦克莱恩!选麦克莱恩!他为了选民的自由!他是为农场工人说话的!”孩子们希望自己的教室而不是邻村的学校被选成投票站。孩子们有点不安,因为他们的父亲都为自由党投票,而女老师带着亮蓝色的玫瑰胸章,这是代表保守党的颜色。孩子们在学校不允许穿代表自由派的深红色,不过他们的口袋里别上块红布,还有几个胆大的女孩头上扎着红蝴蝶结。女老师可以看到窗外的动静,拉上百叶窗。有一次她说:“现在两个令人尊敬的人在投票,他们是为了法律和秩序。真可惜教区里不是所有人都像普莱斯先生和西克曼先生那样支持保守党。”讲台下的一张张脸变得通红,露出不满意的神色,孩子们想起了支持自由党的父亲。下午三点的时候孩子们对老师的愤恨一扫而光,因为她说:“我想现在就放学吧。你们最好早点回家,今天是选举日。” 她又加了一句:“真可惜有不少人要喝醉了。” 让劳拉印象最深刻的是主教亲临教堂庭院的扩建,他拖着宽大的袖子,挂着一个十字架,手里握着本书,身后跟着当地牧师。学生们穿着最好的衣服站在一边。有人说:“不用去上课真好。”对劳拉而言,这仪式只不过是个美好的前奏。 劳拉在其他孩子散去后还在教堂边游荡。谢普德小姐没有被邀请去教区长的茶会,于是她带着劳拉参观了教堂,说了有关历史和建筑的故事。最后她请劳拉回家喝茶。 谢普德小姐住在学校边上一座两间房子的小屋里。学校负责把屋子装修好,并在招聘广告上写“非常舒适”。其实第一眼看上去非常简陋。楼下的房间有餐桌、四把椅子、一张白色大理石台面的茶几和一张柳条椅。瓷砖的地面上铺了棕色的地毯。 谢普德小姐“艺术”地装饰了房间。一块绿色的哔叽布覆盖了桌面,椅子上铺了针勾的花边,柳条椅配上了靠垫和椅罩。墙上挂满了画、照片、日本扇、信插和针插,一切能彰显主人技艺的东西都在墙上。有个孩子曾说“墙上连根针都插不上”。 “亲爱的,你是不是觉得我把家弄得漂亮舒适啊?”谢普德小姐问劳拉。劳拉衷心地同意,似乎这代表了高度的优雅和品味。 这是劳拉第一次被大人邀请喝茶。桌上摆着饼干和果酱,果酱放在面前的小碟子里。吃完茶点,谢普德小姐弹奏了支曲子,向劳拉展示照片和书籍。最后陪劳拉走了一段回家的路。告别的时候老师说:“劳拉,我们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这让劳拉激动不已。 那时候劳拉十一二岁,是谢普德小姐眼里的“大姑娘”,不再是被大孩子欺负的对象。慢慢地学校的孩子王毕业了,孩子们不再那么好斗凶狠。文明开化终于驯服了这些小野人们。 埃德蒙一上学,劳拉的日子就好过多了。埃德蒙在学校受欢迎,还会打架。他不像其他男孩那样不愿意和自己的姐姐玩。 姐弟俩上学的时候喜欢走一条小道,溪流经过,树丛里的鸽子咕咕叫。他们在溪边蹦来跳去。路边有两块并排的墓碑,上面刻着“纪念卢夫斯”和“纪念贝丝”。他们都知道这是从前庄园主人最喜欢的两条猎犬的名字。但是他们喜欢把它们想象成恋人的名字,两人曾经相会在这片丛林里。 其他时候他们在河岸边采豆瓣菜和勿忘我,有时在河边筑坝用手抓鱼。姐弟俩经常讨论着读过的书籍,他们读一切能读的东西。他们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些书,他们觉得这些书平淡无奇。父亲有几本威弗莱的小说,劳拉最喜欢《拉美摩尔的新娘》。书中的雷文思伍德先生英俊潇洒,穿着斗篷佩着长剑,有一栋废弃的城堡,他的仆人忠心耿耿。她一遍遍读这本小说,直到书里的苏格兰荒原仿佛在她眼前,书中的勋爵、贵妇、士兵和女巫都像是她的邻居。 七岁的劳拉激动地和埃德蒙说书里的故事。当时埃德蒙自己还不认字。两人激动地在母亲的卧室里表演书中情节。埃德蒙非要自己演露西,他让劳拉演新郎。劳拉告诉他新郎应该是男的。 “我要杀了你这个新娘!”埃德蒙大喊一声。妈妈惊得跑上楼来,发现劳拉躺在地板上,埃德蒙手里握着爸爸的尺子。妈妈说“真不知道你们两个下面还要怎么折腾”,然后收走了《拉美摩尔的新娘》。 一个邻居花了几便士买了一捆旧书,他借给劳拉《圣人保罗》。后来门口就被用粉笔画上了十字架,劳拉推着单轮车喊着:“让死人复活吧!” 劳拉七岁到十岁之间对阅读发了痴,如果没有有趣的书,她就读父亲的字典。妈妈藏起了字典,因为觉得字典上的小字体伤眼睛。劳拉开始读圣经,欣赏旧约里的故事,她还记住了新约里的语言。有段时间她对圣经里的诗篇热情高涨,这种热情出于对语言的钟情。她觉得这些语句要大声地读出来。她不敢自己一个人读,于是劝说埃德蒙和其他孩子陪自己一段一段地读。 有一回埃德蒙出了麻疹躺在床上休息,听到楼下劳拉和一个女孩爱丽丝模仿神父读诗篇。他问爱丽丝用的是谁的圣经。当埃德蒙得知爱丽丝用的是自己的圣经,他愤怒地穿着睡衣冲下楼,把爱丽丝撵到花园门口。如果妈妈见到他穿着睡衣冲出家门,一定会被吓得不清。麻疹病人不能离床,否则疹子会加重变成黑色的疹子,病人会有生命危险。显然埃德蒙事后安然无恙。 后来,斯科特的诗歌进入了姐弟俩的生活。埃德蒙在上学路上背着《路满长,夜清寒》,或者停在路上大声朗诵: 来吧来吧!这岩石会飞。 我也去意已定。 那时候两人的对话总是围绕着爱情小说。有时候埃德蒙故意用文绉绉的词语逗劳拉笑。一只斑驳的旧桶变成了“古旧的容器”,一棵受伤的树被叫做“被闪电劈过的树”。周围邻居要是听见埃德蒙的话,一定会叫他“不正经的小崽子”。 有时姐弟俩试着写诗。劳拉写了一首道德意义的诗歌,讲一个好孩子把生日得到的六便士送给了乞丐。埃德蒙写溜冰“溜,溜,滑,滑,驶过光滑的池塘”。劳拉喜欢这首诗,还把它唱了出来。她也唱自己的诗,开头一句是“雪花飘飘天地寒”,接着是四季的花名。有天妈妈问劳拉唱的是什么。劳拉拿出那张写着诗歌的纸。妈妈没有批评也没有笑话她,劳拉感觉到妈妈不太高兴。晚上,妈妈说起了劳拉的针线活“你不能这样浪费时间。十一岁的孩子了,还绣成这样!” 劳拉看着自己的针线活作品,扭过头掩饰自己的困惑。她真的尽力了,可是不是棉线打结就是布料变皱。她想用边角料做一件背心,结果却穿不下。三十年后,她在箱子里翻出了做了一半的背心。她想起当时妈妈让她不要再缝下去了,于是她接着织毛线了。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精致的针线活成了失传的艺术。六岁的孩子不再在家里绣花样,也缝不出用显微镜才看得见的针脚。不过普通的缝缝补补还是女孩教育的一部分,因为普通人家的女孩要自己做内衣。商店里开始卖成衣,工薪阶层买得起的只有样式难看、质量低廉的衣服。那些一洗就变形,锁边歪歪扭扭的做工,让大家还是愿意自己做内衣。 如果那些坚持自己做衣服的人看到现在机器做出的衣服,价格如此低廉,估计她们会觉得太平盛世不过如此吧。 或许她们觉得现在的衣料不经洗,而且太透明。她们喜欢精致的细节:内衣上的蕾丝和刺绣,帽子上的丝带和假花。劳拉妈妈的品位算得上超前,“我不喜欢那么复杂的帽子,我喜欢小而简单的”,她会抱歉地对听众加上一句:“因为我的脸太小,不能戴你的那种帽子。” 劳拉上学时候有一阵特别时兴百褶裙。最先有人在参加礼拜的时候穿百褶裙,然后在外做工的女孩探亲的时候也穿。村里的裁缝开始模仿这种款式。听说这是一个巴黎设计师从一个捕鱼妇那里得到的灵感。“真不明白女人们怎么知道这些事的。”男人们说。 25 暑假 自从劳拉去过烛镇以后,每年夏天劳拉的父母会租酒馆老板的马车,驶到烛镇探访。在村宴的那天,烛镇的叔叔阿姨和表姐弟们来雀起乡。 暑假一到,安阿姨写信邀请孩子们到烛镇待上一两个星期。劳拉十一岁、埃德蒙九岁的时候,妈妈问姐弟俩能不能自己走过去。妈妈说姐弟俩经常走到镇上,到镇上六英里,去烛镇八英里。但是孩子们能忍住不在路边摘野花吗?他们能不和陌生人说话吗? 姐弟俩走得了这么远的路吗?他们当然可以。埃德蒙都画出了一张地图让妈妈放心。他们何时出发呢?周六之前不行?还要等这么久的时间。妈妈说要给阿姨写封信告诉到达的时间,也许表姐弟还能去接他们。 周六终于到了,母亲在门口和两个孩子挥手道别,提醒他们别忘了在岔路口转弯,也不要搭理陌生人。她脑子里浮现了报纸上孩子被绑架的头条新闻。其实那些小路少有作奸犯科,即使有,从两个孩子身上也无利可图。 为了舒适,姐弟俩穿着柔软的旧棉布衣。劳拉穿着绿罩衫,干净平整;埃德蒙穿着白色的水手服,妈妈不准他穿更好的衣服,因为之前的袖子和膝盖都被磨破了。两人戴着宽沿的祖鲁帽,看上去像两个行走的蘑菇。需要带的东西提前寄到了烛镇,两人身上带了食物以及给表姐弟的礼物和外套。劳拉不愿意带上伞。妈妈劝说带伞下雨可以遮雨,天晴可以遮阳。劳拉装作不小心地“忘了”带伞。 两个孩子在八月美丽的早晨七点出发。阳光穿过玉米地上潮湿的空气,路边黄色的野花层层叠叠,周围是一片金色的世界。 两人遇到了几个同学和他们的家长,大家都兴高采烈,因为小鲍伯负责赶马收割。田里开辟出地方让人捡穗。“如果工头过来挑刺,鲍伯会说耙子有点不好使,没办法把麦茬割完。篱笆下的那块地是他留给自己妈妈捡穗的。其他人不会去捡。” 不少妇女走过来问劳拉家里的情况,母亲身体如何,有没有觉得天太热。劳拉一一回答。 拾穗人很快散布到田里劳作。劳拉和埃德蒙走过学校穿过熟悉的操场。这是他们第一次独立的冒险,心里满是自由的快乐。烛镇路途遥远,一想到有准备好的晚餐和柔软的床铺等着他们,姐弟俩就充满了劲头。他们觉得路上探险的快乐胜过了在烛镇过假期的快乐,如果他们漫无目的地走下去会更快乐。他们渴望成为真正的探险家。可惜他们要赶路去烛镇,只能克制在田边探险的想法。 路上大大小小的景致都让两人欣喜。篱笆边上一根出水的水管在他们眼里是瀑布。路过的马车上漆着奇怪的农场的名字,让他们激动得犹如听到一种奇异的语言。一群马在树丛里踱步,一两只母牛盯着两人看,一群燕子在电报线间叽叽喳喳。路边田野里农民在劳作,偶尔经过的马车上堆满稻草。有时马车夫问埃德蒙:“小伙子去哪啊?”埃德蒙笑着说:“我们去烛镇。”“加紧走,别分心,天黑前就能到啦!” 最激动的时刻是两人走到村里的一个小卖部,买了一瓶姜汁汽水和三明治。一瓶汽水两便士,被告知还要付半便士给瓶子的时候,两人犹豫了一下。好在他们各自有一先令的零花钱,这可比他们以前所有花过的钱都多。他们像个富翁似的买了汽水,还各自买了一根粉白相间的糖棍。他们把一根糖棍包在纸里,拿着一根一边走一边吮。 在炎热的八月,八英里的路程是个挑战。艳阳炙烤着两人的脊背,他们的情绪也起起伏伏。他们遇见一群堵在路上的奶牛,劳拉跑回去爬上了栅栏门,丢下埃德蒙一个人独自面对牛群。之后,埃德蒙就叫劳拉胆小鬼。劳拉气得决定不和埃德蒙说话。劳拉没坚持多久又和埃德蒙亲密如旧,她是个没法和人交恶的人。她不是宽宏大量,是因为她太想被人喜爱了,即使不是自己的错也会道歉。 埃德蒙截然不同,他倔得像块石头。他不会说言不由衷的话,如果他的话伤害了别人,他也不会觉得内疚。当他说劳拉是胆小鬼的时候不是想伤害她,他仅仅在陈述事实,语气里悲哀多过愤怒。劳拉伤心是因为担心他说的话是真的。如果埃德蒙说自己又笨又贪心,她只会一笑而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是这样的人。 姐弟俩遇见一群出游的女学生。一群女孩子带着一大罐柠檬水和蛋糕,坐在溪边。女孩倒出鞋里的小石子,把脚浸到溪水里,很快大家都开始泼水嬉戏。劳拉惊讶地看着她们,她一直被大人教导把脚放进冷水会早死的。 过了没多久,烛镇就到了。亲戚们在路口欢迎两个长途跋涉的孩子。“他们是走过来的!这么远的路都是走过来的!”阿姨激动地告诉周围的邻居。邻居说:“他们真是小探险家啊。”这让两人觉得自己就像真正的探险家。 吃完晚饭,两个孩子洗澡睡觉。劳拉睡在两个表姐的房间,夜聊了很久。在家妈妈从不让劳拉躺在床上聊天。在阿姨家有更多的自由。晚上有几次阿姨上楼告诉表姐们声音小些,让劳拉好好休息。女孩们压低了声音继续说话。过了很久,她们迷迷糊糊地感到门被打开,天亮了。小姑娘们在一起的时候聊些什么呢?劳拉记得一个表姐说:“劳拉,我想知道你的一切。”另一个说:“你喜欢男孩吗?” 劳拉说:“我喜欢埃德蒙。”表姐们笑了:“我说的是男孩,不是兄弟。” 劳拉意识到她们说的是男朋友,变得害羞起来。后来她才发现她们说的是玩伴。她发现烛镇的男孩经常和女孩聊天,还邀请女孩做游戏。但是雀起乡的男孩讨厌女孩,更不愿意被看见和女孩一起玩。雀起乡的男孩把女孩都看低一等。女孩要是想和男孩玩,就被当成假小子,最恶劣的是被当做小荡妇。现在劳拉在男孩女孩自由交流的世界。母亲们会邀请男孩和女孩参加聚会。男孩要谦让女孩。“威利,记得女士优先!”在雀起乡却恰恰相反。 烛镇是个小镇,阿姨家在镇边上。对城里孩子来说,烛镇是一个乡间度假村。对劳拉而言,它这个小镇和乡村的结合体自有迷人之处。这里买卷线或者一包茶不用走上一英里,商店就在家附近。劳拉和表姐弟们在商店的橱窗前徜徉:时兴的衣裙,鲜艳的窗帘,金光闪闪的珠宝,琳琅的玩具和糖果,一条大三文鱼躺在绿色的芦苇中,周围铺着冰块(八月的冰块!在家是绝对见不到的),金鱼在鱼缸里游动。 劳拉喜欢在田边吃饭(这是劳拉第一次野餐),在河边的树林里探险,或者安安静静地坐在船上看书。有几次叔叔带着他们划船,经过窄窄的河道,仿佛他们漂浮在绿色的田野上。他们经过几个低矮的桥,孩子们要低下头,叔叔几乎贴在了船上。劳拉总担心船会卡在桥下,大家被困住。她喜欢在船上欣赏柳树映着蓝天。 劳拉的叔叔和在岸上干活的农民问好。他不用名字称呼他们,因为这些农民不是附近的邻居。烛镇附近的田野很小。 才到烛镇的几天,孩子们帮着在田里干活。他们拖了几捆稻草到马车上,躺在篱笆的树荫里,照看着啤酒罐和午饭。他们有时捉迷藏,有时坐到高高的马车上。 孩子们自己带午饭在田间吃。下午农场主的妻子请他们吃茶点。这是劳拉从未想象过的奢侈:煎火腿、鸡蛋、蛋糕、司康饼、炖李子、奶肉、果酱和果冻。厨房里的桌子简直都有劳拉家那么大。墙边有三扇窗户、地上铺着石头地面,烟囱几乎和劳拉的卧室一样大。难怪农场主帕丁顿先生愿意待在厨房而不是客厅。帕丁顿先生先回田里了。帕丁顿太太带着孩子们参观铺着绿地毯的房间、钢琴、安乐椅、一张有关忠心耿耿的狗的画,还有一个一按就唱歌的相册。 奈丽为大家演奏钢琴。那时候有客人来却没有音乐是一件扫兴的事。大家说奈丽弹得很好,但是劳拉分辨不出来。她喜欢奈丽的双手在琴键上飞舞的样子。 孩子们在黄昏时分回家,一路上有金龟子和飞蛾飞到他们的脸上。镇上的灯光像朵朵金花。晚回家也不会挨骂,餐桌上摆着炖好的水果,炉子里有米布丁。饿的孩子可以吃点心和牛奶。他们还不用那么早睡觉,帮着大人浇灌花园。叔叔让孩子们脱掉鞋子和袜子,然后把水管对着他们。大家的衣服和裤子都湿透了。阿姨轻描淡写地让他们把湿衣服堆到楼梯下的橱子里,等洗衣妇周一来洗。这是多么奇妙的一个家庭啊。 每隔几天,孩子们去拜访在镇上的伊迪斯阿姨。安阿姨担心孩子们不去拜访伊迪斯,她会伤心的。詹姆斯叔叔忙着生意,表姐出门走亲戚,有时伊迪斯阿姨出门买东西或者去了缝纫聚会。家里的女仆伯莎领着孩子们到厨房喝牛奶。孩子们在大人不在的时候叽叽喳喳。茉莉或者奈丽在镇上做什么呢?施奈尔格雷先生从石阶上摔下来的时候在想什么?“他是不是有点醉了?”奈丽说。茉莉觉得那天雨后台阶很滑也有可能。听说巴顿夫人要去一个时髦的展会。展会在一个画廊举行,付六便士的门票就能进。参观的人都要买点东西:针勾的披肩、手绘的盘子、针插和发夹。这些东西都是乡绅们捐出来,所获的利润捐给穷人。“别傻啦,小奈丽。这不是给烛镇的穷人的。钱是捐给外国的没有衣服穿的黑人的。周日教堂会组织捐款。听说展会上一杯茶要六便士。真是抢劫啊!不过有人为了能见到巴顿一家愿意花上一镑。这种和他们喝茶的机会更不能错过。” 女仆伯莎喜欢听孩子们的口角,参加孩子们的茶会和庆祝孩子们的节日。“我记得你们当时说了什么!”她能清楚记得最平淡无奇的口角,而且在大家都忘记的时候。 伯莎虽然身形佝偻布满白发,她有像孩子的地方。她对主人毕恭毕敬,在孩子面前就吵吵嚷嚷。她容易为小事高兴,也容易被说服,她几乎难以下定决心。她有时会说些冲动的话,事后求别人不要再提起。“我又忍不住乱说话了。但是我知道我能相信你。你是不会告诉别人的。” 一两年后伯莎告诉劳拉一个秘密。劳拉一人去伊迪斯阿姨家,发现阿姨不在。她坐下一边喝牛奶一边和伯莎闲聊。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把包裹送到后门,自我介绍叫艾尔西。艾尔西没有久留,她亲昵地亲了伯莎一下然后离开了。 劳拉惊叹:“多漂亮的女孩啊!她像只美丽的知更鸟,有玫瑰的脸颊和柔软的棕色头发。” 伯莎显得很高兴。“你有没有看出我们相似的地方?”她用手指梳了梳前额的头发。 劳拉没看出来由什么共同点,只好说:“恩,脸颊的颜色吧……” “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 “她是你侄女?” “比侄女还近。你肯定猜不到。如果你发誓不告诉任何人,我就告诉你。” 劳拉对此不感兴趣,但是为了让伯莎高兴,她就发了“湿手指干手指”的誓。她把手指浸到水里,然后用手绢擦干,做出用手割脖子的样子发誓绝不透露。伯莎的脸变得通红,叹了口气:“我又在做傻事了。但是你发过誓了,我就该告诉你。艾尔西是我的孩子,我是她的妈妈。她叫我的母亲妈妈,叫我姐姐。这里只有伊迪斯太太知道。估计你安阿姨也知道,我能从她的眼神里看出来。我知道不应该告诉你,但是你是一个安静的孩子。你说艾尔西这么漂亮。我觉得一定要让你知道真相。” 伯莎和盘托出了整个故事。她三十岁的时候和一个士兵在一起,她在济贫院生下艾尔西,快要结婚的伊迪斯帮她把孩子送到伯莎的娘家。伊迪斯提前给伯莎付了工钱,还把她带去新家做女仆。 劳拉觉得被分享这个秘密很荣幸,但是也觉得负担很重。有一天和表姐们说到伯莎,茉莉问:“她有没有和你说艾尔西的事情?”劳拉听到这话很迷惑。茉莉接着说:“我肯定说过。她也告诉过我和奈丽,在不同的场合。可怜的伯莎,那么为艾尔西骄傲。要是不告诉别人她就要爆炸了。” 除了一两次拜访伊迪斯阿姨以外,孩子们都在安阿姨家。 安阿姨和丈夫所属的阶级已经消失。如果叔叔生活在现在,他应该是一个连锁店的经理,卖机器做的皮鞋。他也许手下会有几个中层管理人员,上面对公司的总经理汇报,收入颇丰,没有风险。但那时候,他做着自己的小生意,亲手做出皮鞋,然后卖给顾客。如果顾客喜欢产品,会多次光顾还带来亲友,生意就能越做越好。他只需要考虑顾客的喜好。叔叔一年两次去北安普顿买皮革。他不欠任何皮商的款,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皮革。这是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人们所艳羡的。 叔叔的房子在劳拉家和其他的亲戚之间,朴素舒适。装腔作势在这种家庭里是一种罪恶。安阿姨列购物单的时候不用一再削减要买的东西。劳拉和埃德蒙没有在阿姨家听到母亲常说的“不行,这不能买”。 在安阿姨家还有不少优待。水不是从井里打出来的,而是拧开水槽上黄铜的水龙头,水槽也是劳拉家里没有的东西。家里的厕所需要定时在花园倾倒。而这里的厕所就在院子的一角,用的是现代的卫浴设备。这里不用把衣服存到洗衣日,也不会在雨天在室内留下一堆晒不干的衣服。安阿姨家每个周一都有人来把衣服带去洗,周末带着干净的衣服回来。还有人帮助清洗厨房和走廊的地板,清理院子并擦窗户。 每天早上一个叫本尼的男孩用泵把水抽到屋顶上的水箱。本尼是店里的学徒,负责打扫店铺,为顾客提包,顺便学些手艺。叔叔说本尼当不了好鞋匠,因为他的脊背太弯了,不能坐太久。本尼是个快乐善良的男孩,喜欢讲笑话做鬼脸,很受孩子们的喜欢。他有时让孩子们操作泵的把手,但是很快就接过来,因为他一刻都闲不住。本尼会骑在把手上,在地上倒立,或者爬上水管做鬼脸。他从不走路,总是蹦蹦跳跳地前进。 可怜的本尼!他把多年的欢乐都积攒到了十四岁来抒发。他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那里不允许孩子大声说笑。他如此高涨的情绪也是多年以来的发泄。 本尼不住在叔叔家,他住在一对老夫妇家。安阿姨总是担心老人会忘了本尼是个长身体的孩子,一见到就要给他塞食物。每天早上抽完水,本尼都有牛奶、面包和果酱吃。安阿姨经常给他手里塞苹果和面包。家里烤蛋糕也总有本尼的一份。 食物总是充裕的。大家在桌上唱说:“把最后一点点吃掉吧。你一定吃得下的,浪费多可惜。”如果实在吃不下,主妇会把食物拿去喂猫狗,或者送到穷人家。 很多能吃的人以后都长得尤其健壮,他们对中年发福觉得心安理得。当时消瘦不受追捧,无论瘦人多么快乐和精力充沛,人们都会说他们老的时候会变成“走路的骷髅”。 安阿姨非常瘦,家里的食物非常丰盛。餐桌上一直有鲜嫩多汁的烤牛肘,吃不完的牛奶、黄油和鸡蛋,以及一周两次的蛋糕和馅饼。淳朴的人们怎么也想不到后来鸡蛋涨到了六便士一个。当时圣诞节前一便士一个的鸡蛋已经是天价了。安阿姨最擅长做的海绵蛋糕要用上六七个鸡蛋。鸡蛋要用打蛋器打上半个小时,孩子们轮流帮忙搅拌。厨房有个鱼形的水壶,劳拉总是想象有鱼在水壶里游来游去。 在烛镇刚过一周,劳拉收到一封父亲寄来的信,说家里新添了一个小妹妹。劳拉听到这消息如释重负,激动得想像本尼那样头倒立。劳拉和埃德蒙都为妈妈担心了很久,有时两人单独一起的时候,埃德蒙担心地说:“我希望妈妈没事。”现在两个孩子可以放心地享受假期了。 普通的母亲总是想办法掩盖有新生命出生的事实。要是被问起孩子是怎么来的,大人说是一只鹤衔来的,或是向上帝祈祷而来的。没有家长会直接说出真相。大人期望十五岁的女儿对此事一无所知。要是孩子不小心表现出一知半解就被大人当做知道得太多了。劳拉的老师在给孩子们读圣经的时候说到圣母受孕,尴尬得脸都红了。她赶忙掩饰:“九个月是母亲向上帝祈祷一个孩子的时间。”孩子们不笑也不说话,几个前排的大孩子冷眼看着老师,仿佛在说“你一定觉得我们是傻子吧”。 如果家里的孩子问婴儿从哪里来,大人有的说从醋栗丛下,有的说是助产士用篮子带来的,有的说是医生的黑袋子里带来的。劳拉的母亲回答更合情理:“等到你们大些就会知道了。你们现在太小还不明白。我不够聪明,和你们讲不明白。”这比用教科书上复杂的花粉或鸟蛋受精的知识更好。这也比一本小说里一段母子的对话要好很多: “妈妈,露丝婶婶怎么得到小宝宝的?” “拉斐叔叔和她一起造的。” “他们还会造更多吗?” “我觉得不会了,至少短时间不会了。养孩子是件麻烦又费钱的活。” 要是遵守教条的人一定会坚定地说:“上帝创造了我和万物。” 劳拉第一次去烛镇过暑假,让她最印象深刻的是每天都有新的东西看和体验,总能认识新的人。这无疑增添了她生活的色彩。在雀起乡,一切按部就班,一样的人做一样的事,一成不变。吃早饭的时候就知道马西太太对着墙拍垫子,瓦特太太会首先晾好衣服,博德维太太第二个晾好衣服,卖鱼的周一来,卖煤的周五来,面包师一周来三次。 当然,村里的时节是有变化的。二月的明媚的早晨,劳拉喜欢看着柳枝映衬着蓝色的天空,嗅着春天的气息。春天的脚步临近,劳拉喜欢搜寻紫罗兰、樱草花和铃兰的踪迹。秋天,田野由翠绿变成金黄。这些美好每年都不会落空,因为上帝安排好了春种秋收,酷暑和寒冬。这是他的承诺。 劳拉觉得烛镇的景致不如雀起乡的提起她的兴趣。景色要一个人欣赏才尽兴。好玩的游戏、漂亮的衣服和美味的食物需要有人分享。劳拉在烛镇的第一周希望自己能生在那里,她希望自己是安阿姨的女儿,有很多的好东西,从来不会被责骂。然而两个星期一过,劳拉就想回家了,她想知道花园怎么样了,新出生的小妹妹是什么样,不知道妈妈想不想念自己。 烛镇假期的最后一天下雨,孩子们爬上高高的阁楼玩。劳拉和几个年纪小的孩子在阁楼,另外两个年纪大些的女孩在楼下学做点心。阁楼储藏着不少旧东西,就像贺玲太太收藏的旧衣服。阁楼里的东西都是安阿姨家的东西,孩子们可以随意翻动。孩子们花了一个上午玩做动作猜字谜的游戏,这是劳拉第一次接触这种游戏。劳拉穿上围裙和披肩,拖着披肩模仿邻居奎妮。她戴上一块旧蕾丝窗帘的面纱,捧着鸡毛掸子做的花束,摇身一变成了新娘。这个新娘其实不够真实,村里的女孩都要穿上最好的衣裳结婚。其他孩子对劳拉的表演非常满意,她也为自己满脑子的奇思妙想感到骄傲。 一个个孩子跑到厨房,回来的时候都是满嘴食物,有的还给大家带来吃的。最后,他们都从阁楼消失了,埃德蒙也丢下了劳拉。劳拉穿着件新娘衣裳,对着一面有裂痕的镜子出神。突然她从镜子里发现背后成堆的书籍,架子上、地板上都是。这些书是当地一个图书馆卖不掉的存书。叔叔热爱阅读,负责变卖图书馆家具和书籍的人让他把这些都带了回家。一些装帧完整的放在楼下客厅,多数书堆在阁楼上。 阁楼彻底安静了十五分钟。劳拉穿着新娘的行头跪在地板上看书,高兴得像一只在地里觅食的马驹。 劳拉快速翻过几本古旧的布道书,世界自然史里有多幅地图,历史和文法书里配着插图。插图里有美丽的女子在墓边的垂柳下哭泣,也有盛装的女孩站在镜子前,标题是“他今晚会来吗?”书架上还有小说和诗歌。问题是不知道先看哪本好。 孩子们在楼下发现劳拉好久没有动静,于是上阁楼来找她。劳拉入神地读着理查逊的小说《帕米拉》,艾米悄悄地在她身边耳语:“你想吃苹果饼吗?”,把劳拉吓了一跳。 艾米唱着:“劳拉是个小书虫,小书虫,小书虫!”劳拉觉得书虫没有什么不好。艾米又加了一句:“像爸爸一样是个书虫。” 艾米带着《帕米拉》下了楼,问妈妈劳拉能不能保留它。安阿姨的眼睛扫过封面,觉得这是本爱情小说,不适合这个年纪的孩子。但是叔叔说:“让她留下这本吧。没有书对喜欢它的人来说是不适合的。让她读自己喜欢的书。等她不愿意自己看了,就到我店里来读给我听。” 奈丽调皮地笑了:“可怜的劳拉!你跑不掉了。只要你开始给爸爸读书,他就不让你走。你只能待在那个难闻的店里一直读下去了。” “女儿,少说点吧。是谁上回读书读得不耐心,我让她再也别来了?” “我”,“我”和“我”,女孩们同时喊了起来。叔叔笑了:“劳拉你看看,她们有多傻。给他们一本杂志,里面有时尚的图片和爱情故事,她们就高兴得像舔奶油的猫咪。给她们需要思考的书,她们就累了,热了,冷了,受不了鞋蜡的味道,要不就觉得有人在敲门。茉莉一年前给我读《天路历程》,这本书是她自己挑的,因为插图好看。她读到了那个可怜的人陷在了绝望的深渊。然后茉莉就请假一个下午补衣服,接着又有了其他事情。可怜的主人公还困在深渊里呢。不过我不会让你读《天路历程》的,年轻人都觉得这本书无聊。这本书我自己读过很多遍了,我还要多读几遍。这真是本伟大的书啊!我会让你读《克兰福德》,你一定喜欢的。劳拉,听说过这本书吗?估计你没听过。这是给你到店里的奖励。” 叔叔带着劳拉读了些《克兰德福》的章节,劳拉特别喜欢书中的马蒂小姐。叔叔很高兴劳拉爱读这本书,不厌其烦地纠正她的错误。 叔叔坐在长凳的一头,把蜡均匀地抹在皮革上,他的眼睛温和地闪烁着。他说:“劳拉,这儿别读得太快,别做太多的表情。过犹不及。书里都是年纪大的乡绅,说话拘谨,说话都不提高声音。”他温和地说:“我觉得这个词该这么读。”劳拉就跟着叔叔念,直到模仿得差不多为止。通过给叔叔读书,劳拉知道了几百个生词的读法。叔叔从不笑话劳拉错误的发音。几年后,叔叔开劳拉的玩笑,说当年劳拉把“魔术师”读成“鬼术师”。两人笑得直不起腰来。 26 汤姆叔叔的怪鱼 第二年,劳拉和表姐弟一起过暑假。多年后,烛镇就成了劳拉的第二家园。下午其他孩子们出去玩,劳拉就去敲汤姆叔叔鞋铺的门。叔叔问:“谁在门口?”劳拉答:“书虫。”叔叔收到暗号后,劳拉进屋坐在窗边,对着花园和河流给叔叔读书。 进进出出的顾客经常打断朗读。有一个“顾客专座”留给顾客坐下聊天。坐下的很多是叔叔的朋友,喜欢路过店铺的时候打个招呼。要是报纸上有有趣的新闻,他们会问“你觉得怎么样?”。劳拉注意到他们会采用叔叔的观点,之后引用得仿佛是自己说的一样。 鞋铺晚上成了周围年轻工人的俱乐部。大家坐在箱子上,抽烟,聊天,打牌。汤姆叔叔说喜欢见到那些年轻的面孔,这样也能避免年轻人去酒馆。客人们一到,劳拉就带着书离开。如果送货的人到了,劳拉就安静地坐在角落读书或者玩“装牙”的玩具。一个人脸上嵌着玻璃管的嘴,小小的金属球是牙齿,要把所有的牙齿转到嘴上的小洞里。前三个牙齿都不困难,到第四个的时候,手一抖就会前功尽弃。劳拉最高的纪录是三个。或许是她不够耐心。 汤姆叔叔有很多朋友,有些是镇上的手艺人,来找他聊天问生意的。还有些穷人来向他征求意见、请他签字或者从花园里带些蔬果。这些人仅仅和劳拉打声招呼,但是劳拉能记住他们的长相和声音。奈丽叫父亲的一些朋友“爸爸的怪鱼”。其中有个科尼小姐,仲夏还披着厚花呢披风穿着皮靴。叔叔说:“让劳拉帮你放好斗篷,你坐下乘乘凉吧。”鞋铺里窗户打开,却没有一丝风。“不用不用,不用拿我的斗篷。我穿是为了给脊椎保暖。脊椎总该被保护的。” 有位康斯坦斯小姐一人养了十九只猫,她不信任仆人,总觉得他们会监视自己。有时一只小猫咪会在她的披肩里探出脑袋。汤姆叔叔说:“康斯坦斯小姐,你别担心。你的钱肯定会要回来的。有些律师是草包,但是斯蒂尔?福斯先生是很有能力的。房子是你的,没人能阻止你养猫。不过康斯坦斯小姐,如果你听我一句,你们家的猫已经不少了。我要是你就不会再养更多的了。要是你不喜欢女佣住在家里,就雇个人一周来几次打扫卫生。找个也喜欢猫的人。你放心,她是不会给猫下毒的。这世上还是好人多的。别担心,要不然你会失去你的猫咪的。忧愁会杀死猫的。”康斯坦斯小姐听到这番话总会粲然一笑,从那个半疯状态的隐士,变成了一个能跳上一整夜舞的快乐姑娘。 康斯坦斯小姐不如那个穿着黑披风的胖男人奇怪。他个子很高,戴着黑毡帽。他是一个诗人,所以还留着长发。他每天赶集的时候走上六七英里来鞋铺,从胸前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说:“汤姆,我一定要把这个读给你听。”叔叔说:“你这诗人又有新作了!”劳拉屏息凝神地听,却失望地摸不着头脑。诗里永远有“鹰”的字眼,却不是那种在山顶盘旋叼走羊羔和婴儿的雄鹰。他诗里的鹰总和骄傲和仇恨交织在一起。如果他的诗里有鲜花,他一定选最丑的花,比如龙葵。诗人用低沉的声音把诗歌演绎得波澜壮阔。劳拉明白叔叔也不懂诗里讲的是什么,他说:“你知道我不太懂诗。要是散文我还懂点。但我知道这诗挺有力量。” 读完诗后,诗人和叔叔聊起了田间的鲜花和小鸟。他有时提起家里的孩子,夸奖妻子让他在夏天到乡间写作。叔叔说:“她对你这个诗人很有信心。”诗人站起身说:“她相信我,她是不会失望的。虽然我有生之年不一定能成名,但是后代会理解我的。” 汤姆叔叔在诗人走后说:“说得不错!说得不错!就是我怀疑他以后能不能成名。” 最招叔叔喜爱的是那个年轻的医生,一张热情的脸,浓眉下灰色的眼睛。这个人没那么奇怪,所以在劳拉眼里也没那么有趣。他想大有作为,但是觉得困难重重。劳拉现在回想起,觉得那个医生一定有不少空闲时间。 医生冲进鞋铺,张口第一句是“这真是太不像话了”。村舍的屋顶漏水,真是太不像话了;住在农场的孩子却不知道牛奶的滋味,真是太不像话了;村民在使用被污染的井水,真是太不像话了;家里八个人住在一个房间,真是太不像话了。 汤姆叔叔对这些事情也觉得惋惜,但是不如医生那样愤怒。有一回叔叔说:“你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你那么焦躁,焦躁没什么好处。你尽了全力,上帝看得见。事情会越来越好的。你要相信我的话。事情已经变好不少了。”年轻的医生取了垫在白纸上的帽子,一边走一边说:“这真是太不像话了。”叔叔说:“那个年轻人恨不得搅得天翻地覆。他要不然大有成就,要不然结婚安定下来。我不知道该祝愿他怎样才好。” 医生叫劳拉“老鼠”。他偶然注意到劳拉会说“老鼠你好!”。这种情况不多,因为他注意不到面容平淡且永远埋头书里的小姑娘。如果劳拉漂亮的表姐精力充沛地出现在门口,医生的脸一定会亮起来。他相信被照顾得好的孩子就该像劳拉表姐那样。 除了医生,“怪鱼们”似乎都没有工作要忙,除了科尼小姐,其他人也都不是烛镇的居民。有些是农场的常客,有些为了来村里钓鱼,有些在附近的村子有房产。汤姆叔叔有个好友叫莫司汀先生,他每年夏天在镇外租一间小屋。劳拉不知道两人如何结识,她只知道莫司汀先生是叔叔的常客。 即使莫司汀先生穿着朴素的便服和凉鞋,大家都知道他是个绅士。汤姆叔叔是个乡村鞋匠,拇指漆黑,穿着围裙,带着皮革和鞋蜡的气味,没有阶级的观念。莫司汀先生虽然出身不错,却没什么阶级观念。两人是不错的朋友。叔叔一边做鞋,两人一边谈着书籍、历史人物、科学发展和一些当地传闻。两人时常大笑,叔叔用方言叙述的时候两人笑得尤其开心。有时两人就安静地坐着不出声。汤姆叔叔说:“现在不许说话,我要把这里缝好了再说。刚才光顾着说话把皮革剪多了点。” 有一年劳拉发现叔叔和莫司汀先生之间有所改变——两人开始反复讨论宗教的问题。莫司汀先生想皈依罗马天主教,叔叔觉得这不是一个热爱思想自由的人应该的选择。 莫司汀先生突然的宗教热情让人始料不及。他虽然周日去礼拜,却没有展现出任何特殊的兴趣。劳拉经常听他说周日去教堂还不如去散步。现在,他突然大量阅读天主教文献,准备去天主教教堂。 汤姆叔叔也读些宗教书籍,他知道有些话的出处。他偶尔说“这是纽曼的话”,“我觉得主教抗议得太厉害了”,“他写起文章就像个天使,我保证他写得引人入胜”。 莫司汀先生咬着牙说:“汤姆,你真是个怪人!” 叔叔说:“咱们仔细想想。如果你想思维和行动都被规范,让牧师帮你保守良知,那你去天主教好了。我知道你和所有人一样有很多问题,但是一个理智的人为自己的灵魂负责。你这是要走错路啊!”莫司汀先生说了些有关和平的事情,叔叔反驳:“这是用自由换和平!”劳拉不明白两人在说什么。 莫司汀先生离开鞋铺后,叔叔说:“又一个好人选错了路。”快十四岁的劳拉问叔叔:“叔叔,当天主教徒有错吗?” 汤姆叔叔擦了擦眼镜,开始干活,过了好久才回答这个问题。劳拉觉得叔叔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开始自言自语了。他说:“错?对那些天生适合的人没有错。我认识一些好的天主教徒。宗教像手套一样,在一个人手上合适,可能在别人手上不合适。莫司汀花了一年的时间想来想去,看了不少书。如果你要花上一年说服自己相信什么,一定是违背了天性。如果他是天生的天主教徒,那几个月前他就该是了,就像掉进羽毛床那么简单,根本用不着费这么大劲。我不该去影响他。劳拉,千万别试图去影响别人,这是个错误。别人的生活是别人的,他们要自己想办法。我们觉得别人错了,其实别人是对的。过来,咱们继续读书吧,看看露西和法国人怎么样了。我该守本分,老老实实做鞋,不再乱发表意见了。” 一个推销员走进鞋铺,让叔叔给鞋子补上几针。叔叔问道:“你妻子怎么样了?” “更懒,更不领情了。” 汤姆叔叔表情严肃,一言不发。推销员说起了早上把丰盛的早餐送到妻子床上,盘子里装满了熏肉、鸡蛋、面包和果酱。劳拉从未听说过没生病的人可以在床上吃早餐。汤姆叔叔把这当做丈夫疼爱妻子的举动,说了句“你真是仔细啊”。 “我的好心换来什么?她说不要吃!她黑着脸就说了句晚上按时回来。按时回来!她早该知道每天我都要接待顾客到很晚。这个不领情的女人……” 叔叔看上去很难过:“别这么说小伙子,别说以后听了后悔的话。你才结婚多久?两年?还没孩子呢。你等到结婚十年后再这样说吧。很多女人没有生意的概念。干吗不带着她去个一两次,看看你怎么工作的。穿上你那件帅气的外套!她看到就知道你工作多么努力了。让一个女人成天待在家里也不好受。晚上等着丈夫回来吃饭,等着多心焦。你忙了一天回去见到不高兴的妻子也不好受。下次你想发火的时候先冷静一下,不要什么气话都说出来。说了也不能解决问题。结婚一两年的小夫妇摩擦不断,假装一切都好,慢慢地一切真的就好了。” 年轻人在汤姆叔叔说话的时候加入了不少惊叹“说的有道理”或者“事情不是这样的”。突然街上有人叫:“来人啊!”推销员狂奔出去,几分钟后满头大汗地跑回来了:“我的马脾气暴躁。晚一分钟,它就要跑了。下星期我要带我妻子出门,她可以牵着缰绳读书,我在屋里办事。出门透透气对她有好处。再见了!我要赶快去牵马,否则它把马车给踢坏了。” 劳拉不知道那匹烈马有没有踢坏马车,也不知道小两口的关系变得怎么样。她总能想起年轻丈夫的脸上一块红一块白,汤姆叔叔严肃地透过眼镜说:“控制下脾气,年轻人。控制你的脾气。” 27 烛镇绿里 劳拉在烛镇认识的一个朋友影响了她的生活。 劳拉妈妈的一位老友蕾恩小姐在烛镇绿里做邮局长。有一年蕾恩小姐听说劳拉住得离自己很近,就邀请劳拉和表姐弟们去喝茶。只有茉莉愿意和劳拉一起去,其他的孩子不愿走很长的路,而且雷恩小姐刻板老套,烛镇绿里没啥好玩的。最后劳拉、埃德蒙和茉莉赴约。 那时烛镇绿里是个独立的村庄,后来并入了烛镇。一排排小房子延伸到村外,繁茂的橡树下摆着白色的座椅,水井上盖着井盖,教堂的尖顶在树叶中隐约可见。 蕾恩小姐的白房子一边是邮局,一边是铁铺。草地上有个铁盘用来放马车轮。蕾恩小姐是邮局和铁铺的主人,是生意的主心骨。她穿着丝绸的衣服,颜色比她的同龄人艳丽。 劳拉和埃德蒙期待见到传说中的电报机。他们听过父母说电报机有个钟盘,上面刻着字母,一摇手柄,就能拼出单词,传到邮局。工作人员记下电报内容,放进信封,寄到收件人家里。 “这样他们就知道谁死了”埃德蒙说。 “那也要在付完电报费后”,爸爸不满地说,发封电报费用不菲。村民要付了钱才能发出电报。如果家里有噩耗,拮据的村民就像酒馆老板借钱发电报。此后只要有谁家的父亲、母亲、姐姐或者阿姨“不省人事”或者“今早安静地去了”,他就不胜其烦。于是他给邮局总长写了封投诉信,总部派来了人来丈量雀起乡到邮局的距离。结果两地的距离在三英里的免费距离之内。劳拉告诉蕾恩小姐这个故事,蕾恩小姐说:“村民们付了不少钱呢!这可是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天半的工钱呢。”虽然别人都说蕾恩小姐为人苛刻,但是劳拉觉得她是个善良的人。 劳拉喜欢蕾恩小姐的相貌。蕾恩小姐约五十岁,黑眼锐利,长鼻子,黑发盘起,穿着丝绸长裙。 电报机在客厅窗子的桌上。邮局有个营业窗口,但是电报机藏在大家看不见的地方。电报机不用的时候,黄铜做的字母被罩在一块天鹅绒布下。蕾恩小姐掀开罩子让孩子们凑近看,还让劳拉拼出自己的名字。当然电报机没有接通电源,否则总部的工作人员会摸不清头脑的。 埃德蒙更喜欢铁铺,茉莉更喜欢在花园里和女仆齐娜摘蔬菜。劳拉享受这一切,她喜欢蕾恩小姐。蕾恩小姐向劳拉展示了房子的每个房间,从阁楼到地窖。蕾恩小姐的父母、祖父母都曾住在这里,继承这栋房子是蕾恩小姐的骄傲。别人也许会丢弃旧家具换上乳白色的矮凳和日本扇子,但是她喜欢橡木家具和黄铜把手。祖父留下的老钟自滑铁卢战役后还走着。厚重的橡木桌在厨房里岿然不动。听说这张桌子是木匠在厨房里做的,可是桌子太大了根本移不走。卧室里放着四柱床,窗帘是蓝白相间的格子纹。客厅里摆着祖母用来纺线的纺轮,梳妆架上摆着锡合金的碟子。烟囱旁放着火绒盒和用来温热啤酒的容器。笔录上摆着黄铜烛台,墙上挂着一对暖被炉。用来吸干墨水的沙盒、木碗、黄铜酒桶都用不上了,但是都摆在原处。 老钟总是调快半小时。屋里的人六点起床,七点吃早餐,十二点吃午餐。送信和发电报的时间依照办公室的格林威治时间。 蕾恩小姐既先锋又保守。她喜欢保留传统,在某些方面又很超前。她读很多时事新闻,比如《泰晤士报》。她了解科学发展动态,或许她是绿里唯一知道达尔文的人。她还对生意很有兴趣,持有铁路和运河公司的股票。她喜欢劳拉读报给她听。 如果蕾恩小姐晚生十多年必定大有作为,她审时度势,反应灵敏。那时候给女人提供的职位不多,对一位生在小村庄的女性而言,她应该满足于邮局的工作。父亲去世后,她接管了产业,在当时看来不可思议。正常情况下,女儿会卖掉产业,在乡村过上贵妇的生活。蕾恩小姐在单据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继承父业。 “为什么我不能接管父亲的生意呢?我管账、写信很多年,还有铁匠工头帮我的忙。他去世前十个月都没管过铁铺的生意,都是我一手打理的。” 她的邻居们可以说出很多条女人不能做生意的理由,首当其冲的是从没听说一个女人做铁铺老板。女人能继承布店、杂货店甚至酒馆的家业,但是铁铺是男人的生意。他们觉得蕾恩小姐太没有女人样了。蕾恩小姐自己不在乎有没有女人样,也不在乎邻居们怎么想,就凭这一点她和其他女人就不同。 蕾恩小姐最初同意暂时接管邮局,这项工作非常重要,但是没有人愿意承担。很快她喜欢上这项工作,为国家组织效力让她有些当地权威的感觉。她喜欢洞悉邻居的生活,来来往往的顾客不乏有趣的人。管理邮局让她有一种邀请客人却不用招待的快乐。 邮局柜台被擦得光亮,天平、邮票、汇票和表格摆放得整整齐齐。前门到花园有个宽敞的走道。隔开办公室和厨房的门划出了新旧两个世界的边界。后来,劳拉读了些历史,她享受观察时代变迁的过程。 那时候未婚的工人住在雇主家。吃饭的时候,蕾恩小姐在餐桌前,院子外面传来一阵打水洗手的声音。男人们把皮围裙卷起,轻手轻脚地坐到桌前。 铁匠的工头马修是个罗圈腿且眼神不好的小个子男人,棕黄的胡须,和印象中铁匠的形象相差甚远。他是个值得信任的人,一个技艺娴熟的铁匠,在打马掌上很有一手。三个小铁匠都是害羞的年轻人,在屋里说话细声细气,在店里的时候三个人的声音全屋子都听得见。呼啸的火苗、铁砧的叮铛以及三人的说话声能掀翻屋顶。有时三个人编些小曲,比如“比尔,递给我那把小扳手”。马修不在铁铺的时候,三个人站到店门口休息,看着人来人往。有个铁匠对着一个姑娘喊:“哇哦!艾玛!”受到蕾恩小姐的警告。要是见过他在餐桌上的表现,不会有人相信这是他做得出来的。 橡木桌的一头,蕾恩小姐面前摆着一大盘肉。蕾恩小姐边上有个留给客人的座位经常空着。接着是马修的椅子,再接着是张空椅子,分开了铁匠工头和学徒。三个小铁匠坐在面对蕾恩小姐的位子上。女仆齐娜在墙边有张自己的小桌子。如果没有贵客,蕾恩小姐自由地和大家聊天。三个小铁匠几乎不出声,张嘴只为了吃东西。偶尔他们说些有趣的事情,开口是“太太”。“太太,您听说地主买了他家的黑马?”“太太,我听说威尔勒的干草棚着了火。他们说是睡在里面的流浪汉放的火。”多数时候,桌子一头只发出餐具碰撞的声音,或者一个铁匠突然推了一下旁边的人。铁匠们用特殊的杯子和茶碟,大而厚。他们用牛角喝啤酒,而不是杯子。桌上有些精致的小物件是从来不让他们碰的,他们也就装作不在意。三个人满意地吃完饭,一个人说:“太太,我们先出去了。”齐娜端出茶盘,马修留下来喝茶。蕾恩小姐说茶点时间是她们家的独创。她父亲在的时候,她们家单独有喝茶的时间,工人们在下午三点也有自己的茶点时间,通常可以吃到面包和奶酪。 劳拉觉得小铁匠们的待遇不好,她同情铁匠的处境。后来,劳拉发现这种老规矩其实有合理的地方。太精致的食物不适合男人,他们需要能吃饱的食物,比如煮牛肉、饺子、腌猪腿或者牛肘子。在寒冷的冬夜,他们喝加了香料的啤酒而不是果酒。他们不被鼓励说话太多,也不在他们面前提起家事,否则他们会失去尊敬之心。简而言之,他们必须守本分。 那时候,这些主仆之分让主人和仆人都满意。充足的食物和在阁楼里的床铺都是工资的一部分。食物不错,床上有羽毛被和暖和的毯子。他们出了雇主家有自己的生活。 学徒结婚前会离开原先的雇主,找一家独立住宿的新雇主。在城镇,独立住宿越来越多。一个干活好手总会有工作。不少年轻人选择住在雇主家,因为食物好,床好,不用早上六点走到干活的地方。 蕾恩小姐的父亲以铁匠的身份初到烛镇绿里。他穿着新皮围裙,肩膀上扛着一筐工具,从北安普顿走来。这样的长途跋涉不是因为生活拮据,她的祖父其实是邻村的一个铁匠工头。当时的规矩是结束学徒期后,铁匠要去不同的铁铺工作积攒经验。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也被叫做“旅行工”,他们需要四处旅行。 蕾恩小姐的父亲没有走多远,因为他爱上了第一个雇主的女儿。她是独生女,家里的生意蒸蒸日上,虽然男孩是铁匠工头的儿子,女孩的家长不同意。 这段恋情一开始就遭到女孩家长的反对。母亲发现自己的宝贝女儿在给小铁匠补袜子,她一把夺过袜子丢到壁炉里。父亲说自己宁愿女儿躺在棺材里也不让她嫁给一个四处奔波的小铁匠。父母为女儿花了那么多心血,女儿至少该嫁个农场主。不过后来女孩的家长同意了这门婚事,小两口住在女孩家,后来继承了那栋房子。客厅里有一幅两人结婚的画:新郎穿着紫色的裤子,戴着白手套(他怎么把铁匠粗糙的大手塞到那手套里的?);新娘穿着紫色的丝绸裙,披着白色的蕾丝披肩,戴着镶着绿叶的白色圆帽。 年龄一到,蕾恩小姐就被送进了寄宿学校。寄宿学校很传统,女孩互相称呼“某某小姐”,甚至游戏的时候也这样。女孩们每天躺在卧室的地板上改善形体。惩罚都是根据犯错的大小而量刑。蕾恩小姐长大后觉得最好笑的回忆是得意地站在讲台上,一边重复说“收腹”,一边拍拍肚子。她们练得一手好字,擅长针线活。当时这样的教育对于七八岁的女孩来说是足够的了。 蕾恩小姐打开一个抽屉向劳拉展示以前的宝贝。她给劳拉看一只丝绸长筒袜“你觉得我补得怎么样?”。劳拉接过袜子才发现脚跟和脚趾部分都是补上去的,补上去的部分和原来拼接得天衣无缝,针脚繁密细腻。 劳拉说:“这一定花了很久时间!” “这花了一个冬天。真是浪费时间,我从来都不穿它。我母亲找出这袜子,让我在男人们在家的时候缝。在男人面前缝衣服是不合适的,除了男人的睡衣,自然不能缝内衣。在室内读书也会被当做浪费时间、无所事事。但是剪开袜子重新缝好就会被当做勤劳的象征。你真幸运没生在那个年代。” 虽然蕾恩小姐缝补技术一流,她不再自己缝衣物,这活都是齐娜的。也许她觉得自己把一辈子的针线活都做完了。 蕾恩小姐有一辆马车和一只栗色的母马叫佩吉。马修和两个小铁匠每周三次去拜访不同的马厩,他们带着马掌和工具。有时剩下的一个铁匠也出门,铁铺就变得阴冷寂静。劳拉溜进铁铺,呼吸着铁和灰烬的味道,拉动风箱看着灰烬变红,掂量大铁锤的重量,用小铁锤敲到铁砧。晚上大家都睡觉的时候,送货人把铁条搬到铁铺门口的草地,“克零克零”的声响像在敲铃。送货人拍拍疲倦的马,沉重的车轮碾过地面。 各式各样的马匹被送去打马掌,拉车的马安静又耐心。杂货店和屠夫拉篷车的马;吉卜赛人瘦弱的老马;还有外村人丢了马掌的马。村里有几只驴子也需要打掌,这都是年纪最小的铁匠的活,因为其他人觉得给驴子打掌有失身份。过路人会开玩笑“谁告诉我动物和人谁是老大?我看不出之间的区别啊。” 多数马很耐心,有些人一走近就又蹦又踢。马修熟练地安抚受惊的马,轻松地打好马掌。他俯在马耳边轻语几声,也许是手和声音平静了躁动的马。大家觉得马修一定是给马说什么奇妙的东西。马修说:“我只是用马的语言和它们说话。” 当地的马都有名字,连打掌的账单上都写着:“给某某。打掌:紫罗兰、乖孩子、白脚或者灰女士。”账单上有“全部”“前掌”和“后掌”。马掌被绳子穿好挂在墙上,只要做些小改动,就能给打上。马修告诉劳拉:“没有哪两只马的蹄子是一样的。它们的脚掌像人一样有不同形状。”铁匠经常对马说:“姑娘,这下弄好啦。这下你能连续跑上个十英里了。” 铁铺还换铰链、栏杆、门以及家庭用品。有一次铁铺装好一扇门只收了二十磅。马修说那其实值五十镑。他在这扇门上花了几个月的功夫,早起晚睡。不过这完全出于对工作的热爱。门装上以后,平时很少出门的马修穿上最好的衣服,出去转了一圈为了欣赏自己的杰作。 铁匠们自豪于自己的手艺,他们吹嘘说:“一个好铁匠无论如何都不担心工作。马总是要打掌的,这活只有我们能干!” 铁有多种用法,铁匠也会做不少活。二十年后,铁匠变成了机械维修师,勇敢地把零件拆开不管能不能拼上。他们犯了不少错,但是顾客也不知道。很快他们就凭着经验成为了专家。门口的招牌改成了“机械专家”。他们短时间内就凭借耐心和巧手完成了向机械时代的转型。 28 成长的痛 烛镇的假期只是劳拉一年时光中的一瞥。一到月底,学校寄来一封说下周一开学的信,返校的日子就到了。除了村里新添了几个婴儿,苹果树上多了一窝蜜蜂以外,村里没有什么变化。邻居们谈论着相同的话题。庄稼长势喜人。有人总比邻居多捡半筐的稻穗,这让邻居大惑不解,因为大家花的时间都差不多。井里的水位变低,好在没有枯竭。大家期盼着:“亲爱的上帝,请给我们些降雨吧。”大家互相安慰着:“好天气总归要来的,不管咱们愁还是不愁。到时候井水满满的,小鸭子就在泥巴里游泳。这好日子不久就来了。” 劳拉离开雀起乡的时候是夏天,回来的时候就秋天了。野苹果沉甸甸地挂在枝头,象牙白色的鲜花光泽鲜艳。庄稼收割后留下一截截麦茬。羊群被带进田里吃草,过些日子犁头会碾过田野。 家门口的梅子树果实累累,炖果酱散发出的酸甜味道让邻居都流口水。做好的果冻和泡菜在橱柜上排得整整齐齐。金黄的西葫芦、洋葱、百里香和鼠尾草从钩子上挂下来。柴堆满满的。 才回家的几天劳拉觉得村里的一切变得小而平淡。她说起假期的见闻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个游客。很快这种感觉消失了,她适应了原来的生活。在烛镇亲戚家的小住让劳拉体验了新鲜的生活,但是家里的朴素整洁让她觉得心安。她知道自己的根扎在雀起乡。 劳拉去田里徜徉的时间越来越少。她从学校毕业的时候,家里已经有了四个弟弟妹妹。一个妹妹和劳拉睡一张床,还有个妹妹和她们挤在同一个房间。她晚上睡觉的时候轻手轻脚地生怕吵醒她们。放学后,劳拉要照顾最小的弟弟。劳拉喜欢推着婴儿车带弟弟妹妹出门透气。婴儿车左边坐着棕色眼睛金色鬈发的弟弟,右边坐着胖嘟嘟神色凝重的妹妹。婴儿车只能在路上推,而且要按时回家。劳拉没有时间读书或者在田间游荡。劳拉依然享受妈妈的床头故事时间,这回听众变成了弟弟妹妹。她喜欢观察弟弟妹妹听故事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她还喜欢纠正妈妈的故事里不准确的地方。劳拉到了村民说的“尴尬的年龄”,不再是孩子,却开始惹人嫌,“应该在盒子里关上两年”。 劳拉在学校交的第一个朋友叫艾米丽?罗斯。她成天说“艾米丽?罗斯做了这个”“艾米丽?罗斯做了那个”“艾米丽?罗斯这么说的”。如此高的频率让妈妈心烦不已,一听到“艾米丽?罗斯”就头痛。 艾米丽?罗斯是一对年长的夫妇的独生女。她们一家住在教区另一边一栋风景如画的小屋里。菱形的窗户、茅草的屋顶,走道上鲜花烂漫,还有一条蜿蜒的走道延伸到锈迹斑斑的院门。这是劳拉梦寐以求的房子,远离尘嚣,美丽宁静。她有时也希望自己也是家里的独女。 艾米丽?罗斯是个结实的小姑娘,苹果脸,蓝眼睛,亚麻色的麻花辫。有些女孩的麻花辫细地像老鼠尾巴,有的像从后脑勺那戳出一个角。艾米丽?罗斯的麻花辫粗得像绳索挂在腰后,用一个整洁的蝴蝶结收尾。有时她把辫子盘在肩后,辫梢触到脸颊,这让劳拉觉得迷人极了。 艾米丽的父母比邻居们收入高些。除了家里孩子少的缘故,艾米丽的父亲是个牧羊人,收入不错,母亲做针线活。艾米丽有漂亮的衣服、舒适的家和父母全身心的关爱。虽然她自信满满,却不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她是个甜美的姑娘,脾气好,性格好,就是有点固执。不过她的固执都是为了做好事,这也算得上是美德。 劳拉觉得艾米丽?罗斯的卧室简直是公主的闺房:白墙上散落着粉色玫瑰骨朵的图案,粉白的小床,白窗帘上系着粉色蝴蝶结。她不用照顾弟弟妹妹,也不用担心家务。她可以成天躺在床上看书。可是她的兴趣在做针线活、在小溪里嬉戏以及爬树。她上学的路上要穿过一片树林,她夸口爬过每一棵。她爬树纯粹是为了好玩,不是为了炫耀勇气。 小姑娘在家受尽呵护。妈妈问她想吃什么,而不是随便给她做些什么。如果没有她喜欢吃的,妈妈会觉得很抱歉。有一次劳拉在放假的时候拜访艾米丽?罗斯,主人用海绵蛋糕和樱草酒款待客人。还有一回劳拉吃到了羊尾饼。主人告诉劳拉这些羊尾是从小羊身上割下来的。如果不割掉,羊尾巴会在雨天变得又湿又重,让羊非常不舒服。牧羊人把割下的羊尾带回家做饼,或者送给朋友。劳拉不喜欢从活羊身上割尾巴的做法,但是事已如此,她觉得在别人家吃饭剩下食物是不礼貌的,于是就吃得干干净净。 劳拉和艾米丽在学校的最后一年很自由。她们被允许互相抽查拼写和背诵,还允许有算术题的答案。一方面老师忙着其他的孩子们,另一方面这是对她们的信任。当年和劳拉同班的孩子不是离校工作了,就是留级准备补考。 夏天的时候,两人可以在老师的花园的丁香树下写作业。冬天,两人舒服地坐在老师的火炉边烤火,偶尔帮老师烤好土豆做晚餐。劳拉知道这些优待都归功于艾米丽?罗斯。艾米丽是学校的骄傲,成绩一流而且针线活做得特别好。她的手艺好到可以做老师的衣服。劳拉记得艾米丽坐在垫子上,周围堆满了纱线,细心地缝着一件睡衣。劳拉坐在火边为老师烤鲱鱼做晚餐。 劳拉清楚地记着这幅图景,因为那是情人节的第二天。艾米丽告诉劳拉前一天收到的情人卡片。她给劳拉看了那张银色花边的卡片,上面写着。 玫瑰鲜红, 紫罗兰深沉, 康乃馨香甜, 却不及你甜美。 劳拉问起谁是送卡片的人。艾米丽假装在地板上找针。劳拉再次问她。艾米丽告诉劳拉烤鲱鱼应该对着炉火而不是窗边。 老师布置的作业有城市、国家和皇室姓名的拼写,还有复杂的算术。这在劳拉看来都是浪费时间。她记忆里只有历史和地理的知识,有些段落经久不忘。她看完了老师书架上有关旅行和诗歌的书籍。 两人互相背书,艾米丽帮劳拉做算术,劳拉帮艾米丽写作文。她们用剩下的一两个小时读小说。有时候劳拉织毛衣,艾米丽做针线,两人舒适地在跳跃的火苗边听水壶在炉子上咕噜噜。学校传来的声音被墙壁隔断。 在学校的最后几个月两人有无尽的话说。艾米丽坠入爱河,劳拉耐心倾听。这不是孩子过家家般的游戏,而是真情实意的爱恋。艾米丽和男友诺曼从初恋一直走向婚姻,相守了一辈子。 诺曼是邻居家的儿子,住在离艾米丽家一英里外的村舍。诺曼会在艾米丽参加合唱团排练的时候出现,两人挽着手在林子里散步。规矩的艾米丽说:“诺曼,你只能在我们说晚安的时候吻我。我们还年轻,订婚还太早。”她从没告诉劳拉诺曼作何反应,也没说诺曼是否遵守了接吻法则。被问起两人在一起谈论什么的时候,艾米丽说“就谈论我们两人”,仿佛没有其他话题。 两人年龄到的时候,他们下定决心结婚,无论一切艰难险阻。事实上他们没有遇到任何阻力。一两年后,双方父母发现了两人的恋情,于是被要求以男女朋友的身份见家长。艾米丽在邻村做裁缝学徒的时候,手上已经戴上了一枚金色的戒指。诺曼可以堂而皇之地在晚上送她回家了。 劳拉最后一次见到小伙伴的时候,艾米丽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她丰满了些,头发盘起,眼神澄澈,面若桃花。她的两个可爱的孩子坐在婴儿车里。周围人说:“孩子和妈妈一样美好。”她的丈夫都不愿让风吹到她。艾米丽还是那个善良、直接、固执的艾米丽,她坚信对好人而言,世界是个美好的地方。 站在艾米丽身边,劳拉觉得自己衰老憔悴。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年轻人喜欢摆出一副看穿尘世的样子。 劳拉在雀起乡外生活的朋友叫自己“世纪之末的一代”。 劳拉离校后对自己何去何从一无所知。有几个月她很难适应在家里的新角色。 劳拉的妈妈有五个孩子要照顾,仍然坚持着对家庭生活的高要求。她对持家有道的标准是每一个角落都要干净,床上铺着干净的床单,家里七口人穿得干净,晚餐可口,每周末有蛋糕做茶点。她缝缝补补到午夜,黎明前起来洗衣服。她对小孩子有无限的柔情爱意,越小越无助越能激发她的母爱。劳拉说话的时候,妈妈总是长话短说,言简意赅地表达意愿。这不是她不爱劳拉,只是她没有多余的精力给大孩子。 母亲后来才说起当时很担心劳拉。劳拉是个早熟的孩子,沉默寡言,很多奇怪的念头,也不和同龄人交朋友。劳拉和埃德蒙的前途让妈妈焦虑不已。 妈妈打算让劳拉做保姆,让埃德蒙做木匠。可是两个孩子不这么想。埃德蒙是第一个抗议的。虽然木匠是个不错的职业,他却没有任何兴趣。妈妈说:“木匠是多值得尊敬的工作啊。瞧瞧帕克先生,住着好房子,参加葬礼的时候还能戴着高帽子。” 戴着高帽子对埃德蒙没有吸引力。他根本不想做木匠或石匠。他愿意做火车司机,他最想做的是当兵环游世界。妈妈觉得服完役后大好的时光都被浪费,过不了正常生活,还养成了喝酒的坏习惯。瞧瞧村里的汤姆芬奇,面黄肌瘦、脾气暴躁,在田里干活心不在焉。埃德蒙觉得即使当不了兵,在田里干活也不错。 埃德蒙叛逆的态度狠狠地伤害了妈妈。“种田有什么不好?人要吃饭,总要有人来种地。我宁愿踏踏实实地种好地,也不愿意在木匠铺子里弄得一地锯木屑。要是我不能去当兵,我宁愿种地。”母亲听了这话难过地掉了些眼泪,不过后来她也想通了。男孩总是不明白自己该做什么,长大了自然会懂事的。 劳拉更让妈妈头痛,因为她比埃德蒙大两岁,到了要自力更生的年龄。也许是对劳拉未来的不明了,妈妈的态度有所保留。有一天劳拉照顾婴儿的时候一手拿着书,躲开了试图抓她头发的弟弟的小手。 妈妈严肃地说:“劳拉,我不想这么说,但是我真的对你失望了。我刚才看了你十分钟,可爱的弟弟坐在你腿上,你却埋头看那本书。(可爱的宝宝,谁能抱着你还看得进书简直是铁石心肠。来妈妈抱抱。她怎么能把你可爱的小手推开呢!)劳拉,这样是不行的。你这样永远当不了一个保姆。我知道你喜欢孩子,但是你不懂怎么照顾孩子。给你带大的孩子以后肯定要长成一个傻瓜。你要和他们说话做游戏,让他们高高兴兴的。别哭了。这就是你的性格。咱们想想你还能做点别的什么吧。也许我能让瑞秋表妹收你做裁缝的学徒。不过你的针线活比带孩子还要糟糕。咱们看看还有什么机会吧。不过你的确让我失望了。” 十三岁的劳拉感觉自己的生活处在一片废墟中,这不是她人生唯一的打击,却是最刻骨铭心的一次。她不是特别想做保姆,她总是不确定自己未来该做什么。她喜欢孩子们,可是她有足够的耐心吗?她可以让大孩子高兴,但是照顾婴儿让她手足无措。这种一事无成的挫败感让她心痛不已。 劳拉不知道以后靠什么谋生。也许她和埃德蒙一样喜欢种田。那时候很少有女人在田里干活,或许农场主都不愿意雇佣她。即使她能找到活做,她的父母也不会同意。埃德蒙找到了在木棚里哭泣的劳拉,他安慰说:“种地有什么不好?”埃德蒙早就打算好了,自己和姐姐住在田边的小房子里,姐姐负责做家务,他种地。姐弟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就讨论小屋的选址和晚餐的食物。他们的菜单上一定有糖饼。最后他们告诉了妈妈这个打算,妈妈被吓得不轻:“你们两个谁也不许再提这个愚蠢的打算了。也不许告诉任何人!你们还没和别人说过吧?要是说了,人家肯定觉得你们是疯了。我真为你们的怪念头觉得丢人。你们要出去见世面,不许一辈子在田里荒废。劳拉,你是最大的孩子,应该懂事了。你怎么会让弟弟有这么奇怪的想法呢?” 埃德蒙也觉得种地的计划不可行,他私下里还说不愿意做学徒,但是还是想出去见世面。他祖辈的匠人精神慢慢地影响了埃德蒙。 烛镇那年流行猩红热,劳拉没有去烛镇度假。表兄约翰尼来了雀起,给狭小的屋子又添了一个人。他在雀起乡被管得很好,不再是“宝贝,你想吃什么?”,而是“约翰尼,把东西吃掉,要不你饿的时候连吃的都没了”。清新的空气和简单的食物一定对他大有裨益,他长高又长胖了。劳拉的妈妈在约翰尼成长的关键阶段起到了重要作用。 劳拉担忧前途担忧了一个冬天。春天到来,铃兰漫山遍野,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对着绚烂的野花高兴不起来。她坐在树枝上,对着山花烂漫,心里想:“瞧瞧我,今年一点都不欣赏这些美景。我这是怎么了?” 劳拉惊恐地发现自己在长大,在一个新的世界无栖身之地。她被未卜的前途困扰了几个月,虽然有时自己都感觉不到,多变的情绪就是内心状态的写照。这种压抑的感觉让她愁云满布,邻居都说“这孩子看上去像做了噩梦”。 这压抑已久的情绪最后一扫而光。她有一天跑到旷野,站在一座小石桥上看着溪流淙淙。这是十一月的天空,阴暗而潮湿。溪流窄窄地穿过田野,周边有低垂的树枝,枝头挂着晶莹的水珠,常春藤浸入了溪水。 群鸟从树丛里飞起,路上的马蹄声哒哒,除此之外一片静谧。村子就在几百码之外,劳拉听不见村庄的喧闹,也看不清烟囱顶。 这熟悉的场景在劳拉眼里显得可爱无比。新鲜的绿苔、光亮的常春藤、挂着水珠的枝头似乎都为劳拉的存在而存在,湍急的水流仿佛给她捎来消息。她觉得神清气爽,烦恼无影无踪。她不再推理,她厌倦了太多的推理。她静默地站着,让烦恼沉没。这一刻,这些细微的美好,让她如获新生。 一种单纯的快乐浸满了劳拉全身,虽然责任的重担又很快压在她身上。她第一反应是大笑了出来,自己为这么点小事伤神真是傻极了。一定有成千上万个和她一样无所适从的孩子,她却以为自己是唯一的案例。内心深处,劳拉明白,生命中最大的喜悦来自这样的景致。 29 劳拉离开 妈妈低下头从烤箱里取东西。劳拉第一次意识到妈妈的模样有所改变:她的蓝眼睛变得更蓝,娇柔的面色褪去。她柔软纤弱的身体变得干瘪,额头出现了几丝银发。劳拉意识到妈妈在变老,会很快死去。她因为给妈妈带来这么多麻烦而感到愧疚。 可是妈妈才四十岁,还没觉得自己垂垂老矣,觉得死亡还遥远。虽然她已经过完了一半的时光。 妈妈欢欣地说:“天啊,看你长得真高!很快我要踮着脚才能给你系上蝴蝶结了。吃一块土豆蛋糕?今早小母鸡比蒂下了第一个蛋。鸡蛋不是很大,我就想拿它和橱子里的土豆做个蛋糕。家里还有些糖,反正价钱不贵。” 劳拉享用着刚从烤箱里拿出的蛋糕,这味道好极了。弟弟妹妹们不允许餐间吃零食,这种特殊优待算得上是妈妈的偏爱。 爸爸给弟弟妹妹们搭了一个秋千。她听见一个孩子喊着“高一点!再高一点!”。屋里只有劳拉、妈妈和睡在摇篮里的婴儿。砧板和擀面杖在桌子一边,锅里的炖菜香气四溢,在锅里冒着热气。劳拉有一种想告诉母亲自己有多爱她的冲动。可是这种感觉难以用言语表达,她只能夸奖土豆蛋糕美味。 也许劳拉的脸出卖了她的想法。那个晚上母亲谈起了三年前去世的外公,她对劳拉说:“你是唯一一个能聊起他的人。你父亲和他从来都谈不来。其他的孩子都太小不记得事情。很多事情都发生在他们出生前,只有你记得那些事情。我总能和你聊聊以前的事情。” 从那天起,母女俩有一种新的关系。母亲一如既往地对劳拉好,她对劳拉多了信心。劳拉又高兴起来了。 无奈的是,两个人开始理解对方的时候却是离别的时候。初春,烛镇的女邮局长寄来一封信,询问劳拉是否愿意做邮局的学徒。信里说在邮局里工作自由的时间会少,但是“我不指望劳拉永远待在邮局。她以后会发展得很好的。那时候我和总部商量,看有没有更好的职位给她。” 五月的一个早晨,马车停在门口,载上了劳拉崭新的刻着名字缩写的小箱子。劳拉穿着灰色的羊毛罩衫,领子上绣着花边。她坐在马车上靠在父亲身边。 “再见了劳拉。再见,再见。别忘了给我写信。” “还有我,记得单独给我写信。”小妹妹说。 “做个听话的好姑娘,一切都会顺利的。”好心的邻居说。 “卖每一张邮票都要微笑。”酒店老板建议道。 马跑了起来,劳拉望着绿色的田野和灰色的小屋,想到妈妈正在思念着自己,眼泪打湿了脸颊。 爸爸惊讶地看到女儿脸上的泪水,温和而不情愿地说:“这是你的家,一直都是你的家。” 不管雀起乡有多么局限,都是劳拉的家。她在村里度过了美好的时光,以后回家探亲只能待上几个星期,她把家的样子深深地印在脑海里。 30 小村到小村 劳拉和父亲坐在马车的前排,和邻居们挥手道别。他们喊着:“再见了劳拉!再见!做个好姑娘!”劳拉微笑着挥手,尽量不要因为穿着新衣服戴着新帽子还拎着刻有名字首字母的新箱子而表现得不自在。 马车开动,更多的妇女来到门前瞧热闹。这不是卖煤人或是鱼贩子来的日子,面包师要几个小时候才来,在闭塞的小村里,出现辆带轮子的车都能引起些小轰动。女人们见到劳拉和她的新箱子,站在台阶上告别。在马车驶向村口之前,女人们就凑成了一圈。 劳拉的离开在村里引起了一阵讨论。这个年纪的姑娘出去做活在村里很常见,比劳拉年纪小出去讨生活的都有。只是那些姑娘都背着包裹走路去火车站,她们的父亲在前天晚上用小推车把要带的东西推到火车站。劳拉却雇了酒馆老板家的马和马车。 这是因为烛镇绿里虽然只有八英里远,却在经过镇上的另一条火车线路上。坐火车需要转两次车且在中转处等上好久。这样新奇地离去让村里多了个话题。在十九世纪初的村里,任何新话题都弥足珍贵。 劳拉十四岁半,粗粗的麻花辫挂在背后。离开的早上她折起了麻花辫系上个黑色的蝴蝶结。当劳拉刚确定去烛镇绿里的邮局上班的时候,妈妈想该不该让劳拉像个大人一样用发卡盘起头发。后来妈妈看见邮局柜台一个女孩发辫上系了个蝴蝶结,她觉得劳拉也该这样。妈妈买了个黑色的蝴蝶结,因为她觉得村里女孩戴上彩色蝴蝶结活像集市上的马匹,鬃毛被梳好系上缎带。她叮嘱劳拉:“小心蝴蝶结里的海绵,经常挤压下恢复原状。这东西花了不少钱呢。以后要是自己买衣服,一定买能付得起的最好的。好东西是很经用的。”但是劳拉都不敢想起母亲,她还没从离别的伤感中缓过神来。 她开始想自己的新箱子,里面装了日常的衣服和她的宝贝:收集的压花,新生弟弟的一缕头发,一本练习簿。练习簿是弟弟埃德蒙送的,上面写着“劳拉的日记”,她保证每晚都写。妈妈还给劳拉准备了几件像样的衣服,用的是结实的白印花布,用钩针绞的边。 劳拉的妈妈经常说:“我家的孩子出去过活要是没有件像样的衣服,我宁愿挨饿!”劳拉准备出发之前,妈妈偷偷地买布裁剪,忙活了好几个月。她说:“我告诉过你时间一到衣服很快就能做好。”劳拉心里知道妈妈筹备了多长时间。 劳拉的爸爸做了箱子,打光后用铜钉嵌出劳拉名字的缩写。箱子的一角里有爸爸给的半克朗,小心地用纸包好。 箱子里的家当,身上穿的衣服,年轻而健康的身体,基础的教育以及自己看书学会的零星知识,这些是劳拉的所有财产。她的父母竭尽所能帮她置办出门做活的家当。家里还有四个小孩子需要大人照顾。劳拉的未来只有掌握在自己手里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所有的东西甚少,也不惧怕无法预见的未来。她无法想象自己结婚或者变老,甚至觉得自己连死去都是不可思议的。 她所有的疑虑都来自于眼前。她只熟悉自家的小屋和几个亲戚家,如今却要住在别人家里。她要开始挣钱,学习新的本领。她担心在工作上手足无措,或是犯错太多被人觉得愚蠢。 烛镇绿里邮局的女局长蕾恩小姐是劳拉妈妈少女时代的朋友。劳拉去她家做过几次客,很喜欢她。劳拉觉得蕾恩小姐也挺喜欢自己。这似乎让这种新关系更复杂。劳拉该觉得蕾恩小姐是个家里的老朋友呢,还是个新老板呢。妈妈听了这疑虑后笑了,说道:“这孩子,总是自找麻烦!有啥好担心的?你就自然点,蕾恩小姐自然也会自然点的。既然提起了,你就不要叫她阿姨了。那时候你是她的客人还能叫她阿姨,现实最好叫她蕾恩小姐。” 父女俩驶上主道,父亲开始催促马儿。他不是个耐心的人,那么冗长的告别让他耐心顿失。“这么没完没了!”他咕哝着:“总不能租辆马车就成了世界第九大奇迹吧!”但劳拉觉得邻居是一片好心。布拉比太太建议道:“去吧孩子,变得有钱,长胖点。不管去哪,都别忘了家里。”有钱是没希望了,劳拉的薪水是半克朗一周,也存不了钱。对瘦骨嶙峋的劳拉来说,长胖更不可能。邻居们都说她“瘦得像白鹭,只剩腿和翅膀了”。她最肯定的是不会忘记家里人。 劳拉扭头看着绿色的玉米地和灰色的村舍,其中有座是她家。她脑海里浮现着妈妈熨衣服,小妹妹在走廊上玩耍,想最亲爱的弟弟会不会放学回家想念自己。希望弟弟记着给花园浇水,给兔子喂草。不知道他稀不稀罕读她寄回家的日记。 五月的暖风擦干了劳拉的眼睛,抚慰了她酸痛的眼皮。路边被她喜爱的春花覆满,到处是刺耳和白屈菜,还有一片片的婆婆纳。在绿篱笆丛里一只黑鸟在唱歌。谁能在这么好的日子里伤心呢。她看到草地里有一大丛西洋樱草,便央求父亲停下来等她摘一大束送给蕾恩小姐。她坐在马车后座把脸埋在芬芳的花束里,以后这樱草的香气会让她想起那个五月的早晨。 中午的时候,他们经过一个村庄。父亲去酒馆买一品脱的啤酒,还给她买了一大杯冒泡的橘子水。她坐在高高的座椅上优雅地吸着饮料,模仿着农场主的妻子喝东西的样子。一个年长的牧师朝她看去,说不定他在想那个长相有趣的姑娘是谁。其实劳拉自己心里清楚牧师脑子里想的是下周日的布道该说什么或者该不该去拜访这户人家。十四岁的孩子喜欢找自己与众不同的特质。劳拉棕色的头发浓密柔软,她有着漂亮的棕色眼睛和红润的脸颊。这些是她算得上好看的特征了。妈妈经常说:“被街上的人多看上一眼总不会生气的。”要是劳拉听到这话觉得心虚,妈妈会加一句:“要是不是个美人,也该庆幸自己不是个怪物。”在相貌上,劳拉没有值得骄傲的。生长的乡间受过的教育不多,她也自知愚昧。她还觉得自己品性也一般。所以最中肯的是想象自己长相有趣。 父女俩到烛镇绿里的时候,大家还在睡午觉。那一大片不规则的绿地就是这地名的由来。草地上有一只吃草的驴子和一群鹅伸长了脖子审查新来的马车。孩子们在学校上课,父亲们在田里或是作坊里工作。草地边一排商店开着门。一个围着白围裙的人站着打呵欠,伸着懒腰。一条老牧羊犬睡在路中央。教堂钟声响起,敲了三下。周一的午后妇女们忙着洗洗涮涮,没空像往常那样推着婴儿车经过商店门口。 远处,一匹白马站在铁匠铺门前的树下等着被打上马掌。屋里铁砧的叮当和风箱的呼啸都听得见。 铁匠铺旁是一排低矮的白房子,窗下有个红色的信箱。窗子上有块板写着“烛镇绿里邮政电报局”。铁匠铺门上有块板写着“道可思?蕾恩,铁匠”。 除了打铁和白马打盹儿的声音,这头比商店那头更安静。马车靠近停下后,一个年轻的铁匠走上前去搬下劳拉的箱子,轻松地扛在肩上,仿佛轻地像一片羽毛。“夫人!新来的小姐到了。”铁匠到门口叫了起来。一会儿邮局的门铃响起,蕾恩小姐出来迎接新助手。 蕾恩小姐不算高大,身材瘦小,但是有种凌然不可侵犯的气质。她走路时丝绸摩擦的声音给她增添了份威严。明亮的黑眼睛是她灰黄的脸上唯一可见的亮点。这双眼睛一直默默地观察着周围,有时有着透射人心的光芒,有时闪烁着恶意,很少有时候因同情而眼神温和。她那天穿着一件玫色的上衣,围着黑色绸缎的围裙,浓密的黑发盘在头上。 这不是人们期待的拥有铁匠铺的蕾恩小姐。要是她早生一个世纪或者晚生半个世纪,她就能亲自抡着铁锤打铁了,她有无穷尽的精力和热情。在她的年代,有教养的女人要是离家四墙之外工作就是斯文扫地。雷恩斯小姐很满意管理家庭藏书以及家族生意。在邮局的工作是她旺盛的精力的另一个出口,这给她提供了观察邻居生活并分析他们动机的机会。 这样说蕾恩小姐的动机未免让人觉得恐怖,但她没有滥用权力。她严守职责中需要保密的地方,就是她笑话顾客的小毛病也是私底下笑话。村里人都说她聪明,“蕾恩小姐是个聪明人,还好聪明得不让人讨厌。”只有两三个和她有过节的人说要是活在以前,这女人准要被当成女巫烧死。 劳拉到的下午,蕾恩小姐心情很好。“到得正是时候。”她亲了下劳拉,“我忙得要命,一次就有六七个人要邮寄东西,电报铃响个不停。孩子啊,现在没那么忙了。下午的邮件过一个小时再处理也行。你们俩都进来,咱们在工作开始前好好地喝杯茶。” 劳拉听到工作如此繁重惊了一下。她担心自己没法应对这样的压力。其实她没必要害怕,邮局的忙乱主要存在于蕾恩小姐的想象中,好让她的办公室比现实中要重要得多。 劳拉父亲要拜访在烛镇的亲戚,不能留下来喝茶。劳拉目送着父亲远去的背影心里在一点点下沉,仿佛一个熟悉的世界就此消失了。不过她的童年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新生活有那么多要见识和学习的东西。 劳拉随着蕾恩小姐走过办公室,来到厨房,钟走到了三点四十五。真正的时间是三点十五,厨房的钟刻意提早半小时好让家务之类的琐事掌握好时间。把钟调前是很多家庭的老习惯,这样能保证早上四五点钟起床。铁匠们六点开始工作,女仆齐娜七点开始,蕾恩小姐和劳拉也七点左右开始分装信件。 厨房是个铺着石头地板的大房间,有两扇大窗子和一张能让一大家子同时开伙的长桌。铁匠铺的工头和三个未婚的铁匠住在屋里,他们在桌上都有一席之地。蕾恩小姐的椅子比别人的高一截,放在桌子一头。在对窗的一面坐着劳拉和工头,两人中间有一个留给客人的座位。劳拉的位子递茶杯和碟子很方便。三个年轻的铁匠并排坐在桌尾。女仆齐娜自己坐在一张小边桌边。除了喝茶,用餐的时候都是固定这样坐。 烧饭和洗碗在厨房后完成。厨房前部起到起居室的作用。火炉前有个新换的带灶台的炉栅。但烟囱角还保留了。一块红黑相间的地毯上放着蕾恩小姐的椅子和其他几个炉边椅。其他部分的石头地板上铺了几块垫子。 黄铜的烛台、杵和研钵装饰了壁炉架。墙上挂着黄铜的暖锅和几幅彩色画。一幅画里是第一个用伞的人,大雨倾盆而下,周围人用揶揄的神情看着打伞的人。梳妆台上一个蓝白的碟子里盛着些橘子,虽然干瘪,依然清香扑鼻。 这里都保持着蕾恩小姐当初继承的原样,她只在火炉边加了几张摇椅。要是有时髦的朋友劝她把房子装饰得现代些,她会说:“我父母和祖父母觉得够用的东西,我也觉得够用了。”对家庭的忠诚对她而言是个借口,她就是喜欢继承来的老东西。 劳拉到的下午,一张小圆桌在火炉前摆好,茶点一应俱全。多么丰盛的一桌啊!有新鲜的煮鸡蛋、司康饼、蜂蜜、自制的果酱还有一碟新鲜的班伯里蛋糕。一到赶集的时候,邮差都要给蕾恩小姐带上一打蛋糕。 劳拉头一回一顿饭里可以吃两个鸡蛋,却只有胃口吃下一个。那碟美味的入口即融的班伯里蛋糕,劳拉几乎没动,因为她激动紧张得没有胃口。蕾恩小姐一人吃了两人的分量,食物是她唯一的弱点。她在司康饼上涂好新鲜的黄油和黑加仑果酱,顶上盖上奶油,一边吃一边询问劳拉母亲的情况,还解释了工作有哪些职责。期间邮局的门铃响了一两回,蕾恩小姐擦擦嘴,庄严地去卖邮票了。茶点时间是一天最安静的时候,之后就开始了高峰期,劳拉可以在蕾恩小姐身边跟着。 蕾恩小姐麻利地盖邮戳让劳拉佩服不已。那些回答顾客询问的专业词语在劳拉听来,都像谜一样让人费解。 人们不断地来收发信件,门铃叮当响个不停。早上会有一批送到的信函,一般穷困的居民会在下午来等信。他们略带抱歉地说:“蕾恩小姐,有我的信吗?”他们或是高兴或是失望的表情完全取决于蕾恩小姐的回答。有些境况不错的顾客走进门一言不发,扬起眉毛。蕾恩小姐不需要顾客报出自己的名字,她早对烛镇绿里的居民烂熟于心。她甚至不用查标着字母的信箱,她分类信件的时候早就记住那些名字了。她知道居民等的是谁的信,里面可能会是什么内容。她安慰那些空手而归的居民说:“下次早上来说不定有。这么短时间可能人家还没空回信。” 齐娜和几个铁匠在厨房喝茶。在办公室能听见茶杯的碰撞声和低沉的谈话声。这顿茶蕾恩小姐自己不会出席。齐娜不会坐女主人那神圣的座位,每从主桌上倒一次茶,她都回到自己的小桌子前。平时吃饭的时候,谈话都是蕾恩小姐和工头带领,偶尔会问齐娜当地有什么趣事,桌尾的铁匠们安静地吃东西不出声。女主人不在的时候就自由多了,有时齐娜尖锐的笑声能穿破铁匠们的一片哄笑声。有一回一个人把茶杯重重地拍在桌子上喊了声:“再来一杯!”办公室的门打开了,一个严厉的像女老师的声音冷冷地传过来:“麻烦声音小点!” 没人因为被当做孩子的口气说话而心怀怨恨,也没人计较没被当回事,齐娜也不因为自己坐一张小桌而不高兴。对他们而言,这都是规矩。那一代人有关自由的意识还没觉醒,屋里有足够的食物就能让大家心满意足。 茶点算不上正餐。蕾恩小姐会计算铁匠们喝茶用了多少时间。她清楚记得面包、奶酪和啤酒送上桌到被吃完的时间。铁匠们叫这顿“下午的大餐”。每人的盘子里都垛着面包和黄油,这是“主菜”。每天都有人问:“今天能给小伙子们吃什么主菜啊?”有时一盆新鲜的煮鸡蛋会摆在桌上。每人的定额是三个,总有多煮两三个以备不时之需。饭后,盆里空空如也。有时会有腌鲱鱼、猪肉饼或是冷香肠。 钟敲响五下,门口响起靴子上铁钉敲击的声响,铁匠们回来吃茶点了。他们把皮围裙在腰上绕起,衬着脏兮兮的工服,脸上湿漉漉的显得尤其干净。他们一边吃一边谈论那些被打掌的马们。“那匹灰马差点把我耳朵咬掉。真该让马夫在边上抓好它。”“可怜的白蹄子马,真是该退休了。今天它睡着了,差点跌倒压着我。你觉得它多少岁了?”“大概二十岁了吧。艾略特的爹以前骑着白蹄子去打猎。老头都死了十年了。但我看白蹄子还能拉个五年车呢。车里最多载个车夫,还有些鱼和包裹什么的,也不沉。听我说,白蹄子才不会那么早就死了呢。”铁匠们会谈论天气、庄稼还有新来的人,从微不足道的事情里找些乐子。和他们一门之隔的邮局办公室正忙得热火朝天。 劳拉第一天上班,不知所措地站在蕾恩小姐身边,非常想帮上忙,却无从下手。有一次有人要买一便士的邮票,她胆怯地去拿邮票,但被轻轻推到了一旁。后来蕾恩小姐解释说只有过了宣誓仪式才能正式工作。仪式会在当地一个宣誓厅里进行,申请人需要在正义雕像前宣誓。蕾恩小姐不能离开手上的活,劳拉只有自己去。劳拉担心不知道怎么按响门铃,不知道当时该说什么。天啊!新生活真是复杂啊。 宣誓的事情让劳拉一直心神不宁。好在蕾恩小姐建议劳拉去花园呼吸些新鲜空气。五月的花园苹果花绽放,桂竹香气扑鼻。 窄窄的小径两边是茂密的黄水仙、报春花、勿忘我,延伸到园子的尽头。一条蜿蜒的小路通向坚果树,还有一条通向菜园和蜂巢。花圃里点缀着蕨类和有刺的灌木,叶片湿润。一个好园丁会觉得这花园缺了章法,杂草太多。但碧绿阴凉的草叶让人心旷神怡。 房子边有一块地种的都是花儿,各色花朵挤在一个不规则的方形里,争相怒放。这儿有玫瑰花、熏衣草、百里香、红黄相间的苹果花、雏菊、大丽花和待放的牡丹。 村里一位老人一周来修整一次菜园,花园就没人管了。蕾恩小姐偶尔戴上手套种上几棵花苗。工头经过花园的时候顺手除些野草。铁匠们一年一次挖出枯死的根系。花儿们自由生长,因为不完美而动人。 劳拉的村里经常缺水,她惊异于这个花园有不下三口井。后门的水泵下有口井,用来做家务。铁匠铺门边的一口井用来干活。蜂窝边的一口井上锁着井盖,周围长了苔藓和荨麻。很久以前屋里人用它取饮用水。 住在周围的人都知道这口井的故事。之前大家都没意识到房子边有这口井。一天,年幼的蕾恩小姐走在花园里,一块石板硌了她的脚。她身子一歪,滑进了大坑。幸好她健壮,挥动双臂撑住地面,两条腿在空中晃荡。大人听到她的叫声跑来救援。她安然无恙,却惊魂未定。蕾恩小姐的妈妈把茶里兑上朗姆酒,让她一杯接着一杯喝。喝到第三杯的时候,小姑娘咯咯笑了起来说:“这井水比原来的井水味道好!” 究竟这口井何时又为何被弃用无从知道。蕾恩小姐的祖父母也不知道这口井的存在。老人们很早就住在这里,连蕾恩小姐的父母多次走过花园都没发现这口井。后来大家清洗这口井,试了下水质,就用它做屋里的水源。 劳拉晚上回到自己的卧室。她面对着粉色的墙壁,褪色的印花窗帘和自己的衣柜,累得只在日记上写道:“今天周一,来到烛镇绿里。”她躺在床上,听到齐娜呼唤猫的叫声,然后脚步沉重地上楼。铁匠们脚跟着地地走上楼。最后是蕾恩小姐滴答的高跟鞋的脚步声。 劳拉从床上坐起,截开窗帘。外面漆黑一片,雾气湿重,弥漫着草木和花朵的味道。除了清风掠过铁匠铺招牌的声响之外,一片沉寂。那时夜间的乡间路上没有车辆来往。 31 新手上路 第二天早上的宣誓没有劳拉想的那么让人畏惧。听差带着劳拉走进宣誓厅,说到“提摩西爵士,从邮局的小姑娘来了。”提摩西爵士笑容和蔼可亲。 等听差离开后,提摩西爵士开起了玩笑“小姑娘,你来这做什么呢?是不是做了坏事?要是你的确像看上去那样单纯无邪,我就不给你判个大罪。过来吧。”他把劳拉引到椅子边。劳拉乐了,她知道他白眉毛下闪烁着笑意的蓝眼睛是在和自己说笑。 劳拉拿起笔在厚厚的文件上签名。她觉得这善良有趣的老人身边仿佛有个光环在闪耀。 宣誓文件以“我庄严宣誓我永不私拆或者延误他人信函”开头,下面列了各种需要保密的情况。 她通读了文件,签上名。老爵士也署上名,折好文件让劳拉带回给蕾恩小姐,让她送到机关里。 提摩西爵士那天早上应该很有空,他和劳拉聊天,问她的年纪、从哪来、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在学校里学了什么以及对邮局的工作有什么想法。他最后说:“你是个教养很好的小姑娘。一定会有出息的。蕾恩小姐是个优秀的人,特别有效率,对她喜欢的人很和善。不过我自己是不敢惹她。呵呵,我真不该这么说!我记得她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呃,我还是别说了。我想你现在想吃点点心了吧。问问管家怎么去客厅。那儿有些茶和咖啡的。”劳拉行了个礼说:“谢谢您先生!不过我就不用了。”她路过走廊,走到边门,很高兴没有人。她才到的那会儿,听差逗她,要劳拉亲他一下。 走出公园,她回头望着洁白的大宅子、喷泉和花圃,心里想“谢天谢地结束了。估计以后再也见不到这个地方了。”其实她错了。以后的三年里,她每天早上要穿过公园、铁门、大榆树,走到宅子里。 才上手的几天,劳拉害怕自己永远学不会新工作。一个小小的乡间邮局就有一长串难懂的数字和表格。蕾恩小姐喜欢用数字代表不同业务,让一切看上去神秘莫测。过不了多久,劳拉就能熟练掌握“AB/35,K.21,X.Y.13”“蓝色的存款表格”“汇票摘要”“现金账户表”之类的。蕾恩小姐放心地在厨房桌子上登记账簿。 卖邮票是件需要耐心的事情,薄薄的一张邮票仿佛手一抖就会撕烂。面值大的邮票整齐地放在一个卡纸做的邮册里,这是用来寄包裹和电报的。取下的时候要从邮册的左边揭下。装钱的抽屉里有三个木碗分别盛金币、银币和铜币。这三个碗都满了,可以想象这世界上有多少钱呀!晚上结账的时候,劳拉喜欢把手指穿过闪耀的一堆金币。点好的钱放在一个黑色的盒子里拿上楼,包上一个旧羊毛披肩,放在蕾恩小姐衣柜的最上一格。偶尔盒子里会有纸币,却没有国库券。当时很多黄金用来做货币,国库券还没有发行。当时大量黄金涌入英国,只有富人才能接触得到。周六晚发工钱的时候一个工人能拿到半个英镑,做生意的人一周能拿到一个英镑和几个银币。 一开始劳拉数零钱的时候小心谨慎,生怕出错。好在她天生对数字敏感,很快就轻车熟路了。她喜欢和邮局的顾客聊天,尤其是生活穷苦的人。他们会告诉劳拉家里的琐事还向她征询意见。有些有身份的人在蕾恩小姐在的时候就忽略了劳拉,只有在只有劳拉一人在的时候让她服务。很快,大家都熟悉了这张新面孔。有一次劳拉进屋喝茶,一个邻村的农场主问:“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去哪了?”这是对劳拉的极大肯定。好在这种恭维只有一次,否则蕾恩小姐会不高兴的。蕾恩小姐喜欢劳拉,也为劳拉认真工作感到高兴,但心里总是希望自己在顾客心中是第一位的。 在邮局工作要从早上七点邮车到达一直忙到晚上关门,没有一周一次的半天假期。周日也闲不下来,早上有信件到达,晚上要准备好送出的信函。在政府直属的大邮局里工作是八小时制。好在那时候日子悠闲,工作性质简单,没有复杂的表格要填写,也没有政府救济金发放。村里偶尔有三四个老兵领政府的津贴,也是规律的一季度一次。上班的时候有足够的时间吃饭,可以看书织毛衣,要是两个人一起当班,有个人就可以去出去透透气。 最重要的是,工作的过程中有足够的互动。村民们不会在最后一刻冲向邮局寄信。他们散着步来到邮局,和工作人员聊聊天,还经常从自家花园给劳拉带个苹果或梨什么的。办公室里总有一捧鲜花,夏天是粉色的苔藓玫瑰和石竹,秋天是小朵的黄色菊花。 劳拉渐渐地和顾客熟起来了。有些人收到信件和电报后就告诉劳拉发生了什么。劳拉也像个老朋友般问这家在伯明翰的女儿的身体恢复情况,这家在澳大利亚的儿子的兵役,这家妻子的哮喘,或是这家丈夫有没有得到心仪的工作。大家问劳拉家里人身体如何,赞美她的新衣服,问她喜不喜欢某种花,可以从自己的花园给她带来。 早晨七点,邮递员从总部带着信件走到烛镇邮局。劳拉第一件事就是负责打开邮包,把信件分类。分信的地点原来是房子延展出的一间小屋,当时用作洗衣间。现在这间屋子铺上新的地板和天花板,摆上了用来放信件的长椅。可惜这里只有一个油炉用来取暖,冬天很冷。 每天早上,邮差把未分装的信件带到镇上,然后两个女送信员负责把跨村的信件分出来。年长的那个女送信员是谷宾斯太太,喜欢戴紫罗兰色的太阳帽配上围裙和披肩。她脾气不好,气势汹汹地说句“早上好”就没下文了,只有在讲到当地的丑闻谣言时才口若悬河。另一个送信员是梅西太太,三十左右,人很和善。 早上的邮递员托马斯?布朗身材健壮,头发变得花白。他过着公认的宁静而受人敬佩的生活。近来他对公共事务表现出极大兴趣,鉴于他不错的判断力,偶尔被邀请去仲裁当地的争端。他不吸烟不喝酒,唯一的恶习是爱发牢骚,对天气的意见尤其大。他坚信坏天气是被某个记恨邮递员的人安排的。 在劳拉认识托马斯之前,他加入了一个教堂复兴运动小组。以前人们排着队向托马斯咨询世俗的事物,比如,三只鸡被老狐狸在夜间叼走,流浪汉践踏了自家的卷心菜地。现在大家开始向他请教有关灵魂救赎的问题。他一见到个熟人就问:“您的灵魂怎样了?”有时干脆直接地问:“您找到救世主了吗?”被这样的问题当头一击,每个人都嗫嚅着看上去愚不可及。 “蕾恩小姐,您是基督徒吗?”托马斯把这个问题抛给了蕾恩小姐。蕾恩小姐镇定地说:“我不觉得自己是不是基督徒管你什么事。要是你真想知道,我是个基督徒。因为我住在一个基督教的国度,过着基督教信条的生活。至于那些清规戒律我还是留给比我更有资格的人去研究好了。我建议你也可以这样。” 蕾恩小姐最后一句话是有力的一击。托马斯最近成为了当地的传教士,可是他还没找到布道的感觉,只会摇摇灰白的脑袋悲伤地说:“唉,我觉得你还没找到上帝。” 托马斯的妻子在旁人的鼓动下信了其他的教派。劳拉觉得很好笑。托马斯觉得自己发现了全人类都需要分享的宝藏——基督,迫不及待地向别人传播福音。可是他自己不是个有力的见证:他说到上帝恩典的时候语气没有柔和下来,他虽然一直宣称自己是个罪孽深重的人,可他的生活方式太模式化,根本无法说明信仰对他生命的改变。此外,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抱怨连篇,闷闷不乐。 至少托马斯有捍卫信仰的勇气。有一次,一个高级官员来邮局视察,穿戴整齐,表情严肃。官员视察一周,批评了几处小地方,总体来说烛镇邮局的管理是一流的。之后,茶点奉上,官员的语气缓和下来,说要见见邮递员托马斯。劳拉在分拣信件,听到了两人的对话。 “听说你反对新推广的周日晚收信的规定。”官员尖声尖气地操着贵族学校口音。 “是的先生,我反对。” “我能知道是为什么吗?你的同事都同意了,更何况还有额外的工资。遵循政府的政策是你的职责。我建议你收回反对意见。这也是为了你好。” “先生,我不能。”邮递员坚定地说。 “这是为什么?你周日晚上有什么重要事情要做?还有一份工作要干?要是这样,我警告你,私自在公职外兼职是违反规章的。” 邮递员神圣地说:“我周日晚的工作是崇拜上帝。一切法律都是他定的。我不能违反上帝定下的周日休息的规定。” 托马斯说这番话的时候在颤抖,他明白工作和即将得到的退休金如今岌岌可危。他掏出一条红白点的手绢抹了抹前额。除去平日的表现,他的言行里还是有尊严的。 官员占不了上风,他平日那斯文又权威的态度一扫而光。他卑鄙地嘲笑道:“崇拜上帝的工作占了你不少精力啊!你还是对给你吃穿的工作尽点心吧。你可以走了。我要向上汇报你说的话,你会听到后续消息的。”官员走出门,和向他道晚安的劳拉说:“这真是个难对付的人。我了解这种人,就喜欢找麻烦。他很快就会知道自己必须在周日唱赞美诗的时候干活了。” 这位位高权重的官员也不是全能的。邮局总部的负责人对基督教的传统心怀理解。说不定总部的邮局长自己也爱唱赞美诗。托马斯被考察几个星期后,被允许周日晚休息。其他的邮差高兴地补了他的缺,因为可以多挣些钱。托马斯继续着每周走上几英里在小教堂里布道。 烛镇的总邮局长拉什顿先生一年两次审计小邮局的账务和服务。这应该是抽查,监督有没有对不上账或是玩忽职守的行为。拉什顿先生和蕾恩小姐达成共识:视察的早上,拉什顿先生亲自来到电报局给劳拉做个手势——“告诉蕾恩小姐,我下午来抽查。” 这下省了不少麻烦。拉什顿先生的马车驶到邮局门前,账簿、邮票、汇票、许可证、现金都整齐地排在桌上。这下工作花不了多久,剩下的时间可以用来聊天。 客厅的圆桌上摆好茶。蕾恩小姐穿着最好的丝绸衣服,脖子上挂着两圈金链,亲自给拉什顿先生从银茶壶里倒茶。拉什顿先生评论时事。劳拉听到柜台的铃声响起就跑进跑出。她第一次被委任泡茶的重要职务,她一紧张忘了放茶叶还差点砸了茶壶。拉什顿先生和蕾恩小姐面无表情地盯着茶壶上腾起的蒸汽。 喝完茶后,拉什顿先生视察了花园、鸡群和猪圈。他的马车上堆满了农产品,还有一大捧给拉什顿太太的鲜花。 拉什顿先生是个老派的邮局长。他是个整洁的中年人,言行谨慎,透出一股太把自己当回事的神气。他的态度让表现不错的员工觉得屈就,让粗心大意的员工觉得毛骨悚然。他总觉得自己的员工敬爱自己。他总称呼手下为“我小船的水手们”。他常说:“我小船的水手们知道谁是船长。”其实手下的员工暗地里叫他“圣人乔”。 拉什顿先生是当地卫理公会的顶梁柱,主日学校的监察员,偶尔布道。他接待来访的部长很有一套,在当地的教堂是个有身份的人。他穿着黑色的衣服,戴着黑色的毡帽,驾着肥壮的灰色马车。说不定他能被当成一位部长,或者教堂的牧师。他一年能有两百五十镑的薪水,所以供得起马车、妻子的女仆、宴请宾客和孩子的学费。 镇上的人喜欢拉什顿先生,但是地主们不待见他,觉得他官僚而死板。有一回,一个愤怒的男爵把一瓶墨水丢向拉什顿先生的脑袋。幸运的是墨水瓶砸偏了。办公室有些好事的小职员喜欢指出墙纸上零星的墨点。 拉什顿先生才认识劳拉的时候,向她保证自己办公室一有空缺就引荐劳拉。可是永远没有空缺职位的出现。拉什顿先生的两个女职员都是部长的女儿,他和部长都是朋友。在办公室里的女职员都是安静且谈吐优雅的三十多岁的女士。在劳拉那会儿,邮局的职位多数留给了部长和校长的女儿。在大办公室里做学徒的薪水很少,几乎都无法维持生活。在小办公室里工作的女孩家庭背景没有那么优越,就有些多余的补贴。劳拉也算走了后门。有时上班的地方有种“我的父母付了钱让我来这工作的。我为啥要平白无故地教你?”的氛围。 劳拉有段时间希望那两个女职员会结婚,这样就会有空出来的职位。可是两位小姐都没有任何要结婚的意愿。慢慢地,她的希望就消退了。周围也没有其他的工作机会。她就在邮局里度过了职业生涯。好在这份工作有让劳拉喜欢的地方。 电报机装在客厅,这台机器的白键盘和黄铜边和蕾恩小姐的玫瑰木家具一对照显得尤其前卫。这是被称作ABC的老型号,如今早就被电话替代了。但那时候简便易操作。大邮局里用摩斯码的电报机。一个把手牵着指针顺时针旋转,电路的另一端就能输出信息。造作转盘周围是黄铜键,一个代表一个字母。操作员一手转动把手,拼出电报的内容。电报机上还有个小拨号盘,叫做“接收器”,用来记录收到的信息。 劳拉一开始摊开一本书练习发电报。把手一圈圈地转,键一下下地敲。开始她很生疏,后来就熟练准确了。有时电报机上的铃响起,一封真的电报传过来。蕾恩小姐看到劳拉费劲地辨认着小键盘,就接替她。轮盘在蕾恩小姐手下飞转,劳拉眼花缭乱。渐渐地,劳拉熟悉了流程,也能发简单的电报了。 如何及时发出电报是蕾恩小姐的一个难题。一个叫美妮的女孩住在邮局边上的小屋。要是她在家,就能帮上忙。一天平均只有十几封电报,但是一来就好几封扎堆。这时候需要再找个人来帮忙。齐娜或是铁匠的学徒被抓来帮忙,他们都不情愿,因为手头的活都忙不完。邮局的规矩是无论如何电报不能被耽误,他们也只能就范。还有个麻烦是即使两封电报同时来,收电报的地点却南辕北辙,有时要差个两三英里远。可怜的美妮一天要跑好几英里。 美妮送起电报来慢慢吞吞,不过每次都能及时回邮局。她是个娃娃脸的漂亮姑娘,十五岁,有明澈的蓝眼睛,喜欢漂亮衣服。她经常在办公室里穿着整洁的印花罩衫,戴着花帽子。一个仲夏的下午,蕾恩小姐带了件珍藏的缝着蕾丝边的白丝绸阳伞给美妮看。美妮脸上的表情劳拉这辈子都忘不了——那是一种多么纯粹的快乐啊。 蕾恩小姐的走廊门和办公室的公共区域相连。有时劳拉摆弄完电报机后,觉得柜台的工作自己就插不上手了。遇到这种情况,她就静静地走到书架前。厨房的窗台边有几本《烹饪和家务管理》《打马掌手册》和字典。最好的书在都放在玻璃门后的书架上。蕾恩小姐借书给劳拉前,一定给书包上牛皮纸的书皮。她特别珍惜父亲留给她的书籍。 对一个商人来说,这么多的藏书非同寻常。蕾恩小姐的父亲是个不凡的人,热爱诗歌,尤其是莎士比亚。他学过历史和星相学。 书架上有两册平装本的《莎士比亚全集》,休谟的《英国史》,斯科特的《诗歌》和《威弗莱》,威廉?古柏和汤姆森的诗歌。这些书蕾恩小姐都愿意借给劳拉,只有一本是例外——拜伦的《唐璜》。她说这是本坏书,劳拉绝对不能读。“早知道我该把这本书烧了,下次花园里生篝火,一定把这本书丢进去。” 劳拉羞愧于自己一有机会就对这本禁书目不转睛。她有晚把《唐璜》藏进口袋,带回卧室,躺在床上看。突然蕾恩小姐进了房间交代明早邮件的事情。劳拉偷偷把书藏到被子下面躲过一劫。但蕾恩小姐锐利的眼睛怀疑地扫过房间说:“不准在床上看书。你这样太伤视力了。晚上点蜡烛看书容易着火。我才不想在梦中被烧死。”劳拉小声且谦卑说:“再也不会了,蕾恩小姐。” 但是劳拉控制不住地继续看书。书多么让人沉醉啊,她觉得非要知道下面发生了什么不可。书里描写的蓝天、异域的海岸、海边的洞穴、金色的沙滩,作者的才思敏捷、韵律的悠长都让劳拉意醉神迷。她赞叹主人翁的探险。偷偷地读《唐璜》让劳拉获益匪浅。 劳拉读完这本禁书后,开始啃莎士比亚。蕾恩小姐说莎翁是世上最伟大的诗人,发誓说如果有时间,一定把莎翁全集重读一遍。可是她从未做到。以前她读过一遍全集,也许是为了取悦父亲。她还能记得故事情节和一些诗句。趁蕾恩小姐心情好的时候,劳拉会用莎士比亚的语句和她对话。“早安父亲。”“孩子,为何如此甜美地向我问好?”两人一来一往地表演《罗密欧和茱莉亚》的台词。蕾恩小姐喜欢读人文社科的书,还有《泰晤士报》里的文章。她的休息时间都奉献给了读《物种起源》或是心理学的书籍。因为父亲是个文学迷,她可以理解劳拉对文学的热爱。 劳拉快读完了书架的藏书。蕾恩小姐看她这么喜欢阅读,建议她去烛镇的机械学院办张阅读卡。在一年之内,劳拉哭着笑着地读完了狄更斯的作品和斯科特的《威弗莱》,还熟悉了几个之前没听过的作家。《巴塞特寺院》和《傲慢与偏见》让她浅尝特罗洛普和简?奥斯汀的滋味。 机械学院的管理员哈希白天充当图书管理员。他只有一条腿,他的言行和当今图书管理员的品格相差甚远。他似乎对经常借书的人心怀芥蒂。“你就不能赶快下决心吗?”他对在暑假前犹疑不决的人大声呵斥。“拿第一本不就完了。第一本的谎话也不会比其他的多。”要是这番训斥没有效果,他干脆抡起一把扫帚在借书人的脚上扫过。劳拉有时会怀疑,哈希的姓是不是从他祖上的悍妇那传下来的。 劳拉离开家后就没受过书荒之苦。现代作家写起那个年代都会说书籍的匮乏。其实那时人们虽然自己的藏书不多,但是总可以借到。 32 绿里 当时烛镇绿里还只是个村庄,它靠着一个小镇。劳拉很快发现烛镇绿里和自己长大的雀起乡差别很大。 雀起乡里只有一个阶层的人,大家做着同样的工作,贫苦而平等。烛镇绿里的人口层次更多样。这里有住在有马厩的高档村舍的牧师、医生和贵妇;有住在小房子里的工匠和农场劳工;有住在村外新房的店主、校长和承包商。烛镇是一个小世界,雀起乡只是一个小部分。 在乡间的大宅里住着地主、准男爵、勋爵,宅子里养着成群的仆人和花匠。烛镇是有身份的人的村庄。他们去当地的教堂,光顾商店,影响着当地事务。这些人的妻子带着花呢帽子,进出商店,给教堂带装饰用的花束,走进村里小学看看是否一切安好。下午,这些太太们穿着丝绸戴着羽毛帽,坐在马车上穿过村子,微笑着和路人打招呼。认识当地所有的居民是她们的职责之一。年长的村妇对太太们行屈膝礼致谢,但这种有些屈从意味的礼节日渐衰落。年轻的一代微笑着点头就算是还礼了。 这个社区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安分守己。当然穷人想要更高的工资,店主希望店越开越大,富人想变成贵族。大家都不愿意踏过阶级的边界。身居高位的自然不想改变,其他人觉得先有的社会阶层也没有不公平。 如果地主和夫人对穷人同情,对商人友好,对当地设施改善肯花钱,他们就是给自己阶层争光了。如果店主卖的东西货真价实,在顾客困难的时候愿意赊账,手艺人技艺娴熟,那么就不会有人抱怨他们挣的钱多。工人阶级的观点最为保守。“我知道我的阶层,我也愿意保持下去。”有些人会有点骄傲地说。要是有年轻人表现出雄心壮志,自己人会首当其冲地打击这种抱负。 这样的社会结构在当时看上去合理,但已经不稳固了。在一个充满变革的时代,机器取代了人工,某些人的奢侈变成了大众的消费品。 烛镇绿里的名字来于村里的一大长片草地,延伸到烛镇,绵延两英里。一排商店和房子面朝绿地,这被称作“风景最好的绿地”。当地人抱怨邮局不在这最美的一边。邮局的这边非常安静,被叫做“无聊的一边”。蕾恩小姐不觉得无聊,她的窗户占领了有利位置,可以看到人群熙攘。 安静的这段路上有邮局、铁匠铺和一栋红砖的乔治亚时代的农舍。这栋农舍从大小和外形来看似乎曾经是有身份人家的宅子,如今房子的一部分住着年老的牧牛人夫妇。他们卧室挂着白色的蕾丝窗帘,窗前放着盆栽植物。其他的房间面向绿地。传说这间房子闹鬼,一年有几晚楼上的房间会闪烁鬼火。当时空置或者半空置的房子都传说闹鬼。但是牧牛人夫妇觉得这些传说滑稽,说他们冬日晚上在自己房间里太舒服了,根本没空去阁楼上找鬼。牧牛人说:“我们知道怎么过最好。我们住了三间不用租金的屋子,才不会傻到被传言吓走呢!” 农舍周围是堆料场、果园和花园。果子探过墙头,花园里弥漫着紫罗兰和金莲花的香气。金色的稻草堆和铁匠铺的叮叮当当烘托出浓郁的田园风情。有些积极进取的居民鄙视这田园风情,他们觉得被花园和果园占用的土地应该用来开发。这里可以建起一个教堂和一排商店,会有力地带动贸易。几年后,这片安静的地方安静依旧。再过些时候,农场上鸡鸣和铁铺的叮当声就混合着扬声器里的音乐和发动机的轰鸣。农场被迁到郊外,铁铺变成了现代的修车铺,满地都是油泵和广告招贴。 两条路间的绿地上开放着雏菊和蒲公英。驴子悠闲地吃草,孩童无忧无虑地戏耍,老人在长凳上晒太阳。雨天,绿地上空荡荡,偶尔有几个一脚深一脚浅的人穿过绿地,手中握着要寄的信。 商店后的那条路是最适合散步和见面的地方。有时候绿地也会成为公共生活的焦点。一月的一个周六早晨,猎手们在一个老酒馆门口集合。骑手们穿着鲜红的猎装,探下身喝上一杯。夫人们穿着飘逸的长裙,侧坐在马上,向朋友们挥手。有些夫人聚在一起说长道短。命令发出后,大部队开始移动。如果有条猎狗跑偏了,主人会呼唤诸如“米妮”“点点”“樱草”“小号手”的名字。猎狗会充满爱意地看着主人的脸,听话地跑回来。让劳拉觉得神奇的是,这么驯良的动物会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撕碎一只只其他动物。 大家不会同情被撕碎的动物的处境。他们都希望第一次围捕一切顺利。 村民们都来围观狩猎的盛况。路的两边停着马车,上面载着穿着皮衣的老妇人;家庭女教师带着孩子们坐在车上探头探脑;农夫们驾着装满肥料的马车;屠夫、菜农和面包师也来凑热闹;声音嘶哑的小贩站在驴车上找到了个好的观景点。有趣的是,所有人的差事都朝着狩猎的方向。 学校老师、教堂牧师、穿着马裤和橡胶靴的农妇、衣着褴褛的男人,光鲜亮丽的姑娘和抱着孩子的母亲们都伸长了脑袋。几个大孩子一边追着跑,一边喊着:“呦嗬!呦嗬!”差点被马蹄子踩着。 每年狩猎一开始,铁匠师傅就脱下皮围裙,穿上外套,去绿地那看个究竟。曾经地主让铁匠师傅管过马。铁匠师傅嘱咐铁匠们继续完成手上的活,他们没法去看热闹。 铁匠师傅前脚刚走,铁匠们就丢下铁砧和锻炉,跑到铁铺边的一个小山丘,用皮围裙拍着腿开会儿小差。 这时候邮局柜台就没了生意。电报机需要看护,虽然有个报警铃能让全屋都听见,蕾恩小姐和劳拉还是觉得需要一直守在电报机边。 透过电报机旁的窗户,可以舒服地把狩猎盛况尽收眼前。奔跑的马匹、欢呼的人群、鲜红的外套和白色的猎犬都历历在目。蕾恩小姐认得在场的所有人,她简单地介绍每个人好让劳拉知道。那个在灰马上的先生是马厩的主人,他有一大笔钱,如今搬到了奎尔街。那匹灰马不是他的,他只是试骑下。这些都是兽医汤姆昨天告诉她的。那个戴面纱的妇人优雅极了,看看周围那些围绕她的男人就知道了。那个漂亮的小姑娘是提摩西爵士的小表妹。那个英俊潇洒的年轻人只是个农民。 “可怜的孩子!”蕾恩小姐看到一个男骑手和女骑手假装安抚马匹,脱离大部队为了单独说几句话。两人在邮局窗前的一小段路上来来回回很久。“可怜的孩子啊,想说上句话。他们以为单独在一起没人看见,却不知道周围这么多人都看得见。那个女孩的妈妈来了。这事准成不了。可怜的孩子啊。这个男孩不名一文,门不当户不对。” 劳拉不太关注这对情侣。她紧紧盯着一个年龄相仿的女孩,穿着红外套,带着黑色天鹅绒的帽子。女孩的马不听话,蹦来跳去。马夫很快上前牵住缰绳。劳拉想穿得像那个女孩,骑马带着猎犬穿过田野和溪流。她想象着越过一条小溪,清风拂过头发,戴着手套的双手娴熟地牵着缰绳。其他的骑手都忍不住赞叹:“骑得真好!” 猎手们骑向目的地的时候,男女老少会跟着。两三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可以跋山涉水地跟上一整天。他们帮胆小的骑手打开栅栏门或是给落后的骑手指方向,表面上是为了挣个几便士,其实他们是喜欢参与其中。虽然要损失一天的工钱,回去又累又饿地穿着被撕破的衣服被妻子骂,他们觉得都是值得的。 夏天,驴子的主人用镰刀割下绿地的青草。不知道他在这里割草是否合法,即使不合法,他割草散发出的清新让全村人受益。劳拉对烛镇绿里最难以忘怀的记忆是探出卧室的窗户,呼吸夏天夜里稻草和接骨木花的香味。夜还不深,昏暗的灯火还闪烁在绿地的一边。一些男孩子在回家路上吹着口哨,那是《安妮劳里》的调子。劳拉觉得自己可以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芬芳的空气让她如饮甘醇。 还有个让劳拉记忆犹新的夏日回忆是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年轻人在草地上放风筝,他们把点着的蜡烛头固定在风筝上。点点烛火像萤火虫一样在天空和树尖闪烁。这景象危险,却美极了。一个风筝着了火,落地后点燃了草地。一些在酒馆外喝啤酒的男人们飞速跑去灭火。灭火人说这些青年真是疯狂,问这些犯错的人是不是想把村子都烧了。这和今天空中的危险和隐患比起来算是平和多了。 有些人不欣赏绿里安静的一边。他们骄傲地指着绿里繁华的一边的发展。杂货店装了新玻璃,蛋糕店橱窗里多了个三层的结婚蛋糕模型;鱼商早晨给大户人家送过货后,店里还剩下腌鲱鱼;街角的那家商店引领了烛镇绿里的时尚。只有卖肉的没有与时俱进。他的店铺在花园后面,羊肉、羊腿和野兔挂在窗子后面,被园里的玫瑰和金银花点缀。 商店附近有些民居。亨德森医生住在一间狭长而低矮的棕色房子里。他的红油灯在夜间闪出美丽的色彩。周围邻居对医生家夜里的急诊门铃有意见,因为总有焦急的声音对着话筒大喊。有些急诊是七八英里外。那时候自行车和电话都是稀罕物,送口信的人要徒步走到医生家。 亨德森医生半夜被从温暖的床上叫起,然后驾马车去病人家。白天有马夫驾车,晚上医生只有亲自驾马了。虽然他在路上咒骂路途遥远、马儿不听话、道路颠簸、天气糟糕,一到病人床边,他就是和蔼可亲医术高明的好医生。 楼下的妇人说:“医生来了她就不会有事了。医生还能让她笑出声呢。能笑出声说明情况不会太糟。”这位让人敬佩的医生一天工作后被从睡梦中叫起,一个晚上要在一个狭小且没生火的卧室度过。 劳拉的妈妈曾说“所有的医生都是英雄”。在劳拉出生的前一晚,医生冒着风雪来出诊。雪越下越大,把道路封锁,医生被迫下了马车,走完了最后一英里。难怪劳拉出生的时候医生说:“这个小女娃!就是这个小东西找了这么多麻烦。长大以后要有出息,这样大家才没白忙活。”劳拉小时候一不听话,大人就拿这句话教训她。 透过邮局的窗子,劳拉能见到灰色教堂的红砖烟囱立在一片绿荫里。冬天,树枝光秃秃的。透过场子能见到教堂东边的雕花玻璃和正面的黄色砖墙。白嘴鸦和乌鸦在榆树顶做窝。 劳拉才到烛镇绿里那阵,一位老派的牧师库尔斯顿先生负责居民的精神皈依。他是一位气质优雅的老人,身材高大,脸颊红润,满头银发。他的妻子是个娇小的老太太,平日喜欢穿家常的衣服。她说:“反正村里人都认得我了,干嘛要在乎穿啥。”如果去教堂或者拜访别人,她会穿丝绸戴着鸵鸟毛的帽子,彰显着她作为伯爵孙女以及牧师妻子的身份。村里人说她有点爱管闲事。但总体来说,她受人爱戴。她探访村民或在商店买东西的时候喜欢了解最新的小道消息。她不重复流言,而是添油加醋。 教堂礼拜冗长无聊,秩序井然,教堂音乐在当时水平算得上出色。库尔斯顿先生对贫困的教民宣扬遵循现有秩序;对富人宣扬对社区的责任和贡献。他在这个小小的社区里身居高位、生活富足,觉得现有社会秩序一切完好。他乐善好施,天性慷慨,特别愿意帮助穷人。 寒冬时节,教堂一周做两次热汤,人人都有份。软糯的燕麦、喷香的牛肉块、金黄的胡萝卜和肥嫩的小饺子让汤又浓又稠,连汤勺都能立在里面。尝遍各种教堂热汤的人对这汤都挑不出毛病。病人能领到蛋乳布丁、自制果冻和半瓶甜酒。有条不成文的规定,恢复期的病人把盘子放到周日的下午一点半,就能得到肉肘子做晚餐。圣诞节教民能在教堂领到毯子,第一次去参加布道的女孩能得到印花衬衫,老妇人能得到法兰绒的衬裙,老先生能得到法兰绒滚边的背心。 库尔斯顿夫妇、他们家的胖车夫托马斯、女佣汉娜、厨子格兰垂、追着马车跑的斑点狗和他们家的红木家具在村民的眼里出现了二十多年。他们的存在仿佛和教堂的塔楼一样持久。 一个夏日的午后,库尔斯顿太太穿着最好的衣裳乘着马车去一个名流汇集的集市。她买了不少东西,也带回了让她一周就致命的病菌。库尔斯顿也被传染几天后去世。夫妇俩被合葬。一个教区的人都在下葬那天送行,心情沉重。烛镇新闻用三个专栏的长度报道了这场葬礼,标题“烛镇绿里的悲剧,受人爱戴的牧师夫妇的葬礼”。墓碑周围摆满了村舍花园的花朵。这场葬礼的照片被裱在镜框里出售,每张四便士。 村民们开始猜想谁是新牧师。他们说:“要是能有一位和库尔斯顿先生一样好的牧师就好了。他是个真正的绅士。库尔斯顿太太是个真正的淑女。库尔斯顿先生从来不干涉别人的事,他对穷人特别好。”店主们说:“他关心当地商店的发展,还赞助过店里钉子。” 几个月后,牧师的房子被整修一新,花园和马场的一大部分被拆掉。大家猜测新牧师要来了。鉴于新牧师和他的一家来自新秩序,以后再说他们的故事。 有时我们觉得逝去的人会留下一些痕迹。我们在某天某一刻某种心情见到似曾相识的一幕。这一刻在我们的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让人觉得逝去的人一定留下些永恒记忆。有些声音就可以打开记忆的闸门。 劳拉记忆里对库尔斯顿的不可磨灭的一刻是他从绿地上走过。他站在那,衣着整齐,看到远处一群赌徒,严肃地摇了摇头。他好像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烛镇绿里曾有个聋哑人叫疯子乔,出生时精神不健全。那时还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来帮助他。这个不幸的孩子在别的孩子上学的时候在野外疯跑。他没有任何和同龄人交流的机会。 劳拉知道疯子乔的时候,他已经是个成人,身强体壮,蓄了一小撮金色的胡须。他安静的时候脸上表情天真无邪。乔的母亲是个寡妇,帮人洗衣服的时候,他会帮忙取洗衣篮、从井里打水和拧干衣服。母子俩在家里用一种自创的手语交流。除此之外,乔与外界没有交流的方法。他身体很好,能做些基本的体力活。可是他偶尔会发些脾气,导致没人敢雇佣他。 乔每天有大把的空闲的时间在绿地上游荡,看着铁匠打铁,木匠做工。有时他安静地看过一会儿后,会爆发出一阵响亮而模糊的叫声,这也许是他的笑声。然后飞快地跑到树林里。周围的人笑到:“疯子乔喜欢猴子。要是猴子有脑子就能说话,它们觉得要是自己会说话,人们就会让它们去干活。” 要是乔妨碍人们干活了,他们就拎着他的肩膀把他赶出去。这时候他疯狂的动作、扭曲表情和尖利而模糊的叫声让他像个疯子。 孩子们跟在乔身后大叫:“疯子乔!疯子乔!”知道他听不见。乔又聋又哑,但是不瞎。有时他转身看到一群孩子跟在后面捉弄自己,生气地用随身带的棍子吓唬他们。人们很快就说乔越来越危险,应该被送到疯人院里。他的母亲为他的自由抗争着,医生也支持她。医生说:“乔足够正常,他的表现都是因为身体的苦痛。那些要把他送走的人该看看自己孩子是不是表现得比乔更好。” 没人知道乔脑子里想着什么,也许只有爱他的母亲知道。劳拉好几次见他盯着绿地皱着眉头,好像不明白为什么其他年轻人在戏耍而他只有一个人。有一次,几个小伙子给蕾恩小姐运木头,他们让乔扛了一根最重的。他的脸上顿时晴空万里。不幸的是,过了一会,他突然情绪高涨,疯狂地抡起原木,打伤了一个男孩的肩膀。他立即被粗暴地赶走了。之后,大家说疯子乔更疯了。 乔有时候是温柔的。一次劳拉在狭窄的路上和他迎面走过,他们的胳膊触到了一起。这个高大的人驯良得像一只羊羔,轻轻抚摸了劳拉捧着的鲜花。劳拉微笑着和他点头,匆匆地走开。劳拉事后为自己的怯懦感到羞耻,真希望自己有办法能帮助他。 几年后劳拉离开了烛镇。有人告诉她,乔的母亲去世后,他就被送到了精神病院。可怜的乔!当时的生活对有钱人说是美好的,对穷苦的人来说就充满艰辛,对年老无助的也是如此。在有养老金之前,退休的老人只能去养老院度晚年。老夫妇们被拆散,老先生去老先生的养老院,老太太去老太太的养老院。可以想象这种分离让老两口多伤心。有些老夫妇靠着自己微薄的收入、教区的补助还有孩子们给的几先令,尽力保住自家的房子。老先生佝偻着背,拄着拐杖,定时去邮局取在外工作的儿女寄来的汇票。他会骄傲而感激地说:“感谢上帝,我有好孩子。”劳拉会说:“是的,他们真是好样的!” 那时候,村里要有人病了,邻居们都会送上慰问品。劳拉的母亲总会送一些生病的邻居喜欢的东西。蕾恩小姐,比劳拉的妈妈多了很多资源,可以送上体面的慰问品。听说邻居病情好转,蕾恩小姐会杀一只鸡,给病人做好晚餐。劳拉被派去端着盘子跑腿。这对施予和接受的人都是好事,因为蕾恩小姐总会把鸡胸上最好的一块肉留做自己的晚餐。这也许是个好安排,普通人家能得到蕾恩小姐的第二好鸡肉也是极大的满足了。 一般齐娜被委以烧鸡的重任。有一次,蕾恩小姐的朋友病了,她亲自围上白围裙下厨,还自制了红酒果冻。现在大家都从杂货店买瓶装的红酒果冻。 先从牛蹄子里熬出做果冻的胶质。然后炖锅里的胶质被沥干再小火慢炖,直到浓稠度适宜。不断地沥干、加糖和甜酒,果冻呈现出红宝石的颜色。把锅里的果胶倒进一个小丑帽型的法兰绒果冻袋里,挂在钩子上整晚,让果胶滴到下面的容器。把容器的果胶倒进一个小模子,等上一天成型。这种果冻是不用明胶的。 蕾恩小姐留上一小茶杯的“试尝品”。她分给劳拉和齐娜一勺来品尝。劳拉未经世事的味蕾尝不出这和红色的枣子软糖有什么区别。但齐娜说这果冻味道极其美味浓郁,都能“让死人复活”。 这年头为了几勺果冻大费周折的人不多了。劳拉的婶婶喜欢这样做精致的食物。如果经费允许,劳拉的妈妈也喜欢这样。花上一周时间做出一小块果冻有点好笑。这时间和经历完全可以用来做很多家务。那时候烹调被当做一种艺术,要是结果完美,不会有人觉得这是浪费时间和精力。这也许是维多利亚时期妇女的愚昧吧,他们柔弱、依赖、无足轻重。 还有个劳拉仅在烛镇见过的烹调方法叫“趁热打铁”。薄薄的熏肉和火腿被摊在一块大铁盘上,放在铁砧上。铁匠把烧得滚热的铁器举到盘子上方,肉片变得卷脆。煮蛋和荷包蛋配着肉片吃最好不过了。 烛镇的洗澡日是按照旧的乡村传统,浴室由旧酿酒间改造而成。蕾恩小姐记得啤酒自酿的情形。渐渐地,酿酒的传统退出历史,只有些老人还自酿啤酒供自己和劳工喝。到劳拉的时候,大家都从酒商那买九加仑装的酒桶。在烛镇邮局,劳拉一年发出六七个价值四先令的家庭酿酒许可证。一个妇女有卖酒执照,卖自家的酒。这类出售酒的执照比普通家庭酿酒执照更贵,需要地方行政官办理。她的花园里有棵大紫杉树,顾客们坐在绿荫下小酌。 蕾恩小姐不在酿酒间改成的浴室里洗澡。她卧室里有一个大而浅的浴盆,里面盛着几英尺深的加热的雨水和古龙香水。冬天屋里升火保持房间温度。浴盆前立着一扇屏风,不是为了遮羞,而是为了保温。农场加工牛奶的时候,蕾恩小姐会要上一夸脱的脱脂奶,用来洗脸洗手。齐娜如何洗澡是个谜。她经常说不希望自己洗澡像头猪被煮熟。她总是干干净净。劳拉觉得她用的是传统的盆浴。铁匠的工作性质需要他们经常洗澡。浴室最早是为他们改建的。周三和周六是铁匠的洗澡日。周五是劳拉的洗澡日。 浴室的一角有个黄铜的酿酒桶,现在连上软管,把热水引进来。地板上立着一个深深的镀锌浴盆,这是铁匠用的。劳拉的浴盆在另一个角落,有时来客也会用。有一块用来坐的软席,窗上和门上装着帘子,防止偷看,也为了保温。 对劳拉而言,浴室的沐浴体验是一种奢侈。家里洗澡的时候需要不断从井里取水,燃料又贵,每人能用的热水很少。妈妈老是叮嘱“浑身搓干净,然后用水冲。动作快点。”在烛镇绿里有无限的热水,把楼里弄得蒸汽氤氲。加热水的火是铁匠学徒下班前烧好的,八点前桶里的热水就开始冒泡了。窗子和门前的帘子一拉上,劳拉把膝盖浸在水里,尽情享受热水澡。 日后,劳拉在自己家现代却冰冷的浴室里,泡在温热水中怀念在烛镇的热气腾腾。或许是在烛镇的青春、健康和自由让她怀念那个浴室。 烛镇绿里的村民大多自给自足。每家种蔬菜、养鸡和做熏肉。自家还做果酱、酿红酒和泡菜。多数花园里有一排蜂箱。富裕的人家有充足的食物,穷苦人家的食物也够吃。困扰穷人的不是吃饭问题,而是没有钱买衣服、靴子、柴火、床单和厨房器皿,这些都要用现金买。 一周挣十多镑的家庭总是缺这缺那。妇女们勤俭持家的水平让人惊叹。每块碎布都能拼成地毯,或者剪碎填充靠垫。床单一补再补,直到分不出哪里是原来的床单。周一早晨的洗衣日,大家互相问候着:“让旗子飘扬吧!”衣物和床单在晾衣绳上飞扬。妇女们维持生活的代价太大。 33 读书会 烛镇绿里的年轻人一抱怨乡村生活的平淡无奇,就会有人反驳说:“有些村是没啥意思。但这里才不是呢。咱这儿总有新鲜事发生!”这点大家都不能否认,虽然没有年轻人喜欢娱乐,娱乐活动层出不穷。 那时没有电影看,普通人只有夏天才有机会跳舞。冬天有教堂的社交聚会,提供小点心、室内的游戏、一月一次的一便士读书会,和一年一度的学校音乐会。除此之外还有轮流在会员家举行的缝纫聚会。一个人高声朗读,其他人为异教徒或是穷人缝东西。主办家庭提供热茶。这种工作性质的聚会是家里条件不错的人参加的。一般的村妇会举办“母亲聚会”,这和工作性质的聚会差不多,只是大家为自己家缝衣服,布料是委员会低价买来的,没有茶水供应。 在聚会上的高声朗读没什么作用,底下的人都在聊天,听不见上面人读的什么。大家嚼舌头之前会加上一句“某某太太在聚会上说”或是“我听见有人在母亲聚会上说”。貌似客观的表达其实都是流言蜚语,让妇女们激动不已。 夏天有远足活动。母亲聚会上好几个星期都在讨论去海边,最后总是去伦敦和动物园。唱诗班组织去伯恩茅斯或是滨海韦斯顿。孩子们坐在马车上挥舞着小旗唱着歌,驶向附近的马场。树下支着桌子,桌上摆着茶点。吃完茶点后,孩子们赛跑做游戏,筋疲力尽地回家了,一路上还是喧闹不休。 读书会是一种在很多地方淡出人们生活的娱乐。在烛镇绿里,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还很盛行。学校的教室免费作为场地,入场费用来供电供暖。这是大众且便宜的活动。全家一齐出动,天黑后走出家门,提着灯笼,坐在温暖的教室里。一便士的入场费太物有所值了。 朗读者格林伍德先生是个邻村的老人,他年轻的时候听过狄更斯在公共场所朗读作品。他努力模仿这位大师的表现手法。 格林伍德先生在阅读的过程中倾注了大量紧张的元素。他的表情随着声音变化,手上动作丰富。他模仿的女声尖细,丑角让人捧腹大笑,读到伤心之处,低沉的声音突然中断,因为他在抹眼泪。这位老先生让狄更斯爱好者体会到了作品的美丽,村民们都觉得他的朗读“值得一听”。 观众从不挑格林伍德先生的刺,人人都享受他出色的表演。他演绎喜剧《匹克威克外传》《老古董店》和《马丁?洽兹尔米特》中的人物活灵活现,让大家捧腹大笑。演到悲剧《雾都孤儿》的时候,女人们泪流满面,男人们喉咙发紧。观众们都要“再来一个”,他只好把节目延长。他读完最后一段,手放在胸前,在台上向观众鞠躬。人们叹着气说:“以后的要和格林伍德先生的相比,都会黯然失色”。 村民们对狄更斯的小说显示出极大的兴趣,按理会读原著。教区图书馆有几本狄更斯的小说。可是村民并没有去借书,他们不是热忱的读者。他们喜欢被演绎成广播剧或是电影的小说。 劳拉还喜欢一个叫考克斯太太的朗读者。她出生在美国,现在住在附近的庄园里。她穿着宽松无领的罩衫,在当地很少见。她的短发鬈垂下,像个现代款式的波波头。她喜欢读《雷默斯大叔》的故事,她演绎的兔宝宝和狐狸受到童年黑人保姆给她讲故事的影响。她嘶哑低沉的音调、美国种植园的口音以及偶尔闪现的笑容,非常迷人。 有些朗读者选的文章不错,有些差强人意。散文的间隙会插上几首诗歌,经常是朗费罗的《攀登》《乡下铁匠》和《长庚号的覆没》。有回劳拉有幸被要求选两段朗读内容。她选了斯科特《中洛辛郡的心脏》里珍妮?迪恩斯有机会见到皇后的一幕,还有一段是《名利场》里滑铁卢之战的片段。“黑暗降临战场和城市,艾米利亚为乔治祈祷。此时,乔治被一颗子弹穿过心脏,面朝地,停止了呼吸。”朗读者夸赞劳拉选得不错,可是劳拉没觉得听众显示出很大兴趣。 穿着家里第二好的衣服去朗读会就足够了。第二好的衣服是曾经最好的衣服淘汰下来的,依然精心地熨平,在领子上缝个丝带蝴蝶结。一年一度的音乐会上,人们穿周日去教堂的最好的衣服。参加演出的年轻女子穿着白色或浅色的罩衫,胸前是简单的V型领。上台的小姑娘们穿着去年夏天的罩衫,头上别着花或蝴蝶结。教堂聚会的时候,女孩们大多穿着去年夏天做的罩衫。偶尔有幸运的穿上了今年的新衣服,把领子塞进衣服里,做出晚礼服样子。年长的妇女如果有条件就穿黑丝绸的衣裳,没有条件就穿衣橱里最贵、最挺括的一件。 当时的衣服款式简单,裙撑和悬垂的装饰不再流行。新式长裙的裙褶被浆过,这样脚踝处就显得挺括。上面配着衬衣和束身衣。罩衫上还流行着宽松的蓬蓬袖,和前襟是对比色。纤细的腰肢依然时髦,只是纤细的标准改变了。女人们不再向十八或二十英尺的腰围努力,她们对二十三左右的腰围也很满意了。束腰也不像以前那样紧。 发型方面,亚历山大王后的刘海最流行。这种发型把刘海烫卷。当时全国妇女都追随威尔士公主的穿着打扮。十九世纪的妇女都留着刘海。战后,大家不喜欢鬈刘海,开始流行波波头。 劳拉穿着奶油色的罩衫。表姐妹茉莉和奈丽都问劳拉打不打算鬈刘海。劳拉想偷偷地鬈一次,如果蕾恩小姐和母亲反对,她说是为了整齐把一点碎发烫鬈了。如果她们没发现,她就可以继续剪出刘海再烫卷。劳拉从工头那借了一个陶土管子当做鬈发器,放在蜡烛上烤热。她下楼的时候压低了帽檐。后来有人评价她的刘海。弟弟说劳拉看上去像只小牛。妈妈说:“这发型不错,但是你太小了,不该这么早开始打扮。”劳拉最后留起了刘海,在潮湿的天气尤其难打理。 教堂的聚会是普通村民参加的。宅子里的人不能参加,连牧师也只在晚上过来打个招呼。助理牧师和主日学校的老师负责维持秩序。母亲们整理好会场,把桌子移走。大家靠着墙坐看中间的人做游戏。继“邮差敲门”“抢椅子”和“绕着桑树丛”的游戏之后,大家围成一圈丢手绢。丢手绢的人唱着:“我给爱人写封信,路上丢了它。有人把信捡起,放在口袋啦。”手里拿着手绢,轻轻把手绢放在一个人的肩上。追逐的过程很长,一圈又一圈,有时大家一高兴就跑出了门。被追上的人应该被丢手绢的人亲一下。因为这是在教堂,两人会用一块毛巾遮住脸,大家也不知道究竟亲还是没亲。也许跳舞会更有气氛,但是丢手绢不需要什么设备。 丢完手绢,大家手牵手绕着圈转,越跑越快,女孩的彩色裙子转成一个钟形,男孩的脸通红。有人建议唱《友谊地久天长》,大家唱完老歌后就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订过婚的女孩由未婚夫护送回家。送未婚的漂亮女孩回家让男孩们争个好久。像劳拉这样年纪小又没人仰慕的姑娘,只有自己摸黑回家。有时她和一些同路的家庭一起走。 有一年的教堂聚会上,唱完《友谊地久天长》后,一个年轻人走向劳拉,鞠了个躬,问道:“能不能有幸送小姐回家?”这让周围的人惊讶不已,因为这个年轻人是驻当地的一个记者,是个受欢迎的外来人。以前那个驻烛镇的中年记者总是百无聊赖地坐在酒馆前,不加入大家的游戏,躲在一个角落在记事本上写写画画。这个新来的记者只比劳拉大一两岁,今晚第一次来烛镇绿里。他加入了游戏和大家一起又叫又笑。他有迷人的蓝眼睛和有感染力的笑声,手上用来记素材的笔记本对劳拉也很有吸引力。所以那个年轻人问能不能护送劳拉回家,劳拉高兴地说:“谢谢您,您真是太好了。”? 他们在温和湿润的冬夜里穿过绿地。年轻记者告诉劳拉自己的事。他几个月前离开学校,在《烛镇新闻》实习一个月。实习快要结束了,他一两天后就要离开。不是因为对这里不满意,而是他的父母帮他在当地报社谋得一份更好的职位。他的家乡在英国中部。劳拉开玩笑地问道:“那下一步你是不是要去伦敦的舰队街写新闻呢?”两人默契地笑了,觉得似曾相识。他们接着讨论刚才的聚会,和一些奇怪的人。劳拉虽然知道背后说人长短不好,但是这是劳拉第一次认识从自己世界之外来的人,更何况她还有点喜欢这个青年。 两人说笑着走到邮局门口。他们压低了声音在门前讲话,双脚被冻得冰冷。年轻的记者建议他们再走一遍绿地好暖和一下。两个人走了很多遍绿地,谈论着书籍,完全忘记了时间的流逝。要不是邮局门后出现灯光,两人说不定会聊个整晚。劳拉匆忙地说“晚安”,跑回屋里。蕾恩小姐在找她。 劳拉以后再没见过这个记者。两人通信了好几年。他的信件言语诙谐幽默,写在一张纸质厚实的编辑纸上,还印着报社的抬头。他的信一写就是七八页,他的编辑一定好奇为什么他用纸这么快。劳拉在信里告诉他生活的趣事和在读的书。后来通信越来越少,最后结束了。 除了偶尔有亲戚朋友来做客,蕾恩小姐很少请人做客。她说自己宁愿在柜台见见邻居就够了。尽管如此,她还是会举办个一年一次的“收稻草晚宴”,算得上一场大活动了。 蕾恩小姐的花园后有两块小马场。马场里有只叫佩吉的栗色老马,平时负责拖铁匠的工具,蕾恩小姐偶尔骑它散步。每年春天,一个马场会关闭用来产稻草,产量只有小小的一垛,完全和“收稻草晚宴”的兴奋劲不成比例。每年为马儿准备过冬的草料以及为收稻草的工人准备晚餐的习俗,是从蕾恩小姐的父辈和祖父辈传下来的。除了劳拉、年轻的铁匠和蕾恩小姐,出席晚宴的都是老人。桌前满是银发的脑袋攒动,似乎暗示着这项传统和来客一样都是历史。 比尔夫妇一直负责收稻草工作。在晴好的夏日早晨,比尔带着镰刀走到邮局后门说:“告诉蕾恩小姐,草长得差不多了,天气不错,小姐一批准,我就开始割草了。”草被割下后,比尔的妻子来帮忙,两人用耙扬稻草,休息的时候喝上齐娜送来的啤酒或茶。 比尔是个典型的庄稼人,脸色红润,眼睛闪亮有神,身体消瘦,精力充沛。比尔的妻子脸色红润,身体像个圆桶。她不像别的妇女那样戴遮阳帽,而是先戴一顶白色的平纹细布的帽,外面再戴一顶宽边的灰草帽。这让她看上去像个老派的威尔士妇女。她是个欢乐的老人,咯咯笑起来的时候满脸皱纹,连眼睛都快找不到了。很多时候大家请她帮忙接生。 稻草晒干后,比尔到邮局后门喊:“蕾恩小姐!小姐!我们准备好了。”这时候铁匠们出来堆稻草,栗色马佩吉负责运草。一整天是来回的奔忙和欢乐的叫嚷。厨房的桌上摆好水果馅饼和蛋乳。桌子一头摆着有馅的熏排骨。工人们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冒泡的啤酒源源不断的供应。桌子一头摆着一罐自制的柠檬水。 主菜熏排骨用的是猪颈部的一圈排条,中间塞上馅料。这盘菜需要用上屋里最大的碟子。馅料有洋葱和鼠尾草,香气扑鼻。现代人可能不喜欢这道菜,但是干完活的工人特别喜欢。老比尔先生,饭后的一番致谢辞里总少不了提到这道熏排骨。“我收稻草干了四十六年了。我为您干活,也为您父亲和祖父干活。每次熏排骨都是最好的一道菜。瞧瞧我桌上的骨头,就知道这排骨多好吃了。这是最多油最好吃的一次啊。” 蕾恩小姐发表过致谢词后,让人端上红酒、香烟和鼻烟壶。桌上有个规矩,每人不管会不会唱歌都要献上一曲。因为没有伴奏,很多人都唱不成调,旋律不够,大家就用长度来凑数。 每年比尔先生都要半唱半吟一首讲牛津郡的一个人去伦敦的探险故事: 去年秋天时,收获都结束, 小伙子收下豆角割下苜蓿, 萨姆有个胆大的主意, 去城里游一趟, 他三年前和地主布朗去城里, 家里的女佣都不知道, 住在伦敦城, 萨姆想给姑娘买衣裳, 萨姆长得高又壮。 萨姆想,如果主人同意了,他就去拜访在城里的妹妹。如果地主不同意,萨姆说: 这个老家伙,我帮他卖命干活。 我们休息他就抱怨,谁在乎。 可是萨姆还要经过母亲的同意。母亲想到要和儿子分别就哭起来。但她很快高兴起来: 既然你这么坚持,就准备好去城里, 我给你洗好衬衫,再熨得平整, 离别前母亲给出忠告: 萨姆你要好好的, 无论别人对你怎样,都别记恨。 萨姆回答道: 母亲再见啦,我已整理好行装! 我会好好照顾自己,不让您担心。 萨姆带上一根树棍,穿上外套,走向伦敦。 劳拉对这首又说又唱的歌谣念念不忘,成年后走在伦敦桥上,她问行人有没有听过“萨姆”或者“地主布朗”的故事。在晚宴上的宾客对这一段接一段的歌谣没有厌倦,因为小铁匠们都溜走了,剩下的劳拉和蕾恩小姐喜欢这种老套又缓慢的娱乐。 大家围坐桌边。比尔夫人抱着双臂,耳朵竖起不放过一点信息。她说:“孩子们都在天黑后出生。为什么呢?因为这样就没人见到孩子灵魂的小翅膀颤动了。”老比尔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晚宴快结束前不停地打嗝。齐娜在这种场合是重要的二号女主人。老铁匠的眼睛因为满意别人觉得他的笑话有趣而闪着光芒。蕾恩小姐身着丝绸长裙坐得笔直,身上的金链子和胸针闪耀,仿佛是来自于另一个空间的访客。劳拉身着粉色的印花裙,进进出出地端着盘子和酒杯。这就是庆祝收稻草的晚宴,是对传统的沿袭。与之相比,很多传统已消失殆尽。 五月柱被砍断做柴火,莫里斯舞在年老的舞者去世后就淡出舞台,庆祝耕地开始的周一也沦为一个普通的工作日。在烛镇绿里,村宴还是个公众假期。这可以追溯到村里教堂建立的时候,沿袭了好几个世纪。 在此之前,绿里有和宗教信仰无关的宴席。十九世纪后期,村宴少了基督教精神。 村宴是民众的节日。神职人员和当地有身份的人插不进手。大宅里的佣人可以加入庆祝活动。村里随处是音乐声,大家在各种游乐设施上玩得不亦乐乎。喜欢玩乐的人们可以掷椰子壳,打玩具枪,坐海盗船和旋转木马。有铜管音乐为大家的舞蹈伴奏。这完全是场游园会。一大早人们会从周围的村子里涌入烛镇绿里参加狂欢。 村民们为热闹的场面感到骄傲。最大最华丽的旋转木马立起,显示出当地的繁荣。老人们回忆以前的项目不过是骑牛之类的活动,只有寒酸的卖姜饼的小吃摊。 以前没有旋转木马,孩子们玩老式的旋风轮,是旋转木马的前身。旋风轮是木制的,外圈是一圈座椅,中间是手摇的轴承,由一个人控制。操作员累的时候,让一个看热闹的男孩来帮忙,这样男孩可以每二十分钟免费坐一次。后来这个原始的旋转木马倒塌了。有首歌唱道: 老吉姆的旋转轮倒了 轮子破碎轴承乱飞。 这明明是灰尘做的, 轻轻一吹飞上天。 后来破碎的旋转轮被用来生篝火。只有劳拉好奇旋转轮最后的命运。大人说,这是因为劳拉是个“安静、怀旧的孩子”。他们还说:“静水流深,这样的姑娘招人疼。” 周一的村宴上有成对的恋人。女孩穿着最好的夏天罩衫,帽子上插着花朵或羽毛。男孩们穿着去教堂的西装,配着粉红或蓝色的领带。恋人们把胳膊绕在对方的腰上,从一个小摊逛到另一个小摊,吃着糖果和椰子块,轮流做旋转木马或海盗船。乐队成天奏着流行的调子。海盗船在帆布屋顶时隐时现,船上的人一会头朝上,一会脚朝上,激动地尖叫,越荡越高。各个年龄的人踏过草地,欢笑吵闹着,嘴里吃个不停。 人们欢呼:“多少人啊!这是最好的一个游园会了。要是绿里能天天这样就好了!我特别喜欢乐队伴奏的音乐。” 噪音震耳欲聋。几个喜静的人躲在室内,耳朵塞上棉花。有一年,一个可怜的妇人在周一村宴那天去世,她的朋友们请乐队停止伴奏一个小时。当然乐队不能停止表演。演奏者愿意把鼓槌上缠上布,降低声音。低沉的鼓声仿佛是一片欢乐声中的哀乐。几乎没人意识到有什么不同,噪声铺天盖地来自各个角度。 每年会有一个贵族小伙混在一群村民、佣人和农夫之中参加村宴。他是个贵族的大儿子,参加遍了各类宴会和游园会,还经常拄着棍子走遍乡村。劳拉经常见到他,因为透过邮局的窗户正好看见他。贵族青年懒洋洋地靠在掷椰子的收钱箱边,请周围的一群女孩掷椰子。他穿着当时乡村贵族时髦的衣服,花呢的西装,配上一顶猎鹿帽。他那独立于众人的神气,让他和人群格格不入。 他一整天被村里的姑娘们围绕,请姑娘们去不同的游乐项目。晚上他会选个最喜欢的女孩跳一晚的舞。他是众人的焦点。人们纷纷问“有没有见到某某勋爵”。人们对他指指点点,仿佛他也是游乐项目的一部分。 当代小说里的女主角会抓住这样的社交盛世认识人。现实生活中的劳拉不是书中的女主角。她是个天生的旁观者,喜欢透过窗户观察外面。有一年弟弟埃德蒙来探访,带劳拉去村宴。埃德蒙轻而易举地击碎了很多椰子,摊主不愿意再让他玩了,愤怒地说:“我知道你这种人。肯定练过了。” 傍晚旋转木马挤满了人。它只在绿里停留一天,第二天就要被搬到一个更大、挣钱更多的游园会。旋转木马的音乐声小下去,铜管乐队的音乐吸引了大家跳舞。烛镇镇上来的姑娘、邻村的农妇、村外大宅里的佣人和过路人都加入了舞蹈。 傍晚的时候摊主拆掉摊子回家。精疲力竭的人们可以往回走,无牵无挂的男人们走到酒馆喝上一杯。对很多人来说,欢乐才刚刚开始。音乐继续,穿着浅色罩衫的姑娘们在暮色中翩翩起舞。 34 邻居们 二十世纪初,外面世界的改变慢慢影响到烛镇绿里。有些老式的村舍,比如蕾恩小姐家的还保持原样。有历史的家族生意和新开的商店并行而立。一旦管理屋子或生意的老人不在了,新一代就替代了老一代。 口味和观念在改变。如今大家不再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以前那种手工的、经久耐用的商品价格偏高。机器制造的商品物美价廉,跟得上潮流,成为多数人的选择。 时间像一团巨大的蒸汽,裹挟着一切前进。观念和传统也被卷走,无影无踪。年代间的变化是渐进的,当时乡村的手工作坊日渐式微,却还存在。 穿过绿地,对着邮局,有一间木匠作坊。双层的大门敞开,作坊里穿着白围裙的木匠的脚埋在深及脚踝的木屑里。工人们忙着锯木、画线和打磨。作坊的一头有面窗户,可以瞥见花园里的花朵和垂下墙的葡萄藤。 木匠家祖孙三代都叫威廉。在几个熟练工的帮助下,这家作坊接了当地所有的木匠活,比如门窗和壁炉罩。他们也修补家具和做棺材。村里没有其他木匠和这家竞争。老威廉就是村里的木匠,正如蕾恩小姐是邮局局长,库尔斯顿先生是牧师一样。 木匠铺不像铁匠铺那样是个热闹的聚集地,来木匠铺的多是年长严肃的人,以教堂唱诗班的人为主。老威廉在教堂弹管风琴,威廉是唱诗班指挥。老威廉不仅演奏管风琴,教堂的管风琴其实是他造的。对教堂和音乐的贡献让他在当地颇有影响力。村民们敬重他的资历和智慧,一旦遇到麻烦和困难,大家知道老威廉一定能给出好办法。他是蕾恩小姐父亲的挚友,也是蕾恩小姐的挚友。 老威廉年近八十,受哮喘困扰。但他还偶尔在作坊里干活,瘦长的身体裹在白围裙里,长长的白胡子塞在背心里。夏日的夜晚,管风琴声飘出教堂,路人会说:“这是老威廉在弹琴。真好听!他一定在弹自己的曲子。”他有时候即兴演奏上几个小时,他更喜欢弹奏大师们的名作。 威廉长得和父亲不像。威廉矮而胖,而老威廉瘦长得像块木条。威廉长得很像画家但丁?罗塞蒂。劳拉第一次见到画家罗塞蒂的画像时,大喊到“威廉先生!”。为了区分祖孙三个,祖父是“斯托克先生”,儿子是“威廉先生”,孙子是“小威”。 威廉先生继承了父亲的音乐和手艺天赋。大家自然而然地期待孙子小威也继承了祖父和叔叔的优良传统。当小威来木匠铺当学徒的时候,老威廉激动不已,家族生意后继有人了。老威廉不在店里,还有威廉,威廉不在,还有小威。 可是小威自己不确定是否要走木匠这条路。他在自家的生意里做学徒是尊崇当时规矩,并不是自己喜欢做木匠。木匠活对他而言只是一种工作,无法上升到父辈那种艺术甚至是信仰的高度。至于小威的音乐素养,和父辈比起来也只是平淡无奇。 小威是个高而纤细的十六岁少年,有一双漂亮的棕色眼睛,面颊白嫩。要是他的母亲或者祖母还在世,这孩子一会儿低落一会儿高涨的情绪会被认为是早熟的表现,需要特别的照顾。可是家里唯一的女人是威廉先生中年的堂姐,她负责看家。这位形容憔悴、面带愠色的妇人的精力都放在了让屋子一尘不染上。打开房子的前门,立着一座大钟的客厅里弥漫着肥皂和家具抛光剂的味道。家里一切能擦的都被擦得雪白,大到桌椅,小到相框,都没有丝毫错位。椅子被擦得光溜溜的,桌面都用来当镜子照,一切秩序井然。家里是干净的典范,可是对一个敏感孤独的男孩,这远远不够。 厨房是唯一有生活气息的地方。威廉家三代在这里吃饭。他们进门之前要脱鞋,以免弄脏地板。雨天穿着湿衣服回来简直是罪不可赦,因为在房间里晾衣服会影响整洁。小威只好偷偷地换了衣服,把衣服藏好。他经常感冒,咳嗽从冬天到春天不断。村里的老人们摇摇头说这不是好征兆。可是老威廉没注意到。虽然他很爱小威,让他操心的事太多,也无暇顾及小威的身体健康。家里唯一的管家婆专心于家务,成天抱怨祖孙们把房间弄得乱糟糟,根本没空多看小威一眼。 小威不太喜欢祖父和叔叔热爱的音乐风格。他喜欢班卓琴以及流行音乐。不过他喜欢教堂里的管风琴演奏,他穿着白色法衣唱赞美诗的时候,眼神纯粹得像个天使。 小威热爱美好的东西。他在蕾恩小姐的花园和劳拉说:“我特别喜欢浓郁的颜色,像紫罗兰、深红色、和深蓝色。你呢?”劳拉也喜欢这些色彩。劳拉喜欢的东西特别程式化,她都不好意思和时髦的朋友们说实话。“最喜欢的颜色?紫色和深红。最喜欢的花朵?红玫瑰。最喜欢的诗人?莎士比亚。”这些回答让她显得缺乏新意。她羡慕那些说自己喜欢矮牵牛、蓝花或者香豌豆的人。她不是那种嘴上说说喜欢莎士比亚的人,她的喜欢是真心的佩服。 小威喜欢读书,他也喜欢诗歌。他有一本旧文集《一千零一颗珍宝》。蕾恩小姐认识小威的妈妈,对他也很喜爱,经常请他来花园喝茶。小威会带着这本书和劳拉坐在树下轮流地大声读着。 那时候,文学里的一切都让劳拉新鲜不已,每一个发现都让她觉得像是打开了宝盒。《一千零一颗珍宝》里摘录了《夜莺颂》《致云雀》《责任颂》等经典,足够让人意醉神迷。小威喜欢细细品读诗歌,他也喜欢劳拉喜欢的诗歌。这对劳拉很重要,因为小威是除了弟弟埃德蒙之外,如此热爱诗歌的人。 劳拉记得小威让别人拴住自己下井救一只鸭子。当草堆起火的时候,小威不顾大人阻拦,跳上草堆顶用耙子灭火。劳拉对小威深刻的印象不仅在于这些。 有一回,劳拉为蕾恩小姐给小威家捎口信。房里没人,她走过院子来到作坊。小威在挑选棺材板,为了吓唬一下劳拉,他指着棚子里的一堆板说“过来!把手放在板上。知道这是做什么的不?这都是棺材板。不知道这是给谁做的。这个小小窄窄的能装下你。这块板是用来做底的。说不定棺材里的人会踢这块板呢。这些都是我们认识的人定的,但是上面都没写人的名字。” 劳拉假装觉得好笑,叫小威恐怖的孩子。但是那天的艳阳似乎一下就变得阴冷。以后劳拉走过这个棚子都浑身发冷,想到这些棺材板有朝一日被做成棺材。而这棺材的主人此刻正兴冲冲地忙活着,不知情地路过这个棚子。劳拉想到做自己的棺材的榆树还绿意盎然。她不知道,没有一口棺材是给小威的,他在南非服役的时候,被埋在了一片草原上。 年纪最小的小威是祖孙三个里最先去世的。接着叔叔威廉在做活的时候猝死,老威廉在来年冬天去世。木匠铺被拆毁,改成了建筑商的展览室,陈列着浴缸、贴了瓷片的壁炉和指示牌。只有教堂的管风琴成为了威廉一家的纪念。 商店和木匠铺之间夹着一栋高而窄的房子。三扇窗子一扇摞着一扇,仿佛一面墙上都是窗户。最底下的窗台上摆着几瓶糖果,瓶子上摆着一张卡片写着“缝纫店”。这是女邮递员梅西太太的家。每天早上,她把信送到村外的房子里。 梅西太太不像其他又老脾气又坏的邮递员那样,她不是一般的村妇。她谈吐优雅,面容精致清秀。村里人说她“就是裹块洗碗布都看上去穿着整齐”。虽然梅西太太的衣服寒酸,她也把自己收拾地清爽整齐。她常穿一件长款的灰色大衣,戴一顶男士圆礼帽,一块黑色短纱披在脑后。这顶帽子是十年前的式样,但配上梅西太太飘舞的秀发,显得尤其迷人。她大步流星地走在路上,仿佛眼前有个目标。 梅西太太除了蕾恩小姐以外在村里就没有其他朋友。她生长在烛镇绿里边上的一个农场上,父亲是地主的管家。她成年之前全家搬走,她嫁到了伦敦生活。四五年前,她带着七岁的独子回到村里。她买下这栋小屋,摆出“裁缝”的招牌。蕾恩小姐帮她谋到一份送信的职位,一周有四先令的收入。她还一周收到一张不知出处的四先令的汇票。再加上做裁缝的收入,她能让自己和儿子有个不错的生活环境。 她不是寡妇,但是从不提到自己丈夫。有人问道,她说丈夫在国外和一群先生们出差,听众推定他是个男仆。有人说梅西太太根本没有丈夫,这么说只是为了让孩子好受些。蕾恩小姐严厉地驳斥这种传言,说人家有自由对私事守口如瓶。 劳拉喜欢梅西太太,经常晚上去她家买上一把糖果,或是试穿新做的衣裳。小屋温馨舒适。一楼原先是一间石头地板的大房间,梅西太太用屏风隔出了一间小客厅。客厅里有餐桌、沙发、摇椅和缝纫机。地上铺着地毯,墙上挂着画,沙发上放着靠垫。屋里都是些好东西,是结婚的新房里剩下的。 劳拉坐在火炉边上和梅西太太的儿子汤米下棋,那只叫雪球的白猫蜷在劳拉膝头。梅西太太坐在另一边缝衣服。她话不多,有时抬头眼里闪着笑意。她不太笑,有些村民说她“面相刻薄”。稍微有点观察力的人都会知道,她的脸上是忧伤。有一回她对劳拉说:“你真年轻!日子还有很多精彩呢!”好像她的生活都要终结了。但当时她不过三十多岁。 汤米是个安静体贴的小男孩,带着没有父亲的孩子才有的一家之主的气质。他喜欢给钟上弦、放猫出去散步、晚上给家里锁门。梅西太太给劳拉用旧罩衫改了件衬衫。汤米把衬衫和账单给劳拉送去。劳拉开玩笑地递给他一支铅笔说:“你要不要给我写张收据?”汤米像个大人似地说:“当然可以。但是也没必要,我们不会收你两次钱的。”劳拉觉得这个“我们”很有趣,仿佛是汤米和妈妈的合伙关系。同时她也为母子两人感到难过,两人困在一个小屋里与世隔绝,对自己的背景讳莫如深。 汤米对自己的父亲一无所知。有两回劳拉在场的时候,他问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家?”梅西太太停了好久说:“应该不久了。你知道他在国外呢。和他一起的先生们还不愿意回来。” 她第一句说“我想他们在打老虎呢”,下一句就说“去西班牙很远”。 一次汤米天真无邪地给劳拉看爸爸在摄影棚拍的照片。照片上一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在乡村的背景前,身边的桌子上有顶高帽和一副手套。他看上去不是个工人,但也不像个贵族。梅西太太面容苦涩地拿走照片,劳拉觉得幸好自己没怎么看清那张照片。 在绿地的一头,有几栋“好房子”,比村舍大,比别墅小。房里住着有身份的女士或是寡妇,有一家住着位老绅士瑞平顿先生。瑞平顿先生的房子是白色的,阳台和窗外的百叶窗漆成绿色,美丽的花园有修剪得整齐的紫杉树。这栋房子很安静,因为老先生年纪大了也不会办宴会或是狩猎。他的女佣们都一把年纪且寡言少语,管家和主人一样满头白发,不易接近。 有时在夏日午后,一辆金光闪闪的马车会停在门口,马夫和脚夫在门口等候。瑞平顿先生的房子里传出茶杯的叮当和女士们的闲聊声。摘草莓的季节,瑞平顿先生会举办一次花园聚会。附近的乡绅们走路来,因为马厩要留给远客的马车用。这就是他所有的消遣。这把年纪的老先生早就不举办或参加宴会了。 每天早上七点,管家推开门,瑞平顿先生走出家门去邮局和木匠铺。他和牧师讲上几分钟话,和遇见的熟人寒暄一阵,拍拍几个孩子的脑袋,喂驴子一块糖。然后回家,消失在房里,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出来。 瑞平顿先生的着装堪称典范。浅绿的西装像是裁缝刚做好的,和皮鞋同色的翻毛手套一尘不染。他拄着一根金头的拐杖,扣眼里别着一朵白色康乃馨或是玫瑰。有回他在村里遇见劳拉,他脱下帽子优雅地鞠躬,让劳拉觉得自己是个公主。他的理解一直无可挑剔。老先生曾在维多利亚女王的宫廷里任职,但大家对他所知甚少。只知道他年老而富有。劳拉和蕾恩小姐注意到他总收到印有皇室徽章的信件。有一次劳拉见到瑞平顿先生给一个重要人物发了封邮件,署名是他的教名。他的仆人都守口如瓶,所以很少有关于他的传闻。 就像所有劳拉遇见的出生优良的人一样,瑞平顿先生声音轻柔自然,对她友善。有天早晨,他见到劳拉一个人在办公室,为了让她高兴起来,他问劳拉:“你喜欢猜谜吗?”劳拉不知道他说的是哪种谜,还是说“我喜欢”。他从记事本上撕下一张纸,用一支金色的铅笔写道: U O A O,但是我O你 我给你A O, 但是O O 我 他见劳拉一脸迷惑,解释说,O代表着“谜”: 你为解谜叹气,但是我为你叹气 我给你一个谜团,但是谜团为我叹气 又有一次,她递给劳拉一个谜语: 永恒的开始, 时间和空间的结尾, 结束的开始, 地点的结尾。 劳拉很快得出答案是字母 “E”。 劳拉长大后经常会想,瑞平顿先生有多少次在不同场合给女孩们写谜语逗她们开心。 村里有很多小村舍,大多漂亮得可以入画。劳拉认识每一户人,都是在邮局攀谈时认识的。她和这些家庭不如和自己村的人熟,毕竟她在雀起乡生活了更长时间。在烛镇绿里,劳拉是个观察者。这里的人和故乡的人有着相似的生活,有着相似的美德、弱点和局限。他们说着类似的乡音,用着相似的语汇。烛镇人的词汇量可能更大些,用了更多时髦的词。有个丈夫才去世的妇女伤心地在葬礼上跳进丈夫的墓穴。有个人看了这幕冷淡地说了句:“叫得响的母牛总是先忘了自己的犊子。” 烛镇绿里的工人们住房条件比雀起乡好,工资也高些。他们不全是农场的劳工,还有熟练的手艺人和负责驾马车的。总体来说,工薪阶级的工资低,生活艰辛。 商店橱窗前的人行道是妇女们最喜爱的下午散步地点。妇女们可以欣赏橱窗里美丽的东西,而不用花钱。要是买一卷棉线或是一盒针,还可以走进商店近距离欣赏时髦的衣服。礼拜天,女店主成了模特,身着自家店里最好的衣裳去教堂参加礼拜。这两个女人高而瘦,稻草色的头发,留着鬈刘海,高颧骨,惨白脸色,脸颊涂了腮红。 女店主的名字很传统,一个叫普露登丝,一个叫露丝。为了对生意有帮助,她们把名字改成时髦的珠儿和露比。新名字很受顾客欢迎,大家为了不冒犯她们自觉地叫她们的新名字。当着两人的面,顾客们叫她们“珠儿小姐”和“露比小姐”。在背后,顾客叫她们“那个自己叫自己露比的”或是“珠儿,其实原名是普露登丝”。 露比小姐负责服装,珠儿小姐负责女帽。两者都是打扮方面的权威。如果村里有人准备置办一套夏装,不知道该怎么选,她会说“我要问问露比小姐”。虽然有些时尚建议会让其他地方的时尚先锋们目瞪口呆,当地妇女们觉得非常受用。那时候全村的妇女都是露比小姐的顾客,除了那些富有到可以去别处买的和贫困到买不起的。 这两位小姐都是好姑娘,勤劳能干又聪明。劳拉觉得她们是自负的人。有一回珠儿小姐在店里对一位顾客说,她不明白为什么蕾恩小姐会找个乡下小姑娘在邮局帮忙,比她文雅的人多了。 据说这两位小姐的母亲是位继承人,不仅继承到了商店,还有间布料店以及房子和土地。所以她嫁了自己喜欢的人。她爱上了来自己店里一个聪明帅气的推销员,此后两人一起给店里增添时尚气息。 店里装上了新的玻璃窗,分出服装和女帽两个区,店名也换成了新的。做丈夫的觉得自己做得很好了,剩下的日子就泡在酒馆里。蕾恩小姐早上朝绿地看去的时候会说:“瞧瞧那个老家伙,瘦得像根竹竿,抖得像片树叶。”劳拉望见那个瘦弱的身体穿着亮色的花呢外套,带着白色的礼帽,走向酒馆大门。不用看钟也知道,这是十一点整,酒馆开门的时间。有时他会回家吃顿饭,然后回到在酒馆的专座,一直等到关门。 做妻子的慢慢变老,抱怨丈夫不务正业。好在两个女儿长大承担起了生意,避免了生意衰落。两个女儿非常照顾母亲,给予她仔细的呵护,把她的房间摆满鲜花,新到的货物一定让母亲先试穿。有一次劳拉听到珠儿小姐对一位顾客说:“太太,不好意思。这是才到的新货,我母亲还没见过。我该拿上楼去给她看看。可是她现在有客人。如果您不介意,能不能明早来店里试这件呢?” 有时两个女儿的父亲稀里糊涂、神志不清地走进店里。他被一个女儿半开玩笑地带了出门。珠儿小姐说道:“亲爱的爸爸!您今天真有兴致啊。来吧,亲爱的爸爸,和您的宝贝女儿走出来。小心台阶!小心!您要喝杯茶。” 有些人说,难怪这两个姑娘看上去肩上扛着这个世界的重量。她们在现实中要承担一大堆麻烦,她们用兴致高涨、满脸笑意和一点无害的装腔作势来隐藏艰辛。人性本如此,伪装只是为了让艰难的日子有点尊严。劳拉到烛镇绿里的时候,这对老夫妇的故事都是旧闻了。直到一个夏天的早上,有爆炸新闻说女店主的父亲失踪了。 老人在往常酒馆关门的时间离开,但没有回家。两个女儿等父亲回家,午夜后去酒馆找,还在回家的路上寻找,却没有任何踪迹。警察询问上早班的工人有没有看见什么。警方会贴出他的照片吗?会有悬赏吗?谁干的呢?老人虽然瘦,不可能掉进地缝里失踪了。 搜寻持续了四天。警方询问了火车站工作人员,搜索树林、水井和池塘,却没人任何老人生还或死亡的痕迹。 露比和珠儿询问朋友们是否应该为父亲戴孝。她们最后决定不,说不定父亲还会回来的。时间流逝,原本给父亲留着的后门也锁上。或许母亲一人独享清静是最好的安排。 将近一年后的一个早上,露比小姐早起去柴棚捡柴生火烧茶,她发现父亲躺在一堆木头中间睡觉。究竟这几个月去了哪他不肯说也说不清。他或许以为自己和往常一样喝完酒回家,发现门锁了,不愿意把家人吵醒,就睡到了柴棚里。唯一的线索是他出现的那个早上,有个骑自行车人在几英里外的路上看到一个高瘦的老人,低着头哭泣。 究竟老人去了哪,怎么度过了这些日子没人能知道。他又开始去酒馆,女儿们又开始提心吊胆。以后女儿们称这为“可怜的爸爸失忆的事故”。 服装店旁边的“塔曼杂货店”生意很好。从生意的角度说,杂货店比服装店有优势。服装店的顾客主要是中等收入的村民,穷人买不起,富人看不起。杂货店各个阶层的都照顾得到。村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像医生和牧师都习惯在杂货店买食物。富人们只在乡村里的别墅度假,他们觉得有责任照顾下当地生意。如果同一种生意有几家店,就轮流光顾。蕾恩小姐也光顾两个面包师,一个星期去一家。可能对她来说也是为了铁铺的生意,两个面包师的马都需要打掌。 照顾当地生意的习惯让居民受益。店主能进更多种类的货,质量也能有保证。他明亮的店铺点缀了小街,他自己也挣了不少钱过上舒适的生活。杂货店的货物不是运来就能卖的,还需要店主亲自挑选和称重,直接要为商品的质量负责。屠夫也需要迅速准确地识别出肉质的好坏,这样才能保证肘子、排骨和肉排入嘴即化。就是他卖的边角的羊肉和便宜的牛肉都鲜嫩多汁。现代的冰箱完全破坏了肉应有的鲜美。不过也不能说现代科技一无所事。多数村民还是喜欢电影、广播和去镇上的公交车,这些便利比乡间的小乐趣强多了。 杂货店上面住着店主一家。这家人不招所有村民们喜欢,主要是这家的孩子在寄宿学校上学。几乎村里人人都和这家打交道,因为这是唯一的一家杂货店,东西的质量还很可靠。 塔曼先生高大魁梧,系着白围裙。当他靠着柜台和顾客说话,结实的红木柜台似乎都被压得塌陷。店主太太娇小美丽,有漂亮的脸色,她用热雨水洗脸。除了眼睛和嘴边有些皱纹,她的脸颊红润地像个婴儿。她是个热心慷慨的人。穷人们感激她在困难时期慷慨地赊账。很多家欠的账,大家都心知肚明是还不上的了。她还把烧熟的火腿骨和熏肉块送给穷苦的家庭。她还把自己孩子的旧衣服也送给别人。 店主夫人的邻居说她生活奢侈,也许是如此。劳拉在她家第一次吃到了草莓配奶油,她和女儿的衣服也不是在村里的商店买的。 面包师和妻子几乎每十八个月就添个家庭成员。他们家已经有八个孩子,父母工作后剩下的精力都花在了照顾小孩子,管教大孩子上面。他们是个愉悦快活的家庭。有个不友好的邻居说:“等着瞧!抱着这孩子现在让你胳膊酸。他们长大后保证让你心酸。” 面包师夫妇终日忙碌没空和人交朋友。他们家的孩子们太小了,也没法和劳拉成为朋友。劳拉之后就没有听到这家孩子的消息了。但是这些健康聪明有些难管的孩子日后成了才也是可能的。 村里还有一家商店,有个老奶奶晚上卖一便士一碟的梅子和米饭。她还做粘牙的太妃糖,软到可以拉成一条。她嗅鼻烟嗅得太勤快,导致没有哪个十二岁以上的孩子敢吃她做的太妃糖。 我们该回到邮局的故事,劳拉慢慢地在工作中认识了所有人。 35 邮局 有时提摩西爵士走进邮局,气喘吁吁,摸摸眉毛,仿佛天很热。他说:“哈!这是我们未来的邮局局长。发封三十二字的电报去廷巴克图多少钱?呵,我就知道,你不从簿子里查就不知道。我还是送到牛津的邮局吧。希望下次你能知道。你能读得懂我写的字吗?我急急忙忙写的。你的眼睛还好使着呢。不要哭得多了,眼就花了。是吧,蕾恩小姐?你一直年轻漂亮。还记不记得有回我抓住你偷摘西洋樱草?你是非法入侵啊。我把你抓个正着。我放你走啦,你当时那个……” “哎呦,提摩西爵士,您又在提陈年旧事。我才不是非法入侵呢,您知道我来摘花的。您父亲总是不锁那条小径的门。” “但那还养了用来狩猎的鸟呢……”要是没人打断,两人会一直回忆往事。 提摩西爵士的妻子是阿德莱德夫人。她坐在马车里等男仆出去办事。偶尔她自己走进邮局,带来一阵香水的芬芳,坐在柜台对面的椅子上。她是位优雅的太太,举手投足都赏心悦目。她高而瘦,充满了贵族气息。劳拉在教堂礼拜的时候坐在阿德莱德夫人的后排,仰慕地看着她跪下祈祷的样子。别人都是扑通一下两膝着地,她轻巧地踮起脚,跪下一条腿,再跪下一条。 有段时间阿德莱德夫人没注意到劳拉,仿佛这个小姑娘和自动售邮票机没什么区别。有一天她亲自邀请劳拉参加樱草花联盟。阿德莱德夫人是女主席和主要的赞助人。每年仲夏,都会有大型的集会在提摩西爵士的花园举行。平时还有远足和晚间娱乐活动供会员参加。难怪那枚小小的樱花草胸章别得到处都是,教堂礼拜的时候就能看见一大片。 劳拉迟疑了好久,脸红得像朵牡丹。夫人如此善意地邀请她加入,拒绝显得太粗鲁。但是劳拉的父亲是个政治上的自由党,完全和樱花草联盟是对手。父亲要是知道劳拉踏入了地方阵营该怎么想呢。 劳拉不太想加入,她不愿意做人人都去做的事情。别人都说她叛逆,因为她的思想和品味和大多数人都不一样。 阿莱德莱夫人盯着劳拉窘迫的脸,显示出兴趣。劳拉非常仰慕夫人,希望得到她的喜爱,差点都要退缩了。突然一个声音“敢当丹尼尔”在劳拉脑海响起。那是当时救世军军歌里的一句“敢当丹尼尔,敢于独立出众”。劳拉总是用这句歌词给自己在一些小事上打气,比如不想喝第二杯酒,或是不愿和别人留同一种发型。 劳拉抱歉地说:“我家是支持自由派的。”夫人和善地笑了:“既然这样,加入前还是要征得父母同意。”对夫人而言,此事告一段落。对劳拉来说,简直是个分水岭。此后她会笑自己在小事上“敢当丹尼尔”。庞大的樱草花联盟自然不在乎多一个小成员。夫人请劳拉参加也是好心希望她能参加一系列的庆祝活动。劳拉明白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总是好事。更何况有时候,说话人的话对听话人一点影响都没有。 这是劳拉唯一一次参与党派运动。成年后,她支持党派里好的一面,痛恨自私自利的一面。她喜爱自由党,接着是共产主义,因为它试图改善劳苦大众的生活。她在一战前的《每日先驱报》上发表文章和诗歌。战后,她的诗歌发表在《每日先驱报》的文学专栏。“每个男孩和女孩生来不是个自由党人就是个保守党人”。然而劳拉与众不同的性格总是带领她另辟蹊径。 一位叫本杰明的退役老军人经常来邮局,大伙叫他“老本”。他身材高大、腰杆挺得笔直,干净整洁,布满皱纹的脸上眼神清澈。他和一个老战友住在村外一栋茅草屋里。这栋小屋是秩序和整洁的典范。花园里的花朵都显得训练有素、一丝不苟,每棵植物的间距都是一样的。 本的老战友叫汤姆,比本年纪大。汤姆很瘦小,弓着背。他在家负责铺床、做咖喱和补衣服,一季度去一次邮局领军队津贴。每时每季,他都抱怨天气冷。本负责整理花园、购物和其他室外的差事,汤姆扮演了主妇的角色。 本告诉劳拉,之所以他租那栋小屋,是因为门前的茉莉花让他想起印度。印度!这个地方直通本的心房。他长期在印度服役,东方的风采和神韵让他意醉神迷。他很健谈,仿佛带领劳拉体验了这个古老的国度:炎热干燥的平原,茂密的丛林,金碧辉煌的庙宇和五颜六色的集市。有些感觉、味道和身影无法表达,本只能说“感觉魂都被牵走了”。 有一回,本给劳拉说在山上侦察地形的故事,他说:“真希望你能亲眼看见那些花。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这么美的!一大片鲜红的花朵映衬在绿草上,还有樱草和百合。花田后面是白雪覆盖的山峰。真是奇景啊!奇景!今早下雨,汤姆和我抱怨天气不好。他说要是能回到有阳光的印度就好了。我说,这也只能想想了。咱们在印度过过好日子了。咱这把老骨头是再没机会回印度了。” 其他曾在印度服役的退伍军人对印度没有特殊的感情,连回忆都甚少。要是问起他们的经历,他们就说:“那地方热得要命,还有奇怪的地名。在比斯开湾上,我们都晕船了。”这些人多数是短期服役,回来就继续种地了。他们看上去比本快乐。但是劳拉最喜欢本。 有一天,负责运河管理的“长腿鲍伯”带着个小包裹来邮局,要寄挂号的。包裹用牛皮纸草草包了一遍,绳子打了不少节,没有要求的蜡封。他请劳拉帮忙封好包裹,说自己手太笨。“或许你打包之前,可以看看里面的东西。” 他打开包裹,抖出一块彩绣。画上的亚当和夏娃站在智慧树两旁,身后是果树和花丛,前面有羊羔、兔子和其他小动物。绣工仔细,颜色和谐。亚当和夏娃的头发都是用头发绣出来的,动物的毛发用的是羊毛。不懂行的劳拉都能一眼看出这是件古董,因为人物和植物的样式都很古旧。她问:“这东西很老了吧?”,心里想也许这是他祖母的。 “这东西很有些年头了。有几个在伦敦的人想看这幅刺绣。他们说这是全手工的。”见到劳拉全神贯注地听,他讲起了怎么得到这幅画。 大约一年前,鲍伯在运河边的纤路上看到一幅刺绣被包在一张旧报纸里。他诚实地把失物送到烛镇警察局,警察开始调查来源。专家鉴定这幅刺绣很有收藏价值,警察开始联系失主。他们推断这是盗贼遗落的,可是当地几年都没有失窃案。警察也找不到周围地区有失窃的报案。当时法律规定,找不到失主,东西就归发现者所有。警局就把刺绣和伦敦拍卖行的地址寄给了鲍伯。鲍伯把刺绣寄到伦敦的几周后,收到了五镑拍卖所得的钱。 谁也不知道这幅刺绣真正的主人是谁。蕾恩小姐和劳拉猜测,它应该属于某个不了解古董价值的村民。也许有天让孩子把刺绣送给一个亲戚,或是从刚过世的奶奶那里继承下来。弄丢“奶奶的旧绣花样”的孩子顶多被斥责一顿。穷人不会想到这东西这么值钱然后去报案。这也只是猜测而已。 邮局晚上八点关门。每年夏末的几个周六晚上,劳拉当班到九点半。她坐在门后读书或者做针线活。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她打开门,几个长相粗犷的男子站在门口。他们乱糟糟的头发和胡须,被太阳晒得黝黑的面庞,彩色衬衫胡乱塞在裤子里。他们是来英国收割的爱尔兰农民。这些人勤劳能干,一点都不耽误活计。他们结束一天的工作后,邮局都关门了。周日邮局也不出汇票,他们需要寄钱给在爱尔兰的家人。蕾恩小姐私下在邮局关门之后让他们寄汇票。这样解决了他们的大难题。 劳拉从小就见过爱尔兰的收割工。小时候邻居见劳拉淘气就吓唬她:“要是不听话,我就把你丢给爱尔兰佬!”可是谁会害怕善良无害的爱尔兰人呢。爱尔兰人话多,干活卖力,所以挣得比当地人多。他们就像燕子一样一年来一次,然后消失在一个叫“爱尔兰”的国度,那里的人口音奇怪,成天吃土豆。 如今劳拉知道爱尔兰收割工的名字:麦卡锡先生、蒂姆多兰,大詹姆斯,小扎姆斯、凯文和派翠克。别处的收割工都知道烛镇绿里有个好心肠的女邮局长,她让下完班的工人能寄汇票回家。劳拉离开烛镇的时候,工作时间延长到了周日早晨。工作量越来越大,蕾恩小姐试图狠下心来恢复正常的营业时间。 周六晚大概有十几个收割工来汇钱。年纪大点的都不会写字,他们就让识字的年轻人提前写好信,然后寄给家里。有些人悄悄地问劳拉:“小姑娘,能不能做点好事,帮我在这张纸上写几个字?”劳拉按照他们的口述写道: “我亲爱的妻子,感谢上帝和圣人,我身体健康,活干得多,钱也挣了不少,咱能过个安稳的冬天了。感谢上帝。” 接着,信里开始询问妻子的身体状况,孩子、年迈的父母、多兰叔叔、布姬特堂妹,还有邻居们的情况。然后信才切入正题,提醒妻子记得付商店的账,询问卖什么东西的价钱,还嘱咐别忘了整理仓库,让妻子别委屈了自己,想买啥就买啥,要过得像个皇后一样,他永远是那个深情的丈夫。 劳拉发现写这些信的时候,不像帮英国农民写信那样总是停顿。爱尔兰人说起话来不假思索,那些温暖的语句就像诗歌。哪个英国农民会希望自己的妻子过得像个皇后?他们顶多说句“照顾好自己”。爱尔兰人比英国人有礼貌,进门总是脱帽,经常说“请”,对小事也表示感谢。年轻的爱尔兰人喜欢赞美人,美好的词句谁听了都顺耳。 常有吉普赛人在村里安营扎寨。他们离开后只留下一片寂静,地上的灰烬和树丛里彩色的布条留下他们曾经来过的痕迹。有一天傍晚,吉普赛人回来了。棚子升起,篝火闪烁,马儿们在草地上觅食,男人带着小猎狗在草丛里寻觅(劳拉希望他们不要伤害兔子),妇女和孩子们围坐在锅前叽叽咕咕,有时口里用一种听不懂的语言叫男人们。 村民们见到树间升起青烟就说:“吉普赛人回来了。他们身上的味道真难闻。这些人总是抓兔子吃。听说他们还吃刺猬!长着刺的刺猬啊!” 劳拉喜欢吉普赛人,有时她希望不要三四个吉普赛人挎着篮子一起进邮局。村妇见到这么多吉普赛人会捂着鼻子。她们的味道的确很冲。那种味道是烟灰和湿润的泥土的气味,倒不是她们不够干净。 今年信不送到吉普赛人的帐篷里。女人们都来邮局领信。她们问“有没有玛利亚的信?有没有斯坦利太太或是克里斯蒂娜的信?”。要是没有,她们会问:“亲爱的,你确定吗?要不再查查?我的小孩子在牛津医院里了。”“我女儿有消息给我”或者“我儿子从温彻斯特走来找我们。他这时候都该到了”。 虽然村民们都觉得吉普赛人是流浪汉、偷鸡摸狗、偷人家的孩子,还喜欢骗人钱财。劳拉觉得他们就是正常人。她在邮局工作的时候,吉普赛人从没向她乞讨,也没向她推销梳子和花边。有天,劳拉帮一个吉卜赛老奶奶写信。作为回报,老人要帮劳拉算命。这位老人是劳拉见过的最让人过目难忘的。她很高大,黑眼睛闪烁,漆黑的头发没有一根银丝,脸上布满皱纹。她穿着一件男式的彩色外袍,戴着一顶软帽。她叫辛德瑞拉?朵儿,她的信件上没有称呼。 吉卜赛老奶奶说劳拉的命很好。她说劳拉会得到很多爱,不落俗套的爱。“你会被人爱的,被素未谋面的人爱。”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感谢劳拉为她写信的方式啊。 来过邮件的亲友都对劳拉说:“在这工作一定真无聊。”她为了不显得太奇怪就偶尔附和一下,其实她不觉得邮局工作无聊。她未经世事,一些大人注意不到的事情都能让她高兴惊喜。每天都有让劳拉觉得有趣的人来邮局,闲下来的时候也能做些有趣的事。有时蕾恩小姐发现劳拉在没顾客的时候读书。虽然她不反对劳拉读书,但是当班的时候这样显得不职业。她会酸溜溜地说:“你确定不能从邮局规章里学点什么吗?”于是劳拉从书架上抽出那部巨大的硬皮书,逐字逐句地读。劳拉从这本索然无味的书里也能找到些乐趣。比如说,有一页上尽是艰涩的书面语。有个地方用“灰绿色”来指一种表格的颜色。在劳拉的想象里,这像一朵干花,隐隐泛着清香。 吉卜赛人和爱尔兰农民能激起劳拉的想象力,因为他们特别。她对普通的村民更感兴趣,因为对他们更了解。劳拉知道那个爱上自己姐夫的女孩,女孩的手颤抖到无法打开信封,劳拉帮她打开。那个老妈妈三年没有听到在澳大利亚的儿子的消息,仍然每天来邮局希望能有儿子的来信。一个干练的劳工,结婚后十年才知道妻子有个十六岁的私生女,这个女孩得了肺结核。他对妻子说:“你把这孩子立刻带回咱家,好好照顾她。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你的家就是她的家。”劳拉知道哪家每周往账户里存钱,哪家被人讨债,爱时尚的小姐买伦敦哪家店的衣服,谁给多管闲事太太寄了一只死老鼠。可是这些都是劳拉不能说的,当初签的那份声明里规定了不能透露客户信息。 在邮局工作的日子,劳拉的生活发生了很多事情。她见到美好事物的欣喜若狂;她对宗教的怀疑和信仰;她发现人们并非她所想象时的破灭感;认识到自己缺点的如坐针毡。她为别人也为自己的悲伤而难过。她不小心见到一具动物腐败的尸体,连续几个星期沉思人类身体的命运。她仰慕一个贵族老先生,以为这就是爱。要是这位老人注意到劳拉,一定觉得她是邮局里最尽心尽力的人。她学会了骑自行车,开始对衣着感兴趣,形成了自己的阅读品味,写了不少蹩脚的诗歌。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一个敏感、富有想象力的女孩对生活的感悟。有趣的是,无论环境和背景区别有多大,同一类孩子的思想和精神发展都是一样的。 很多顾客骑马去邮局。邮局的门边上有个铁钩用来拴缰绳。孩子放学的时候,六七个孩子会跑到顾客面前喊“先生,让我帮您牵马吧。让我来!让我来!”。只要不是太难驯服的烈马,大家都会选个高壮的男孩牵马,然后给一便士的报酬。很多顾客经常冲到门前看看“那小子到底要干吗”,他们在邮局里办业务的时候也是心神不宁。但是没有人拒绝孩子们,这是当地的习惯。孩子们把这样的工作和报酬当做自己的权利。 骑马的男人们有红润的面庞,穿着马裤和外套,动作帅气。其中有些人的妻子是贵族,孩子在寄宿学校上学。这些人的农舍装修精致,桌子上有精致可口的食物和饮料。农场主的日子过得很好。有些人是周围宅子的马夫,他们寄完信后会和蕾恩小姐喝上一杯。厨房里有个酒柜装着白兰地和威士忌,这是“马夫的酒柜”。邮局里的人都不碰这些酒,这也是为了铁铺的生意。 偶尔有自行车倚在墙上的声音。后来自行车越来越普及。在周六的下午,一群自行车呼啸而过,刹车声和尖叫声此起彼伏。一群小伙子冲进邮局发电报。这群人是最早的自行车俱乐部成员,他们统一地身着藏蓝上衣,黄蓝相间的外套,头上藏蓝的帽子上绣着自行车俱乐部的徽章。队长挂着一把小喇叭。当时骑自行车是件危险的消遣,青年们每到一站就发电报回家报平安。他们发电报也为证明骑了多远,因为骑自行车的会谎报里程向同伴炫耀。 “骑了两小时四十分钟。只压到两只鸟、一只猪和一个马车夫”这是自行车俱乐部的人经常发的电报内容。这些都是吹牛,骑车的人可能没有压到任何动物和人。他们在路边还会避让通过。每个人都想把自己包装得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骑自行车的男孩多是从镇上来的。他们在旅店吃完点心后,在绿地上做跳蛙或是踢罐子的游戏。他们有自己的语言体系。他们形容普通的东西却用夸张的词汇比如“无与伦比”“好得要命”“坏得没余地”。他们叫香烟“烟卷儿”,叫自行车“机器”或“我的小钢马”,烛镇绿里的人被称作“原住民”,劳拉被叫做“漂亮的小闺女”。这群人最喜欢大叫“什么世道啊!” 很快,这群少年不再是先锋了。几乎每个男孩和男人都有了辆自行车。男性想把骑车这一特权独享,对骑车的女性总是百般打击“真是太不像女人了!这世界变成什么样了?”女人们不为所动,抓住这一机会。烛镇一个医生的妻子是当地第一个骑车的女人。一个老人愤怒地说:“我真想把她从车上揪下来,拍拍她后背告诉她别骑了。”一个性格温和的男人说:“要是我妻子也开始骑车,我真要心碎了。” 男人们的抗议无效。一个接一个的女人骑上了亮闪闪的自行车。她们穿着长裙,开放些的连衬裙都不穿了。不骑车的妇女也获得了些自由:以前两三件笨重的衬裙被丢到一边,她们穿上了衬裤。虽然还有不少扣子,穿起来也麻烦,和衬裙相比是巨大的进步了。 这种交通工具的进步带来多大的便利啊!骑在自行车上,清风拂面,仿佛插上了翅膀,时间和空间都被大大的缩短,以前一天的距离如今几个小时就能到达。以前见到熟人要停下寒暄好久,现在只要在路边“叮叮”地响铃几下,挥挥手就算打招呼了。 最初只有相对富裕的女性骑自行车,很快,几乎四十岁以下的女性都骑上了自行车。那些实在买不起的可以用六便士租上一个小时。男人们的抗议变成了过去式,他们只能用小调安慰一下自己: 老妈骑在车上玩得欢 姐姐和爱人跑得快 女仆和厨子都骑在轮上 爸爸在厨房煮饭忙 以前只有一家之主才能享乐,现在也轮到妻子和女儿了。自行车清脆的铃声宣告着自私、不做家务、观念传统的父亲时代的终结。 36 这就是生活 烛镇是个安静祥和的地方,这里却不是伊甸园。村里不时地会出些事故,打破这宁静美好。 有时是些伤心事:一个男人被公牛撞出血;驾车人从马车上摔下跌断了脖子;母亲早亡,丢下一群没人照顾的孩子;一个小男孩在河边玩,不幸溺水。这些悲剧能显示出村里人善良的一面:邻居们去慰问伤心的妻子;把没人照料的孩子领回家,直到给孩子们找到家为止;给伤心的家庭送去他们用得着的东西。 有些事情没有这么让人痛心疾首,却也让人不好受。一个平时安静温和的男人喝得烂醉,走过草地的时候嘴里嚷嚷着猥亵的话;一个男人抛弃了相恋十年的女友,另寻新欢;孩子或者动物被虐待;温和无害的闲话突然变得凶险恶毒。这些事情让涉世未深的人对世界心怀疑虑,觉得阳光的背后总有块阴影。 经验丰富的人会把事情分开来看,他们明白人性是奇妙的善与恶的结合。幸运的是,善永远是占主导的。蕾恩小姐听到些烦心事会叹气说“这就是生活”,然后扭头问:“劳拉,还要不要一块果酱饼?” 劳拉被蕾恩小姐淡定的态度震惊了,她觉得果酱饼和泪水是要分开的。虽然痛苦和失落会侵袭每一个人,周围的人也会分担这些苦楚,但是生活依旧要继续。这点劳拉还需要学习。 烛镇绿里没有重罪。村民只在周日的报纸上读到谋杀、乱伦和抢劫的新闻,自己身边从未发生过。当地法院偶尔审些案子,都能让村里激动一番。 两个偷猎的人被送到提摩西爵士的庄园。提摩西爵士请法官从轻处理,因为家里的顶梁柱进了监狱,就没人养家了。法官看在他的面子上就罚了偷猎者的款。其实偷猎者知道后果,如果猎物足够诱人,他就愿意冒险。 还有个案子是一个人偷邻居的猪食。邻居把猪养在离房子有些距离的菜地边,从烛镇收下泔水当猪食。小偷每天早起用猪食喂自家的猪,好几个星期后才被发现。村民们觉得这种行为太卑劣了,在监狱里两个星期都是轻判了。 萨姆和苏珊的案子让邻居们分成了两派。有一对年轻的小夫妻,有三个小孩子,过得其乐融融。有一晚,夫妇俩吵起来,高大的萨姆把瘦弱的苏珊打了一顿。邻居们见到苏珊脸上的青肿就明白了发生什么。一般夫妇间争吵自己解决就行了。可是萨姆这么高大,苏珊这么娇弱,大家见到都会义愤填膺地说:“萨姆这个打老婆的人!” 苏珊的处理方式与众不同。别的妻子顶着被打的黑眼圈会说是砍柴的时候不小心被木棍打到,或者躲在家不出来。这样大家就不多过问了。苏珊却和平时一样高高兴兴地忙进忙出,既不要邻居同情,也不要旁人的建议。几天后大家才知道,她去烛镇的警察局报了案,萨姆被警局传唤。 这件事激起了村民的热情讨论。有人对高大的萨姆殴打柔弱的妻子表示极大的愤慨,要知道苏珊是个多么模范的母亲和妻子啊。苏珊理应去报警。有些人觉得苏珊是个悍妇,这个女人看上去瘦瘦小小,谁知道做丈夫的忍受了多少。苏珊总是在萨姆耳边唠叨不停,只要做丈夫的一回家,苏珊就要他脱下外套,洗手洗脸,才放他去吃晚饭。邻居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觉得萨姆是个畜生,苏珊是个受害者;另一派觉得萨姆是个气过头的丈夫,苏珊是个泼妇。这两派争执不休。 大家没料到苏珊还留了一手。萨姆殴打妻子被判一个月的监禁。苏珊从法院回来,一言不发地收好东西,锁好房子,带着三个年幼的孩子,去了烛镇济贫院。其实她在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也可以留在家,商店会给她赊账,邻居们会伸出援手,她也能搬回娘家住一段时间。她偏偏做出了这么让人匪夷所思的选择,这让她失去了不少支持者。原本准备好帮助她的邻居手足无措,原本站在反对方的人更抓到了把柄。事后她说这样是为了羞辱萨姆,毫无疑问她成功了。当然她带着孩子在济贫院的日子也不好过。众所周知,对一个体面女人来说,济贫院是个险恶的地方。 最后是个欢乐的结局。劳拉永远忘不了萨姆出狱后一家团圆的场景。一家子走过邮局,亲密地说话,萨姆推着婴儿车,苏珊背着一袋新买的东西。每个孩子手里都抓着一个新玩具,最小的儿子吹着一个小喇叭,让大家都知道他们一家子回来了。从此以后,萨姆成了模范丈夫,温柔体贴。苏珊依旧把驯夫的缰绳抓在手上,收放有度。 一场家庭争地的风波让村里热闹了一阵子。老人吉姆多年前从父母那继承了一栋小屋和几块地。突然这老人的侄女艾丽莎说土地当归自己早已去世的父亲。当年遗嘱里写着房子和土地都归大儿子吉姆,艾丽莎的父亲得到一小笔钱和一些家具,因为大儿子一直帮着父母操持家务。艾丽莎坚持存款和家具可以按照遗产分配,但是土地一定要平均分给两个儿子。她是个专横的女人,决定用武力把土地夺回来。 艾丽莎住在邻村。有天早上,她派了一群工人把老吉姆地里的篱笆给刨倒。工人们说艾丽莎要在地里建一栋小屋。老吉姆是个热爱和平的人。他消极地抵抗让不知就里的村民站在艾丽莎的一边。他们谴责老吉姆在父亲尸骨未寒之前就把地留在自己手下。他们钦佩艾丽莎的勇气和精神,希望她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许这些人更希望艾丽莎能继续提供大众娱乐的话题。知道内情的人都支持老吉姆,觉得艾丽莎在胡搅蛮缠。 老吉姆虽然是个超脱世俗的人,绝对没有把财产拱手送人的意愿。他发现律师的文件对艾丽莎没有任何效力,只好诉诸法院。从此艾丽莎就从烛镇绿里消失,村里的生活安静得不可思议。 这些小风波在村里人看来间隔太久。风平浪静的生活让烛镇绿里的警官有足够的时间整理花园。每年的花展上,警官都能得到最佳蔬菜种植和最美花园的两项大奖。自行车普及以后,他偶然去抓伤几个超速的或是晚上骑车不亮灯的。一年三百多天的工作日,他都是穿着制服僵直地巡逻。 警官是个好脾气的人,却不招人喜欢。他和妻子住在村里,却脱离了村里的生活,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村民们都是守法公民,总觉得警官是政府派来监视自己的。劳拉小时候听说一个女人见到警察的制服就快要晕倒,就好像有些敏感的人闻到玫瑰或是见到猫就要晕厥。小男孩在警察经过后会唱道: 警察戴着闪亮的黑帽 肚子肥得流油 鼻子上挂着煎饼 那时候警察还不带头盔。 烛镇绿里有很多不犯法却能打破村子宁静的事件。那时候的村妇不太识字,也没电影做消遣,她们擅长从生活里提取精彩片段,用流言蜚语打发时间。村里有几个天赋异禀的女人能把芝麻大的事情改头换面,添油加醋之后说得有鼻子有脸。等到传回当事人耳里的时候,早与事实大相径庭。 让一个自尊心强的主妇恼火的是,有人传说她被迫卖了摇椅还债。事实却是摇椅拿去维修,主妇也存好了给建筑工的钱。让一个小伙子气愤的是,传言被他的恋人冷眼相待。长舌妇传说他进了一个漂亮寡妇的家里。事实却是寡妇的房东让小伙子去检查房子的烟囱。 这些流言杀伤力不大。有幽默感的人一笑了之,对长舌妇表示无奈。有些爱追究的人会挨家挨户地问,直到抓出流言的源头。抓出主犯不容易,不少人都参与其中。不过询问的过程让受害者面子上过得去些。 偶尔有些流言让当事人深受其害。有个女孩在宅子做工期间怀孕了。她贫血得厉害,主人好心地让她回家休养几个星期。很快,她的情况以及故事的男主人公就成了大家的谈资。这个敏感的女孩为此难过了好久。 情人卡片恶作剧也给人留下无限遐想。当时不太流行给爱人寄精美的情人卡片了。劳拉没机会收到一张真正的情人卡。村里还盛行寄恶作剧的情人卡。薄薄的纸片上印着奇怪的图形,上面写着侮辱或者猥亵的话语。每年情人节前夕邮局都收到很多这样的恶作剧卡片。 劳拉收到一张给自己的卡片,里面画着一个难看的女孩卖邮票,打油诗写着: 你把自己想成了啥 自以为是真难看 卡片里还建议劳拉出门的时候带着面纱,否则要惊吓到母牛的。一行歪歪扭扭的字写道:“你真需要一个面具。”她气得把卡片丢到火中,没告诉任何人。好一段时间她对自己容貌的信心被打击,一想到自己遭人嫉恨让她心寒。 流言和匿名信是少数心术不正的人的把戏。多数烛镇绿里的居民都是好人。教育给村民的生活带来了积极的改变。迷信不再盛行。穷苦潦倒、面相难看的孤寡女人不再被当做是巫婆。村里还有个男人相信自己小时候见过的巫婆导致了他一切的不幸。被那巫婆看过的孩子口吐白沫、倒地而亡,马匹变得瘸腿,母牛压死了小牛,稻草堆着火。 有段时间在烛镇绿里,棺材放在手推车上,由朋友们推着。送葬的人徒步走到目的。有时送葬的只有三四个人,一个寡妇带着几个半大的孩子。有时送葬的人很多,儿女和孙子孙女都会跟在棺材后面。女人为了在葬礼上稍微体面些,会从邻居那借衣服。男人的帽子和袖口都围着黑纱。村里的木匠不仅做棺材,还负责丧事。一套丧事办下来,需要三、四镑。鲜花被摆在棺材里,后来开始在棺材里摆花环。? 村里的葬礼都不铺张豪华。出于礼节。葬礼后会提供一顿饭,因为从远方来的亲友早餐后就没有吃过什么东西。穷困的人家会在小屋里给参加葬礼的人提供些食物。条件好些的会做上一只火腿,味道好,又节约时间。 和逝者道别后的亲友们一直压抑着情感。待大家情绪稳定些后,旁边人会劝伤心的家属节哀。大家开始吃喝的时候,气氛缓和下来。慢慢地,偶然有一抹悲伤的笑容出现,桌上有了些积极的回应。亲友们告诉自己,生活要继续,和亲爱的朋友一起享用食物也算对逝者的一种安慰。富裕些的家庭会在餐桌上提供雪利酒和饼干,一家之主借此机会在火炉前发表些陈词滥调。 鬼故事在村里百讲不衰。有些头脑简单的人会把这些故事当真。有些人喜欢鬼故事的刺激,仿佛在看侦探小说一样。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对此嗤之以鼻。那是个物质主义的时代,看不见摸不着的都不足为信。 劳拉的妈妈对超自然的事情持观望态度。她经常给孩子们讲自己小时候听过的鬼故事,她有时候觉得这些故事有可信之处,但还有些漏洞。人不可能了解一切,说不定鬼魂会出现。但是那些去过天堂的灵魂愿意在尘世阴冷的冬夜徘徊,也颇让人觉得可疑。 劳拉的母亲对超自然的事情半信半疑。劳拉有个表姐莉莉,在病榻上奄奄一息,住在邻村。一个表妹佩斯住在另一个村里。 佩斯在莉莉病榻前照顾了一个多星期,每晚还要回自己家整理家务。有天早上,佩斯想去雀起收房租,也是为了有些闲钱给莉莉买些东西。 佩斯收了房租,路过劳拉妈妈的小屋,想带着阿姨一起去探望莉莉。劳拉的妈妈在家里忙得热火朝天,丈夫在外工作。佩斯说:“莉莉病得很厉害了,估计没几天的日子了。说不定都捱不过今天。” 劳拉的妈妈把婴儿放在推车里,同佩斯一起出门。一路上都没有遇见任何熟人。 这时候,照顾莉莉的护士在给莉莉换洗衣服。奄奄一息的莉莉不愿意被人打扰。护士说:“让我把你收拾地漂亮些吧,佩斯待会就来看你啦。” 莉莉说:“我知道,我看得见她。阿姨也一起来了。她们刚走过石楠丛,现在在摘黑莓。” 护士说:“亲爱的,阿姨不会这么早来的,她要照顾小孩子呢。佩斯也不会摘黑莓的,她肯定急着来看你呢。” 很快两人到了,手里捧着黑莓和花束。劳拉的妈妈走得急,没空从自家花园里带上一束花。两人就在石楠丛里摘了些红黄的花朵和长着野果的植物,带给莉莉。 37 快乐的小调 劳拉在烛镇绿里熟悉下来后,变得快乐多了。也许这是个高兴的年纪,也许蕾恩小姐的桌上总有充分的食物,也许是新生活更适合她,总之她的脸变得盈润有神起来,经常兴致高得想跳舞。 在家的时候,劳拉要照顾弟弟妹妹,帮助妈妈分担忧虑。如今她是邮局里最小的孩子,被大家当成孩子来宠爱。蕾恩小姐有时会溺爱地叫她“小甜心”,还给她做些漂亮的小礼物哄她开心。老女仆齐娜也舍不得让劳拉去跑腿,下雨的时候帮她收衣服,在鸡舍给她捡鸡蛋,偶尔叫她“那个小东西”。有一回劳拉不小心在干净的地板上留了脚印,齐娜在气头上说:“蕾恩小姐把那个小东西带回来的时候就是带了个麻烦回来。”除此之外,齐娜对劳拉很好。 铁匠马修是爱憎分明的类型。他喜欢善意地开劳拉的玩笑,说她的衣服傻气,问她为什么把帽子的形状给改了。有回劳拉给帽子修边,马修走进了厨房,问她在做什么。知道了劳拉想把帽身弄短一些,马修把帽子放在砧板上用锤子打扁些。从此马修就拿这件事逗劳拉。 马修是个瘦小驼背的老人,浅蓝色的眼睛,浅黄色的胡须。一般人看不出他对农场主的重要性。他既是铁匠也是马医,他通马性胜过通人性。只要马修在,就不用请兽医来给马治病。 厨房墙上最高的一个橱柜是“马修的柜子”。里面装着大大小小、奇形怪状的药。有装擦剂的大饼子,盛着粉末或晶体的玻璃罐子,几个装着有毒物质的蓝瓶子,有个贴着标签“鸦片酊”。马修把这个瓶子对着光,轻轻地晃一晃说:“一小杯这东西对有些人不会有太大伤害。头痛和怪念头都能治好,连其他人都再也影响不到他们了。” 马修自嘲自己没有敌人,也没有亲密的朋友。他的感情都倾注在动物身上,尤其是那些他医好的动物。遇见母牛难产、猪不吃食、需要给老狗安乐死之类事情,大家都请马修帮忙。他把田里一只断翅的画眉带回家养。他治好了画眉的断翅,但鸟儿还是飞不起来。于是他买了个柳条鸟笼,挂在墙外。每天晚饭的时候他放画眉出来遛弯,鸟儿蹦蹦跳跳地在花园里跟着他。 年轻的铁匠学徒在大家面前和劳拉没什么话说。要是在花园里单独遇见劳拉,他会摘只李子或青梅给她。有时他指给劳拉看新开的花朵,问劳拉有没有见到木棚里的小猫咪。劳拉喜欢他偶尔害羞脸红的样子,总是穿着橡胶底的鞋子跟在他后面。 劳拉蹦蹦跳跳的时候穿着橡胶底的鞋子,鞋面是灰黑的。以前是衣着时尚的妇女和孩子在海边的便鞋。如今男女老少都在夏天穿这种鞋,这比又硬又重的皮鞋舒服多了。这种鞋不适合雨天或是泥泞的村路,后来牛皮面的和帆布面的鞋子取而代之。 蕾恩小姐保留着中产阶级每六周洗一次衣服的习惯。她小时候,一两周洗一次衣服是贫穷的表现。家境越优越,就有越多的床单和衣服,就不用经常洗衣服。这就是为什么奶奶辈的用一打来计算内衣的数目。那时候的内衣需要放在锅上煮开洗,之后需要熨平。当时可能有洗衣店,但是多数家庭都在家里洗衣服。 蕾恩小姐家会请一个专业的洗衣妇来两天,周一早晨六点开始干活。她围着干净的围裙,带着遮阳帽,手上挽着个篮子。女清洁工也挽着个篮子,期望能得到些主人不要的衣服。 洗衣日的两天,洗衣房里传出蒸汽和肥皂的味道,后院洗衣水横流。洗衣妇在洗衣盆边洗洗涮涮。齐娜帮着干活,脸红得像只公鸡,脾气大得不得了。这两天家里吃的是冷食,蕾恩小姐如果要热的食物就需要自己烧。几天前齐娜就会煮好一只火腿备用。 很快,床单、枕套和毛巾飞扬在花园的晾衣绳上。蕾恩小姐的内衣挂在鸡舍边的绳子上,躲开男人们的视野。如果天气好,皆大欢喜。如果天逢阴雨,就不幸至极。大家说闷闷不乐的人看上去像个“下了雨的洗衣日”。 洗衣日第二天的晚上,洗衣妇高高兴兴地带着三先令离开了,篮子里还带着主人送的衣服。剩下的日子,一家人忙着叠衣服和熨烫。最有成就感的一刻是看见一堆堆雪白的织物整齐的放在柜子里,旁边放着薰衣草袋。 劳拉只有三套换洗的衣物。所以她的衣服每周寄回家给妈妈洗。劳拉每个周六能从家里收到一个包裹,虽然距离甚远,还带着家的味道。 每周开包裹的时候是劳拉一周的期待。包裹里有干净整齐的换洗衣服,还有个小盒子里装着一些母亲烤的蛋糕,有时是一两根自制的香肠,有时是一小罐果酱,有时是家里种的鲜花。 劳拉会迫不及待地读母亲的来信,然后才把花放进书里或者尝尝食物的味道。母亲用的娟秀的意大利体是从一位老太太那学来的。信的开头是“亲爱的劳拉”,偶尔会是“我亲爱的宝贝”。接着是“希望你快乐健康。家里一切都好。希望你喜欢包裹里的东西。我知道你现在吃得很好,但是无论身在何处,你都会想尝尝家乡的东西”。 信里会写到家里和邻居们的事情,语言简单朴实,偶尔乍现的灵感十分生动。母亲总写上四五页,最后写道“一不小心,又写了这么多”。劳拉从来不嫌多。她把这些书信保存了很久,后来希望应该保存得更久。这些温情的话语,应该让更多人看见。 当时劳拉身处两个世界。童年的回忆和乡村的习俗依然盛行,外面的新思想还不断渗透影响她。 她了解外面的世界有时通过和邮局顾客的攀谈,有时从烛镇的亲戚。这些亲戚生活的环境和劳拉家的不同,他们说“穷人”的口气,让劳拉很生气。但是他们活泼有趣,劳拉还是喜欢他们的陪伴。 有时劳拉在路上遇见年龄相仿的朋友,会被邀请小坐一会。两个女孩走上铺着地毯的楼梯,在客厅里谈心。有时女孩会弹一首新学的曲子,劳拉在旁边若有所思地听。 每个客厅都有架钢琴,还摆着盆栽。家具和壁炉架是手绘的,靠垫和椅罩都是最时兴的颜色。家里除了几本杂志和流行小说就没有书的踪影了。有个女孩的父亲喜欢读狄更斯。多数父亲只读《每日邮报》。母亲们在周日的下午读些言情小说,在床垫下藏了不少,在没人的时候偷偷读。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被后人称为“淘气的九十年代”:聪明机智但是过于大胆。新作家的作品在一些大宅子里流行,有的还进了教区。后来,奥斯卡?王尔德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被大家叫做“那些新诗人”。 奥斯卡?王尔德的悲剧没有减轻大众对知识分子的不信任,倒激起了年轻一代的叛逆,成了坏影响。父亲把报道他的报纸锁了起来。母亲听到孩子提到他的名字就震惊地说:“千万别让我从你嘴里再听到这个名字。”? 劳拉问蕾恩小姐王尔德到底出了什么事。蕾恩小姐说:“出了不允许两个男人一起住的法律,但是小孩子就别问太多了。”劳拉不死心地问道:“那老兵本和汤姆还住在一起呢。”当时两位可怜的无辜老人的窗子被人用石头砸破了。村民们以为老人会离开村子,但是他们没有。谁听过老兵落荒而逃的?原本待在家里的汤姆变得经常出门了,本笔直的背脊挺得更直了。那些朝他们丢石头的人反而良心不安地躲躲藏藏。 邻村有本趣味问答的期刊叫《答案》,绿里也出了本类似的,几乎每家都有一本。这满足了年轻人的好奇心,诸如人一生花多长时间在睡眠,男人一辈子花多长时间剃胡子,女人一辈子花多长时间做头发的问题都有解答。有人抛出问题:“如果把英国一个周日早上吃的香肠给接起来,你觉得会有多少英里长呢?”“骑车人撞了农夫的公鸡,他该对农夫说什么呢?”邻居说:“别装有趣了,这些我都读过了,杂志上写着呢。” 劳拉经常见到商人家的女儿在家帮父亲管生意。有些女儿在伦敦的大商店里做营业员,有的做前台接待员。商人家的女儿不去宅子里当女仆。少数的去宅子里学裁剪,以后成为一个贵妇的贴身女仆。小说里男仆和杂货店老板家女儿成为一对的故事,也只是小说。 在家照顾生意的女孩们也不都满意待在家中,她们会参加唱诗班、茶会和村里的音乐会。有些胆大的女孩开始说想自力更生,觉得父母的传统思想是最大的阻碍。她们说:“爸爸是个老顽固,总活在过去。妈妈也好不到哪去,希望我们十点之前就要回家,还不要和不熟悉的男孩说话。”劳拉不明白这些女孩们为什么不感激为她们提供了一切便利生活的父母。她们似乎觉得父母的存在是为了满足各种愿望的:新出的自行车、皮大衣或者去伦敦出游。父母总是教女孩子要顺从和感激。这样一来冲突也难免。 “我又不是自己要求出生的”一个女孩对父亲说。父亲反驳:“要是知道你像现在这样,我才不会要你呢。” 艾尔玛对劳拉抱怨:“我都要被束缚死了!真是束缚啊!”劳拉看了看艾尔玛漂亮的卧室、新买的夏装、配套的白手套和阳伞,心想这束缚也够幸福啊。但是她没有这么说,虽然自己境遇艰苦得多,她也明白,二十岁还被家长像小孩子一样对待是件苦事。父母不让做这做那,因为“不是女孩子的事”。什么东西都要父母给也是挺不舒服的。 叛逆的女孩是少数,多数都是安分守己的。她们喜欢帮忙家务、开茶会和弹钢琴。有些女孩被叫做“家里的阳光”:善良、恋家、充满爱意,是结婚的好对象。毫无疑问,她们结婚后是模范妻子。 劳拉和这些女孩不是特别亲密的朋友。她的背景和穿着都不及她们。这些女孩喜欢劳拉耐心倾听的特质。劳拉喜欢和这些女孩相处的时间,时间长了,心情变得轻松,不再一脸忧心忡忡。 当时洛缇?科林斯小姐的歌舞在村里流行,“嘀嗒得儿”的调子到处回荡。农民们在田间地头哼唱,工人们在修房子的时候哼唱,孩子放学的时候吹着这个调子的口哨。连主妇在园里晒衣服的时候都忍不住哼着曲子跳几步舞。 清晨,露珠粘在草叶上。杂货店家的女儿开始打扫客厅。她突然丢下掸子,坐在钢琴前,开始弹唱: 一个年轻的小姑娘, 涉世未深, 看什么都新鲜, 嘀嗒得儿! 天真无邪, 面颊绯红, 老姑娘说我不懂事, 男孩们说我美丽可人, 嘀嗒得儿! 女孩越唱越高兴,干脆在房里转圈跳脚。她的父亲赶紧来让他安静些,说客厅就在杂货店上面,顾客说不定会进来。虽然父亲回到店里的时候不太高兴,还是下意识地哼着这个曲子。 白天的时候,店里没有客人,老板也不在,店员会跳起“嘀嗒得儿”的舞。那时候仿佛死亡、悲伤和一切不幸都不重要,年轻的心可以用“嘀嗒得儿”驱散一切的忧伤。 谐谑的歌词和轻快的曲调相得益彰,人们喜欢编自己的版本。在栗子树下闲逛的小伙子们喜欢唱: 洛缇?科林斯没有底裤, 你愿不愿意借给她? 她去了远方, 唱嘀嗒得儿! 这首歌是用来惹恼路过的女孩的。听到这歌的女孩都气愤而震惊,想不到有人竟然把内衣给放到了歌里唱。 劳拉享受在烛镇绿里的生活。夏天艳阳高照,冬夜飞逝。她青春年少,认识了新朋友,还有很多新衣服,她喜欢跳着脚唱“嘀嗒得儿”。 有时她内心若有所失。每隔一个周日,她有天假,穿得漂漂亮亮地去烛镇和亲戚们喝茶。她受到亲戚的欢迎,和叔叔阿姨度过了愉快的下午。她喜欢烛镇的娱乐活动、蕾恩小姐的花园和新结交的朋友。但是这也没法完全满足她,她总是想念在田野的无拘无束。 烛镇绿里是个小村,周围有田野、草地和树林。劳拉走出门就能见到,可是仅仅见到田野不能满足她。她想一人走进田野,听鸟声婉转、小溪潺潺和风掠过玉米尖。她想触摸温暖的土地和花草,一个人静静地享受自然的一切。 劳拉从未把这种念想告诉任何人。她觉得自己不知足,告诫自己不能太贪心。但是这种向往挥之不去,别人也无法理解。 38 送信人 一个寒冬的早晨,地面和水塘都结满了冰。劳拉戴着手套和围巾,分拣早晨的信件,希望齐娜快点把热茶送来。 悬在头顶的油灯驱散不了寒意。穿着制服的男邮差在凳子上分拣着信件,一只手拍着胸说太累了。这么冷的天气,却有这么多信要送。“真是故意的。”邮差咕哝着。 两个要跑村外的女邮差更有理由抱怨,但是她们都没出声。年长的古宾斯太太用一条红披肩包住了脸,穿着一条男式的灯芯绒裤。梅西太太围着一条旧的毛领披肩,散发着樟脑的味道。天变亮,窗子被冻得硬邦邦,窗沿满是积雪。远处传来车轮碾过雪地的吱呀声。劳拉脱下手套,搓搓手上的冻疮。 突然,一声尖利的哭泣打破了寂静。梅西太太手上拿着一封信,惊慌失措,对旁人的询问只会说:“我要走了。立刻就要走。现在!”立刻要走?去哪?为什么?她还在当班的时候怎么走?丢下未分拣完的信件就走?其他三个人面面相觑。劳拉问要不要请蕾恩小姐过来。梅西太太哭着说:“请别把她叫到这里来。我一定要单独见她。我今早没法送信了。噢,天啊!天啊!这该怎么办?” 蕾恩小姐一人在楼下的厨房喝茶,脚摆在垫子上。劳拉担心上班前打扰蕾恩小姐会让她不高兴。但是蕾恩小姐没有露出任何不悦之色。几分钟后,梅西太太坐在火边的椅子上,手里握着一杯热茶。蕾恩小姐说:“喝点茶吧,然后告诉我怎么了。”她对走出门的劳拉说:“让齐娜先别急着烧早饭。让她上楼把我的房间整理好。”这让齐娜很愤怒,她知道这是为了避免自己在钥匙孔边偷听谈话。 邮差们分拣完了信件,比平时晚了五分钟。古宾斯太太假装还在找几封信件,为了拖延时间听个究竟。蕾恩小姐走进来,冷冷地问道:“怎么?古宾斯太太还不打算出发?”古宾斯太太明白了蕾恩小姐的弦外之音,气冲冲地甩上了门。 “这下真是乱了!我们现在需要补救。劳拉,梅西太太今早没法送信了。她要立即赶火车去见她病危的丈夫。她现在回家带上汤米,准备立即出发。” 劳拉不解地说:“我以为她丈夫在国外。” “他以前在,现在回国了。他在德文郡,要花一整天才能到。路上这么冷,真是难为这个可怜的人了。以后再和你细说吧。现在问题是怎么处理这些信件和提摩西爵士的包裹。齐娜是去不了,看她早上在楼上摔门的样子,而且她还有风湿。米妮感冒地厉害,她昨天就没办法发电报。铁铺里大家都忙得要命,这么多马都要这个时候打掌。哎,越来越晚了。你知道那个老斯代宾的信只要晚了十分钟就要写信投诉。今早下雪他可能会通融个几分钟。我接下这个邮局真是傻得可以,一天到晚都要愁这愁那。” “那我能不能去呢?”劳拉试探地问。蕾恩小姐在紧急情况下也许会给劳拉个机会。蕾恩小姐感激地说:“真的?你愿意?你母亲会介意吗?这真是帮了我大忙啊!出门前一定要吃些早餐。”然后她打开门喊:“齐娜!齐娜!快给劳拉做早餐!多做点。她要出门干活。给她做熏肉和两个鸡蛋,请快点!”劳拉吃了早餐,穿上最暖和的衣服。蕾恩小姐让劳拉带上自己的皮帽子和披肩。包得严严实实的劳拉出了门。 劳拉在雪里奔跑着,踢起了雪花。她到老斯代宾家的时候只比平时晚了一点。然后她穿过提摩西爵士的宅子,把包裹放在园丁的房子里。她经过十几户村舍,挨家送信。 劳拉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早餐,五十年后她还记忆犹新。几天前的积雪结成了冰,新下的雪像一层柔软的羽毛垫,让山丘和篱笆的棱角变得柔和,树枝上像缠上了银色的花边。天空低沉灰白,像一张松软的大床。 劳拉送完了信,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在一个树丛边吃了放在口袋里的面包和苹果。这是条人迹罕至的小道,雪地上只有她的脚印。树下有细小的爪子印,可怜的鸟儿们在矮树丛里瑟瑟发抖。劳拉能做的只是在雪上撒些面包屑。兔子们的情况稍微好些,它们有深而温暖的地洞。猎场的人会给雉鸡撒玉米粒过冬。劳拉隐约听到树丛里一只雉鸡的咕咕声。提摩西爵士马厩的钟敲了十一下,该回邮局了。 劳拉在规定的时间回来了,这免除了蕾恩小姐写事故报告的麻烦。蕾恩小姐很高兴,告诉了劳拉梅西太太的遭遇。 梅西太太的丈夫不是男仆,也没有在国外游历。他是一个,蕾恩小姐解释他是在赌马场工作的。有一次在工作的时候,他卷入了一场赛马争端,争吵升级到拳脚,一个人在混乱中丧生。他被定了杀人罪,判了很久的监禁。如今他在达特姆尔的监狱,快到释放的日子了。狱卒写信给梅西太太说他丈夫的肺炎很严重,医生觉得应该让她来看一下。 蕾恩小姐一直就知道梅西太太的丈夫入狱的事情,但是她一直守口如瓶。梅西太太离开前说:“到时候要请劳拉喂一下家里的猫。回来以后我把买牛奶的钱给补上。可以告诉她发生了什么。她是个懂事的小姑娘,告诉她不要和别人说这件事,她是不会说的。” 可怜的梅西太太!难怪她一直忧心忡忡的样子。路途的艰难、天气的恶劣只是她苦难的一部分。汤米一直以为自己父亲是个跟随贵族出国游历的随从。现在梅西太太不得不告诉儿子事实,还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再过一年,梅西太太丈夫的刑期就满,如果表现好,还可以提前出狱。在蕾恩小姐看来,如果他在狱中病逝对大家来说都是一种解脱。但是,丈夫依旧是丈夫,即使罪孽深重,也是有感情的。蕾恩小姐不知道梅西太太对病重的丈夫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她只能说自己从未见过这么伤心难过的人,踏上艰难的旅途,最后还要受尽屈辱。饭做好了,齐娜做了美味的杂炖和脆皮烤饼。劳拉走了这么远的路也饿了。蕾恩小姐说:“来吃饭吧。今天和你说的别告诉任何人。如果有人问你,就说梅西太太的母亲病了,她去伦敦照顾母亲了。” 一个星期后,梅西太太回来了,哀伤沉静,但是没有戴孝。她把汤米留在伦敦的朋友那,自己回来收拾打包。她的丈夫身体恢复了,很快就要被释放。她要为丈夫准备好一个家,正如蕾恩小姐说过的,丈夫毕竟是丈夫。如何面对乡亲父老的疑问是梅西太太不得不考虑的,她决定搬出烛镇,在伦敦生活。救济会的人会帮忙为丈夫找份工作,她也能靠针线活为生。她舍不得离开村里宁静的小屋。或许生活就是不能事事如愿。 就这样梅西太太带着大包小包离开了烛镇绿里。有新来的人住进了她的小屋,梅西太太的故事就渐渐被人遗忘了。劳拉在烛镇的存在也会渐渐被人遗忘。 梅西太太走后,劳拉的生活发生了很大改变。蕾恩小姐建议劳拉接替送信的工作。蕾恩小姐希望劳拉每天早晨可以花两个半小时送信,这样不仅能呼吸到新鲜空气,每星期还可以多挣四先令。 四先令对劳拉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她周末回家征求父母的意见,没想到父母对这个计划不太支持。他们之前从未听说过女邮递员,想到一个女孩穿着邮递员的制服就觉得不合时宜。父亲觉得劳拉肩挎一个邮包会变得男孩子气。母亲觉得旁人会觉得这姑娘好笑。然而这是蕾恩小姐的建议,而且劳拉自己很坚持,父母就妥协了。父亲要求劳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要出于好心做份外的事。母亲要求她雨天千万别忘了换鞋。 父亲去鞋匠那给劳拉订做了一双防水的雨鞋,这双鞋一直穿到劳拉邮递员生涯的结束。后来劳拉把这双鞋送给了吉卜赛人,吉卜赛人激动地说“上帝保佑你”,送给劳拉一篮编好的树枝和苔藓。 劳拉离开雀起乡不到七个月,一切都没变样。男人们依旧整日在田间劳作,晚上在酒馆高谈政治。女人们依然去井里打水,空闲的时候在篱笆边闲聊。仿佛村里发生的一切都比外面的纷繁重要。一样的村民,在劳拉眼里却变得更情感粗糙。大家调笑她长大的样子,说烛镇绿里充足的食物也没把她养得多好。他们评论她的新衣服,打听她有没有找到恋人。劳拉言简意赅地回答。一个老人不高兴地提醒劳拉,这么生疏地和帮她换过尿布的邻居说话是不对的。劳拉之后努力变得更合群。涉世未深的她只愿意和家乡寥寥可数的几个好友保持联系。需要时间和经验去教会她村里的美德。 家的感觉是一样的,不曾改变。弟弟去接劳拉,两个小妹妹在家边上迎接。兄弟姐妹们手拉手地走到门口,看见父亲假装检查一棵李子树,其实目不转睛地盯着劳拉回来的方向。他高兴地亲着劳拉说:“劳拉!看见你回来真好!”他赶快隐藏起那细腻的一面,随意地说:“就像个浪子回来了。我们没有宰牛欢迎,因为家里没有。不过你妈杀了只鸡,现在也快做好了。” 回到熟悉的家里真是妙不可言,壁炉的火苗蹿得老高。劳拉开心地和弟弟埃德蒙在木棚里长谈,被妹妹又亲又搂,把最小的弟弟扛在肩头在花园里散步,让清风吹过他们的头发。 周一的早上,母亲五点叫劳拉起床,准备回烛镇上班。劳拉踮着脚下楼,昏黄的灯光和土豆熏肉的香味勾勒出家的感觉。她觉得,这里才是自己属于的地方。父亲已经出去工作了。弟弟妹妹们还在楼上沉睡。她回来第一次有机会和母亲独处。 劳拉一边吃早餐一边和母亲窃窃私语。母亲说见到劳拉长大了,还这么快乐非常高兴,“你以后不会像我这样默默无闻,别人不会叫你拇指姑娘的。”母亲讲起村里的事,有些好笑,有些伤悲。然后话题到了劳拉身上。母亲想知道为什么劳拉这么久才回一次家。“记得你说每几个星期就回来一次的。”劳拉解释因为蕾恩小姐总说“等到有人顺路回去把你给捎上”,可是总没有机会。母亲反驳:“那走路呢?你可以走路回家,这次你不是走回来吗?”劳拉很多次想走回来,但是蕾恩小姐一反对她就不敢坚持了。 母亲说:“你要知道怎么自我坚持。别忘了我怎么说的,别想装作聪明,或者为了炫耀自己开别人的玩笑。我知道像蕾恩小姐的聪明人是怎么想的,他们以为能看透别人。的确,他们能看透一部分,他们有时候言过其实或者根本体会不到人心。当然,她给你皮帽子和披肩真是好心,这样你就不会冻着。但是不要一直接受不是家里人的礼物。现在你有收入了,可以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实在不行,我们也会给你买。要是不知道在哪买或是该怎么买,你还能问在烛镇的两个姑姑。” 劳拉听到母亲提到在烛镇的姑姑,脸又红了起来。虽然她应该每隔一个星期天去探望亲戚,她已经好几个星期没去了。有时是雨雪,有时是蕾恩小姐厉害的头疼,她只好主动帮忙分拣周日的信件。蕾恩小姐会说“我不想耽误你去见朋友,但是头痛地要躺一个小时”或者“这么差的天气你怎么能出门呢。等你把信分完了,咱们能在客厅里烤火,舒舒服服地读会书。记得我和你说的楼上的那个盒子吧,我给你看我父亲有关莎士比亚的信件。周日是咱们唯一能给自己时间的时候,齐娜和铁匠们都不在”。如果劳拉还有些不甘心的样子,蕾恩小姐会加上“相比之下,你喜欢汤姆叔叔胜过喜欢我”。劳拉的确更喜欢汤姆叔叔,他是劳拉眼里最智慧善良的一个。可是她也喜欢雷恩小姐,不想让她难过,于是就留了下来。 劳拉不想和母亲解释这种困境,但是她的表情出卖了自己。母亲察觉到了说:“孩子,你一定要为自己说话。你不出声,大家就会以为你心甘情愿。不过你会把握好的。你有颗正直的心,知道对错。”母女俩聊到劳拉该出发了。 母亲披上厚斗篷,陪着劳拉走到路口。这是一个灰暗的冬日清晨,星星在村舍的烟囱顶上闪烁。男人们走在上工的路上,和母女俩打着招呼。空气清冷,母女俩紧紧相依。劳拉如今比母亲高大,倚靠着母亲。记得她还是个小不点的时候对母亲说:“等到我长大了,我来当妈妈,你就是我的小姑娘。”在分别的路口母女拥抱了很久,母亲说:“再见了,孩子。上帝保佑你!” 劳拉转头一看仿佛春天到了。烛镇绿里绿意隐约,除了平缓的农田,还有低缓的山丘和蜿蜒的溪流。劳拉送信的路要经过草地,回去的时候鞋上都沾满了金黄的花粉。铃兰花、金凤花和勿忘我点缀了溪流。她总是抱着一捧花回家,把卧室弄得像个花园。只要齐娜不反对,她在厨房的瓶瓶罐罐里也插满了鲜花。 蕾恩小姐给的时间非常充裕,劳拉迅速地送完信后,还剩下一个小时可以探索田野。这样宽松的时间安排,可能最初是为年长且行动不便的邮递员设计的。 很快她认识了每棵树、每块花田、每块草地、每个花园、每座房子和住户的面孔。园丁长的半哥特式的房子伴着闪闪发光的玻璃花房。他和善的妻子是威尔士人,就是有时话太多。在农场的挤奶女工都要给劳拉一杯牛奶,还监督她喝下去。这是因为农场的女主人觉得劳拉跑这么多路需要很多力气。一排的村舍从外面看上去一模一样,里面却大相径庭。劳拉总是在琢磨,为什么一样收入的家庭,房子里面有的惬意舒适,有的杂乱不堪。 村舍里的女主人对劳拉都很好,要是她能带来期盼已久的信件就再好不过了。很多时候,没有送到村舍的信件,劳拉就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在池塘边欣赏睡莲,触摸巢里的鸟蛋,或者对着太阳吹蒲公英。雨天,她穿着雨鞋和姑姑给的深紫色的防雨斗篷。她挎着邮包,里面装着提摩西爵士的私人邮包。 对劳拉而言,这样的生活接近完美,美中不足的是奶牛和男仆们。奶牛们在路中央围成一圈,对劳拉小声的驱赶声置之不理。她从小就见过牛,也不怕牛。但是在一群尖利的牛角中穿过还是让她捏了一把汗。她知道牛是温顺的动物,不会攻击人。但是万一被这些又长又尖的角碰到,肯定不好受。有天放牛人见到劳拉在牛群面前手足无措,他说:“别怕。这些牛不知道你想怎么样。你大步地走过去,它们就知道你有事要做,自然会让开的。牛是挺聪明的动物。”果然如此,牛群自觉地给急急忙忙的劳拉让开了道,以后它们一见到劳拉就立即让开。 男仆们没这么有礼貌。劳拉到提摩西爵士的宅子里的时候,男仆们在后院休息。门铃一响,两三个男仆跑到门口从劳拉手里抢下邮包,在空中丢来丢去,还踢上两脚。他们的信件也在提摩西爵士的邮包里,他们只有等到主人回来才能拿到自己的信。他们讨厌主人检查自己信件的邮戳和字迹,然后问些问题。男仆们有时写信去押注。 就是这邮包的问题引起了男仆们对劳拉的敌意。男仆们让劳拉单独寄自己的信件,这样就不用经过提摩西爵士的审查。蕾恩小姐坚持规章制度,不允许通融。劳拉觉得像检查小学生似的检查他们的信件不公平,但是也无可奈何。从此男仆们记恨于劳拉。 男仆们悄悄潜到劳拉背后猛拍她的后背,用帽子遮上她的眼睛,抓乱她的头发,或者偷吻她。几个在场的女仆和管家都在一旁看她的笑话,有时也一起戏弄她,往她的领子里丢石子,用毛刷蹭她的脸。 园丁长的妻子见到劳拉灰头土脸的样子说:“你像刚被人从树林里拖出来一样。”劳拉道出原委,园丁长的妻子笑着说:“你就这么年轻一次,一定要过得尽兴。他们怎么对你,你就怎么对他们,到时候他们就晓得尊重你了。”劳拉不敢告诉蕾恩小姐,因为她会向提摩西爵士抱怨,然后事情就变得更加麻烦。她宁愿忍受这几分钟的不快,好在外面的景色会补偿她。 除了田间干活的人,路上空空荡荡。劳拉偶然遇见带着一大包工具的木匠,有时遇见背着手散步的提摩西爵士。老人用愉快的语调向“我们的小邮局长”问好,让她去园丁长那拿些花做礼物。好心的园丁长经常带劳拉参观花房,摘下鲜花让她带回家。园丁长总是骄傲地说“我的花房”,园丁长太太说“我们的花房”,大家都以这花房自豪。 劳拉见过提摩西爵士伤心的样子。一晚的狂风吹倒了两棵巨大的榆树,树根被拔起,碎枝残叶铺了一地,让人心碎。老人难过得满眼泪水,不断地重复着:“这两棵树怎么就没了呢!它们都陪我一辈子了。我一出生就看见它们。瞧,那就是我出生的房间。就怪这篱笆太深,让树根都没地方扎根。哎,怎么就没了这两棵树呢!” 宅子旁的公园向大家开放。夏天的周日,夫妇们在公园里散步,穷人也能捡些树枝留到冬天取暖。但是灌木丛和围场的树枝不能捡,那是要留给鸟们筑巢的。告示牌上写着私自闯入猎场的会被处罚。劳拉偷偷地进过猎场,却从未见过猎场管理员。有人说管理员是个老人,住在宅子另一边的树林的空地里。 劳拉在灌木丛里搜集铃兰、野樱桃花和鸟窝,周围空无一人。一个春天的早晨,她钻进灌木丛摘烂漫的野百合,爬过一个树丛的时候,突然她和一个陌生人碰个正着。这个年轻男子穿着粗呢的外套,肩上扛着一杆枪。劳拉以为他是提摩西爵士的侄子或是客人,但是没有哪个客人在那个季节肩上扛枪。年轻人指着“严禁入内”的牌子,严肃地询问她在干什么。劳拉明白了他是猎场新来的帮手。 他是个高大挺拔的男子,二十多岁,浅蓝的眼睛,留了一小撮胡子,皮肤晒成了棕色。这算得上是长相俊俏了。他见到劳拉捧出摘来的野百合的时候,脸色缓和了下来。他知道劳拉不是有意践踏的,这时候雉鸡还在做窝,容易被打扰。他说最近很多人来猎场,管理得太松散,一定要多加管理。他紧跟着劳拉,仿佛要看住她一般。他问劳拉怎么去狐丘,这是他第一天任职,还不熟悉地形。劳拉指出了方向,男青年说要和劳拉一起走。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男青年的名字叫菲利普?怀特。他的父亲是牛津附近一栋庄园的猎场长。菲利普来烛镇是为了以后接替年迈的猎场管理员。他表现出一副不仅帮提摩西爵士的大忙,还帮了整个烛镇一个大忙的神气。他说自己父亲的猎场比这里大得多,庄园的主人也大有名头。虽然这名号不是他们家的,他也觉得分担了不少荣耀。 劳拉抬头看了菲利普。他一脸严肃,脸上没有笑意,蓝眼睛里没有一丝闪烁,唯一的表情,是对劳拉表示出的兴趣。他给劳拉看了一张姐姐的照片,她在牛津的一家布店工作。照片里一个美丽的女孩穿着晚礼服,金发散落,笑意盈盈。劳拉很喜欢这张照片。菲利普说:“我们家人都长得很漂亮。”然后把照片放回胸前的口袋。他说起家里漂亮的房子,庄园主漂亮的枪法。要不是劳拉说:“我要走了,我回去要迟了。”菲利普会继续说下去。自始至终,他只问过劳拉住在哪,多久经过猎场一次。劳拉不经意地扭头一看,他还站在分别的地方呆呆地望着。见到劳拉一回头,他僵直地挥手。劳拉以为这事就此告终了。 劳拉从此以后总是在路上碰见菲利普。他开始从灌木丛里跳出来,装作不经意地遇见劳拉。后来直接就在路边等劳拉出现,陪着劳拉走到宅子。劳拉除了提起新来的猎场管理员向她问路之外,就没向任何人提起菲利普的名字。两人几乎每天都见面聊天,多是菲利普说话,劳拉倾听。有时菲利普牵起劳拉的手。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受到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的关注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他是村里人口中的“管理员怀特”,却是劳拉口中的“菲利普”。菲利普第二次见到劳拉的时候说:“叫我菲利普吧。我不许这里其他人叫。我只想听你叫我的名字。”他亲昵地叫着劳拉的名字。两人走过矮门的时候,他倚过身子,给劳拉一个羞涩而冷淡的吻。 劳拉觉得两人是情侣了,有时仿佛能看到自己在猎场管理员的小屋周围喂雉鸡的未来。她觉得自己住在绿地间的那栋小屋里会幸福一辈子。暮春之时,她见到树下白色的小花迎风起舞,宛若天堂。转念一想,菲利普也会出现在这幅图景中。她开始不确定自己能喜欢他长久的陪伴。 菲利普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觉得属于自己的一切完美无瑕,对自己生活之外毫无兴趣。劳拉说起周围人的故事、新读的书籍或者是美丽的花朵,他总会把话题拉回自己身上。他总说“这点真像我”“我最喜欢的地方是”或者“我无法忍受这种事情”。对世界充满好奇心的劳拉都想跑到公园的另一头,把菲利普丢在原地自说自话。 但是劳拉做不到,她无法和菲利普争吵。她明白菲利普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她若是说不想和菲利普一起走,两人还是会不可避免地碰见。劳拉手足无措,只能在菲利普要吻她的时候躲开。 一天傍晚,邮局快要关门的时候,她拿了些表格送给在厨房的蕾恩小姐。邮局的门铃响起,劳拉跑过去,发现菲利普在那儿。劳拉尴尬地要命,因为门开着,蕾恩小姐能听到办公室一切的动静。菲利普神色凝重地站在办公室。劳拉只能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晚上好”。她默默地祈祷菲利普能说“买张三便士的邮票”。他可以握她的手,甚至轻轻地问她,只要不让蕾恩小姐听见就好。可是这回,没有这么容易逃脱。 菲利普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说:“这周末你能请几天假吗?其实,你一定要请。这是我姐姐的信,她说妈妈让我带你回家一趟,从周六到周一。她说多待几天也行。但是我请不了这么长的假,我的工作比较重要,没法请这么久的假。我还是尽量请了两天的假,提摩西爵士也很好。你最好现在就去请,我在这里等你。” 劳拉看了看敞开的门,她知道蕾恩小姐在听。她嗫嚅着:“对不起啊……”知道拒绝邀请会让菲利备受打击。他坚持说“去问问。你当然有权利请假。每个人都带自己的姑娘去见家人。你是我的姑娘吧,劳拉?” 厨房餐桌的纸窸窣作响,接着是死寂一片。劳拉不再担心被蕾恩小姐听到了,而是在考虑该怎么和菲利普解释。 “劳拉,你是我的姑娘吧?”菲利普又问了一次。劳拉第一次从他的声音里听到了不安的痕迹。劳拉不知所措地颤抖,她说出“你从来没有问过我”的时候声音却是漫不经心。菲利普握住劳拉颤抖的手,宽容地笑着说“我以为你明白的。别怕,你会是我的姑娘的,对吧?”这苍白的话语完全不像爱的宣言。劳拉的回答更加苍白:“不,谢谢你菲利普。”这恐怕是史上最不浪漫的一幕。菲利普一言不发,转身走出了门,也从此走出了劳拉的世界。两人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几个月后,劳拉偶然看见他遥远的身影,扛着一把枪,穿过猎场。他一定是挑不可能碰见劳拉的时候巡逻。 劳拉担心蕾恩小姐会严厉地斥责自己,甚至给母亲写信告状。劳拉回到厨房的时候,蕾恩小姐仔细地填着表格,头都不抬一下。她不经意地问“那是谁啊?”劳拉也装作云淡风轻地说“那是提摩西爵士的猎场管理员”。蕾恩小姐没说什么,把表格塞进大的牛皮纸信封。她仔细看了劳拉一眼,说:“看来你和他挺熟啊。”劳拉说:“是的,我在猎场上见过他几次。”蕾恩小姐说:“怪不得。” 蕾恩小姐没有任何不悦之色。相反,她比平时还要脾气好。晚上点蜡烛睡觉前,蕾恩小姐体贴地说:“我觉得你没什么理由离开邮局。我们相处地这么好。说不定我退休以后,你就能接管邮局了。” 若干年后,劳拉回想当时,两条迥异的道路曾在自己面前。能安稳地生活在自己熟悉的人的身边一定非常美好。能欣赏季节的花开花落也是赏心悦目。但是我们对自己的命运真的有选择的权利吗?我们是被驱使到一条大道还是被诱惑到一条写着“禁区”的小路?没人能知道。 无论是命运还是选择,劳拉在烛镇绿里只待了几年。如果她选择一直留下去,日后也不会有想象的宁静安稳。母亲的话说得是有道理的:“你不是安稳的命。你想得太多了!但是这就是个人的命。” 39 村里的变化 牧师库尔斯顿先生去世后,村里逐渐从一个宁静的村庄变成了一个小镇。新来的牧师德拉菲尔先生三十出头,一张稚气的大脸,金色的头发有些发鬈。他不是性格沉稳的人,经常跑着去邮局寄信或者买根黄瓜揣在袖子里做午餐。即使他穿戴整齐,只有牧师特有的领子才能让人知道他的身份。平时他穿一件磨得破旧的法兰绒外套。夏天的时候,别的牧师戴黑色的圆毡帽,他戴一顶黑白点的草帽。 德拉菲尔牧师看上去像个不整洁的大男孩。蕾恩小姐都想拿根针线把他裤子上的扣子重新定一遍,这样腰间就不会总是皱皱巴巴了。也许他也觉得蕾恩小姐和他想象中的穿着白围裙、说着方言的女邮局长也不同。德拉菲尔牧师对村民们十分友好。劳拉总觉得他不喜欢自己说教的时候蕾恩小姐眼里闪烁的笑意。蕾恩小姐有时候承认他男孩般的举止很可人。 村民对德拉菲尔牧师的态度各异。有些人觉得他不够稳重。所有人在教堂里都是弟兄,但是村民们还是希望牧师能显出庄严肃穆的一面。“想想咱们的库尔斯顿先生!他真是个老绅士。”有些人喜欢新牧师不做作的态度。多数人持保留态度。村里有句俗语叫“只有共度过冬夏才能知道是啥样的人”。大家都同意新牧师非常善于布道。他有着深沉浑厚的声音,在讲经台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德拉菲尔牧师总是身体力行地帮助老人。劳拉见过他帮老妇人扛了一捆柴,还有一次,他帮忙提了一篮子的衣服。 牧师从邮局寄完信后就和一群孩子玩起板球来。烛镇绿里有一只年轻人组成的板球队。夏日的周六下午,他就参加板球队的比赛。很快他们越来越专业,就置办了行头,正式组建了队伍。 他给男孩们组织了一个冬天晚上的俱乐部。这些聒噪的男孩们让周围的邻居头痛不已。孩子们的家长很高兴这些淘气鬼晚上可以不在家几个小时。接着牧师太太组织了一个女孩的集会。可是她要照顾自己的两个孩子,家里只有一个女佣,就没有很多时间来监管集会。 德拉菲尔牧师一家过得清贫。新牧师任职不久,就发现自己没法维持前任库尔斯顿先生的慈善会。德拉菲尔先生安抚一位穷困的老人说:“我知道贫穷是啥滋味。”虽然听者半信半疑他们所谓的贫困是不是一个意思,心里还是好受了些。? 过了段时间,杂货店老板说牧师家付账很慢。“不过,他们总会还清的。他们也不会赊了账以后去别的家买东西。他们过得挺简朴。”从杂货店老板的观点来看,这评论也不算差。 德拉菲尔家换了好几个女佣。因为来应征的女佣都没有经验,德拉菲尔太太却对人家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有一次一个能干的洗衣妇到牧师家应征,女主人递给人家一张晚餐要烧的菜的清单。洗衣妇被吓得抓起围裙和篮子就跑。 开商店的两姐妹受不了德拉菲尔太太穿衣风格的特立独行。露比小姐说那叫“艺术气息”。她穿着灰绿或赤土色的宽松罩袍,裙摆曳地。别人衣服的领子高到耳朵,她的领子露出了脖子。 德拉菲尔家的孩子周日礼拜穿白色的童鞋和网眼的袜子。除此之外的时间,她们就光着脚到处跑,这让村民大为吃惊。孩子们自己非常喜欢在灰尘里乱踩,或是在泥巴里留下脚印。孩子们平时穿棕色的短罩衫,上面有精致的刺绣,总被穿得脏兮兮的。 “那些要命的孩子呦!”有些村民这么叫她们。幸好她们的聪明漂亮弥补了欠妥的礼仪。有村民说:“幸好我们不用叫她们小姐。”其他这种身份的孩子尚在襁褓就被叫做“先生” 和“小姐”,她们两个就被大家直呼其名。牧师说起自家的孩子就用教名。有的家长喜欢给自己的孩子名字前加个前缀。有家最小的孩子被家长和仆人叫做“宝宝小姐”。 新牧师改变了村里穷人卑躬屈膝的态度。德拉菲尔先生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平等的和穷人交流,不带居高临下的神气。乡绅们也耳濡目染,受到了影响。村民们依然从教堂领肉汤和毯子,有些人对旧时光念念不忘,更多的人对教堂平等的新气象欢欣鼓舞。很快教区的教民们都为自己的新牧师感到骄傲。 德拉菲尔先生第一次布道就受到大家的称赞。有些一去教堂就打瞌睡的人说“他能让人保持清醒”。那些关于对友邻坦诚相待的陈词滥调直让人眼皮打架。但是德拉菲尔先生一开头是引人入胜的“有天我听见咱们一个教区的弟兄说”或“也许你们读到了上周报纸的新闻”。 布道的内容诙谐有趣。虽然在教堂大声说笑是不允许的,偶尔一两次会心的微笑让听众心情愉悦地接受布道的意旨。德拉菲尔先生从来不言辞激烈,提不到地狱,也少提到天堂。他描述的人世没有那么凄惨黯淡。即使他有时在讲经台上发出让人悔改的言辞,内容也不针对个人,没有教民觉得被冒犯了。有个听布道的人甚至说“这样的布道,让人觉得高了两英尺”。 德拉菲尔先生得当的措辞、雄辩的口才、配合得当的体态、洞彻人心的眼神为他赢得了村里最好的布道者的荣誉,有人说他是郡里最好的。很快,周边教区的甚至烛镇镇上的人都来听他布道。夏天的周日晚上,教堂里的走道都挤满了。连雷恩小姐这样不太去教堂的人都会出席,她的评价是“讲得不错!把达尔文的书递给我一下。偶尔听听布道能给进化论添点不同的声音”。她的一点点不以为然和村民们的狂热追捧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德拉菲尔先生的名气在感恩节达到了巅峰:《烛镇新闻》的记者来报道他的布道内容。教民们把报纸寄给在伦敦、北部或是英属殖民地的孩子们,说是“为了让他们知道烛镇绿里不是那个不微不足道的小地方了”。 虽然德拉菲尔先生越来越受欢迎,他的不拘小节在大家眼里成了惹人喜爱的地方。一个农夫的女儿主动请缨去牧师家帮忙,这样德拉菲尔太太再也没有为女佣的问题头痛过。劳拉离开烛镇绿里的时候,教堂的妇女为谁来装饰教堂的事都能争抢起来,她们还愿意分担为牧师家修补衣物的职责。德拉菲尔先生收到了无数双妇女们做的拖鞋,估计只有蜈蚣才能穿得过来。牧师家的两个小女儿经常被请去喝茶,受到盛情款待。如不是她们被送进了寄宿学校,两个孩子的胃口肯定要被村民们宠坏了。对穷苦的村民来说,虽然德拉菲尔先生不如前任的牧师那样受人尊敬,但是他更受人爱戴。 德拉菲尔先生在烛镇绿里的春风化雨很短暂。劳拉离开的一两年后,她从信里得知,德拉菲尔先生将在伦敦任职,以后将在新的教堂里为烛镇的人们祷告。他不仅在精神上引导了烛镇的人民,还打破了传统的偏见,无疑在村里留下重要的一笔。 村民涨了工资。务农的薪水由一周十二先令涨到了十五先令。娴熟的手艺人按小时收费。布尔战争后,物价也涨了。 维多利亚女王庆祝了登基六十年,“和平和富足”成了全国的口号。教区议局建立,有些热心的村民提出改革计划,有些还被实施了。有传说小学会提供奖学金,郡委员会派了一位烹调专家给村民上课,学校开办了给男青年的夜间课程。大家对现代房屋设施的要求也提上了议程。 如果一个村民走运得到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她的妻子会高兴地说:“这下我们能住进别墅了!”有时她就能如愿从狭小的村舍搬到新盖的房子里。 新房子的墙壁很薄、木工活粗糙、花园潮湿。好处是前门有个漂亮的铜把手、客厅有凸窗、厨房有水池以及住在新房的满足感。 建筑工在门前铺了几英尺的花坛和草皮,把后花园留给住户自己打理。花坛周围有铸铁的栏杆延伸到前门。人行道边新栽了小树,装点了栗子大街。 一些新房住着烛镇绿里的村民,多数住着烛镇镇的职员和店员,他们为了享受乡村生活或者省房租。一个五间房子的乡村别墅需要一周六先令。劳拉的叔叔是个建造商,他说这些新房都是用二手的建材建的,地基不稳,大风就能刮倒。他放出此言有可能是打击竞争对手,因为他总是摇摇头说:“我这里从来不做廉价的生意。” 事实证明栗子大街的新房经久牢固,栗子树繁茂鲜花烂漫,花园里都竖着根旗杆。每户门口都漆着主人给自己屋子起的名字:“查兹沃斯”、“那不勒斯”、“向阳边”或是“赫恩湾”。 虽然劳拉的父亲和叔叔都对栗子大街的新房颇有微词,她自己觉得那些新房新潮好看。她觉得有些住户给自己房子起的名不合时宜。多数住户是新晋的中产阶级。 在烛镇邮局工作的格林先生的妻子向劳拉展示了中下中产阶级的生活。格林太太来邮局的时候认识了劳拉,接着邀请她去喝茶。 格林先生家的房子和邻居的不同之处在于窗边的一丛绿蕨。格林太太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就种了和邻居不同的植物。她还告诉劳拉旁边的邻居“太普通”:男人是个花匠,女人晾衣服的时候戴着软布帽子,从早到晚都烤鲱鱼,气味难闻。格林太太觉得房东选房客的时候应该仔细点。劳拉挺喜欢这种“普通人”,而且也喜欢烤鲱鱼做晚餐,对格林太太的态度觉得不可思议。在田间地头工作的人都是“普通人”,这也不值得抱怨。格林太太生怕自己被当做“普通人”。 格林太太身材娇小,不到三十岁。要不是脸上那愁云满布的表情,算得上一个美人。她的牙不好,没有去牙医那治疗,只好经常抿着嘴笑。她的头发顺滑柔软,双手细嫩,每次洗完茶具都要擦上冷霜。 格林先生个子不高,面容精致,举止和妻子相比大方简单得多。他笑的时候大大咧咧,格林太太在边上露出不悦之色。他不如妻子那样对言谈举止谨小慎微。格林太太常说自己是从“有教养的家庭”下嫁给格林先生的。格林先生从邮递员做起,慢慢到了今天的职位。他喜欢闲暇时候整理花园,然后吃上一条鲱鱼或者一听三文鱼罐头。偏偏他娶了个雅致的妻子,便不断地被改造。 格林一家对自己的房子无限自豪,把角角落落都展示给劳拉看,连橱柜里面也不放过。房间的装修适应了建筑结构。客厅里的一套家具都是绿色的衬面,地毯也是绿色的。桌子上摆着边框精美的照片,墙上挂着两人恋爱过程的照片:“初见”、“情书”、“争吵”和“婚姻”。客厅里没有书和鲜花,靠垫摆得整整齐齐,仿佛没有人坐过。这简直是个家具的展厅而不是客厅。夫妇俩周日的傍晚坐在窗边看人来人往。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待在更加舒适的厨房。 客厅楼上的卧室有精致的梳妆台和镶着穿衣镜的衣橱。格林太太自豪地说这些都是最时兴的款式,仿佛自己是时尚雅致的典范。劳拉只见识过自家房子陈设的简单和蕾恩小姐家老式家具的踏实舒适,觉得格林太太的确品味时髦。多数人的家里是新的旧的摆在一起,没什么好向别人展示的。他们偶尔会展示一两件“奶奶家的老物件”或是“在家里传了几代”的东西。 格林家没有过时的东西,一切都是新买的,有时购买的时间和价格都是谈话的内容。客厅的家具要七镑,卧室的家具要十镑!这让劳拉惊异不已。不过格林先生一周两镑的工资也算得上富裕。 家里的一切井井有条,家具、地板和窗户擦得铮亮,窗帘和窗棂一尘不染,屋后的厨房堪称整洁的典范。格林太太只有一个孩子,房子也比村舍大不了多少,却花了别人两倍的时间和十倍的精力来持家。村妇们站在门口和邻居闲聊,抱怨着家里的活永远干不完。格林太太在别人闲聊的时候埋头做家务;她在别人坐在屋里喝茶的时候,戴着手套擦银器。在格林家,只要是金属的叉子和勺子都叫做“银器”,虽然连一点银的成分都没有。 喝茶的时候是格林家的独女的秀场。小姑娘七岁,按照她父母的话说就是没有比她更聪明的孩子了。格林太太重复着“这孩子真可爱,你真该听听她说的话”,女孩嘴里嚼着蛋糕表情严肃。小姑娘漂亮有教养,衣着仔细,虽然受尽宠爱,也没有被宠坏。劳拉听到格林夫妇说不要更多的孩子的时候大为震惊。不要更多的孩子了!他们怎么能这样?夫妇有了一个孩子自然会要更多的。劳拉有时候听到一个有七八个孩子的母亲说“上帝啊,请不要给我更多的孩子了”,但她从来没听人这么肯定地说只要一个孩子。蕾恩小姐听劳拉说起这件事,觉得在劳拉这个年纪的女孩前讲这个问题不太合适。其实,当时已经有人知道计划生育。蕾恩小姐说:“你不会想淌婚姻这摊浑水的。你要是听建议,就是干脆不要结婚。让适合结婚的人结婚去吧。”但是劳拉想要孩子,最好是一个女孩两个男孩。她希望有座自己的房子,里面堆满了书,不要精致的家具,但是有各式各样奇怪有趣的东西。 后来,劳拉接触了很多像格林一家的人。这是新兴崛起的一个阶级,处在工薪阶级和中产阶级之间。他们有很多共同点:勤奋、节俭和爱家。他们的家庭管理有方,收入精打细算,对孩子有无限的期待。父母为了孩子能有个好的开始不惜牺牲一切。平均家里有两个孩子,还有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甚至没有孩子。 男人的套装被妻子洗熨得整整齐齐,女人有花小钱就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本事。主妇们自己会修改衣服,还做得一手好菜,让家里井井有条。她们的下午茶有精致的餐巾,桌子上摆着时尚的摆设。 这群人失去了精神的土壤。他们工薪阶层的父辈们有宗教和政治信仰,他们的表达粗陋却真实。新兴的中下中产阶级很少去教堂,也很少发表政治见解。一提到宗教问题,他们就对教条不屑一顾。他们最深刻的信条是怎么让自己看上去光鲜。他们只读流行的书,只有那种所有人都在读的书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他们没有足够的幽默感,只能从报纸上重复些平淡的段子。 更多的人在村里等着改变上门。改变翩然而至,这代人比父辈多了些教育、多了些民主、多了些繁荣,多了对劳动成果分配的期待,不变的是热心和真诚。 他们在两条路中寻找方向,究竟是融入新的文化洪流还是保持乡村的传统是不变的挣扎。 劳拉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听从了内心对探险的渴望,离开了村子。她经常回烛镇探访,却没有认同感。她始终是个在雀起长大的孩子。 劳拉最后一天送信的早上,她走到曾经在雪地上布满鸟的足迹的树间。她一回头,是熟悉的地貌,天上是清澈的蓝天白云。树叶间的蛛网上挂了露珠,燕子掠过田野,秋天的色调隐约显露。 马厩塔楼上的钟鸣依旧,男仆们捉弄自己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那个最喜欢捉弄劳拉的男仆早就离开了,其他几个她也知道怎么对付。三年了,她早不是当初那个小姑娘了。她看到了遇见菲利普的树丛。他也离开烛镇。更远处是邮局,蕾恩小姐神气地卖着邮票,有点对劳拉的离去感到不快。但是她还是给了劳拉一块自己的怀表做分别礼物。劳拉在邮局边的村庄度过了快乐和不快乐的时光,她几乎知道每一位居民,和大多数人成了朋友。 劳拉周围是树丛和野花。水塘里的黄睡莲恣意开放。劳拉曾在池塘边的船屋躲雨,看着雨水像子弹般冲击地面,汇入溪流,雨后彩虹绚烂。她以后再也没有见过这番图景,就经常把脑海里的画面一遍遍回放。 回邮局的路上蛛网密布,劳拉走过晶莹的路障。她心想,这些蛛网是舍不得我走吧。绑住她和故乡的线比蛛网结实得多,那是爱、亲情和美好回忆的线。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